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多开一个账户炒股算是违法失信记录吗
不算是违约失信记录的。
现在的证券商户规定是一人三户,就是你用你的身份证可以在三个证券公司开设三个股东账户,账户间的交易都是不会影响的。
B. 我和家人用2个帐号可以买卖股票吗,可以买卖同一只股票,这样算不算违规
你和家人用两个账号买卖股票,都是买同一只股票,这种情况不算违规,这样只是把自己账户搞得复杂一点而已
C. 同一个账号用不同的炒股软件是否都能交易
能交易,通过证券市场的买入与卖出之间的股价差额,获取利润。股价的涨跌根据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变化,之所以股价的波动经常出现差异化特征,源于资金的关注情况。
他们之间的关系,好比水与船的关系。水溢满则船高,(资金大量涌入则股价涨),水枯竭而船浅(资金大量流出则股价跌)。
某种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每个营业日的第一笔交易,第一笔交易的成交价即为当日开盘价。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如开市后半小时内某证券无成交,则以前一天的收盘价为当日开盘价。
有时某证券连续几天无成交,则由证券交易所根据客户对该证券买卖委托的价格走势,提出指导价格,促使其成交后作为开盘价。首日上市买卖的证券经上市前一日柜台转让平均价或平均发售价为开盘价。
D. 操作几百个股票账号经行交易违法嘛
你好,这要看它的成交量和是否有内幕交易。
如果每个账号都买个三手5手的话,根本构不成,违法。
如果他每个账号购买上万手的话,这样就形成操纵股价,这样就是违法的。
E. 一个人开多个港股账户打新,是不是违规
不是,港股打新,可以多账户,而且必须多账户,香港市场是一个对散户很友好的市场,如果一个新股1W港币能中一个,那么10W港币可能只能中3个,所以多开账户提高中签率,香港不按身份认购,只按户头认购,所以账户越多,中签几率越高。
香港一些证券公司目前以公司集团的名义申请新股,不显示客户的个人身份信息。因此,无法确定是选择合适的证券公司开立更多账户还是对其进行监管。即便相同暂住证多账户反复申购相同只新股被管控查出,也仅仅撤销本次中签资质,并没有附加的惩罚。
(5)同地址多股票账号交易违法吗扩展阅读:
具体操作不同:
很多股票在香港联交所的募集新股招募书中,没有区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即把上市公司的所有股票都当做流通股看待,所以它们的发行价就会比在沪深证交所发行价的低不少。
也就是基于这一点,在后来的股改中非流通限售股要上市流通时要向流通股支付流通对价时,也只考虑到向沪深流通股支付,因为在新股招募时,沪深两市的招募书中是有流通非流通限制的。
大陆股市涨跌幅限制为10%,而港股没有限制。港股实行T+0交易制度,即当天买进股票当天可以卖出,而大陆股市实行的是T+1交易,即当天买进股票必须隔一天才能卖出。
港股市场的股市衍生品较多,例如股指期货、衍生权证、股本权证、牛熊证及股票挂勾票据等,但大陆股市除了股指期货,其他交易品种几乎为零。
F. 在证券公司上班,用别人的股票账号炒股,这样违法吗
炒股行业以及证券行业都是社会上非常热门而且非常吸金的行业,很多年轻人在走入社会后,都会把目光放到这两个行业上面。但是,由于这两个行业涉及的资金问题比较多,所以我国关于这两个行业等法律法规是比较完善的,在这个两个行业当中,我们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自然而然也是比较多的,凡事还需要小心为主。
而且我们要清楚的是,如果你是帮别人的账户进行炒股理财的,一旦被发现了,那么你就会永久失去在这一领域的从业资格。
G. 请问,私人操作20多人的帐户炒股,是否违法有相关的法规吗
只要不违反以下规定就违法。
附注:第七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 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第七十九条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第八十一条 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第八十二条 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第八十三条 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的交易行为,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