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华夏中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是骗子吗
华夏天下就是个骗子子公司。1000 块钱的著作注册收我9600还不退,款。说之前的员工离职了,老板也不接电话,把电话停机。纯粹就是骗子公司,大家不要相信他们。
2. 在香港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上市,跟新三版上市的公司有什么不同发行的股票又有什么不同
香港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是通过对IP登记、IP保护、IP评估、IP融资、IP交易等服务,搭建IP公共服务平台、完善IP保护体系、集聚IP产业资源、拓展IP交易市场,进一步促进欧美、中国、日本和印度等国的专利技术、商标品牌和版权通过HKIPX的平台进行高效率的交易。
促使HKIPX成为世界IP保护和交易中心。
新三板和科创板都是服务于中小型企业,但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必须是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条件对行业的要求比新三板更高。相关的行业可以参考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等。
新三板主要是为各地的股份交易中心和场内交易市场做过渡,目前该股票市场交易量还比较小,对上市企业的要求也比较宽松。二者发行的股票没有什么不同的。
(2)中国国际知识产权交易股份有限公司扩展阅读:
新三板的上市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涪袱帝惶郜耗佃同顶括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挂牌前总股本不低于500万股。
6、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7、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
3. 华夏中国知识产权交易系统真的黑吗
华夏知识产权公司纯属骗子公司,劝大家千万不要上当。第一次骗你后批不下来,会以各种手段,理由再骗你我就是被他们骗的。
4. 中国联合国际专利技术交易管理服务中心
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
2005年5月初的一天,河南某大学一位退休老教授突然收到一封信封上署名为国际联合专利技术信息管理服务中心(武汉)的信函,打开一看,是一张“获奖通知书”。仔细再看内容,老先生不由激动起来,这份“获奖通知书”称,“今年3月28日,2004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在成功举办国家科技奖励大会后,经国务院批准,于2004年4月上旬由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和国家科技发明奖评审委员会联合举办的第六届国家专利技术发明奖和第六届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活动在京结束……您发明的××码(一种汉字输入方法——记者注)获得国家科技成果进步奖一等奖和国家专利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突然获知自己的成果得到“国家大奖”,老教授禁不住十分欣喜;同时联想起自己的成果在推广过程中的种种艰辛,感慨万千。但是,短暂的兴奋之后,老教授还是有些疑惑:这是真的吗?之前没有与这个组织有过任何联系,自己也并没有把相关材料邮寄过去,怎么会直接获奖呢?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老教授与“通知书”上的电话和传真几次联系,对方言之凿凿,说现在只是一个初选,全国一共有2000多人得奖,是一个预选的性质,现在只要他汇过去680元的专家评审费和工本费,就会得到相关的获奖证书,并有机会参加下一轮的评选,而下一轮如果继续获奖则有6万、4万、2万不等的奖金,并负责成果的进一步推广工作。
老教授依然将信将疑,加上当时正准备赶赴外地,应当地教育管理部门邀请开展成果推广工作,忙碌的他一直没有按对方所言将钱汇过去。
“2005年5月20日,我没有汇钱,他们就把证书寄过来了。”当记者半开玩笑地提到既然证书都收到了,干脆不寄钱算了时,他很认真地说:“那怎么行!人家既然这么有诚意,我如果不寄钱,就可能失去机会,我自信××码还是很好的,可以参加续评。”于是,2005年5月25日,在外地推广成果期间,他就从当地直接将钱寄了出去。
“2005年6月10日,我拿着获奖证书去找学校有关领导,希望他们能够支持推广我的发明。”拿到了证书的老教授很高兴,觉得这是国家对自己多年来辛勤工作的肯定,希望通过校方加快宣传推广。
晴天霹雳
“国家科技成果进步奖一等奖”的巨大荣誉一下子轰动了学校,“大家都太激动了”,尽管当时老教授一再强调这只是初评,“学校方面充分相信我,大家都没有任何怀疑。当时校长就把材料转给科研处,科研处有关负责人写了报道,当即在学校新闻网上进行宣传”。
2005年6月15日,就在学校准备召开全校表彰大会,庆祝老教授获得“国家科技成果进步奖一等奖”,并向全国推广其成果的前夕,为慎重起见,科研处的负责人拨通了科技部的电话,进行咨询求证。
“结果,晴天霹雳!”这位负责人得知老教授交了680元所得的并非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时,马上给老教授打电话,第一句话就是,“我们上当了!”老教授对那天的情形记忆犹新,“我也马上给各方面打电话通知,要求撤销有关的宣传文章,尽量减小不好的影响。”
可是,已经晚了,此时已经有多家网站、报刊刊发了老教授“获奖”的消息,而也就是在前一天,2005年6月14日,全国政协副主席、两院院士王选看到了当天本报A3版报道老教授获国家大奖的简讯。曾经是2001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的王选院士敏感地注意到报道中提到的“第六届国家科技成果进步奖一等奖”及“第六届国家专利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并不存在,因为国家从未设过这两个奖项,于是,王选院士通过秘书给本报编辑部打来电话,请编辑部进一步查实。
