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三板上市需不需要券商辅导
需要辅导啊!
新三板挂牌流程及时间周期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非上市公司申请新三板挂牌转让的流程如下: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2、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
3、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须委托一家主办券商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申请股份挂牌的非上市公司应与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4、配合主办报价券商尽职调查
5、主办报价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
6、协会备案确认
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无异议的,自受理之日起五十个工作日内向推荐主办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
7、股份集中登记
8、披露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
9、挂牌交易
审批时间短、挂牌程序便捷是新三板挂牌转让的优势,其中,企业申请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的审批时间为5日;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无异议的,出具备案确认函的时间为五十个工作日内。除此之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转让的时间周期还依赖于企业确定相关中介机构、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以及获得协会确认函后的后续事宜安排。
② 新三板目前有哪些融资渠道
定向增发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新三板简化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核准程序,对符合豁免申请核准要求的定向发行实行备案制管理,同时对定向发行没有设定财务指标等硬性条件,只需要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满足法定要求即可。在股权融资方面,允许公司在申请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融资,也允许公司在挂牌后再提出定向发行要求,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如蓝天环保登陆新三板的同时获得500万元投资,开创了新三板挂牌融资同步的先例。
此后,又有晟矽微电、博易股份等多家企业跟进,分别在挂牌同时实现924万元和350万元融资。以武汉尚远环保为例,自从在新三板挂牌之后,该公司虽然还没有股票转让的成交记录。但其成功实施了定向增发方案,向七家机构投资者合计募资约3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建设研发中心等。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公司股本、净资产、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有较明显的提高,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同时,还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和核心技术水平。
中小企业私募债
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其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没有对募集资金进行明确约定,资金使用的监管较松,发行人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设定合理的募集资金用途,如偿还贷款、补充营运资金,若公司需要,也可用于募投项目投资、股权收购等方面,资金用途相对灵活。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同时,私募债的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
银行信贷
随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开展,银行针对众多轻资产企业因无固定资产抵押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融资需求特点,推出了挂牌企业小额贷专项产品,就质押股份价值超出净资产部分提供授信增额。挂牌企业股权实现标准化、获得流动性之后,向银行申请股票质押贷款也更便捷。目前,新三板已经和多家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将为挂牌企业提供专属的股票质押贷款服务。
优先股
