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权冻结的期限是多久,五年了现可以股权转让吗
只要过了股权冻结期限就可以转让了
② 股票冻结期即1年内不得转让,好不好
从近段时间盘面来看,券商、银行大涨后,电力、铁路基建等接力而涨,再到钢铁板块的活跃,基金重仓股的频频异动,恰恰揭示了日历买股法中11月年末资金排名战的特征,11月是从此阶段,往往会有重仓股的异动,初期是纷纷拉抬,到了后期就是相互拆台,竞相砸盘的过程。
③ 股票帐户查封、冻结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于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其中也包括股票。在一般情况下,对股票的查封,会限于冻结被申请人的资金帐户,该帐户只能进资金,而不能出资金;但一般会允许该股票的买卖,这是减小因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但是各个交易所的具体实施方法也不一样,详情请向相关单位咨询。
资金小于100元 、没有股票 、2年内没交易 就会被冻结账户,处于休眠状态 本人亲自就到身份证和股东卡去您开户的证券公司解冻。
涉嫌非法交易或者违反了相关证券管理条例也会被查封和冻结账号和资金。
④ 申请法院执行,有没有时间期限法院查封房子期限是多久股票、银行冻结时间是多久
1、申请法院执行有时间限制。期限为两年,从生效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2、法院执行过程中,查封房屋的最长期限是三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是一年;冻结股票的最长期限为三年。到期前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续行查封、冻结。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⑤ 民事诉讼法保全冻结期限股权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如果你们公司提供了担保就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9条适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⑥ 冻结债卷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
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⑦ 股票账户被冻结了重新开通 年限问题从什么时候算
周末消息面总体偏空,一是复星郭广昌事件继续发酵,二是外围市场出现明显下跌,更主要的是这本周新股发行以及美元加息两大预期利空即将兑现,看起来目前市场有些风声鹤唳,短线大盘在利空因素打击下会顺势向下探底,甚至出现急跌,但,急跌探底后将是给大家又一次极好的低位加仓机会,大家前段时间一直等待的其实就是这样的机会,大家本周操作上不能做反,前面3000点以下去割肉的错误需要反思。
⑧ 股权查封期限
股权查封期限为二年以下。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司法实践中股权属本条所称其他财产权
⑨ 执行案件中冻结的股票属于动产呢还是资金呢冻结期限呢有明文的法律依据吗
应属于动产,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可以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