王选院士的意见引起本报编辑部的高度警觉,当即向老教授所在的学校求证,并派出记者跟踪采访。当王选院士得知这确实是一起盗用国家科技奖有关评审委员会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件后,亲笔给本报编辑部写信,建议展开调查并向有关部门举报,“由公安局立案侦查,使诈骗犯早日落网”。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老教授所在的高校对此事的处理果断迅速,马上撤下学校新闻网的有关报道。当记者要求进一步采访老教授了解详细情况时,校方也给予了很大的配合。
“我自己上当,损失680元不算什么,但给学校造成了被动的局面。”老教授感觉既委屈又难过,“那份通知书上有着大大的国徽公章,别的是假的,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们竟然敢拿着国徽骗人。当我再和他们电话联系,只有一个电话还是通的,但怎么打也没有人接,看来确实是骗子。”
记者在老教授那里看到了盖有红彤彤国徽章的“获奖通知书”和获奖“证书”,通知书上明明白白地写着“授权颁奖机构”和“赞助协办单位”为“国际联合专利技术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地址为“武汉市武珞路586号江天大厦19层”。记者“按图索骥”,采访完老教授后,随即从开封转道郑州,直奔武汉。
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
据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透露,此骗子公司已经存在两年多时间了,近期有从武汉向广州、深圳,甚至北京扩散的迹象。奖励办一直在注意这个骗子公司的动向,并在2004年5月14日由科技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科技日报》联合发布公告,揭露骗子公司的行径,当时,骗子公司还打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认证委员会”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但实际上这两个部门并不存在。2004年9月28日,奖励办又在其网站发布《关于警惕借国家科技奖励名义行骗的说明》,再次披露换名为“亚太专利技术服务中心”的骗子公司打着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旗号,向一些单位和人员寄送“获奖通知书”和伪造的证明文件,借此收费牟利的真相,告知公众,“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是惟一负责国家科技奖励评审组织工作的政府部门,从未委托过其他任何组织进行国家科技奖励的颁奖及宣传活动,且国家科技奖励活动依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该‘亚太专利技术服务中心’的行为纯属诈骗”。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现在,这家骗子公司打起的最新旗号是“国家科技奖评审委员会”。但科技部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的工作人员介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只有“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与之对应的是“国家技术发明奖评审委员会”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所谓的“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科技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以及“国家科技发明奖评审委员会”纯粹是“李鬼挡路,子虚乌有”。更据欺骗性的是,骗子公司竟然煞有介事地搞起了自己的网站Http://www.glnosta.com,记者从现在还能打开的这个网站上看到,机构简介、国家科技奖励、法规文件、范围标准、推荐评审授奖、获奖名单查询等等一应俱全,除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更换为“国际联合专利技术信息管理服务中心”之外,几乎全盘照搬奖励办的官方网站Http://www.nosta.gov.cn的内容,足能以假乱真。
奖励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科学技术奖共五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与之相对应的五个评审委员会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所以都没有公章,骗子公司所发通知书和证书上印着的国徽章完全是编造出来的,首先犯了伪造公章罪;再就是打着“国务院”、“科技部”等国家机关的名号招摇撞骗,更是胆大包天,法理难容。此外,其鼓吹的获奖内容也是虚假的,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每年国家科技奖的项目总数在400项左右,而且只有一等奖和二等奖,并不存在骗子公司通知上所说的三等奖,也不可能出现动辄上千人获得一二等奖的情况。国家科技奖的评选和公布都是有相关程序的,首先需要由有关专家和推荐部门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推荐,再经过国家奖励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网站等媒体上公布,无异议的再提交相应评审组、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评审,此后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进行审定,最后由科技部进行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可以说,国家科技奖的评选存在一整套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可能在没有经过任何专家和单位推荐以及事先没有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就得到有关国家科技奖的获奖通知。而最为显著的一个标志是,所有国家科技奖从开始推荐、评审到授奖,都不会收取参选者一分钱的费用。
