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三板上市条件有哪些
新三板上市要求一:主营业务要突出
《证券企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企业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规定主办报价券商推荐的园区企业须具备的重要条件之一是:主营业务突出。通常情况下,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应当占到总收入的70%以上,主营业务利润应当占到利润总额的70%以上。业务过于分散对于中小企业挂牌而言,绝对是“减分”事项。比如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旗下有从事文化广告传媒的小规模子企业,这些子企业与企业的主营业务并没有紧密联系,应当对其进行重组,使企业集中于主业。
新三板上市要求二:同业竞争要处理
企业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从事的其他业务,有无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是中国证券业协会等主管机构备案审查的重点。具体关注内容包括:同一实际控制人之下是否存在与拟挂牌企业同业竞争的企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兼任实职,财务人员是否在关联企业中兼职;企业改制时,发起人是否将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相关资产、业务全部投入股份企业。
新三板上市要求三:持续经营有保障
虽然新三板挂牌条件中并无明确的财务指标要求,对企业是否盈利也无硬性规定,但企业的持续经营要有保障,即企业经营模式、产品和服务没有重大变化,在所处的细分行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正如主管机构正在引入有行业背景的人力来应对拟挂牌企业行业越来越细分和新产业的出现,企业对主营产品和业务的贴切和准确描述也尤为重要。
新三板上市要求四:高新技术企业身份要真实
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基本都是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扩容前,科技部通过“缩短注册年限”和“扩大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范围”两点放宽了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使得中关村示范区内符合新三板挂牌标准的企业数量扩容。新三板扩容后,中关村的模式很可能被其他园区复制,这也意味着全国范围内新三板的“后备军”数量将大增。伴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加的是主管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身份更严格的审核。
新三板上市要求五:资金占用要尽早解决
许多中小民营企业在发展初期都存在“企业个人不分”的问题,即企业的资产、账户与个人的财产、账户有一定的混用现象。实践中,拟挂牌企业与其控股股东、关联企业资金往来会较为频繁,因为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外部融资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而且还要花费相当的成本,而调用关联企业暂时富裕的资金,对于实际控制人则是更易做到的事情——如果该企业还专门为调剂资金余缺而建立了类似“财务中心”的内部机构,则在不同企业间进行资金调拨会成为一种制度化、经常化的工作,资金往来会更为频繁。
新三板上市要求六:财务处理要真实
财务数据直接反映了企业的经营业绩。因此,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也是主管机构审核时关注的重点之一。同时,主管机构希望企业在挂牌资料中使用平实语言,不夸张,不广告化,不粉饰业绩,不进行利润操纵。对此,企业应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尽可能给出合理解释。例如,如果企业的原材料价格受国际市场影响较大,则对企业运营而言是一种很大的不确定性,但如果企业能对自己的风险转移能力给出有说服力的论证,则“原材料价格波动大”不但不会对企业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反而体现了企业的一种竞争优势。另外,企业的销售费用率大幅低于同行业,企业的流动比率较同行业企业高,而资产负债率较同行业低等问题,主管部门都会要求企业做出合理的解释。
新三板上市要求七:股权激励要规划
申请挂牌新三板的企业都有自己的专利技术,都是轻资产的中小科技企业,对于企业而言,人才是核心竞争力。仅靠高工资留住人才的做法一方面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也无法应对同行业已上市企业的股权诱惑。但股权激励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管理、法律和财务等方面的问题,如果没有提前规划,诸如稀释多少股权?如何定价?与业绩如何挂钩?会计如何入账?等问题在挂牌改制时会接踵而至,而此时再处理的难度会加大。
新三板上市要求八:企业运作需规范
中小民营企业容易在生产经营不规范、资产权属、环保、税务、“五险一金”等方面出现问题。如企业变更为股份有限企业时,未按要求进行验资,导致注册设立存在瑕疵;租用的厂房产权手续不完善,其生产基地租赁方尚未取得合法的土地证和房产证;连续因环保项目违规,遭到项目所在环保部门的处罚;采取采用内外账方式,利润并未完全显现,挂牌前面临税务处罚和调账;在报告期内按当地社保缴纳基数下限给员工缴纳社保,而非法律规定的实际工资,并且未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出现这样的问题,企业一定要明白:彻底解决问题、切实规范运作才是根本,才是万全之策。这也是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对于拟挂牌企业而言,是一项“加分”因素,有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⑵ 新三板上市标准
新三板上市条件
1.企业经营: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2.企业业务: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企业治理: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企业股权:股权明晰
5.对券商的要求: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其他要求: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新三板上市标准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企业依据《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报挂牌时,要依法存续,经过年检程序。
(1)企业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2)企业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企业法》相关规定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企业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2、企业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企业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
3、持续经营能力,是指企业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1、企业依法建立“三会一层”,并按照《企业法》、《非上市公众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企业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附录3)等规定建立企业治理制度。
2、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企业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企业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1、企业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企业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2、企业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3、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企业,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4、企业的控股子企业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本指引的规定。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新的挂牌规则将中介机构的作用提到一个非常高的位置上,包括:
1、一定期限内无主办券商为挂牌企业续督导,则将会做出终止挂牌的处理。
2、企业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3、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企业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其中尽职调查包括三个方面:法律,财务和行业。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1、挂牌企业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企业审查、证监会核准 。
2、关注企业可持续发展性,强调企业治理完善 。
⑶ 新三板上市条件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
新三板上市条件:
( 1) 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⑷ 新三板上市的上市标准
新三板上市标准要满足下列条件 :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⑸ 企业新三板上市有哪些要求
新三板上市条件:
( 1)满足新三板存续满两年的条件。(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 2)新三板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必须满足的条件。
(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条件规范;
(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
(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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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新三板上市要求有哪些
公司要在新三板试点园区,公司存续期要满两年,业务要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对财务没有特殊要求。你可以到
FZ新三板上市快车
这个微博看看,有不少新三板信息。
⑺ 新三板上市条件及流程有哪些
新三板上市条件:
( 1)满足新三板存续满两年的条件。(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 2)新三板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必须满足的条件。
(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条件规范;
(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
(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
新三板上市需要满足下列要求:(广东邦盟汇骏专注上市服务数十年)
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
4.资产要求:无限制。
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
6.成长性及创新能力要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即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其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