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信银行的理财蓝筹2号,谁知道净值多少
让人惊讶的中信银行理财产品真相—— “中信银行理财之蓝筹计划2号” 本人于2007年12月21日通过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购买了蓝筹2号产品,理财编号为P07C80101,该产品在其说明中明确规定“计划募集总额为20亿元人民币”,而且在该条款后附说明中也明示(如果募集期内未达到计划募集总额,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募集计划并返还客户资金,并保留延长本产品募集期限的权利,可采取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户;如募集期内提前达到计划募集金额,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和起息,届时将采取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户)。另外在该产品“购买必读”中也详细说明此产品为“限量发行,先到先得”,基于以上事实,本人认为银行此款产品募集金额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在没有经得全体投资人同意之前无权私自对募集总额进行更改。 现请登陆中信银行官网按顺序点击——零售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公告——蓝筹计划2号,之后可以看到银行详细罗列了此产品每月的报表,但这些报表中始终没有提及其变更了募集金额,从08年12月开始才在其报表中增加了“期末资产组合情况”表,之中看到此产品实际运行金额却为34亿元左右,本产品从始至终被银行定义为“亏损”产品,现在问题出现了——此产品结束期的最终实际金额比当初的募集总额多出十几亿元,怎么能说净值“亏损”呢?我们是不是应该来分配这些利润呢?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请问超出合同金额的钱究竟来源于什么? 经过向中信银行询问,得到的回答是,“他们有权依据自己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单方做出改变,包括随意扩大或缩小募集金额,投资范围等并不须进行公告及说明,但最终结果要由投资人承担”。现在我要问银行的权利到底有多大?和银行签订的合同还是否受合同法约束?现在合同条款被随意变更了,咨询律师说这种行为叫违约,中信银行称他“有权”,现请所有人来评判,了解一下事实真相,大家是否可以认同银行的说法? 如果现在募集金额扩大了,那么意味着,其一,显而易见,银行在不费吹灰之力的情况下,提取了巨额管理费;其二,这是一款高风险产品,资金量的大幅增加无疑加大了产品运行的风险,在变幻莫测的市场中,投资组合的灵活度将会直接受到影响,最终导致净值的不确定性。所谓的“亏损”难道都是天灾,而没有人祸吗?我想大家应该有权利问两个问题:1.银行究竟是做什么的?是帮我们理财的,还是来敛财的?为什么在这些专家们的手里,我们的钱会越理越少;2.在面对投资者的时候,银行的权利到底有多大?他们的义务又表现在哪里呢?难道他们的能力只表现在收入的排行榜上吗?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们这些无辜的百姓,难道只是市场对我们太无情了吗?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呼吁千千万万的百姓,好好的想一想,如果只有银行才能“有权”,那么将来的理财市场将会是多么的可怕!我们共同呼吁百姓的话语权,知情权!
希望采纳
Ⅱ 买了中信银行的理财,一年封闭型,R2级,怎么天天亏呢
购买理财产品,不是那种保本类型,肯定存在亏损,就像是投资股票基金一样,存在一定的风险。
若您咨询的是中信证券(600030)这支股票2017年的分红送股情况,您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输入股票代码或名称查询,或咨询您的所属券商。
若您是中信证券的客户,为了给您提供更细致的服务,欢迎您致电中信证券客服电话95548按*转人工咨询(人工服务时间:交易日9:00-22:00)。
Ⅳ 2020年4月2日买的中信证券能分红吗
你好,4月2日买的中信证券股票不一定能参加分红,因为只有在中信证券分红登记日持有该股票才能有分红,而中信证券2019年分红登记日还未公布。
Ⅳ 中信证券什么时候分红啊
中信证券今年分红预案为10派5元。但这只是预案(当然会必被通过),需等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会公布分红方式和时间,分红时间是公布的股东除权日的第二天。今年股东大会召开日为4月29日。请耐心等待吧。
Ⅵ 有谁买过中信证券的:理财2号
我也买过中信银行的理财产品,不知你说的是不是这种?中信银行的理财产品,还是不错的,灵活,时间短利率比同期利率要高。五万起存,有固定利率。
Ⅶ 今天收到中信银行短信,现发行89天至376天预计年化收益4•8 至5•4,想了解一下
89天理财(年化收益率4.8%,较低风险):
一、产品投资范围
本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是:①信贷类投资、信托融资类投资,此类投资比例为0%至70%;②债券投资、一级市场的申购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首发新股、增发新股、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等)、货币市场工具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7天以内的现金回购、国债、金融债、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可转让存单、央票、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等),此类投资比例为30%至100%。
二、产品基本要素
产品名称
中信理财之快车A计划249号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
中信理财产品风险分级
PR2级(稳健型,黄色级别),适合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客户。本风险分级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中信银行并不对前述风险分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币种及认购起点
本产品投资与收益币种均为人民币,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单笔认购规定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为1亿元以上或超过本理财计划规模上限的,中信银行有权拒绝。对于中信银行决定拒绝的认购申请,视为认购不成功。
理财编码
A130A0055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
募集期
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1日(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按活期存款计息,不计入认购本金。募集期最后一日不可撤单。)
交易时间
1、本产品交易时间为8:00-17:30(中信银行有权变更交易时间,且无需另行通知或公告);募集期内,中信银行在交易时间内受理投资者的购买申请。
2、中信银行已开通募集期购买预受理功能,即非交易时间内,中信银行可以受理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提交的理财购买预受理申请;募集期每日银行日终清算时暂停接受购买预受理申请,募集期最后一天交易时间结束后停止接受预受理申请。
扣款日
2013年2月22日(投资者与中信银行在此约定,对单笔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的,中信银行在划款时无需以电话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最后确认。)