优先股对于新三板挂牌的中小企业可能更具吸引力。一般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存在股权高度集中的问题,且创始人和核心管理层不愿意股权被稀释,而财务投资者又往往没有精力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只希望获得相对稳定的回报。优先股这种安排能够兼顾两个方面的需求,既让企业家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又能为投资者享受更有保障的分红回报创造条件。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可能对于拥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更适合。不过,一般来说此类企业或者比较成熟,或者资产规模较大,而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普遍现金流并不稳定,资产规模也偏小,要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可能存在一些障碍。
除此以外,新三板还为挂牌企业发行新的融资品种预留了制度空间,以丰富融资品种,拓宽挂牌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
③ 新三板发展意见有哪些亮点
新三板发展意见的九大亮点:
亮点一: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进一步明确
《意见》指出,股转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性证券交易场所,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股转系统,对于健全直接融资体系,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战略意义。
发展股转系统应立足于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市场制度体系,切实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着眼中小微企业及其投资人的特点和需求,丰富产品和制度供给,发挥公开市场优势,坚持包容性制度特色,持续提高投融资对接效率。
亮点二:坚持独立的市场地位 研究创业板转板试点
对于市场性质和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定位,《意见》指出,要坚持股转系统独立市场地位,公司挂牌不是转板上市的过渡安排。
但股转系统并非孤立市场,应着眼于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研究推出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管理机构开展推荐业务试点,探索建立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机制。
亮点三:实行场内分层 满足不同类型企业发展
针对挂牌公司差异化特征和多元化需求,实施市场内部分层,提高风险管理和差异化服务能力,降低投资人信息收集成本。
《意见》提出现阶段先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逐步完善市场层次结构。股转系统应坚持市场化原则,研究制定分层具体标准,设置符合企业差异化特征的指标体系,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发展需求。建立内部分层的维持标准体系和转换机制,实现不同层级挂牌公司的有序流动。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在市场服务与监管要求方面,对不同层级挂牌公司实行差异化制度安排。
亮点四:大力发展做市转让 建立盘后大宗交易制度
股转系统应坚持并完善多元化交易机制,改革优化协议转让方式,大力发展做市转让方式,建立健全盘后大宗交易制度和非交易过户制度,改善市场流动性,提高价格发现效率。
控股股东为证券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管理机构,可以开展股转系统的推荐业务试点,推荐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和做市服务等工作由控股股东承担。
而针对市场热议的竞价制度,此次《意见》认为,鉴于条件尚不成熟,现阶段暂不实行连续竞价交易。
亮点五:进一步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 引入公募基金
《意见》提出坚持股转系统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发展方向。研究制定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挂牌证券的指引,支持封闭式公募基金以及混合型公募基金投资股转系统挂牌证券。支持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商业银行等机构,开发投资于挂牌证券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产品。
研究落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转系统市场的制度安排。推动将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纳入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投资范围。
亮点六:实施储架发行制度 开放新增股东35人限制
《意见》指出,巩固和完善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投融资机制。完善相关制度,鼓励公司挂牌同时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数量依公司需求确定,并探索放开挂牌同时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新增股东人数35人的限制。
