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新三板IPO上市流程
“新三板”不叫IPO,那叫“新三板”挂牌。具体程序如下:
(1)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
(2)主办券商尽职调查;
(3)券商内核;
(4)券商制作备案文件并报协会;
(5)证券业协会备案审查;
(6)协会予以或不予备案。
主要流程如上,还有其他细节,在此不一一赘述。
B. 什么是新三板ipo需要什么条件
新三板不可能IPo
IPO指的是上市。而新三板只能成为挂牌。
C. 新三板冲ipo失败怎么办
可以继续停留在新三板系统里面,等待发展下波冲刺
D. 新三板公司IPO是否具有优势
你好 这个肯定是有优势这块的
E. 新三板 新三板股票 ipo是什么意思 创业板是什么
通常意义上说的炒股,都是指在主板上进行的股票买卖,而新三板是独立于主板之外的股票流通市场,主要是为中小型、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直接融资提供渠道,主板上市都需要经过严格和漫长的审核流程,但是新三板挂牌不需要审核财务指标,因此流程比较快,几个月就可以挂牌了,所以很多财务指标达不到主板上市的公司都会选择在新三板挂牌。
上面介绍了新三板挂牌者的特性,接下来讲一下在新三板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投资者,与主板市场相比,新三板对投资者的要求是比较高的,通俗来讲就是要有钱还要有多年投资经验,所以一般只有机构投资者会关注新三板,个人投资者就不用考虑了。
以上大概讲了新三板的概念和特点,那么在新三板挂牌销售的就是新三板股票了。
IPO,就是上市,主要是在主板或者创业板、中小板,一家公司上市,就意味着公司的股票可以在市场上进行公开买卖。
创业板,是深交所专门为达不到主板上市但成长非常快的公司提供的股票交易板块,与主板上市企业的主要区别就是公司体量上的差距,对盈利或者营业额有要求。
总结一下,为什么除了主板之外还有很多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之类的上市(挂牌)方式,主要是为了解决这些企业融资的难题,但是不同类型企业的股票交易风险有大有小,所以会划分不同的交易市场类别。
F. 新三板挂牌企业ipo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新三板挂牌公司IPO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
(1)做市商为国有控股证券公司的,应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规定,将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的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国有股东持股数量少于应转持股份数量的,按实际持股数量转持。
(2)对于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为拟上市公司股东的,在IPO审核过程中,可能会因存续期到期而造成股权变动,影响股权稳定性。因此拟上市公司引入该类平台股东时应在考虑股权清晰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审慎决策。
(3)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新三板公司在挂牌后,如通过公开转让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并不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可以直接申请IPO;如通过非公开发行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在进行非公开发行时应先获得证监会核准,其合规性已在非公开发行时经过审核,可以直接申请IPO。
更多新三板挂牌IPO问题请问询IPO通关训练营。
G. 新三板企业冲刺ipo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关于新三板挂牌企业转IPO的关注问题,提供以下几条,仅供参考:
1、审核标准存在差异是否符合IPO条件
虽然新三板公司也会进行一系列的规范,但是新三板与IPO两个板块的规则、审核尺度存在不少差异,核查细致程度尤其是早期挂牌公司有所不同,团队及投入力量也有所不同,总体来讲IPO的要求更加严格。 除发行条件外,下列审核要点新三板与IPO之间在审核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对赌协议、出资瑕疵、集体资产量化确权、社保缴纳、财务核查等。
因此在申报IPO过程中,由于各类原因可能导致新三板公司的规范程度达不到IPO要求、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或信息披露存在遗漏等等,因此项目组需要关注两者之间的衔接,是否达到IPO的审核要求,前后是否存在重大或实质差异,尤其是要关注是否影响当时新三板的挂牌条件、是否违规、甚至是否影响IPO条件,并提前做好合理解释等方面的工作。
2、财务指标的对比性问题
新三板挂牌尽管也会进行财务规范,但是规范的深度和广度明显存在差异,并且由于各种原因新三板企业可能会存在一定的财务调整的情形(比如粗略计算财务指标、隐藏利润虚增成本、存货盘点流于形式等)。如果这样,那么后续IPO的审计报告可能会与新三板的审计报告在衔接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3、核查和信息披露的口径问题
新三板挂牌企业要进行一系列的整改和规范措施,但是这样的处理有可能与IPO的标准有着一定的差异,这就导致后续IPO披露的口径和内容与以前的内容存在差异。最典型的比如:财务数据调整问题(前面提到)、历史沿革披露问题、业务模式描述问题等。
4、信息披露的疏漏或不一致的情形
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有可能会因为企业规范意识不强导致某些信息不能及时披露,那么就有可能在IPO的时候重新发现,那么这就导致可能存在信息披露疏漏的问题。
5、解决问题不合理或者不彻底
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存在某些问题解决的不合理的情形,比如股转转让的价格问题、资产收购的价格以及程序问题、对赌协议的问题等
6、做市商以及国有股转持问题
在新三板的做市商中,绝大部分是国有企业,那么如果企业IPO会存在国有股转持的问题,这时候做市商的第一选择甚至唯一选择就是转让股权退出企业,而可能因为各种因素耽误不少的时间。
7、企业以及股东承诺问题
在新三板挂牌的时候,在某些问题的解决上可能由企业或者实际控制人出具了承诺并且存在期限,如果到期承诺没有履行那么也是一个不小的问题。最典型的比如在某些企业中存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对于新三板挂牌时出具同业竞争等承诺或解决措施、尤其是存在时限要求的,要关注是否已落实或解决,做到在诚信方面不减分。
8、股东超过200人问题
在新三板的过程中,股东超过两百人在非公部审核之后可以挂牌,那么在IPO的过程中还是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指引4号逐一进行确认并兜底承担责任。挂牌公司股东超过200人,目前只要挂牌公司及时发布股东超200人的提示性公告即可,无需履行其他程序。
9、股份交易的合规性问题
对于采用协议转让的,挂牌后至协议转让期间的股权转让,亦需比照IPO要求对股权转让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频繁或者零星的股份交易,而有些交易可能存在价格不合理、交易方不符合适当性规定等情形,这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股改一件事。
H. 新三板IPO是什么意思
IPO是在主板公开募集资金。新三板IPO简单点说就是从新三板转到主板的一个过程
I. 新三板转IPO具体需要哪些流程和关注要点
需要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每年的净利润不得低于2000万,每年持递增态势, 第二 准备上市需要有辅导期,辅导期是证监会教公司上市后的事宜, 辅导期过后就是IPO上市
J. 新三板ipo是什么需要什么条件
一个企业挂牌新三板的项目,就是一个简版的IPO。这有两层意思,一是它与IPO上市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一定要严格要求(如果企业有转板IPO的计划,则更应如此);二是它与IPO相比,门槛低、流程少、时间短、费用省,所以流程可以适当简化,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死搬IPO的所有规则。
IPO即首次公开募股,根据最新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发行人需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等。犀牛之星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IPO需要满足的条件。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新三板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5、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6、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7、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8、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9、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10、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11、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12、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4、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5、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16、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方向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