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同一母公司控股下的两个全资子公司合并印花税如何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3〕 183号)文件规定“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2. 福建省地税局关于关联方交易是否交印花税
同一项交易,如果合同或者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是认为交易金额可以代替合同的,交易双方都要缴纳印花税(贴花)。无论是否关联方。例如,你的老板开了两家公司A和B,你老板本来要出售一样设备给C,正常的如果是A公司制造的,直接A公司销售的话,A公司只要缴纳一笔印花税,即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三,但是由于你老板考虑到某些原因,要从B公司开发票给C公司,那么先要从A销售到B,然后再是B 销售到C,那么A要交一笔销售额的万分之三的印花税,B要交一笔从A采购的万分之三的印花税,又要交一笔销售给C的万分之三的印花税。
3. 母子公司购销业务,双方怎么缴纳印花税
1、如题所指情形,母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的经济主体,双方购销业务(签订合同协议)均应按照印花税法规如常计缴印花税;
2、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4. 关联方借款要交印花税吗
同一项交易,如果合同或者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是认为交易金额可以代替合同的,交易双方都要缴纳印花税(贴花)。无论是否关联方。例如,你的老板开了两家公司a和b,你老板本来要出售一样设备给c,正常的如果是a公司制造的,直接a公司销售的话,a公司只要缴纳一笔印花税,即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三,但是由于你老板考虑到某些原因,要从b公司开发票给c公司,那么先要从a销售到b,然后再是b
销售到c,那么a要交一笔销售额的万分之三的印花税,b要交一笔从a采购的万分之三的印花税,又要交一笔销售给c的万分之三的印花税。
5. 母子公司交易税收上有哪些规定
关联交易的原则,税收征管法对关联交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认定,即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所进行的业务往来。<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新的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6. 上市公司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下属子公司需要交资金账薄的印花税吗
上市公司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下属子公司不需要交资金账薄的印花税。
7.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借贷往来,借款合同的印花税需要交纳吗由谁缴纳
如果你们不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是不用缴税的,印花税征税针对税目列明的才征,没列的不征,印花税税目中借款合同指定的是“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8. 母子公司发生购销业务是否属于关联交易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九条规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 (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应属于关联关系 第十条规定,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商品、产品等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租赁业务; 母子公司之间发生购销业务属于关联交易,对于这类关联交易,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对于同期资料的准备则应按下列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十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 (一)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 (三)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根据问题所述,企业如果可以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之一,则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
9. 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签订的合同是否征收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借款合同税目的范围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10. 我母公司向子公司投资1000万,投资过程中有什么涉税环节吗母子公司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1、母公司对其全资公司投入资金,子公司挂在“其他应付款”,只能表明母子公司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
2、如果是母公司的投资行为,转入“注册资本”,母公司账册上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同步调整,此时可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由于投资入股合同或协议不在上述列举范围之内,因此无论是否就投资业务签订了合同或协议,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其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应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后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