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三板企业国有产权在产权交易所转让之后,在股转系统怎么操作
还是不是很明白,我这边一般遇到不能再股转系统交易的情况,停牌那些。是先签一个代购协议。由投资方打款给企业方,最后复盘还是要再到股转系统交易。
⑵ 新三板做市转让后还能协议转让吗
协议转让是指产权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过洽谈、协商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
做市转让是买卖双方通过证券公司的报价进行交易,做市交易一般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新三板公司采取做市转让后可以再变更为协议转让的。挂牌公司申请并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股票转让方式可以变更。
⑶ 新三板里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的区别
新三板协议转让:买卖双方线下议定价格,通常买卖方直接洽谈,然后通过股转系统(新三板)交易。买方要有比较专业的知识,才能尽可能避免投资失误。
做市转让:买卖双方通过主办券商(证券公司)报价交易。即证券公司通过比较专业价值评估体系,给出相对合理的建议价格,对于非专业买方有一定的风险规避作用。
一般来说,为了股价,能选择做市转让的企业都会采用做市转让的模式。
⑷ 请前辈们指教,新三板与股权交易所,区别在哪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俗称的“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是全国性的证券交易场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天津股权交易所等地方性的股权交易中心是由省级政府批准成立的,是地方性的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市场在挂牌企业基本条件、挂牌程序、投资者标准、交易规则等方面都与地方性的股权交易中心存在差别。
以下分别从挂牌企业基本条件、挂牌程序、投资者标准3个方面对新三板市场和天津股权交易中心、上海股权交易中心作详细的对比【更多有关新三板上市、融资、路演可上{新三板资本圈}了解。】:
1.挂牌企业基本条件对比
⑸ 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有哪些区别
1.新三板指的是位于北京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原先只针对你所提到的四个高新区里的企业提供挂牌和股份转让服务,预计明年初将进行扩容,即取消地域限制,改为面向全国所有企业。
2.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已经不是“准备探索"了,全国目前有25家以上的股权交易中心,只有少数几个省份没有建设股交中心的计划,其他均已成立或是报道拟筹建。所谓的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是相对于新三板、天津股权交易所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这3家全国性股权交易中心而言的,其在挂牌规则中均没有规定只能是当地企业,只不过是股交中心依据自己的资源和实力设定的发展定位而已,不过,一般政府对于在本地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会有更大力度的补贴。
3. 新三板的监管机构为证监会,其他股权交易中心一由当地的券商、产权交易所、城投公司等入股成立,其主管单位一般为当地的金融办和发改委。
⑹ 新三板与产权交易所有什么区别
新三板是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而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的主要区别有哪些?服务对象不同,投资者群体不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具有相同的法律定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册成立,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是服务对象不同,新三板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是投资者群体不同。我国交易所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是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
三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不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
针对自然人投资者,将从财务状况、投资经验、专业知识三个方面严格准入条件,提高投资者准入门槛。不符合适当性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专业机构发售的基金、理财产品等间接投资于挂牌公司。
“新三板”公司可直接转板至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监会表示,《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要求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就是要使得交易所市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之间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因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可以直接转板至证券交易所上市,但转板上市的前提是挂牌公司必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在股本总额、股权分散程度、公司规范经营、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方面达到相应的要求。
建立便捷高效的转板机制后,企业就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股份转让和融资等方面的不同需求,自由选择适合的市场,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⑺ 新三板与地方产权交易市场的区别
(1)严格意义来讲,产权交易所并不能被视为我国的证券市场的一部分,目前只能归其场外交易市场。
(2)挂牌公司不同。新三板的挂牌公司一定是符合条件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主体并无此要求,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甚至拥有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事业单位,都可以成为交易主体。
(3)管理机构不同。新三板目前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监管;产权交易所的监管单位为个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4)交易制度不同。新三板的交易制度是按照证券公司代办股份报价转让制度,即由买卖双方在协商议价后,再通过证券公司的委托报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清算交割平台完成交易;产权交易所实际上只是一个由国有资产主管机构监管的交易所,并不存在交易系统,也不需要线上交易,只需要在监管部门的督导下完成产权交易即可。
(5)交易监管规则不同。新三板的监管规则在挂牌公司治理结构、信息披露、财务数据等方面都比照了上市公司的要求,只是在具体标准上有所降低;产权交易所的监管规则由各地主管部门制定,通常没有太多限制,只是对国有资产的转让有严格的评估标准和评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