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规则: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账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4、结算篇。与沪深股票类似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作为共同对手方为股票转让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务;或不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务。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转让方式有哪些如何委托交易?
挂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 暂未推出之一进行转让。
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当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与沪深股票类似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买卖权限的投资者可通过主办券商柜台、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2.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
3.股票转让实行“T+1”交易制度吗?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卖出股票后获得的资金当天可用于购买证券类资产但不可取现。
做市商买入的其担任做市商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4.股票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5.股票转让计价单位是多少?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6. 股票转让是否存在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7.申报有效期是多少?
申报当日有效。
8.是否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全国股转系统目前暂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2. 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跟其他版块有什么不同
你好,以下是新三板的交易
细则一“
1. 新三板股票代码
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票代码以43打头。
2.股票转让方式:
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方式。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3,股票转让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4,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
新三板股票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5,股票价格变动单位
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6,有效报价区间
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
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7,申报委托方式
.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
8/涨跌幅限制
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中规定:新三板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9/清算交割时间
新三板股票成交到账时间:股份和资金将在T+1日到帐。
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行情、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
细则二:
1、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
2、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于1000股,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
3、交易须主办券商代理。主办券商代为办理报价申报、转让或购买委托、成交确认、清算交收等手续,挂牌公司及投资者在代办系统所进行的股份交易的相关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办理。
4、依托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依托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与中小板、创业板等并列于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
5、投资者委托交易。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当日有效。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6、分级结算原则。新三板交易制度对股份和资金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
3. 新三板交易规则有哪些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规则: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账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4、结算篇。与沪深股票类似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作为共同对手方为股票转让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务;或不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务。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转让方式有哪些如何委托交易?
挂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 暂未推出之一进行转让。
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当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与沪深股票类似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买卖权限的投资者可通过主办券商柜台、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2.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
3.股票转让实行“T+1”交易制度吗?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卖出股票后获得的资金当天可用于购买证券类资产但不可取现。
做市商买入的其担任做市商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4.股票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5.股票转让计价单位是多少?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6. 股票转让是否存在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7.申报有效期是多少?
申报当日有效。
8.是否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全国股转系统目前暂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4. 新三板协议转让详细操作流程图解(互报成交方式)
新三板协议转让详细操作:
新三板投资者买卖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应当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并与主办券商签订证券买卖委托代理协议。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为证券转让提供相关设施,包括交易主机、交易单元、报盘系统及相关通信系统等。
(4)新三板交易的约定号扩展阅读:
新三板协议转让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
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5. 新三板协议转让要给对方报席位号,这个席位号是什么怎么知道自己新三板的席位号
新三板可分为3类交易类型:
协议转让
做市交易
竞价交易
席位号是指,券商在证券交易所都是会员,每个会员有个席位号码。目前新三板普遍交易方式属于协议转让,其中在转让过程中需要第三方券商介入,席位号有主办券商提供。目前需要了解自身新三板席位号可联系券商咨询。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经纪、自营、做市三类托管单元(席位号)编码汇总表(按所属券商简称拼音排序)
上述数据统计于2015年7月24日
6. 请问新三板协议转让是具体怎么操作的呢比如约定号这些是怎么生成的呢
协议转让必须等交易对手出现,而且是私下进行的,不是公开的。
竞价也要有交易对手出现,但是公开进行,有人挂卖盘,价格合适,就有人买入。公开进行,价格更加公允,交易也更容易促成。
做市商交易 像超市,只要是有价值的股票,想什么时候买随时有货,做市商交易主要目的是活跃市场,增加交易量。
对于新三板可能意义在于,完善整个资本市场的融资链条,券商选择那些真正有实力的企业将其送入资本市场,并且持续督导,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做市交易,如果初始把关不严,也会影响到后续的做市交易,出于这点考虑,券商也会小心推荐企业。对于提高整个资本市场的公司质量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转板机制完善之后,其他板块的机会可能会更少,目前2500多家的规模已经接近饱和。通过新三板,优质企业升级,其他板块的劣质企业降级,完成对资本市场的换血,也是对过往政策失误的一种弥补吧,现在不上新三板的企业,5年后一定后悔莫及。
7. 新三板交易规则限价和定价的区别
新三板有4种交易模式:
[1] 新三板集合竞价转让交易方式
[2] 新三板连续竞价转让交易方式
[3] 新三板做市商转让交易方式
[4] 新三板大宗交易交易方式
新三板转让系统提供三种交易方式:竞价转让、协议转让、做市商转让。(注:1.自2018年1月15日起原有的协议转让类型股票将全部自动转换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2.所有转让类型的挂牌公司股票都可以进行盘后协议转让。)
新三板集合竞价转让交易方式:
1、申报时间:每个转让日9:15--11:30、13:00--15:00;
2、成交时间(每次撮合前3分钟不可撤单):
①基础层:每个转让日9:30、10:30、11:30、14:00、15:00撮合;
②创新层:每个转让日9:30(含)起,每10分钟对接受的申报进行撮合,总计25次;
3、委托方式:限价委托(所有转让以同一价格成交);
4、委托数量
①买卖时,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可以1股为单位增减;
②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③单笔申报最大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股。
新三板连续竞价转让交易方式:
1、交易时间
①开盘集合竞价:9:15--9:25(9:20--9:25不得撤单);
②连续竞价:9:30--11:30、13:00--14:57;
③收盘集合竞价:14:57--15:00(不得撤单);
2、委托方式:限价委托、市价委托;
3、委托数量
①买卖时,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可以1股为单位增减;
②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③单笔申报最大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股。
新三板做市商转让交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每个转让日9:15--11:30,13:00--15:00;
成交时间:每个转让日9:30--11:30,13:00--15:00;
2、委托数量
①买卖时,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可以1股为单位增减;
②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③单笔申报最大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股;
3、委托方式:限价委托(成交价以做市商申报价格为准)。
新三板大宗交易(即“协议转让”)交易方式:
1、申报时间:每个转让日9:15--11:30,13:00--15:30;
成交时间:每个转让日15:00--15:30;
2、委托数量:单笔转让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交易方式:
①成交确认委托方式(即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
②挂单时,只有买卖方向相反,其他信息(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委托价格、委托数量、成交约定号、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相同的情况才能成交,我司的三板席位号为720200;
4、委托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无前收盘价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价格应当在当日最高成交价与最低成交价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