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假设某股票当前价是8元,可以9元买进吗,能成交吗,成交价是多少
某股票当前价是8元,不可以9元买进,因为有10%限制,如果不超过10%,就能成交,成交价是8.00元左右,以最高卖出价成交。
② 股票类问题,求解答!
A,竞价原则为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③ 股票的成交价是怎么算出来的 请举例详细说明 谢谢
不知道你想问成交价还是成本价,成交价不用算啊,股票数量是一定的,买的人多了就涨,卖的人多了就跌,你1快买只股票,系统也是会在1块钱成交不会在2块钱成交。
你是不是想问成本价?成本要算上成交价格和印花税和给交易商的手续费。就没有了,比如你买股票总共花了1000块,印花税现在好像是千分之1吧,还有手续费如果不打折是千分之3,加一起就是千分之4. 你买1000块钱的股票还要加4快就是1004快,再平摊在你买了多少股上就是你每1股得成本价。
不知道我的回答是不是你想要的
④ 股票中的成交价是如何确定的
1、2都
对!
内盘:以买入价成交的交易,买入成交数量统计加入内盘。
外盘:以卖出价成交的交易。卖出量统计加入外盘。
3不全是对,出现成交价是(15+17)/2=16元时
要满足2个条件:15.00-17.00中间没有其他委买或委卖,15的卖与17的买,在时间上要同时进入交易所的系统(电脑上无法分出谁先谁后)时就按上述的方法确定成交价。至于是算内盘算外盘各软件不一样。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3时,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采取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
1.
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2.
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1.将买单和卖单分别排队,买单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卖单以价格从低到高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3.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为无效委托。
集合竞价结束、交易时间开始时(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进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连续竞价期间每一笔买卖委托进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按照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间的委托无效。
1、时间优先原则
申买价高于即时揭示最低卖价,以最低申卖价成交;申卖价低于最高申买价,以最高申买价成交。两个委托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余的继续留在单上,等待下次成交。
2、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两个原则
打个比方现在挂在上面的最高买价是9.96
最低卖价是9.98,在这个时候同时出现了一个愿意出10元买的,和一个愿意出9.90元卖的两个新下单者,根据价格优先原则就会优先让他们撮合成交,成交价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价9.95了。
⑤ 对网络上 连续竞价 举例迷惑的地方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一)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
(二)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三)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内盘:以买入价成交的交易,买入成交数量统计加入内盘。
外盘:以卖出价成交的交易。卖出量统计加入外盘。
看不明白,你再补充一下把。
⑥ 证劵方面的问题,求解答
选a吧,价格优先,因为他再15.50买600股,但是卖1是15.35,所以首先成交15.35的100股,然后再成交卖2的15.50的500股
⑦ 为什么股票挂单和成交价不一样
绝大多数的委托价格和成交价格是一致的。出现委托价格和成交价格不一致的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集合竞价阶段的成交。
此事委托价格是预估的,会按照买入委托价高者得,卖出委托价低者成的原则进行交易。比如最终成交价格10.00元,委托10.05买入会比10.00优先成交。
同理卖出9.95委托会比10.00优先。此时就会出现委托价格与成交价不一致。
2、正常交易阶段,出现在大单抛售或买入时。比如买1价10.00,卖一价格10.01,此时当某一投资者委托10.01卖出时,恰好遇到大单吃进,委托买入价格为10.05。
此时成交的价格可能就会是10.05,这种情况也会时有发生,但不确定会遇到,而且通常情况下都不会相差很大。
(7)某股票即时揭示的卖出申报价格扩展阅读:
新股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为自己开立一个股票帐户(即股东卡)。
股票帐户相当于一个“银行户头”,投资者只有开立了股票帐户才可进行证劵买卖。
如要买卖在上海、深圳两地上市的股票,投资者需分别开设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帐户和深证证劵交易所股票帐户,开设上海、深圳A股股票帐户必须到证劵登记公司或由其授权的开户代理点办理。
股票帐户有许多不同种类。个人投资者如需买卖沪、深股市的A股股票,则需开设A股股票帐户。
⑧ 股票买卖价格问题
原则买入时就低
卖出时就高
成交时还按时间排序
因为100股先申报的,所以你买入时就有100股按它的价成既有100股按15.35元成
⑨ 关于股票的撮合规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很容易懂。任意两笔委托单做比较,当进来时间一样时,谁买价高、谁卖价低,优先让他成交。当进来的单子价格一样时,谁早到谁先让他成交。至於撮合细节,就依深沪两证交所交易规则如下:
一、竞价方法
1.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逐笔竞价两种方式。
2 开盘价以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逐笔竞价方
式产生。
3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
价方式。其成交价格原则为:
(1)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於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於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 取其中间价及四舍五入为成交价。
其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买卖申报, 自动进
入连续逐笔竞价。
4.连续逐笔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其成交价
格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 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於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
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於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
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5.上交所买卖无涨跌幅之价格限制的股票( 新上市股票首日买卖) :
(1)集合竞价时, 申报价格无限制;
(2)连续逐笔竞价时,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报为有效申报;
a.买入(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低)於即时揭示的最低(高)卖出(买
入)申报价格的10%;
b.无卖出(买入)申报的, 买入( 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低)於即时
揭示的最高( 低) 买入(卖出)价格的10%;
(3)既无卖出又无买入的, 买入( 卖出) 申报价格不高於最新成交
价格的规定幅度;当日无最新成交价格的,按前收盘价( 公开
发行价格) 的10%。
6.深交所有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申报范围一致,
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确定有效竞价范围:
( 1) 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 元,
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 元;
( 2) 非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5
元, 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5 元。深交所
认为有必要时, 可以调整有效竞价范围并公告。
7.深交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
按下列方式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 1)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高买入申报价高於发行价的,以最高买
入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 2)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低於发行价的,以最低卖
出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二、买卖优先顺序
1.价格优先— — 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 较低价
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时间优先— — 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 先申报者优先於后申报者。
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买进股票只能是最低1手 即100股
但卖股票可以是最低1股
所以很有可能会买进1股
三、股价涨跌幅限制
股票、基金: 涨跌幅比例为10%, 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
ST股票: 涨跌幅比例为5%。
PT 股票: 涨幅不得超过5%, 跌幅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