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如何申办新三板上市,申请条件及相关规定
新三板上市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
4.资产要求:无限制。
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
6.成长性及创新能力要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即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其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申请新三板上市的流程:
申请新三板挂牌流程,须与主办券商签订推荐上市流程协议,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新三板上市流程主要包括:
新三板上市流程一、拟上市的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主体须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处于有限公司阶段的拟挂牌公司首先需要启动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公司。
新三板上市流程二、主办券商对拟上市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挂牌新三板时,应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调配合,完成相应的审计和法律调查工作后,对拟新三板上市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诸如出资瑕疵、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制作备案文件等申报材料。
新三板上市流程三、主办券商应设立内核机构,负责备案文件的审核。主办券商不仅应设立专门的项目小组,负责尽职调查,还应设立内核机构,负责备案文件的审核,发表审核意见。主办券商根据内核意见,决定是否向协会推荐该公司新三板上市。决定推荐的,应出具推荐报告,并向协会报送备案文件。
新三板上市流程四、通过内核后,主办券商将备案文件上报至中国证券业协会审核。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审查主办券商报送的备案文件并做出是否备案的决定。证券业协会决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若有异议,则可以向主办券商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馈意见,由主办券商答复;若无异议,则向主办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
准入门槛
合格投资者:
1、自然人
(1)客户账户内前一交易日日终资产总值(含资金、证券、基金、券商理财)在500万以上;
(2)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含新三板交易经验)。
2、一般法人
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以上的法人或实缴出资总额在人民币500万以上的合伙企业。
3、特殊法人
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产品或资产。
受限投资者:
公司挂牌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已参与新三板交易的股东。
新三板上市--网络
Ⅱ 企业上新三板在哪里申请哪里批准哪里交易
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和交易。
目前,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全面放开,已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一般符合以下条件即可: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新三板公司挂牌,需要两个会计年度,那么这两个会计年度如何计算,有哪些错误认识和理解呢?
1、误读:新三板挂牌条件中明确要求拟挂牌企业存续时间应当满2年。对此,有人理解为满24个月即可,如2012年9月1日成立的企业,2014年9月1日就可以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也有人理解为必须要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加1期的经营记录方可申请在新三板挂牌。
2、解析:企业须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运营记录方可申请有新三板挂牌,也就是说如果2014年9月1日操作挂牌,企业成立时间不得晚于2012年1月1日。此外,如果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日,并且于2015年2月份完成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则可以直接申报新三板挂牌,无须等到2015年一季报出来后再申报,即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不强制要求为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报表。
注意事项:财务报表的有效期是6个月,股转系统要求申报企业至少给其留出2个月审核时间,因此企业申报时距其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有效期截止日不能少于2个月,否则股转系统会直接要求企业加审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1.公司业务如需主管部门审批,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
2.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
(三)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1.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营运记录包括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支出等。
2.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公司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应全文披露审计报告正文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注册会计师对强调事项的详细说明,并披露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处理情况,说明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是否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违反公允性的事项是否已予纠正。
3.公司不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1.公司依法建立“三会一层”,并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规定建立公司治理制度。