挂牌公司持续融资,可自主决定发行时点和发行方式。公司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可通过询价或与投资人协商确定,但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股转系统应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加快推出一次审批、分期实施的储架发行制度,以及挂牌公司股东大会一次审议、董事会分期实施的授权发行机制。
发展适合中小微企业的债券品种。加快推出优先股和资产支持证券。开展挂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试点。
亮点七:券商需建立专门的业务体系和考核体系
《意见》鼓励证券公司建立适应股转系统特点的证券业务体系,强化主办券商执业能力。证券公司开展股转系统业务,应设立专门的一级部门,加大人员和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内部风险控制与管理机制。支持证券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统筹开展股转系统相关业务,不受同业竞争的限制。
在推荐环节,主办券商应以提供挂牌、融资、并购、做市等全链条服务为目标遴选企业,按照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及内核工作义务,审慎出具推荐文件。在持续督导环节,主办券商应持续加强挂牌公司合规培训,切实履行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合规审查职责,帮助挂牌公司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发展战略,推进资源整合。在交易环节,主办券商应强化经纪业务和做市能力,充分发挥市场交易组织者和流动性提供者的功能。
开展做市业务的主办券商应建立有别于自营业务的做市业务绩效考核体系,考核指标不得与做市业务人员从事做市股票的方向性投资损益挂钩。股转系统应完善做市商监管安排,优化风险隔离和信息隔离制度,促进做市业务与投研服务、经纪业务协同开展。建立健全主办券商激励约束机制。
亮点八:保护投资者权益 暂不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
《意见》指出,股转系统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完善业务规则。落实主办券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责任,规范开户管理和产品销售行为,完善风险提示基本规范和纠纷调解制度。严格执行证券账户实名制规定,严禁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出借证券账户、垫资开户等行为。
股转系统应督促挂牌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股转系统自律规则的规定,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保障投资者参与权、知情权和异议股东合法权益。
而对于是否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由于条件尚未成熟,此次《意见》暂未涉及。
亮点九:加强适中事后监管 坚持创新与风控相匹配
④ 新三板公司有哪几家有大额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大额金融资产
新三板挂牌推荐存
6
问题中证协厦门严训
61
券商“保代”强调
3
事项
核心提示:
从目前进度看,
2012
年新三板新增挂牌企业有望达到
100
家,
挂牌总量突破
200
家问题不大。
新三板扩容放量前夜,监管机构工作悄然“升级”
。
3
月
23
日,代办系统
2012
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会上,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
证协)首次就新三板推荐挂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
61
家具有推荐挂牌资格的主办券商进
行通报,并重点培训尽职调查、内核、信息披露三方面注意事项。
会上,国信证券、中信建投、山西证券(
002500.SZ
)
、南京证券
4
家券商发言,分别汇报了
监管层关注的推荐挂牌业务不同问题。
“以前什么企业能上什么企业不能上,
多处于摸索过程,
这次会议后,
企业上新三板的明确
参考依据得以确立。
”一位与会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中证协组织类似于主板保荐人培训的工
作会议,无疑是新三板扩容改革临近的又一重要信号。
中证协明确挂牌要点
中证协数据显示,
2011
年收到
35
家公司的申请挂牌备案文件,
18
家主办券商参与推荐挂
牌工作。
据业内人士透露,从目前进度看,
2012
年新三板新增挂牌企业有望达到
100
家,挂牌总量
突破
200
家问题不大。
而挂牌企业放量的前提,则是以挂牌企业质量做保证。
上述厦门会议上,中证协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
推荐挂牌工作中存在
6
方面问题,挂牌工
作的严谨性有待提高。
本报记者了解到,
6
方面内容主要包括,尽职调查工作不充分、内核工作不充分、工作底稿
不符合要求、对信息披露把关不严、备案文件质量有待提高、落实反馈意见效率有待提高。
会上,中证协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尽职调查注意事项。
