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三板的上市条件
你好,新三板挂牌的前提条件是:股份有限公司。
除了前提条件,还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1、不受股东性质的限制。有国有股东背景的,和外资背景的,都可以申请;
2、已不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非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申请;
3、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必须合法、合规。国有、外资、2006年1月1日《公司法》修改前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均需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
4、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5、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6、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得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2、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3、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1、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2、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4、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1、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2、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3、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1、企业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2、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Ⅱ 新三板上市,对企业有什么要求
新三板上市条件:
( 1)满足新三板存续满两年的条件。(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 2)新三板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必须满足的条件。
(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条件规范;
(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
(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
Ⅲ 新三板企业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要在新三板上市,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申请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含200人)的股份公司,直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挂牌;申请时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办理挂牌手续。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主要是指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有持续的经营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如果公司在挂牌前两个年度出现连续亏损,可能影响挂牌。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目前不少公司治理不够规范,例如公司章程仅仅是摆设,未能得到执行等。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公司成立、出资、增资行为合法合规,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公司股权明晰,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者潜在的法律纠纷。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新三板”主办券商,同时具有承销与保荐业务及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企业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Ⅳ 新三板挂牌公司2017成绩单如何
北京5月11日消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了新三板挂牌公司2017年年报情况。截至目前,共有10764家挂牌公司完成2017年年报披露工作,按期披露率96%。高莉表示,2017年,新三板挂牌公司整体保持高质量快速发展态势,已披露年报挂牌公司2017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98万亿元,净利润1154.8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1.21%和14.69%。
与此同时,新动能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梯次已初步形成,新三板市场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根基愈加深厚。不过,挂牌公司中有3027家净利润增速超过50%,也有相当数量的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对此,高莉表示,对中小企业业绩波动须客观看待。她还指出,虽然挂牌企业融资能力继续提升,但提高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任务依然艰巨。
三、客观认识中小企业发展特点,进一步提高服务中小企业发展能力
(一)对中小企业业绩波动须客观看待。挂牌公司中有3027家净利润增速超过50%,同时也有相当数量的公司业绩大幅下滑。整体看,业绩波动符合成长期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部分行业研发期较长,典型如生物医药产业,普遍具有高投入、长周期的特征,在研发阶段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且无盈利。同时,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时期,各种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部分行业可能面临新兴行业的冲击,另有成长期企业处于战略升级转型阶段,这些都可能对短期利润造成影响。市场各主体应客观看待中小企业业绩波动,共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投资氛围,以利于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虽然挂牌企业融资能力继续提升,但提高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任务依然艰巨。非金融挂牌企业2017年合计普通股融资1233.66亿元,占全社会非金融企业股票融资比重为14.09%,同比提高4.25个百分点。企业挂牌后受益于规范性和公众化程度提升,间接融资能力也获得提高,2017年共有6607家公司发生了间接融资,占比61.38%,合计间接融资金额4650.81亿元。但另一方面,挂牌企业财务费用同比增加40.15%。其中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增幅分别达65.24%和42.07%,财务费用占营收比重均增加超过0.2个百分点,反映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成本仍有较大降低空间,新三板服务中小微企业、提升直接融资比重的任务仍然艰巨。建议进一步丰富融资产品,针对不同成长阶段企业提供差异化和更高效的融资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以上内容来自:央广网
Ⅳ 国家鼓励哪些行业企业新三板上市
中小型非上市企业,尤其是生物医药科技类的企业、互联网高技术产业等等。目前观看从新三板资本圈上的新三板融资企业,有很多类型的:种植行业、养殖业、医药业、互联网行业等等企业,只要你公司满足新三板条件,照样可以上新三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