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市二手房产交易需要交哪些税费
二手房过户交易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地方附加税等。
一、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纳税人:卖方
普通住宅2年之内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
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出售公房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5年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免交。
注: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购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二、契税计算方法:
纳税人:买方
普通住宅契税计算方法: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
非普通住宅契税计算方法:3%,别墅契税计算方法:4%;
注:首次购买和普通住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优惠
三、印花税计算方法:
纳税人:买卖双方
二手房交易印花税税率:0.5%
注: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住宅印花税
四、营业税计算方法:
纳税人:卖方
普通住宅营业税计算方法: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5%,超过5年(含5年)——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营业税计算方法: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5%,超过5年(含5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5%;
别墅营业税计算方法: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5%,超过5年(含5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5%;
注:购买时间是否满5年首先看产权证,其次看契税发票,再次看票据。这三种证件按照时间最早的计算,一般地说票据早于契税发票,契税发票早于产权证。
五、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纳税人:卖方
二手房交易土地增值税税率:1%
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转让原自用住房,居住满5年(含)以上,免征;满3年(含)未满5年,减半征收;未满3年,按规定计征;
注:对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六、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地方附加税计算方法
纳税人:卖方
二手房交易城建税:营业税的7%;二手房交易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二手房交易地方附加税:依各地方而定
注意事项:
1、弄清权属再出手。
买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房屋的权属,究竟是部分产权、共有产权、还是无产权。若房屋产权不清或存在产权纠纷,房子再好也不宜购入。
2、分清房屋产权不吃亏。
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多种限制。购房时要注意产权证上体现的是完全产权还是只有使用权。
3、弄清房屋年限很重要。
有的房主急于将房子出手,可能会故意隐瞒房屋建成时间,看房时应留意房产证测绘页上的数据,从而了解房屋大致年限。
4、弄清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
分清房屋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是否与房屋产权证上一致,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现象,以免购买的房屋面积缩水。
5、详细了解物业情况。
详细了解物业管理、保安装备、小区环境、水电供给等情况。这些因素可能直接关系到日后的居住品质。
6、全面考察房屋周围环境。
买房前在小区周边详细观察,重点了解噪音、有害气味、水污染、垃圾、小区卫生清洁等情况。
『贰』 购买住房的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购买住房的印花税税率是0.5‰。
印花税计算方法:经济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本公式: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税目税率如下: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按收入费用金额的1‰贴花。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勘察及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按收入费用金额的0.5‰贴花。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技术合同按金额的0.3‰贴花。
4、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0.05‰贴花。
5、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按所载金额0.5‰贴花。
(2)上海市房屋交易印花税扩展阅读
免征印花税的情况: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叁』 上海二手房买卖要交哪些税
上海二手房买卖要交:二手房交易税。
1、普通住宅:
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
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2、出售公房:
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
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3)上海市房屋交易印花税扩展阅读: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肆』 房产交易印花税税率怎么计算
房产交易印花税按照总交易价的万分之五缴纳。如100万的总房价,印花税500元。
『伍』 房屋买卖时如何缴纳印花税
房屋买卖时如何缴纳印花税——办手续时一并交了,不用单独申报,有房管局代收代缴。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纳税人是立合同人
2、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纳税人是立据人
申报时间: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陆』 房屋交易100万的印花税是多少
根据《
印花税
暂行条例》文件的规定,对商品房
销售合同
统一按
产权转移书据
所载金额
立据人
万分之五税率征收印花税。所以100万的房子印花税是500元。
『柒』 上海市印花税税率多少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全国的印花税税率是一致的,上海市也一样,具体如下: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
义务人 说明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
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
同 按加工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
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
同人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
义务人 说明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
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
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立合
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
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立合
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立合
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立合
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
义务人 说明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
贴花
立合
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12.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立帐
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
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
领受人
『捌』 上海房产税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二、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
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四、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五、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六、税收减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七、收入用途
对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八、征收管理
(一)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二)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三)凡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
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四)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五)应税住房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暂行办法规定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市地税局负责制定。
九、部门职责
(一)建立工作机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财政、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组成的房产税试点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房产税试点工作。
(二)协同征收管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税务机关建立应税住房房产税征收控管机制,根据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共同做好应税住房的认定工作。
(三)实现信息共享
市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共同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个人住房信息数据库信息共享。
十、评估机制
房产税税基评估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地税、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十一、其他事项
本暂行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的具体规定,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制订,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本暂行办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http://www.tax.sh.gov.cn/pub/xxgk/zcfg/dcs/201101/t20110127_305661.html
『玖』 上海市印花税怎么交
印花税的税目很多,要缴纳什么的印花税,主要看公司的经营范围。按季度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不用缴纳印花税。签订购销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但如果不是由税局代开发票的则不强制要求。 一般的商业、工业企业,成立之初需要缴纳以下印花税: 注册资金印花税(按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缴纳); 财产租赁印花税(根据公司租用办公室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 营业账薄印花税(包括银行账、现金账、总账明细账等,每件5元,购买印花税票后自行贴花); 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每件5元,在取得证件时已经缴纳了印花税)。 以上印花税一次性缴纳。 购销合同印花税(万分之三)、加工承揽合同(万分之五)等严格地说每签一份都应该交印花税,但实际的情况是:只要你按时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局并不会要求你必须缴纳印花税,因为很多企业购进/销售时并不是每笔业务都签合同的。 还有一种情况:由税局代开的发票(比如运输公司让税局为其代开运输发票)就要当场缴纳运输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