与创业板持续盈利能力问题为企业上市头号杀手的情况不同,新三板尽职调查事项中,被
监管层首先点名的是关联交易问题。
据中证协人士介绍,
关联方确认和关联交易确认有诸多常见遗漏。
其举例介绍,
某公司首次
报送的备案文件中,
没有对外籍人士、
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关联公司及离岸注册的关联方进
行调查和信息披露。
其次是收入问题。中证协人士指出,避免简单取得资料,罗列、堆砌抽查的凭证、账簿、合
同等附件,
应关注对资料之间关系进行分析、
验证和判断,
关注收入的准确性以及注册会计
师的审计调整。
此外,协会人士重点介绍了无形资产的问题。
关注点在于,
无形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研发支出资本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无形
资产定价是否合理、
是否为公司核心技术、
是否与主业相关、
是否形成产品及特定盈利模式。
本报记者此前了解到,两家新三板公司均曾因无形资产出资不实转板遇挫,业内人士指出,
这是轻资产、高科技企业的通病。
此外,中证协还就股权转让、独立性等问题做通报。值得一提的是,
与主板不同,其强调持
续经营能力而非持续盈利能力,体现出新三板与
A
股企业定位及标准的不同。
四券商回应
是次会议上,
4
家券商作为代表,分别就推荐挂牌工作应该注意的不同问题汇报交流。
在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的确认问题方面,
山西证券董哲援引上市公司领域的诸多法律法规定
义,在避免遗漏关联方的问题上,采用的原则是全面、谨慎界定关联方、实质重于形式,亦
与主板原则趋同。
此外,
董哲介绍了如何对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调查程序,
并表示中介机构发现关联交易非关
联化事项后要做出性质上的判断,这也是主板上市保荐机构需要履行的职责。
中信建投就公司历史沿革调查做了专题研究,主要针对出资不实的问题。
中信建投投资银行总监、保荐代表人李旭东介绍了企业出资不实的
11
种情形、核查方法以
及解决办法。
业内人士表示,
出资不实对于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影响不大,
但是登陆主板的实质性障碍之一,
新三板挂牌阶段解决出资不实问题,是企业转板成功的前提。
国信证券则就财务信息真实性核查进行了探讨。
在非实质性审核的备案制市场,
财务造假的
问题尤其值得关注。
“财务造假行为处于持续性状态、造假领域具有集中性。
”国信证券代办股份业务部人士介
绍,财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在于利益驱使和信息不对称。
其详细介绍了两种核查方法——现场访谈、勘察及分析式复核。
现场访谈方面,上述人士介绍了具体的访谈技巧,
“两人一组访谈、旁敲侧击”等策略,颇
具刑侦味道。
而分析式复核方面,
则更多强调专业技巧。国信证券人士分别从收入核查、
成本核查、
费用
核查三个方面做了详细分析。
此外,
南京证券场外市场部人士就如何有效控制推荐挂牌项目质量和风险,
对监管层关注的
问题进行全面回应,详细介绍自身的业务流程。
⑤ 新三板分层之后怎么“玩”
今天重点谈一下创新层公布之后会对新三板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第一个结论: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下,在注册制放缓的前提下,5月份即将发布的新三板的的创新层的含金量,比之前认为的创新层的含金量会提高。
第二个结论:在新三板的研究方向和投资方向上,可注重六个方向的研究,信息技术、机械设备、文化传媒、医药生物、电子设备、化工新材料。
第三个结论:目前投资新三板市场还是存在很多争议和分歧,大家也比较浮躁,政策方面对新三板的投资人的门槛降低、以及交易性制度上采取竞价交易抱有很高的预期。但从投资角度来说,不建议对政策上抱有过多的期望。
新三板的投资毕竟还是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一级半的投资,在这个市场上,仔细的至下而上的选择好的公司,会更加有利于长期的发展。
创新层分层之后,可得出一个结论,大概至少有50%左右的公司是直接符合创业板的挂牌的条件。
相信相应的配套政策也不会太遥远。基于的逻辑和标准是,目前新三板企业数量已经过了6000家,哪些企业能进入创新层?根据之前公布的新三板分层的征求意见稿,把新三板分层的三个条件,称为“高富帅”。
“高”是指企业有比较高的增长,最近两年的收入增长的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富”是指企业最近连续两年盈利,且每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帅”是指有要有6家做市商和6亿市值。
除了满足任意的三个条件之一,股转中心还增加了2个附加条件,一是企业在最近的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二是至挂牌以来,完成过一轮融资。
根据这三个标准及2个附加条件,符合新三板创新层条件的公司是501家。
符合“高”标准的公司是271家,符合“富”标准的公司是92家,符合“帅”标准的公司是225家。有些公司几项标准都满足,取消有交集的公司,则符合创新层的公司总共是501家。在这501家企业中,若要满足任意三个标准之一及两个附加条件之一的企业,则满足的公司只有374家。
目前市场市场还有一种传言,两个附加条件都要满足,这样,符合条件的公司将只有175家。但我们推测,市场中要满足两个附加条件,符合的公司数量会大幅减少,所占比例过小将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3月22到4月30号之间,可能还会有一些企业将会挂牌新三板,会满足标准一,同时还有一些企业没有披露年报,我们只是对一些高增长的企业进行预测判断,最终需要根据年报的披露进行调整。
