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韩学臣被判无期是因为什么罪
河南濮阳一老板以其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新三板上市入股等名义,面向社会非法募资18亿元,仅1亿多用于实体投资。
该老板还利用担任慈孝基金会理事长职务上的便利,将基金会2980万元转出后非法占为己有。被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对濮阳市宏丰实业集团实控人韩学臣等人集资诈骗、职务侵占行为的二审刑事裁定书,以集资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对韩学臣进行量刑,但他本人认为自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遂提起上诉,在终审判决中被维持原判。
券商中国记者发现,因非法集资等罪名被判无期的案件不在少数,就在7月份,因在IPO期间创立空壳公司虚构销售交易,非法集资粉饰业绩以达上市目的,湖南红太阳电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红阳被湖南省高院驳回上诉,判处无期徒刑,维持原判。
时间倒回2011年至2015年间,彼时,新三板被视作资本市场的新兴风口,广受追逐。河南濮阳一企业老板韩学臣,开始“以身涉险”。
韩学臣是濮阳市宏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宏丰投资”)、濮阳市龙都瑞祥农业生态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都瑞祥生态园”)、濮阳市宏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丰实业”)等多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5年6月,慈孝基金会向韩学臣实际控制的濮阳市天圣机械加工有限公司转款90万元。以上共2980万元慈孝基金会基金,先后经宏丰实业、天圣机械公司账户转入郭某、韩学臣等账户后支出。
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一审法院认定韩学臣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起案件的其他被告人姚金英、王慧卿、王桂莲、韩瑞峰、宋艳霞等人则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到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到二十五万元不等。
对于一审判决,韩学臣表示不服,他认为自己“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应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自首情节。”其他人则认为自己原判刑过重,所有被告均提起上诉。
㈡ 企业在上新三板之前对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不属于 在新三板上市前需要去股权交易中小挂牌,经审核合格后就可以募集资金
㈢ 企业在上新三板之前,股改的时候,对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不属于
在新三板上市前需要去股权交易中小挂牌,经审核合格后就可以募集资金
㈣ 企业在上新三板之前,股改的时候,对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合法。很多企业在上新三板之前都会有一个增资扩股的过程,其实还是私下里进行的,并非是公开募集资金。原因一是企业可以进行融资,以股权换取资金,以便更好更快发展,原因二就是企业为了提早适应资本市场。
另外提醒你应该注意这家企业是否正规,是否已经与券商签订保荐协议等内容。
㈤ 拟新三板上市,股改之前增资扩股,社会募集资金,合法吗法律依据及程序
这种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不合法的,如果股改之前公开募集,属于非法融资!可以寻找机构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
㈥ 以扶持新三板企业上市为由煽动别人购买原始股票算算非法集资
正规的实体企业,如果发展不错,并没有强求也没有倾向性的让他人购买股票,不属于非法集资,新三板上市公司发行原始股现在很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