1、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不含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已宣告发放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金额)
2、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
借: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4、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5、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处置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投资收益(处置收益)
同时,按原记入“公允价值变动”科目的金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投资收益
或
借: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Ⅱ 银行存款购买基金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短期投资-XX基金 贷:银行存款 平时涨跌不做处理,在收到分红、卖出之类的才做帐务处理。
Ⅲ 基金分红一般是怎么做账的
以购买华泰柏瑞盛世中国混合基金(460001)510万,分红比例40%为例,分红基金记账分录:
购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510万
贷:银行存款 510万
分红:
借 : 银行存款 204万=510万*40%
贷:投资收益 204万(免税)
确认损失(分红后净值降低):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4万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4万
赎回:
借:银行存款 304.37万
投资收益(申购赎回费)1.63万=1000+306万*0.5%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4万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510万
借:投资收益 204万 (亏损部分直接抵减营业利润)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4万
小结:资金买入卖出的时间大概5-7天,买入前股票仓位很低,所以股价波动对基金净值的影响不大,分红收益与基金亏损基本对冲,资金基本可以做到保值。以营业利润510万为例,操作前交510万*25%=127.5万的企业所得税;通过以上操作,分红部分免企业所得税(需要在季报、年报前在税务网站上做免税备案),基金亏损部分正常抵减营业利润使得应纳税所得额减少(-204万),只需要缴纳(510万-204万)*25%=76.5万的企业所得税,减少了51万的税金流出。当然以上投资基金的手续费测算要根据基金公司的费率表,一般规模越大费率越低,节税效果越好(如投资华泰柏瑞盛世中国混合基金100-200万申购费1%,500万以上申购费1000元/笔)。同时,分红比例也会影响节税效果,分红比例越高,节税效果越好。
Ⅳ 建设项目,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计入什么科目
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记入”专项应付款”或“补贴收入”科目。
“专项应付款”核算企业接受的国家拨入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 “补贴收入”核算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 两个科目应分别按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具体账务处理 :
1、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购置固定资产的: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③形成资产后将专项资金支出结转至资本公积: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资本公积
2、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与固定资产建造专门借 款相关的贴息于固定资产完工前冲减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冲减财务费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若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支付贷款利息: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在建工程
③若固定资产竣工完成后支付贷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财务费用
3、用于门店装修、招牌制作、公益服务、培训等不能形成资产的费用化支出,账 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财政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③同时结转专项资金,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入)
Ⅳ 基金分红避税需要提前多少天购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操作程序:
第一步,在基金分红登记日前持有或买入具有高分红特性前5名基金,从而构建一个具有较好避税效应的基金投资组合。
第二部,在基金分红除息后卖出或者赎回所持有基金。
也可以通过三方公司进行专门的操作。
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或其他科目,贷:投资收益;由于基金分红营业税所得税都是免税的,报税时将该部分填写在免税栏就好了
Ⅵ 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
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1.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会计期末,企业应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即: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则作相反会计分录。
结转前,如果“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在借方,上述结转当年所实现净利润的分录同时反映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自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因此,在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不需另行编制会计分录。
2.提取盈余公积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1)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作如下分录: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2)分配股票股利,以股票股利转作股本的金额,作如下分录: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提示】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4.盈余公积补亏
企业发生的亏损,除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外,还可使用累积的盈余公积弥补。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作如下分录: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5.企业未分配利润的形成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该科目“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即: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的贷方余额表示历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即可供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借方余额表示历年累积的未弥补亏损(即留待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
Ⅶ 工资表中的通讯费补贴帐务处理时列工资还是费用
做在工资表中,不用发票,交个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根据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共列出了11项个人应税所得。其中的第一项就是与我们关系最大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税法的规定,工薪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款是按月计征的,适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要正确掌握工薪所得税款计算方法,首先要明确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应税工薪收入的范围 应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包括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取得的都属于应税工资薪金所得。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1、对按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包括以下四种: ① 独生子女补贴; ② 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③ 托儿补助费; ④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个人因公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次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从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3、按照国际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其中达到离、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4、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领取原提存的上述“四金”时,也予以免税。 5、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发放的取暖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不予免征的项目 1、对于单位按期发放、人人有份的所谓误餐补贴,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并入当月工薪所得计算纳税。 2、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个人的工薪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 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 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③ 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3、企业和个人超过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对超过规定的比例缴付的部分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4、企业和个人超过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发放的取暖补贴,对超过规定的比例发放的部分,平均分摊到4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按规定残疾人工薪所得税款减征80%。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二、计税依据的确定 计税依据即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个人取得的每项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工薪所得采用每月收入定额扣除的方法,按月计征,以每月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1600元的免征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规定,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采取代扣代缴办法,公司财务部是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人,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由税务局给单位统一开具税票。
Ⅷ 投资公司购买基金分红是否免企业所得税
1、目前我国对基金已经实施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还包括基金分红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等
2、做投资收益处理,报税的时候列入免税范围。
3、现金分红应该是除息。不会发生亏损,市值没有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