但推测,最终满足新三板分层条件的企业应该在7%~9%之间。
目前,有市场人士认为未来创新层的公司可能会超过800家,但我个人对这种看法持有怀疑态度。
根据最新公布的做市成分股指数的企业也只有625家,当创新层的公司超过做市公司数量,则代表性的意义太差,个人认为创新层的企业占挂牌公司数量的比例在7%~10%之间比较合理。
通过创新层的预筛选,我们可以对今后的投资有个大致的清晰认识。通过对公司的数量和市值的判断,这501家公司主要分布在6个行业:
信息技术98家,市值占900亿;机械设备63家,市值占364亿;文化传媒38家,市值占312亿;医药生物34家,市值占375亿;电子设备30家,市值占222亿;基础化工(化工新材料公司)。
若将信息技术、电子设备、文化传媒统称为TMT,则可关注的行业可划分为四大行业:TMT、医药生物、机械设备及基础化工。
在新三板则要投资有新三板特色和优势的企业,如文化传媒的公司在新三板就比较扎堆。另外,新兴的行业,如VR、教育类企业,都是新三板扎堆的行业,也是其魅力所在。
创新层的公司出来后,市场从研究热情及力量上看,对创新层的关注度会大增,其它的企业,相应的研究和关注度就会下降。
对创新层的这些公司进行一个总结,新三板创新层的典型公司:平均市值12亿;收入1亿;利润1000万~3000万;平均ROE为13%,比新三板的普通企业高4%;过去两年成长性上复合营收增长率117%;利润为298%。这个版块的企业成长性比较好。
但流动性是新三板的硬伤,虽然创新层的公司比非创新层的公司的换手率高了一倍,但在2015年普遍仍只有20%,需要5年才能完成一遍换手.但在主板的公司,2015年的换手率为5倍,相差了25倍。
同时,把这近600家创新层的新三板企业加在一起,可以看到其收入占整个新三板市场的17%,利润占34%,市值占38%,融资占比占到50%。这些指标的含义可对照海外的纳斯达克市场,通常市值应该占到整个市场的80%,利润占比也会大幅度提高。
所以,创新层的市值和融资还会有进一步的提升。可进一步推论,未来新三板的格局会形成二八现象,不到20%,甚至10%占比的企业市值占到整个市场的90%,融资、投资人的关注焦点会进一步向这个市场集中。
但我们不认为未来政策的放松是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相反,未来监管政策会更加的频繁。
新三板目前在发行制度上实行了注册制,但监管上,在很多其他方面的一些手段上没有完全按照注册制的标准实施。比如最近也看到有风险出现,有家公司叫展腾科技,目前已经濒临破产,还有一家发了私募债的公司也面临偿付危机。
相对于新三板目前推出降低投资人门槛、竞价交易的一些政策,从监管层的角度来看,短期进行从严管理,出退市制度、出一些监管的政策,对中介结构、对券商进行严格的监管是更迫切的事情。
在此,可能会有很多投资人觉得未来是不是太悲观。不过从发展来看,我对市场还是充满了信心。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于这次我们对于创新层的分析。
因为我们根据分层标准一二三,对创新层进行了分类。既然是财务标准化,跟主板市场就有一个可比的范围。我们对比了主板市场的创业板市场的挂牌的条件、对比了中小板的挂牌的条件、也对比了当时还没有取消的战略板的一个条件。
我们发现得出一个比较惊人的结论,就是如果以创业板的条件来看,新三板的这些进入创新层的公司,目前接近70%的比例是符合创业板挂牌条件的。
我们再看中小板,中小板相对于创业板的话它的条件更为严格,特别是在盈利上它要求中小板的公司要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三千万人民币。然后,净利润还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较低者为计算的依据,所以相比创业板的话,应该说严很多。
那么,即使是严很多的情况下我们也看到,新三板创新层里面接近有47%的公司是符合中小板的挂牌条件的。
接着进一步比较的话,如果我们去看现在被推迟的战略新兴板,就在两周之前,大家认为它是一个今年一定会推出的版块,它当时也推出了它的四套标准,是按照注册制的这个标准来制定的,所以相对比较宽松。
根据我们的测算,大概有80%的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都符合战略新兴板的标准。所以当时也有很多的新三板企业被传要到战略新兴板去排队。这种传闻的其实也不是空穴来风,也是有道理的。
如果总结一下的话,我们会发现一个相对比较重要的事情:创新层的分层本身不是结果而是一个过程。
当这6千多家企业被划分出大概5、6百家企业构成的创新层,如果对这些企业只长期只是对它进行义务上的要求,要它配备专职的董秘、要求它信息披露比一般的企业要强、要求它付出更多相应的义务。而没有相应的权利的话,那么这些公司可能也会面临一些其他的想法。所以我们觉得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未来可能会倒逼政策出台。
我们觉得,未来这些公司会相应的享受一些权力,包括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对这批公司,未来将先行试点一些交易制度的改革。
所以从这样的一个角度来看,我对新三板市场的未来并不是悲观。然而,我对像降低投资门槛和这个竞价交易在短期内很快的实现也不抱太大的期待。
在此,我总结一下我的几个结论:
一、由于战略版的推迟,注册制的放缓,新三板作为承载着这个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创新试点,这个创新层的重要性比之前变的更加重要。
二、未来市场的融资、市场的市值还有投资人的关注度都会向创新层靠拢。之前提及的创新层的6个行业非常值得关注。
三、新三板投资,短期不能过于看重大招出来。我们反而是认为,目前阶段的话,监管是一个主要的台词。以后,如果至少40%,多到70%的企业都符合转板的条件的话,我们相信未来扶持这个市场的政策一定不会太迟的推出。
问答精选:
Q:大家都对创新层抱有极其高的预期,那么处于基础层的企业未来的路将会如何?