问及为何对骗子公司没有有效的控制手段,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显得有些无奈。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社会力量未经登记,擅自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予以取缔。社会力量……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所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所收取的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是,科技行政部门的执法权很微弱,而异地操作更是难上加难。奖励办在向北京警方报案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困难,警方要求严格的司法程序,要有详细的人证物证,经济诈骗案立案金额要求在3000元以上,而向奖励办咨询举报的人基本都没有交钱,没有上当的。“其实明眼人仔细一看就知道这个奖是有问题的;再有的将信将疑,打电话来问,也就知道是骗子。我们掌握情况的基本都是此类并没有上当的,取证很困难。”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说,“网站则涉及服务器等诸多因素,可能它在国外,很难封杀。”
神出鬼没的骗子公司
记者从近两年来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搜集到的由骗子公司发出的获奖通知书上看到,骗子公司的名字和地址飘忽不定,而法人代表、财务总监以及电话、账号也总是在更换,前后两个月的通知便完全不同。而现在按电话号码挨个打过去,除最新的号称2005年“第六届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通知上的两部电话经查实为武汉小灵通之外,之前的都已经成为空号。
经过记者多次拨打,终于有个略带南方口音的男子接了电话。记者以自己是湖南农学院的老师收到获奖通知为由,想进一步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对方称自己是中国专利技术交易(武汉)代办中心,受科技部国家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委托代为颁发有关奖项。记者又提出已经到了武汉,想去他们办公室面谈,询问他们的办公地点,对方只说在关山(武汉的一个地名),再详细的就不多说了。记者再三要求见面,并说可以当面交钱,再拿证书,对方有些不耐烦了,称“你想做就做,不想做就算了。我们不见面,只接受汇款,寄来钱自然就会把证书给你邮寄过去”。然后就挂掉电话,记者再三拨打,再也无人接听。
根据通知上的地址,记者来到武汉市楚雄大道,这是一条刚刚整修过的街道,门牌号码很乱,骗子公司的地址注明为楚雄大道699号,但记者找来找去,与之最相近的两个门牌号分别为楚雄大道643号和718号,这中间的70多个号码淹没在长约几百米的街道中,699号也许是一片建筑工地,也许是一间挂着热干面招牌的小吃店,反正这里没有所谓的“中国专利技术交易(武汉)代办中心”。
接着,记者又来到2005年4月骗子公司号称所在的武汉市武珞路586号的江天大厦19层,此时骗子公司的名头是“国际联合专利技术信息管理服务中心”,骗取老教授680元的正是这家。不出所料,在江天大厦19层转了个遍,都没看到这个公司的影子,询问楼下保安,保安说从来就没有这么个公司,而且透露前一段也不时有人来打听这个公司,并告诫记者“他们可能是骗子,千万别上当”。记者还是不死心,来到2005年1月号称“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所在的武汉珞狮路樱花大厦,这下更邪了,骗子公司说自己在28层,但实际上樱花大厦只有27层。
结束一天的暗访,记者仔细分析了涉及骗子公司的所有材料,并结合科技部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的通报情况以及老教授的上当经历,得到了骗子公司行骗的“路线图”:
他们根据国家专利局每年批次发布的专利网上公示中的专利发明人的地址、姓名广发信函,以国家科技进步奖和科技发明奖评审委员会的名义宣布收信人获得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在号称“凡获此殊荣的单位和个人的专利技术项目将在全国部分新闻媒体、相关网站上公布,并载入本中心数据库,纳入重点项目常设技术市场展示,长期予以卓有成效的推广”,“获奖者有机会获得更高的荣誉和高额奖金,一二三等奖6万元到2万元不等”,“获奖的技术项目本中心可免费在国内、国际专利互联网上发布,让你的技术顺利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交易”,“此次评审颁发奖项,政府颁奖、国家认可,具有极高的权威性。获此殊荣是你评定职称、晋职加薪最有效、最有力的条件,是你进行技术转让、项目投资的有力依据,也是你进行商务洽谈必胜的法宝”等等天花乱坠的好处之余,要求在接到通知后尽快将专家评审费及工本费人民币600~680元汇到此次活动的赞助协办单位,即武汉××中心,并煞有介事地称“接此通知超过30天未办理领奖手续者,视为自动弃奖处理。颁证的解释权归××中心负责”。
结束采访前,记者通过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联系了湖北省当地科技行政部门,希望他们能协同当地警方展开调查。毕竟骗子公司有两部正在通话的小灵通,有几个正在使用、骗取钱财的账号,虽然登记的身份证可能也是假的,但通过警方的技术手段,应该可以取得一些突破。