2.公司“三会一层”应按照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在报告期内的有限公司阶段应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3.公司董事会应对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二)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公司最近24个月内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是指经济管理部门对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
(2)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指,凡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但处罚机关依法认定不属于的除外;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罚款的行为,除主办券商和律师能依法合理说明或处罚机关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外,都视为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3)公司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刑事处罚;
(2)受到与公司规范经营相关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界定参照前述规定;
(3)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和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应存在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三)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四)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一)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1.公司的股东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
2.申请挂牌前存在国有股权转让的情形,应遵守国资管理规定。
3.申请挂牌前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遵守商务部门的规定。
(二)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1.公司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2)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前形成的股东超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确认的除外。
2.公司股票限售安排应符合《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三)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本指引的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一)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二)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无
新三板挂牌工作开展流程:
1、确定中介机构。
2、判断是否存在挂牌的重大障碍并出具解决方案。
3、股份制改造。
4、尽职调查。
5、质控并券商内核。
6、上报材料并受理。
7、备案通过。
8、股份登记。
9、挂牌交易。
10、持续督导。
Ⅲ 新三板股票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 1000 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 100 万股。
Ⅳ 农业企业挂牌新三板有什么要求具体怎么收费
企业挂牌新三板的条件
(1)依法设立且连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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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挂牌新三板后的融资渠道
挂牌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可以进行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
股权融资:
(1)发行普通股票
(2)发行优先股
债权融资:银行贷款,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已经与多家商业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商业银行将提供包括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贷款在内的各项金融产品和服务。
Ⅳ 农业可以在新三板上市吗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2019年初有消息称,证监会全面支持新三板市场发展的文件即将公布,其中包括分层等制度安排。这将是证监会首次对新三板发展做出全面部署[1]。
证监会2019年10月25日宣布,将从优化发行融资制度、完善市场分层等五方面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进行全面改革。改革后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创新层企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同时设立精选层,在精选层挂牌一定期限,且符合交易所上市条件和相关规定的企业,可以直接转板上市。[2]
2020年4月23日,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指引细则于近日落地,对公募投资新三板的参与主体、投资范围、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3]。
中文名
新三板
外文名
New OTC(Over the Counter) Market
起源
2001年3月
类型
概念
类别
股权代办转让系统
快速
导航
好处
挂牌条件
由来
发展前景
转板通道
新三板挂牌和主板上市的区别
意义
规则
制度体系
影响
作用
条件信息
操作程序
相关问题
配套措施
转板制度
成交金额
相关活动
起源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老三板”。
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新三板与老三板最大的不同是配对成交,设置30%幅度,超过此幅度要公开买卖双方信息。
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首批扩大试点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
2013年12月31日起股转系统面向全国接收企业挂牌申请。
Ⅵ 新三板 农业板块 企业名单
沃田农业
精耕天下
泰谷生物
润农节水
银丰棉花
锦旺农业
新疆银丰
东方生态
环宇畜牧
汽牛股份
豪威尔
中天金谷
联创种业
麦稻之星
圣华农科
艾斯克
焦作泰利
中兴机械
东进农牧
上陵牧业
早康枸杞
还有很多 需要的话我再给您个链接
Ⅶ 农业板块新三板363558有没有
新三板存在属于农业板块项目。但是股票新三板的代码并没有363558。
新三板股票的代码是以43开头与83开头。
Ⅷ 农业企业上新三板是否要有品种权