褚海滨:如果大家都对创新层抱有很高预期,那么基础层的企业怎么办?在此,我挺同意刚才那位领导提出意见。创新层的分层,一定程度上是风险偏好的分层。
因为,现在6千多家企业,基本上没有人或者机构能够轻易把这些企业关注完。同时,信息不对等的问题得会到解决。其实基础层企业未来的出路,我觉得并不会差。因为投资人会根据风险偏好来分类。
比如你想投资一个涨十倍的企业,想在创新层里找概率会比较低。因为创新层被大家认识后,估值逐渐会提高。因为,我们说投资都是要在以合适的价格去投。但你去基础层找涨十倍的企业的概率则会比较大。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公司最终都会走创新层这条路。我刚才也说了,有的企业它是有义务也有权利,要学会衡量自己的义务和权利。
就像最近很多企业明明在做市,然后现在突然提出要转成协议。其实也是根据公司自身的条件去选择的。
所以,我并不认为基础层的未来就没有出路了。但如果从概率上去看或者从数量的比例去看,我觉得6000家企业开始的话,越来越多的公司可能会退市,这是从海外市场的一个经验能够得出。
当然,其中可能也有些好的企业,它就是不做市,不进入创新层,只是在这个市场中进行融资,然后找时机进行转板。这些企业从PE的角度来说,或是PE后的角度来看,投资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Q:褚总能不能介绍几个新三板比较值得注意的标的?
褚海滨:刚才让我介绍一下新三板的一些具体的标的。这块我没有提前准备,就最近看了一些公司,跟大家介绍一下。
其中有家公司叫光谷信息430161,在武汉光谷。这家公司实际上是做地理信息的数据处理的公司。它是国土资源局做土地确权,不动产权登记都要平台和软件去支持。
这家公司主要是做这方面的一个业务。年报已经出来了,从市盈率上看的话不足15倍。那么主板这些同类型公司的估值肯定在40~50倍以上,所以还是有机会。
⑥ 新三板分层利好什么板块
机构在流动性向好的预期下抢筹,造就了本轮新三板的火爆行情。从政策的推进来看,新三板的制度建设要优于A股市场,且场内博弈对象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修复行情过后,投机行情会逐渐结束,进入新的以企业成长性为主导的PE投资阶段。
机构在流动性向好的预期下抢筹,造就了本轮新三板的火爆行情。从政策的推进来看,新三板的制度建设要优于A股市场,且场内博弈对象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修复行情过后,投机行情会逐渐结束,进入新的以企业成长性为主导的PE投资阶段。
2015年4月15日,在新财富主办的春季投资策略会上,兴业证券(601377)首席策略分析师张忆东一语道出本次股市走牛的逻辑,“这是一轮股权投资的大时代”,他同时断言,“这一轮赚大钱的肯定不在二级市场,而是做股权投资的”。
与之遥相呼应,类私募股权投资的新三板市场火爆异常,3个月累计涨幅超过100%,年初至今,有19家公司涨幅超过10倍。排除“中山帮”违规高价对倒等杂音,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新三板市场对股权融资的推动力。
大扩容下的两极分化
对企业来说,与创业板IPO相比,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条件低、速度快、成本低。据清科集团发布的统计报告,中国每家企业的平均IPO发行费用约在5000万元以上,约占其平均融资额的6%。而企业申请在新三板挂牌费用一般仅为150万-300万元左右,挂牌前后均可通过定向增发进行融资。
2014年起,新三板市场开始大幅扩容,挂牌企业数量迅猛增长,加速势头至今仍在持续。市场预测,到2015年底,新三板挂牌企业总量会超过3500家。
同时,随着2014年8月做市商制度的推出,新三板交易逐步活跃,融资功能也随之开启。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增凶猛,仅2015年3月,就有221家公司发布定增预案,预计融资145.3亿元。
新三板指数一路上扬,在赚钱效应的带动下,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定向增发项目,获得公募、私募、券商资管、PE/VC、上市公司及大户等各路资金的热烈追捧,处于“奇货可居”的状态。
其中,中科招商更是在挂牌前后两个月内三度定增,定增价格由首轮的每股10.83元涨至18元,募资总额高达90亿元。4月13日,中科招商以85元/股报收,按总股本13.3亿股计算,其市值已达1130.5亿元,秒杀创业板老大。不过,4月17日,腾讯发表声明,否认参与中科招商最后一轮的定向增发。随后其成交稀少,且震荡下跌。4月22日更遭遇暴跌,盘中最低价跌至每股1.01元,显现出协议转让交易制度仍待完善,新三板非散户淘金之地。
目前新三板每日有交易的挂牌公司数量已经达400余只,反过来说,这也就意味着,有超过80%的挂牌公司还不具备流动性。两厢对比,新三板的市场化特性凸显。与A股市场的板块轮动现象不同,在新三板,两极分化将是常态,且会愈演愈烈,只有少数真正能借助资本迅速成长的公司可以脱颖而出,投资者能从中获得超额收益,而其他大部分公司都将沦为市场的“僵尸”。
另一方面,监管层为新三板投资者设置了500万元的资产门槛,除资金门槛外,还需要两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副总经理隋强明确表示,新三板暂时还没有降低门槛的打算。因此,某种程度上,在全民皆股民的环境下,新三板成为中国首个以机构博弈为主的资本市场。
