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什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内地公司有的是股份公司,而有的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是不能上市的,估计是你看错了
⑵ 香港交易所会主动把上市公司停牌吗
你好,会的。联交所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及条件下可能会指令上市公司的股票除牌。
其一,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规则》的规定,且情况严重;上市公司股票的公众持股量不足;上市公司进行的业务活动或拥有的资产不足以保持其证券继续上市;又或上市公司或其业务不再适宜上市。上市地位可能会在未遭停牌的情况下予以撤销。如联交所认为上市公司或其业务不再适合上市,联交所将刊发公告并列明限期,以便该上市公司在限期内对导致其不适合上市的事项作出补救。如上市公司未能于指定限期内对该等事项作出补救,联交所可将其除牌。
其二,上市公司证券如已短暂停牌或停牌,复牌程序将视情况而定,联交所保留附加其认为适当的条件的权利。上市公司一般须公布短暂停牌或停牌的理由以及预计复牌的时间。上市公司作出公告后应尽快复牌。停牌持续较长时间,而上市公司并无采取适当的行动以恢复其上市地位,则可能导致联交所将其除牌。
其三,上市公司被视为现金资产公司而停牌持续超过12个月,联交所有权取消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
⑶ 股票的上市地点对股票和上市公司有什么影响为什么有的在香港上市,有的在纽约上市
企业资质足够好就可以在纳斯达克上市[新浪、网易],其次是纽约证券交易所[新东方],再次是香港证券交易所[中国移动],再次是深市、沪市;
在纳斯达克上市可以圈到最多的钱,在国内上市圈到的钱少;
随着本月中国股市市值超越香港股市,许多打算在香港上市的企业重新又把焦点放回国内。
⑷ 企业为什么要在香港上市
中国企业到香港上市的要求:
(1) 必须是在中国正式注册或以其他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必须受中国法律、法规的制约;
(2) 上市后最少在三年之内必须聘用保荐人(或联交所接受的其他财务顾问),保荐人除了要确定该公司是否适合香港上市之外,还要向该公司提供有关持续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和其他上市协议的专业意见;
(3) 必须委托2名授权代表,作为上市公司与联交所之间的主要沟通渠道;
(4) 可依循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但在联交所上市期间必须在会计师报告及年度报表中采用香港或国际会计标准。上市公司的申报会计师必须是联交所承认的会计师;
(5) 必须委任1人与其股票在联交所上市期间代表公司在香港接受传票及通告;
(6) 要香港上市,必须为香港股东设置股东名册,只有在香港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票才可在联交所交易;
(7) 在联交所在市前要与联交所签署上市协议。另外,每个董事和监事需向联交所作规定的承诺,招股书披露的资料必须是香港法例规定披露资料。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上市半年内不能出售该部分股票,半年以后仍要维持控股权。
香港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香港主板上市对企业的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 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⑸ 公司为什么可以同是在A股和H股上市
好!上市条件: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上市交易活动。
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在股票交易中,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几个原则:
1)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公正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
3)公平性原则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4)自愿性原则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项目:
1)资本额。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额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获得能力。 一般用税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3)基本结构。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资本结构,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4)偿债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即流动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5)股权分散情况。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股票上市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上市申请与审批。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公司法》同时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目前,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要经过经过证监会复审通过,由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2.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公司登记文件;
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5)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
6)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
7)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3.订立上市契约。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契约,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4.发表上市公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
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的预测文件;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情况。
补充:
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的总额的比例为10%。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二、股票上市的暂停与恢复。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其财务会计报告有虚假记载。
3)公司发生信用危机,如因信用问题被停止与银行的业务往来关系。
4)盈利能力下降或连续亏损,等等。
公司在规定的暂停上市期限内,如能消除有关原因,可以恢复上市。
(2)股票上市的终止。上市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未能消除被暂停上市的原因,甚至产生严重后果者,将被终止上市,取消上市资格。具体情况一般是指:
1)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又虚假记载,后果严重的。
2)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后果严重者。
3)公司股票连续若干月成交量较少,或没有成交的。
4)公司连续若干年没有分配股利。
5)盈利能力严重下降,甚至连续几年亏损没有扭转的。
6)公司决议解散、被依法责令关闭或者宣告破产的,等等。
三、股票的种类。
股票按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分类。按其不同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通常情况下,公司只发行普通股。