截至2015年4月末,所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农林牧渔业行业的新三板挂牌公司(以下简称“农业企业”)共52家。本文主要针对农业企业挂牌新三板中常见问题予以汇总。
一、租赁土地瑕疵问题
土地是农业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如何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农业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重要考量因素,也是全国股转系统审核农业企业重点关注问题。
目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或政策,对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及农村集体未利用地(指荒山、荒沟、荒滩、荒坡等“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原则、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审批程序予以明确规定。同时,对于其他地表资源(如草原使用权、林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滩涂使用权及水面养殖权)等也有相应的《草原法》、《森林法》、《海域管理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定。
根据挂牌公司反馈答复,全国股转系统在审核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挂牌公司所使用的土地的性质和用途;(2)挂牌公司土地承包、租赁关系的合法性、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主体是否适合,是否涉及改变土地用途,是否需要并已经履行相关村民决策,以及政府部门的审批、登记手续;(3)是否存在承包、租赁事项无效的风险,是否存在无法转为国有土地和取得新的使用权证的风险、是否存在公司集体土地被收回的风险,对挂牌公司持续经营是否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公司针对风险的具体应对措施。
挂牌公司在根据全国股转系统要求逐一反馈答复同时,当地主管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会对挂牌公司在报告期内使用土地情况或者某一特别土地使用情况出具合法合规证明或者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相关答复可参考绿健神农(831851)、壹加壹(831609)、安信种苗(831492)、中喜生态(831439)、远泉股份(831453)等挂牌公司。
二、个人客户和供应商问题
新三板挂牌农业企业受其发展规模、所处地理位置、交易习惯等因素影响,一般均在个人客户和供应商情形。与单位客户和供应商相比,个人客户和供应商在采购/供应能力、经营规模、规范经营情况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一方面可能产生大量现金交易问题,另一方面可能无法确保挂牌公司收入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根据挂牌公司反馈答复,全国股转系统在审核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
针对个人客户
需关注:(1)挂牌公司结合业务特点及客户特点向个人客户销售的必要性,报告期内公司向个人客户销售收入总金额及占比;(2)挂牌公司针对个人客户的合同签订、发票开具与取得、结算方式等,挂牌公司销售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的有效性;(3)主办券商及会计师需核查与挂牌公司销售循环相关的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挂牌公司执行情况,若存在现金收款的,需核查入账的及时性及完整性;(4)挂牌公司和客户的合作模式,公司是否对个人客户存在较大依赖;(5)主办券商及会计师针对挂牌公司销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执行的具体尽调及审计程序,确认的金额占总金额的比重,及取得的相关的内外部证据;(6)主办券商及会计师需针对挂牌公司销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2
针对个人供应商
需关注:(1)挂牌公司结合采购内容、个人及单位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对比分析说明挂牌公司从个人供应商采购的必要性;(2)挂牌公司向个人采购的金额及占比以及现金付款的金额及占比;(3挂牌公司与个人供应商的合同签订情况以及与采购循环相关的内控制度;(4)挂牌公司和主要供应商的合作模式,是否对个人供应商存在较大依赖;(5)主办券商及会计师需核查与挂牌公司采购循环相关的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公司执行情况,针对挂牌公司采购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执行的具体尽调及审计程序、确认的金额占总金额的比重,及取得的相关的内外部证据;(6)主办券商及会计师需针对公司采购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相关答复可参考吉成园林(832329)、绿健神农(831851)、垦丰种业(831888)、壹加壹(831609)、白水农夫(831436)等挂牌公司。
三、现金收付问题
现金收付问题是挂牌企业存在大量个人客户和供应商时难以避免的一个问题,也是必须予以规范的一个问题。一方面大量现金交易可能无法确保挂牌公司收入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存在使用现金交易而未开具发票可能导致的税收缴纳问题。
根据挂牌公司反馈答复,全国股转系统在审核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挂牌公司现金交易的具体情况、金额及其占总收入(采购)金额的比重情况;(2)存在坐支(如有)的具体情况、原因、合法合规性及其解决措施;(3)合同签订、发票开具与取得、款项结算方式等销售流程、相关流转税及所得税的计提与缴纳情况等,如何保证收入(采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税收缴纳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如何规范现金交易及其措施。
相关答复可参考吉成园林(832329)、欣绿茶花(832191)、垦丰种业(831888)、民正农牧(832132)、恒丰科技(831233)等挂牌公司。
四、员工个人卡问题
员工个人卡问题,是和挂牌公司存在个人客户和供应商、现金收付情形伴随的问题,也是必须予以规范的一个问题。一方面存在员工个人卡可能无法确保挂牌公司收入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存在资金被挪用或侵吞的风险。
根据挂牌公司反馈答复,全国股转系统在审核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挂牌公司由关联方或业务员等代公司收款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影响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和完整性;(2)结合针对资金被挪用或侵吞的相关制度,分析如何保证收款入账的及时性及完整性以及解决措施。
相关答复可参考垦丰种业(831888)、民正农牧(832132)、玉如意(831760)等挂牌公司。
五、临时用工问题
受农业企业生产季节性特点、部分劳动环节技术含量低等因素影响,部分挂牌公司报告期内存在雇佣临时工情形。如挂牌公司临时用工比例较大,则存在人员流动性较高以及可能产生劳动争议的风险。