分层交易制度比转板更有利
目前,新三板市场的投资套利机会更多源自利好政策的持续落地。机构在流动性向好的预期下抢筹,造就了本轮新的火爆行情。据统计,2014年8月推出的做市商交易制度,做市标的首日平均涨幅超过35%,同月推出的《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也已让超过10家的新三板公司被A股公司并购重组。接下来,市场预期的政策机遇包括分层交易、转板制度及投资入市门槛的降低。
华鑫证券预计,新三板会参考纳斯达克市场的情况,设置ABC三层结构,即A层为竞价交易层,B层为做市商交易层,C层为协议转让交易层。三层公司数预计占比分别为1:3:6。
如果真的能够推出分层竞价交易,进入A层的企业在流动性方面,则与现有的主板和创业板没有太大差别,但在资金募集、增发定价、收购兼并、信息披露等方面反而存在不少优势。
以定向增发为例,上市公司定增股票的价格以二级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投资者通过定增认购的新股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认购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而新三板挂牌企业股东一般不超过200人,实施定向增发可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不用披露资金用途、盈利预测,企业可自主将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发行价格由投资者与企业协商确定;定向发行新增的股份不设立锁定期。
因此,如新三板市场的交易活跃、企业估值能得到充分的挖掘,定价融资功能畅通,优秀的公司很可能会选择积淀在A层中,而非转板至中小板或创业板。
目前,参与新三板定增项目及场外交易的资金均有较高浮盈,但将退出押宝在制度红利带来预期流动性的资金不在少数。不过,从政策的推进来看,新三板的制度建设要优于A股市场,且场内博弈对象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修复行情过后,投机行情会逐渐结束,进入新的以企业成长性为主导的PE投资阶段。
成长性为基本投资逻辑
因交易制度及参与主体的不同,对新三板企业的投资,不能简单套用二级市场惯用的分析逻辑和研究框架,而更适用PE投资的操作方法,投资人需充分进行尽职调查,全面掌控企业基本面情况,提升投后的管理水平。
PE投资的盈利来自企业的成长和制度性溢价,但随着新三板各项制度的日趋完善,制度性溢价会逐渐消失,最终还是落脚于把握企业未来的成长。不过,哪些企业能够借助资本的力量,达到高速成长的预期,则要考验投资者对公司基本面及战略发展的把握能力。未来的腾讯、阿里、网络有望出自新三板市场。
据东方财富(300059)网数据,目前220家做市转让的新三板公司平均市盈率已经达到67倍,其中更不乏百倍市盈率的公司。新三板公司定增火热,整体估值水平也已不低于主板。随着市场关注度的提升,因流动性不足的估值折价正在进一步降低,机构的抢筹逻辑必须开始着眼于企业的成长性。
新三板挂牌的公司主要集中于高端制造业、TMT、化工原料及加工、清洁技术等新兴领域,另外还有一些主板及中小板没有的投资标的,比如以九鼎投资和中科招商为代表的创投行业、以嘉达早教为代表的教育与培训行业,这些行业均处于市场的高速成长阶段。
与A股的对比标的相比,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规模及业绩基数低,因而出现成倍增长的概率相对更大。相应的,其在定向增发时投资者也会给予一定的溢价。
进入2015年4月,监管层对新三板违规对倒交易进行查处,三板做市和三板成指均遭遇调整,但企业定增的热情一路攀升,因各路资金仍亟待入场,发行价格水涨船高。
4月14日,生产车用橡胶管路的三祥科技(831195)公布定增预案,发行价格为每股6.3元,拟募资5040万元,按照2013年的EPS计算,发行PE高达63倍。据新财富了解,三祥科技拟全资收购美国Harco集团,现正就收购细节进行商谈,如收购成功,公司在生产技术及客户等层面都将有质的提升。预计其业绩爆发点将在2017年。
几乎同时,同行业的中鼎股份(000887)也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16.27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1亿股,募资净额不超过19.17亿元,发行PE为21.38倍。同样,此次定增募集的资金用于收购海外公司。
可以看出,除“互联网+”等新兴行业外,进口替代型的中小型高端制造企业,有望借助新三板实现“国内融资-海外收购-技术提升-国内国际市场”的传统企业升级转型路径,而在此之前,只有少数上市公司才能完成。融资与价值发现功能启动后,新三板市场已然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过程的重要一极。
⑦ 新三板上有哪些精彩的并购案例
您好,例如:
一、卧龙地产(600173,股吧)(600173)拟作价44.09亿元收购墨麟股份(835067)97.714%股权,进军游戏行业。
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卧龙地产经营业绩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迫切需要拓展新的业务塑造新的盈利增长点,降低依赖房地产单一主业带来的经营风险。