但是,在北京遇到的困境在这里也出现了,湖北省科技厅成果处以及知识产权局缺乏相关的行政执法能力,虽然早有人举报这家骗子公司,但既查不着地点,又找不到人,同样无计可施。
5. 中合国际知识产权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中合国际知识产权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的知识产权公司,专注知识产权的智能化高效管理,致力于为企业、高校与个人提供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体系规划和科技项目申报等服务。6. 香港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股权怎样申购
您好,您可以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一下,可以查到该公司的历史信用问题和他的一些公司注册信息。
7. 香港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到底是什么样的组织
主要做知识产权上市的,目前主要是商标上市,国内的办事处在上海
8. 香港环球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是个什么单位
智丰渝盛知识产权提示:在香港,可以很轻松地注册以全球、国际、中国、中华等顶级词汇字样的机构,你所指机构非政府背景“单位”,为2016年在香港注册的一家公司,全称“香港环球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HONG KONG GLOB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ADING CENTER LIMITED”。如涉及到合作或投资,建议谨慎选择,不要以为看上去高大上而掉以轻心。
9. 中国知识产权交易城
一、专利池(patentpool/portfolio)
专利池是众人耳熟能详的知识产权名词,根据MPEGLA的定义,“专利池的形成过程是专利权人之间,围绕核心专利的选择、专利池许可费的收取以及分配等问题而进行的一个多人合作博弈过程”。
目前数字视讯领域最知名的专利池如下表所示:
专利池作为一种知识产权交易形式,最初的起因是交叉许可的复杂度越来越高,成本高昂,所以组建专利池进行集中管理,一站式购买与销售。
专利池包括两种:一是标准专利池,上表中所列的基本是技术标准或产品标准中已经采用的专利技术方案的集合;二是权利人自建专利池,通常是一个或多个专利权人将某一技术领域的相关专利集合在一起。
随着我国企业拥有的专利数量海量增长,目前国内已经有非常多的组织或个体在组建不同形式的专利池,其中包括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彩电企业联盟)正在组建的彩电技术专利池、水泥预制板技术专利池、AVS视频标准专利池、DMB-T标准专利池、中山小家电专利池等著名的专利池;也包括一些中介机构、个人、企业自行组建的各种类型的专利池。
这些专利池的组建工作在过去两年中突飞猛进,很多专利池已经进入了运营或者试运营阶段。
中国专利池的运营目标通常有两个阶段,短期内(3-5)年的目标是实现运营收入或者为专利权人创造专利防御工具,中长期目标是实现专利池的许可收费。
二、专利出售(转让)
专利转让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最热门的业务之一,包括华为、中兴、腾讯、宇龙等一大批深圳知名企业都试图在将部分专利出售。专利出售(转让)的原因有三:
1、企业早期申请的专利由于撰写不好或者技术已经过时、或者当时考虑迅速提升专利积累数量而降低了创造性的要求,专利对企业的使用价值不高,而专利年费(每年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维持费用)不断增加,专利出售可以收回投资或者降低维持费用,部分专利出售还可以获利。
2、出售部分专利以验证专利质量,借此寻找专利价值高地,并可在公众中形成专利权印象,进入专利权人俱乐部(而不总是充当被许可人)。
3、出售部分专利以熟悉运营规则和运营细节,从而为专利创造、申请、保护、运营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目前积极从事专利出售业务的公司如华为已经可以列出几百项专利以供客户挑选,并且预期每年能实现数百万元的出售收入。
另外,最近国家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标准中对知识产权有了非常明确而具体的要求,这带动了最近一轮的专利转让和许可的市场需求,导致专利转让市场迅速升温并迅速规范化和程序化。
专利出售(转让)程序通常是:
三、专利许可
专利许可根据排他程度不同,分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根据是否是专利权人,分主许可和再许可。另有强制许可和交叉许可政策。
强制许可是指在法定的特殊条件下,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他人可在履行完毕法定手续后取得实施专利的许可,强制许可在(1)未能在合理期限内获得的许可(2)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公共利益(3)被依赖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许可三种情况下可以由政府发布强制许可命令,实行强制许可。
交叉许可是指企业以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输出换取对另一个企业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使用。
中国市场目前最多的专利许可形式是实施许可,以专利许可收费为目的的专利权人和代理专利许可收费的中介机构越来越多,专利许可收费的投资气氛在增加。
专利许可投资由于其成本低廉、获利巨大,可能成为房地产、股票证券期货之后第三个民间资本的投资热点。