根据挂牌公司反馈答复,全国股转系统在审核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公司与临时工签订的合同类型及内容,该等用工形式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2)相关人员是否依法合规地缴纳社保或新农保;(3)是否存在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及用工合同的纠纷;(4)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的解决措施及可执行性。
相关答复可参考吉成园林(832329)、欣绿茶花(832191)、安信种苗(831492)、白水农夫(831436)、恒丰科技(831233)等挂牌公司。
六、社保和公积金问题
不同于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农业企业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况较为突出,存在不完全符合国家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风险。
根据挂牌公司反馈答复,全国股转系统在审核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挂牌公司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2)缴纳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挂牌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
在具体分析公司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的基础上,相关监管部分均出具了挂牌公司合法合规说明,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出具相应承诺。相关答复可参考吉成园林(832329)、民正农牧(832132)、川娇农牧(831915)、等挂牌公司。
七、委托外协生产问题
不同农业企业所处产业链条位置不同,部分农业企业存在将加工环节委托外协生产情形。委托外协生产,虽可提高生产效率,但也面临着潜在关联交易、形成重大依赖、定价不公允、质量不符合标准等风险。
根据挂牌公司反馈答复,全国股转系统在审核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报告期内主要的外协厂商名称、选择标准及与挂牌公司合作情况;(2)挂牌公司外协生产占挂牌公司生产成本的比例,与外协厂商的定价机制,挂牌公司是否对外协厂商存在依赖;(3)挂牌公司如何对外协产品实施质量检验控制;(4)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外协厂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相关答复可参考石大科技(832299)、沃田农业(832139)、神元生物(831808)、玉如意(831760)、佰蒂生物(831363)等挂牌公司。
八、生产经营许可证问题
取得主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是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经营的必备条件。
对于种子农业企业而言,需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取得农作物种子的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并符合《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审定办法》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关于品种权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相关规定。此外,对于存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挂牌公司,还需要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等证书。
根据挂牌公司反馈答复,全国股转系统在审核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2)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公司的风险控制和规范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3)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农业企业均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必要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相关答复可参考垦丰种业(831888)、中棉种业(832019)、冬虫夏
草(831898)等挂牌公司。
九、过分依赖非经常性损益(政府补贴)问题
受国家产业政策影响,大部分挂牌公司报告期内均获得一定的政府补贴。在盈利状况不佳的情况下,挂牌公司对政府补贴形成的非经常性损益产生重大依赖,并引发挂牌公司能否持续经营的质疑。
根据挂牌公司反馈答复,全国股转系统在审核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如挂牌公司盈利对非经常性损益产生依赖,需为重大事项提示补充披露;(2)主办券商及会计师需结合政府补助的具体内容核查公司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存在将需要资本化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情形;(3)主办券商需针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较高是否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发表专业意见。
相关答复可参考远泉股份(831453)、安信种苗(831492)、佰蒂生物(831363)等挂牌公司。
十、生物资产问题
一般情况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农业企业农产品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在财务报表中可划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划分依据是否恰当,是否完全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对投资者了解公司存货情况、产能情况具有重要影响。
根据挂牌公司反馈答复,全国股转系统在审核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生物资产的划分依据;(2)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分类成新率及平均成新率;(3)生物资产初始入账价值如何确定、后续计量方法、营业成本的结转方法等,并结合业务特点、经营规模、生产流程等说明期末生产性生物资产期末余额的合理性;(4)挂牌公司存货增长与各期产量、收入增长是否匹配,针对生物资产的盘点方法、程序和分类结果等,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结果;(5)主办券商及会计师需结合采购循环中合同签订、入库单、发票开具、款项支付等关键点核查生物资产采购的真实性;(6)主办券商及会计师需说明针对生物资产的存在、计价与分摊所执行的尽职调查及审计程序,并说明生物资产的确认与计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相关答复可参考壹加壹(831609)、绿健神农(831851)、川娇农牧(831915)、远泉股份(831453)、晓鸣农牧(83124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