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说,并购企业,就是购买其股东的出资,或者说股权,这和购买一部手机一样,也是一种购买,也是一种交换。你可以花现金来交换,也可以用其它有价值的东西来交换,只要对方接受。
购买者(一家企业)自身的股票是有价值的,特别是购买者如果已是上市公司,则其股票的流通性已经得到认可,价值也得到公众投资人认可(表现为有活跃的市场交易,有确定的交易价格),因此更容易作为现金的替代物,用于支付。
简单的操作思路是:一家企业向“购买对象”的股东发行股票,用这些新股交换股东手里的“购买对象”的股权,这就是以股份并购,也称为换股并购。并购完成后,购买对象变成了购买者的子公司,购买对象的股东变成了购买者的股东。
至于发行债券的并购,其实是先要借债,借到钱以后,用现金来收购,倒比较简单。
『贰』 股票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是什么意思
简单点说,就是发行股票收购其它公司或股权之类的。属于利好。
1、以股票购买资产式兼并在这类兼并中,兼并方(上市公司)向被兼并方发行自己的股票或转让发起人的部分股份以交换被兼并方的债务。这种兼并方式的优点在于被兼并方资产所有者通过把自己的资产与规模大、效益好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交换,可以脱离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可获取稳定投资收益。兼并方通过以股票换资产,可以使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得到较快的调整。
2、通常来说,收购公司同意去承担目标公司的责任,但某些情况下,收购公司只在选择的基础上承担目标公司的一部分责任。在这种收购中,目标公司如果不能继续经营下去,则自行解散,目标公司要把拥有收购公司的股票分配给其他股东,因为收购公司不希望自己的大量股票集中在极少数人手中,另外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一般还会再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安置问题达成协议。
『叁』 收购自己公司发行的股票走什么科目
公司法对收购自己公司的股票有严格的规定,如收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并在一年内授予等
1.收购股份时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2.股份授予时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
3.股分支付时
借:股本
资本公积
贷:库存股
『肆』 在一个上市公司为了防止别人收购,发行新股,是什么道理
要防止别人收购发行新股这要视乎怎样发行新股了,在资本市场中有一个叫做毒丸计划,这个计划是有针对性对收购方进行反收购的计划,向非收购方的股东低价发行新股,结果就是稀释了原收购方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使收购变得代价高昂,从而达到抵制收购的目的。建议你详细可在网络中搜索“毒丸计划”这一个词条。
『伍』 收购本企业发行的股票,会影响资产和权益变动吗,会计处理是怎样的呢
收购本企业发行的股票,不会影响资产和权益变动的,会计处理一般增加实收资本--公司股份,减少实收资本--XXX股份.
『陆』 一家私企被上市公司收购后上市,是单独发行股票还是和壳公司同一股票
单独发行股票,只不过这个上市公司是这家私企的最大股东而已,但是公司还是自己的私企公司,如果不是全资收购那这还是两个分开公司,影响不大,全资收购的话就是隶属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发行股票就是以上市公司为主,收购公司对公司股价有一定影响
『柒』 股市中的增发收购是什么意思对被收购的公司有什么影响
增发是股票增发的简称。股票增发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发行价格一般为发行前某一阶段的平均价的某一比例。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影响嘛就是有人来提增发的公司来擦屁股了
『捌』 公司可以持有并买卖自己公司发行的股票吗
可以,但是要审批并且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不允许上市公司买卖本公司股票,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具体来说,主要是为了防止上市公司通过买卖、炒作本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内幕交易。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职员或主要股东,由于其地位、职务等便利,在获取有关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内部消息方面比一般投资者有优势。如果允许上市公司买卖本公司股票,他们很可能会通过这种方式利用内幕消息来牟取非法收益。因此,不允许上市公司买卖本公司股票是防止内幕交易的重要措施之一。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责令退还非法所筹股款、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其发行股票资格: (一)未经批准发行或者变相发行股票的; (二)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准发行股票或者获准其股票在证券交易场所交 易的; (三)未按照规定方式、范围发行股票,或者在招股说明书失效后销售股票的; (四)未经批准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票的。对前款所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 警告或者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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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A公司要想收购B股份公司,可以通过直接向B公司注入资金,B公司向A公司发行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方式吗,
你说的这种情况就属于定向增发,B公司向A公司定向增发股票,定向增发不是什么网上网下,直接定了向,所以叫定向增发.要B公司的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的话还要证监会批准后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