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买卖科创版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现价申报买入风暴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多少卖出申报价格,不得
买入不得高于102%
卖出不得低于98%
集合竞价没有这个限制
㈡ 科创板买入申报不成交怎么办
科创板的市价交易首次引入了“保护限价”机制,即投资者根据需要自主设定其能接受的“底线价格”,从而将市价申报在成交或转限价时的价格不确定性,限定在投资者能接受的范围内。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市价申报,申报内容应当包含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买入保护限价)或者最低卖价(卖出保护限价)。
保护限价由投资者在进行市价委托时自行通过交易客户端界面输入,且保护限价价格将会影响市价委托申报是否成功。上交所系统处理上述的市价申报时,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
㈢ 科创板市价申报的方式有哪些
市价申报类型:
(1)、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2)、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3)、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新增);(4)、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新增)。
限价申报:200股≤单笔申报数量≤10万股市价申报:200股≤单笔申报数量≤5万股
注: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可以1股进行递增;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举例:
买入:可以200股、201股、205股…
卖出:若有404股可以拆成两个202卖出或拆成200股和204股;
若有203股,可以先卖200股再卖3股,不能先卖3股再卖200股,不能先卖199股再卖4股。
(1)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2)第6个交易日起涨跌幅限制为20%。
㈣ 科创板股票在集合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价格范围
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为20%。
异常波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视为存在异常波动。
每手股数:科创板的每手股数为200股,而非传统的100股。
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股。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科创板包括三种交易方式: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和大宗交易。
其中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每个交易日的15:05-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
(4)科创板买卖价格申报扩展阅读:
2019年1月30日晚,上交所正式发布关于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标志着科创板更近一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此次科创板交易规则与主板、中小板以及创业板有着明显的区别。
比如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规定:本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增发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㈤ 科创板竞价限价申报数量限制科创板竞价限价有效申报价格科创板竞价限价中基准价格
科创板竞价限价申报数量限制:单笔申报数量应不低于200股,且不高于10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科创板竞价限价有效申报价格:买卖申报价格在价格涨跌幅度限制区间内,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科创板竞价限价中基准价格:
1、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
2、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
3、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
4、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科创板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的9:15-9:25
㈥ 投资者以市价申报的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你好,投资者提交的市价申报,除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外,还包括新增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和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两种市价申报方式:一是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也就是投资者的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的报价为其申报价格。二是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也就是投资者的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提示投资者,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或者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
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投资者需关注上述三种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申报要求、成交原则等方面存在差异。
㈦ 中银国际证券科创板股票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交易所规则,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更多问题可关注中银国际证券官方微信号“boci-cc”,点击“个人中心-问问客服”寻求帮助。
㈧ 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多少
在连续竞价阶段,如果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入科创板股票,其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这里提到的买入基准价格是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是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是最新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的,则是前收盘价。
(8)科创板买卖价格申报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因科创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发行定价难度较大,科创板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科创板制度允许上市公司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据此项安排,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
㈨ 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
需要满足:
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谢谢你的提问,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