普通股在权利和义务上的特点是:1)享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2)股利分配在优先股之后,并依据公司盈利情况而定。3)公司解散清算时,普通股东对剩余财产的请求权位于优先股之后。4)公司增发新股时,普通股股东具有优先认购权,可以优先认购公司所发行的股票。
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优先股可以在公司设立时发行,也可以在公司增发新股时发行。但有些国家的法律则规定,优先股只能在特殊情况下,如公司增发新股或清理债务时才可以发行。
股票按是否计入股东名册分类。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为记名股票,记名股票一律用股东本名,其转让股东以背书的方式进行。
无记名股票,是公司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交付非受让人后即生效。
股票按照发行时间的先后,分为始发股和新股。始发股是设立时发行的股票。新股是公司增资时发行的股票。始发股和新股发行的条件和价格不尽相同,但同类股东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
股票按照发行对象的不同和上市地区的不同,分为A股,B股和H股。A股是供我国个人或法人买卖的、以人民币表明票面价值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B股和H股是专供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者买卖的,以人民币表明面值但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2001年起,也允许境内居民以合法取得的外币买卖)。B股在深圳、上海上市,H股在香港上市。
我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的基本要求:(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千人千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⑹ 为什么可以在A股和H股上市有什么条件
上交所实行股票上市推荐人制度。公司在本所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由一至二个本所认可的机构推荐。
上市推荐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本所会员资格;
(二) 从事股票承销工作或具有本所认可的其他资格一年以上且信誉良好;
(三) 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 负责推荐工作的主要业务人员熟悉本所有关上市的业务规则。
符合以上条的会员应当每年向本所提出资格申请,经本所审查确认,取得上市推荐人资格。会员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股票承销业务的处分的,本所相应暂停或取消其上市推荐人资格。
会员向本所申请上市推荐人资格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 申请书;
(二) 会员资格证书;
(三) 承销资格证书或本所认可的其他资格证书;
(四) 主要业务人员简历;
(五) 最近一年上市推荐业务的情况;
(六) 上市推荐协议书,须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发行人情况调查表;
(七) 本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上市推荐人应当与发行人签订股票上市推荐协议,明确双方在申请上市期间及上市后一年内的权利和义务。股票上市推荐协议应当符合本规则和股票上市协议的有关规定。
上市推荐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确认发行人符合上市条件;
(二) 确保发行人的董事了解法律、法规、本规则及股票上市协议规定的董的义务与责任;
(三) 协助发行人申请股票上市并办理与股票上市相关的事宜;
(四) 提交股票上市推荐书;
(五) 对股票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核实,保证股票上市文件内容真实、确、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六) 协助发行人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七) 协助发行人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和保密制度;
(八) 本所规定的上市推荐人的其他义务。
上市推荐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发行人的概况;
(二) 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三) 发行人与上市推荐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存在何种关联关系;
(四) 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及发行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五) 上市推荐人认为发行人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和存在的问题;
(六) 上市推荐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上市推荐人应当保证发行人的上市申请文件、上市公告书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上市推荐人不得利用其在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获得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章 股票上市的申请、审查与信息披露
第一节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发行人方可向本所申请其股票上市。
发行人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七号《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编制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提出上市申请时,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 上市申请书;
(二) 中国证监会核准其股票发行的文件及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上市报材料;
上市推荐人出具的股票上市推荐书;
(四) 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发行人全部资本的资报告(包括实物资产所有权已转移至上市公司的证明文件);
(五) 股票发行后按规定新增的财务资料;
(六) 历次股东大会决议;
(七) 股票发行后公司设立或变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 上市公告书;
(九) 发行人拟聘任或已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的资料;
(十)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的报告;
(十一) 确定公司股票挂牌简称的函;
(十二) 公司全部股票已托管的证明文件;
(十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股票上市的优点 无论就走完上市过程还是成为上市公司,上市都具有很多优点。其中最重要的包括获取资金、赢得声望、价值重估和流向所有者的财富转移。上市的首要优点包括:
1、获取资金
上市最明显的优点就在于获取资金。非上市公司通常资金有限,也就意味着他们为维持自身运营提供资金的资源有限。
需要筹资的公司能够通过上市获得大量的资金。通过公开发售股票(股权),一家公司能募集到可用于多种目的的资金,包括增长和扩张、清偿债务、市场营销、研究和发展,以及公司并购。
不仅如此,公司一旦上市,还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股权再融资或定向增发(PIPE)再次从公开市场募集到更多资金。
2、形象和声望
上市可以帮助公司获得声望和国际信任度。伴随公司上市的宣传效应对于其产品和服务的营销非常有效。而且,受到更多的关注常常会促进新的商业或战略联盟的形成,吸引潜在的合伙人和合并对象。从私人公司向上市公司的转变还会增进公司的国际形象,并为顾客和供货商提供与公司长期合作的信心。一个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国内获得显著的品牌认同。
3、价值重估
上市公司的估值往往比私人企业高。上市会立刻给股东带来流动性,从而提高了公司的价值(注意,对于上市公司的财务透明和公司治理的要求也有助于提高其估值)。例如,当中国工商银行尚未上市时,高盛买下其一部分股权的成本是工行账面价值的1.22倍。当工行上市后,其股票市值达到了账面价值的2.23倍,公司的估值几乎翻了一番!