收益起计日
2013年2月22日(如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计日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个工作日)
到期日
2013年5月22日(受收益起计日、提前终止条款等约束,收益计算截至本产品到期日前一日)
名义期限
89天(实际产品期限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清算期
自到期日(或实际到期日)至理财资金返还投资者账户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利息。
理财本金及收益返还
1、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不开放赎回;理财本金及收益于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到账日为2013年5月24日前(含)(遇中国节假日(含周末)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或者产品起息日(收益起计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中国法定节假日(含周末),产品付息日、到期日和到账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中信银行将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受托人基本情况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3层,邮编:100004,法定代表人:蒲坚。
计划募集额
人民币7.15亿元,中信银行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产品规模进行调整,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的资金数额为准。(如果募集期内未达到计划募集额,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募集计划,并在宣告终止募集后2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理财资金账户返还投资本金,同时中信银行保留延长本产品募集期的权利;如募集期内提前达到计划募集金额,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和起息。届时中信银行将通过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网点等渠道发布公告等形式告知投资者。)
购买渠道
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指定网点等渠道购买本产品。
收益计算方
中信银行、中信信托
质押条款
无,不可质押。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缴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缴纳,中信银行、中信信托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费用
1、本产品无认购费。
2、本产品收取销售服务费、托管费、信托报酬等固定管理费率0.19%/年, 其中:(1) 销售服务费为0.06%/年;(2) 托管费为0.05%/年;(3) 信托报酬为0.08%/年。
3、本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取得年化信托收益率扣除相关税费、固定管理费后,超过本理财产品最高测算年化收益率以上部分为产品管理人浮动管理费。
4、以上费用,按产品募集资金总额为基数,按上述费率标准计付。
信息披露方式
1、本理财产品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收益在到期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付,中信银行将在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2、如中信银行和受托人决定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于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3、如本理财产品需延期清算,将于产品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4、本理财计划持续期间内,中信银行有权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短信、电话等信息平台、渠道发布公告的形式,对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客户不接受的,可按照相关约定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理财产品。投资者未在变更生效前向中信银行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同意接受变更后条款,中信银行有权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内容进行操作。中信银行网站是中信银行正式信息发布渠道,其他渠道为辅助方式,投资者应定期通过包括中信银行网站在内的各信息平台和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计划相关信息。
中信理财产品风险分级及适合的投资者类型
产品风险分级
风险程度 适合投资者
绿色
PR1级(谨慎型) 谨慎型及以上
黄色
PR2级(稳健型) 稳健型及以上
橙色
PR3级(平衡型) 平衡型及以上
红色
PR4级(进取型) 进取型及以上
黑色
PR5级(激进型) 激进型
376天理财(5万以上年化收益率5.2%;80万以上年化收益率5.4%,较低风险):
一、产品投资范围:
1、本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信贷资产、信托贷款、信托收益权、委托债权、人民币利率掉期、质押式逆回购、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发行主体评级不低于AA+级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不低于AA级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本产品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具体如下: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人民币利率掉期、质押式逆回购 10-100%
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发行主体评级不低于AA+级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不低于AA级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10-100%
信贷资产、信托贷款 0-90%
信托收益权、委托债权 0-90%
从投资实践出发,上述投资比例可在[-10%,+10%]的区间内进行浮动;若超出该浮动范围且可能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我行将在中信银行网站进行信息披露,并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调整使投资比例回归至约定区间。