墨麟股份主营业务为网络游戏的研发和授权运营,此次并购后卧龙地产将由房地产开发的单主业模式转为“地产+游戏”双主业并举的上市公司。
此次跨行业并购交易金额巨大,采用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的交易方式。不但标的方墨麟股份以2016年度至2018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6亿元、4.5亿元和5.63亿元的高业绩承诺换得44亿的高估值,而且超过50%的股份支付也使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大幅稀释,标的企业原股东将获得卧龙地产23.18%的股权。
二、卡特股份(830816)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跨层收购合建重科(831147),最终商定交易价格为1.86亿元,双方有望共同IPO。
卡特股份是创新层企业,2016年中报业绩第一次出现同比下滑,离创新层的维持标准还有不少距离;合建重科是基础层企业,收入规模高于卡特股份,但盈利能力低于卡特股份。并购之后,合建重科成为卡特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⑧ 新三板如何转板
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再次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新三板)造势。他表示,新三板挂牌企业不设硬性财务指标门槛,考虑引入个人投资者,但需要实行比较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三板将具备定向融资功能,经过国务院批准可以突破200人的限制,并引入转板制度。
此前,证监会曾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今年将重点筹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将资本市场服务范围扩大到暂不具备公开发行上市条件的成长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姚刚说,目前就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的讨论还不是最后定论,而是思考的方向和准备推动的大的原则。
“新三板将不设硬性财务指标,挂牌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存续期限,并建立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姚刚说,新三板将探索引入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可以持有一定的股份,以便双边报价顺利进行。
“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定向融资、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姚刚认为,赋予新三板一定的融资功能,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谈到新三板与主板市场关系时,姚刚说,新三板将引入转板制度,挂牌企业达到一定标准即可转板,经过公开发行审核和新股发行上市两个程序,成为上市公司。
新三板将设立专门的市场管理机构,对市场规则制定、挂牌公司监管以及发行挂牌核准申请履行监管责任。而证监会负责市场的监管并出台场外市场管理办法。
按照证券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开的转让视为公开的发行,需要证监会的核准。新三板突破200人限制后,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理应遵照上述法规执行。证监会在相关法规没有修改之前,正在研究由交易所的挂牌审核,代替证监会的发行审核。“在欧美发达国家,上市挂牌审核也都是由交易所来做的。”姚刚说。
他还表示,对于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地方区域性交易场所,证监会考虑在地方交易所清理整顿工作告一段落并且验收合格以后,地方上符合有关规定的股权交易市场可以继续生存,证券公司可以进入这个市场进行金融服务,证监会对此类“四板”市场将给予规则上的指导。
达晨创投合伙人傅哲宽认为,未来全国性场外市场的推出会意味着PE机构有更多的项目来源以及更充分的信息去了解这些企业。但难免会带来早期项目的投资成本提高,这些企业挂牌后受关注度更高,交易价格也会提高,做市商的引入也会提高交易价格。
也有PE人士认为,在转板通道推出之前,PE机构不会有较大动力推动被投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也不建议企业去挂牌。因为挂牌意味着企业信息公开、透明,也不能偷漏税,小公司没必要去承担这样的财务成本。而即便是引入个人投资者,“改良”后的新三板可能不会有主板、创业板的活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