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大,如果只凭借在新三板挂牌的本公司的能力,而不是有其他企业与之合作,可以说希望渺茫,否则,干嘛要去新三板?有利润的企业会差钱?银行不贷款?都是没法了,才会去那里挂牌。原始股是企业上市之前的一轮融资,一般来说价格会很低,但是一旦上市收益将会是在10倍以上,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能够上市。
⑵ 新三板原始股转板创业板翻几倍
老师回复:一般情况下,原始股到新三板要翻2-3倍。再到创业板/主板的话,可能会翻十几倍的收益。而且还会有分红,配股等。比如康斯特,双杰电气转板后超过十倍。
当然还需要结合新三板实际项目情况,行业如何,企业经营状况如何等。
⑶ 新三板公司转板的有哪些公司
今年已经有20多家接近30家了,
⑷ 新三板的股票转板股民持有的股票怎么办
所持有的新三板股票划转到A股帐户。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 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
⑸ 新三板股票转板公司是哪几家
安控科技新三板代码430030,转板后代码300370,还有久其软件、北陆药业、世纪瑞尔、佳讯飞鸿,紫光华宇,博晖创新、东土科技等。
⑹ 新三板转板后有什么好处
新三板转板好处
1、可以改善企业形象。
2、可增加股份流通量。
3、转板后方便融。
4、转板后股东的股票更易流通。
5、转板后股东的股票会大幅升值。
例如在新三板市场上1元的股票,转板后都是溢价发行和益价开盘,如果在创业板上开盘价是30元,你的股票市就增长了30倍。就是说,在新三板市场上有1万股1元的股票,转板上市值后市值就升值30万,开盘价如是100元,1万元买入持有的新三板股票,这时的市值就是100万。
⑺ 挂牌新三板的股票能转板到创业板吗 很难吗估计要多久时间
是可以转板的。
转板到创业板是需要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必须是两高六新产业,并且连续两年盈利,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两年内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高管近三年没有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企业挂牌新三板以后要强制辅导一年,然后才能申请IPO辅导,结合今年转板时间,取其平均值为一年零一个月。那么从刚进新三板到转板完成差不多需要2年时间。
⑻ 新三板转板条件有哪些
新三板转板条件如下:
1)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
1、《证券法》上市条件第一项规定“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也就是说股票上市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行的公司。而公开发行取决于两个条件,要么是进行过公开发行,要么是非公开发行股东人数超过200人。
2、在各政策文件的描述中可以看到转板省去了公开发行的环节,新三板公司要满足该项条件就要求股东人数必须超过200人。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证券法》上市条件第二项规定“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也有同样的内容,这条非常明确,不需要过多的阐述。
3)公众持股比例
1、《证券法》上市条件第三项规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2、在公众持股比例的问题上,新三板公司的公众股认定是一个不确定的地方。结合现有的规定推断,新三板公司的公众股,应是指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后公开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转让累积超过200人的部分。
4)在新三板挂牌(或者创新层)满两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对公司主体资格的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
2、既然是从新三板转板,基于规范公司运行的角度考虑,我们推测会有在新三板挂牌时限的要求,在新三板进行规范一段时间后的企业才有可能具备转板的资格。整体看,和直接IPO的时间差不多,从制度设计上看不应该存在转板和IPO之间有明显的时间套利。
5)转板公司应符合创业板IPO条件:既然是上创业板,就必须符合创业板上市的其他条件。不应该存在转板和直接IPO的标准套利。
(8)新三板转板股票扩展阅读:
新三板挂牌和主板上市的区别: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册成立,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2、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需要指出的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是一个中国概念,在国外并没有对应的概念,也没有形成一套多层次资本市场理论。这是因为西方发达资本市场国家的资本市场的多层次性是自发形成的,而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则是建构而来的。
4、因此,“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概念实际上是一个服务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理论供给,“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则鲜明地体现了制度创新的“建构理性主义”精神,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个非常中国化的概念。
5、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服务对象不同。《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明确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
6、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7、二是投资者群体不同。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是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这类投资者普遍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
8、三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不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