上述三种形式是我们最常见的,也是目前最令我们头疼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最主要的交易活动主要是由国外企业通过各种形式来向中国企业收取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用。
费用的名称各异,例如:initialfee、royalty、licensefee、testfee、annualfee、维护费、升级费、品牌使用费、商标使用费、版权费、专利许可费等等。但不论形式如何,买方一般是中国企业,卖方是外国企业,对中国企业而言都是成本、费用。
四、知识产权质押
从资产、资本化的角度看,中国的知识产权交易还存在一种新类型,即知识产权质押。
1、什么是知识产权质押?
知识产权质押是指对知识产权进行估值后,将知识产权质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获取贷款。
在我国现行的担保法和金融贷款规则下,企业的三大动产都是有担保价值的:应收账款、存货和知识产权。
目前应收账款和存贷作为担保的贷款机制已经日趋成熟,相关的金融产品也非常多,但对于知识产权,由于知识产权的价值难以评估,导致了很多商业银行至今不敢推出专利质押贷款产品。
但根据来自高交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论坛”的信息,学术界、银行界、法律界、企业界都在研究推出更多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的信贷业务。
利用知识产权质押,通常可以获得知识产权评估价值的15-30%的银行贷款额度,而且可以获得当地政府的贴息(通常为50%左右)。
目前出台了知识产权质押政策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以及一批地方商业银行。出台知识产权质押政策的地方政府包括北京、上海、福建、湖北等地。
根据交通银行提供的数据:截至2008年8月底,交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授信企业37家,共发放知识产权贷款44笔,40275万元,其中,专利权质押贷款5745万元,商标权质押贷款24330万元,版权担保贷款10200万元,最大额度单笔贷款为2700万。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零售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张鑫表示,这种模式既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又拓展了银行的信贷业务新领域。
2、成功案例
2008年10月30日,福建三明市大田县岩城水泥有限公司以其省著名商标“岩城”和该司资产作为质押,向大田岩盛水泥有限公司借款的2500万元已到账,其中商标权质押借款额达1500万元,成为福建省迄今最大的一笔知识产权融资案例。
这是福建省于9月3日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及福建省银监局联合出台的《福建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之后第一笔大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而根据国家科技部官方网站2008年7月29日的报道,北京银行与北京赛德丽科技有限公司、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及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现场签约,向三家公司发放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3、知识产权质押典型产品介绍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以中小企业或中小企业主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为质押,向企业发放的用于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资金需求的贷款产品——“展业通”。
在北京“展业通”产品中,中小企业具备两项条件即可以向交行申请贷款并获得当地经贸、科技、知识产权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贴息: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资产总额在4亿元或年主营业务收入在3亿元以内的企业法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照章纳税;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企业信誉良好,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能提供足值有效的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该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作为质押物的知识产权限为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中的一种或几种,须合法有效,并且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张鑫表示,这种模式既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又拓展了银行的信贷业务新领域。而且所有到期企业全部还贷,未形成一笔不良贷款。
以上简单介绍了四种目前国内正在迅速展开的知识产权交易形式,实际上知识产权交易的形式正在多样化,并且随着无形资产和知识资源在企业资产管理与活动过程中比重、作用的迅速提升而迅速走向前台,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知识产权新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