4、流动性增强
私人公司的所有权通常不具备流动性而且很难出售,对小股东而言更是如此。上市为公司的股票创造了一个流动性远好于私人企业股权的公开市场。投资者、机构、建立者和所有者的股权都获得了流动性,股权的买卖变得更加方便了。
尽管流动性可以提升公司的价值,但是这取决于诸多因素,包括注册权、锁定限制和持有期等。例如,典型的经营者和建立者会面对各种限制,不允许他们在公司上市后的若干个月内将股权兑现。流动性还为公司将增发股份卖给投资者进行再融资提供了更大的机会,帮助公司的负责人排除个人担保,为投资者或所有者提供了退出战略、投资组合多样性和资产配置灵活性。
5、薪酬和人力资本
上市公司可以使用股票和股票期权来吸引并留住有才干的员工。股票持有权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并阻止员工离开公司而成为竞争者。如去年上市的阿里巴巴、巨人网络等中国企业,因员工持股而创造了数千名百万富翁、千万富翁,还有数名亿万富翁。
6、公司治理
决定上市的私人公司需要重新审查其管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内部规范和程序的建立以及对公司治理标准的坚持最终会使公司管理更好、更加成功。执行内部控制并坚持严格的公司治理标准的公司将获得更高的估值。
7、合并及收购
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场和估值一旦建立,就具备了通过交易股票来收购其它公司的优势。通过股票收购相对其它的途径更为方便和便宜。由于具备了回公开市场进行再融资的能力,上市公司为现金收购提供资金支持的能力也更强。上市也使其它公司更容易注意到本公司,并对与本公司的潜在的整合和战略关系进行评估。
8、退出战略和财富转移
公司股票所处的公开市场也为最初的投资者和所有者提供了流动性和退出战略。上市也使人们在心理上更容易认同公司在财务上的成功,这无疑是个额外的好处。上市可以增加公司的股票持有者的个人净资产。即使上市公司的持股人不立刻兑现,能够公开交易的股票也可以用作贷款抵押。
⑺ “香港交易所”自身也是香港上市公司
你说对了,港交所本身也是上市的
港交所经营证券和衍生产品市场,还有相关的结算所,为香港上市公司的前线监管机构,旗下成员包括世界首屈一指的基本金属市场──英国的London Metal Exchange(伦敦金属交易所)
港交所全资的附属公司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和香港期货交易所。
⑻ 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你可以登录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官方网站上查询在港交所上市的公司信息。
以下是网站上市公司查询页链接: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advancedsearch/search_active_main_c.aspx
该页面公告称:
上市公司公告进阶搜寻可供搜寻自1999年4月1日起由主板及创业板上市发行人根据上市条例披露
要求而发出的公司公告、股东通函及其他公司信息(如年报及上市招股书)。请注意,由於在2002年2月15日前部份公司信息并未强制要求提交电子档案,所
以阁下的进阶搜寻结果也许未能包括该等公司信息在内。为简化搜寻参数的输入,请到上市公司公告简易搜寻以搜寻最新或过去七天的上市公司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