本产品可通过参与或认购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收益权和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监管部门允许的投资渠道和方式实现对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且可以由资产名义持有人按公允价格转让本产品所投资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标的。如本产品进行上述投资时,按比例投资于部分资产,则按照标的资产具体投资比例实现实际投资收益。
理财产品到期,返回投资者的本金与收益来源于标的资产项下可分配的现金,最终来源于标的资产发行人或债务人偿付的本息、或处置标的资产实现的收入、或后续申购投向标的资产的资金、或本产品采取其他方式变现实现的收入等。
二、产品基本要素
产品名称 中信理财之“共赢”系列131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
中信理财产品风险分级 PR2级(稳健型,黄色级别),适合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客户。本风险分级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中信银行并不对前述风险分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名义计息期限 376天(实际产品期限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理财编码 B130A0025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含)至80万元(不含))
B130A0026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含)以上)
募集期 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1日,(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期并提前成立产品和起息或者延长募集期,募集期最后一日不可撤单。)
交易时间 1、本产品交易时间为8:00-17:30(中信银行有权变更交易时间,且无需另行通知或公告);募集期内,中信银行在交易时间内受理投资者的购买申请。2、中信银行已开通募集期购买预受理功能,即非交易时间内,中信银行可以受理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提交的理财购买预受理申请;募集期每日银行日终清算时暂停接受购买预受理申请,募集期最后一天交易时间结束后停止接受预受理申请。
计划募集金额 人民币18亿元(如果募集期内未达到计划募集额,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募集计划并返还投资者本金,同时中信银行保留延长本产品募集期的权利;如募集期内提前达到计划募集金额,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和起计收益。如果募集期内超过计划募集额,则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币种及认购起点 本产品投资与收益币种均为人民币,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投资者与中信银行在此约定,对单笔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的,中信银行在划款时无需以电话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最后确认)。
单笔认购规定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为1亿元以上或超过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的,中信银行有权拒绝。对于中信银行决定拒绝的认购申请,视为认购不成功。
收益起计日 2013年2月22日(如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计日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
到期日 2014年3月5日(遇中国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清算期 到期日(或理财产品实际终止日)至理财资金返还投资者账户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利息。
到帐日 理财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到账日预计为2014年3月6日前(含),如遇中国节假日(含周末)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产品管理方、收益计算方 中信银行
购买渠道 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指定网点等渠道购买本产品。
质押条款 无,不可质押
税收条款 理财收益的应缴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缴纳,中信银行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费用 1、本产品无认购费。2、本产品收取销售服务费0.50%/年,托管费0.05%/年,按日计提。3、本产品所投资工具所获收益扣除相关税费后,超过本理财产品最高测算年化收益率以上部分为产品管理方浮动管理费。4、以上费用,按产品募集资金总额为基数,按上述费率标准计付。
托管人 中信银行
信息披露 1. 中信银行将在本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网点等渠道发布到期相关信息公告。2.如中信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将于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3.如本产品需延期清算,将于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4. 本理财产品持续期间内,中信银行有权提前2天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短信、电话等信息平台、渠道发布公告的形式,对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投资者不接受的,可按照相关约定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理财产品。投资者未在变更生效前向中信银行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同意接受变更后条款,中信银行有权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内容进行操作。中信银行网站是中信银行正式信息发布渠道,其他渠道为辅助方式,投资者应定期通过包括中信银行网站在内的各信息平台和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中信理财产品风险分级
产品风险分级 风险程度 适合投资者
绿色 PR1级(谨慎型) 谨慎型及以上
黄色 PR2级(稳健型) 稳健型及以上
橙色 PR3级(平衡型) 平衡型及以上
红色 PR4级(进取型) 进取型及以上
黑色 PR5级(激进型) 激进型
Ⅷ 中信银行的理财好坑人!
中信做理财真的很差劲,赎回申请后,开放日都过了4天了才赎回到理财账户。然后,瞬间钱就不见了,即没有回到卡上,在理财账户里也显示资产为零。在途、已结束理财项目都是空的!虽然知道钱不会丢掉,但是就是让人火大!打电话问询,告知在清算,清算完了才会回卡里,至于什么时候清算完、什么时候到账都没有准数!what a fuck!
算起来不算募集期的等待,光是赎回就要花一个多礼拜时间,这期间都是毫无利息的!或者说是在用我们客户的资金赚他们的钱,不要脸至极!我也不是只在中信一家做理财,但是相较之下,它家的用户体验是最差的!!
项目动辄100万、1000万起步,小户根本不放在眼里。
既然如此,那就江湖再见,永远不会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