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就是交易所对财务异常的上市公司给予的特别处理,提醒投资者注意:
如下情况会导致ST:(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产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 ,低于注册资本。(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交易规则:
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涨幅5%,跌幅5%;
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
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处罚,而只是对上市公司所处状况一种客观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其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要进行理性投资,如果公司异常状况消除,就能恢复正常交易。
❷ st开头的股票买卖的数量有规定
没有这个规定。STI不是这个意思。
如果那只股票的名字加上st 就是给股民一个警告,该股票存在投资风险,存在退市的风险。
沪深证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据1998年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而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
(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辽物资”;
(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
❸ 沪深新的交易规则是什么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交所日前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这是在股权分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时刻,深交所贯彻落实《证券法》、夯实市场基础制度、进一步推动市场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本次深交所《交易规则》的制订主要围绕两大原则进行。一是适应市场日渐多样化的交易需求,引入差异化的交易机制、提供市价申报、完善大宗交易制度、吸收并完善了在中小企业板行之有效的开盘、收盘集合竞价制度、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制度和异常波动停牌制度等;二是充分贯彻落实新《证券法》的精神,明确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的各种情形和相关监管措施,引入特别停牌机制,并为T+0回转交易制度、融资融券制度留下了制度接口。
与旧规则相比,《规则》的突出特点是对于此前市场关心的回转交易、放开涨跌幅限制、券商融资融券制度以及做市商制度都预留了“口子”。如上证所的“经证监会批准,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比例”、“会员向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等。
预备T+0
新交易规则规定: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在交收前不得卖出,但实行回转交易的除外。这实质上为部分板块实施T+0留下了空间。新规则又规定,根据市场需要,交易所可以实行一级交易商制度,这实质是准备在A股市场引入做市商。新规则同时规定,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但经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比例。
分析人士表示,新《交易规则》的出台不仅适应了市场的发展,有助于市场的进一步活跃,而且为实施T+0回转交易制度、融资融券制度等进一步的创新留下了制度接口,同时,新《规则》也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所的监管职责,将有助于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和“三公”原则的实现。
交易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比例
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增发股票上市的、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经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比例。
规则规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实行主交易商制度,具体办法由交易所另行规定,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新《交易规则》将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深交所负责人称,在《交易规则》正式实施前,深交所将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市场宣传工作,并组织券商进行相关技术测试,确保规则顺利实施。
❹ ST股票可以当天买卖吗
ST股票也受沪深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限制,实行T+1交易,卖出股票的资金当日可以买入股票,次日可转出。涨跌幅为每日5%。
❺ st股票具有怎样的交易规则
1998年4月2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上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
①
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②
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
③
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交易规则
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涨幅5%,跌幅5%;
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
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处罚,而只是对上市公司所处状况一种客观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其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要进行理性投资,如果公司异常状况消除,就能恢复正常交易。上市公司暂停上市条件,恢复上市条件,终止上市条件。
❻ 股票交易规则
❼ ST股规则是怎么样的
ST股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的缩写。翻译为特别处理。如果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则其股票就要被戴上ST的帽子。所谓财务状况异常,有6种情况。(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股民通俗理解就是: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等等。如:亿安科技股票2000年曾创造过100元的神话,但是2001年和2002年出现亏损,则被戴上了ST帽子。是否ST股都是亏损股?不一定。如:高斯达(600670)1998年到2000年虽然没有亏损,但是它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所以也被ST。
*ST 2003年5月8日开始,警示退市风险启用了新标记:*ST。以充分揭示其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并区别于其他公司股票。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2)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3)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对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改正的;(4)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5)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的公司;(6)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沪深证券交易所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出:如果上市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无法完成200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公司应及时向本所提交书面说明,并同时在报纸上公布延期披露2003年半年度报告的原因及最后期限。交易所将自2003年9月1日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两个月结束后,公司仍未披露半年报的,交易所将自到期日次日起对其股票复牌,股票简称前冠*ST标记,以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此规定,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股票简称前均冠以*ST标记,目的是使股民能够非常容易地区分哪些股票存在退市风险,哪些不存在退市风险,便于作出投资决策。
ST行情显示有特别之处, 指定报刊上另设专栏刊登特别处理股票的每日行情,不得将特别处理股票的每日行情与其他股票的每日行情混合刊登。
ST何时取消 上市公司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恢复正常、审计结果表明财务状况异常的6种情况已消除,并且满足(1)主营业务正常运营;(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条件的,公司应当自收到最近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提交年度报告,同时可以向交易所申请撤销特别处理。
ST股票都是亏损股吗? 不是。如:高斯达1998年到2000年虽然没有亏损,但是它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所以也被ST。如中川国际(600852)1997年每股收益是0.334元,也实行了ST处理。但亏损股一定要ST吗?也不是。1997年重庆川仪(000607)、二纺机(5.02,-0.17,-3.28%)(600604)、龙舟股份(600711)等亏损股没有实行ST。因此,实行ST要由公司申请。有的公司,如中川国际,虽未亏损,但乌干达项目可能会给收益带来影响,所以也申请ST。2002年,ST南摩扭亏为盈,为慎重起见,没有取消ST,撤回了取消ST的申请。
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证券交易所依法决定上市公司股票的暂停、恢复或者终止上市。证券交易所应在作出上述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认为证券交易所作出的暂停、恢复或者终止上市的决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可以要求证券交易所予以纠正,或者直接撤消其决定。
暂停上市 公司出现最近3年连续亏损的情形,证券交易所应自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恢复上市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在第一个半年度报告披露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一)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
(二)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已经盈利。
终止上市 公司在法定期限结束后仍未披露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在法定披露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但未在披露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或提出申请后证券交易所未予受理的,证券交易所应在披露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经审核认为不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的,应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的,公司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应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在法定期限结束后仍未披露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应在法定期限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但公司出现亏损的,证券交易所应在其披露年度报告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如果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证券交易所可以对公司财务报告盈利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期限之内。
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司也不是无退路可言,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三板交易)。如2001年,水仙电器、粤金曼、深中浩先后退市,之后到三板转让。2002年,ST九州、ST海洋等,也先后退市了。
❽ 股票交易规则是什么
具体交易时间规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单,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成交顺序:
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
为了防止过度投机,股票交易规则还规定了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根据现行制度规定,无论买入或卖出,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1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
委托规则规定:
1手=100股,1—99股为零股,不足1股为零碎股。
买入委托必须为整百股(配股除外),卖出委托可以为零股,但如为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股票停盘期间委托无效,买入委托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托无效,委托价格超出涨跌幅限制委托无效。
股票T1交易制度:
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不能卖出,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当天无法取出,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取出。
股票交易规则还有很多,但是对于新手来说,了解基本规则便可参加股票交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