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麻烦问下!原始股如何变现我想问一下新三板如何买原始股
原始股要卖的话,那么有几个方法第一个就是找人转让,你可以找一个想买的人,把股票转卖给他,第二个,就是等股票上市,过了解禁期,在开市交易时间卖出就可以了。
Ⅱ 新三板打新需要现金,这对A股有影响吗
有影响,打新会冻结一部分打新资金,影响大盘资金的流动性!最出名的例子是上一届证监会一个周发10家IPO,直接造成股灾加剧,害死了大量散户!
Ⅲ 个人投资新三板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投资新三板,个人开户要求:
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新三板开户流程:
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帐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3)新三板现金自派扩展阅读
新三板,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首先新三板的公司本身存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因素在里面。对于高科技等行业,本身存在对技术的理解的“门槛”,普通人并不容易看得懂。而通过“包装”,“讲故事”的方式,投资者很可能陷入编造的误区当中。
而实际公司的业务盈利前景,恐怕并没有“故事”中讲的那么精彩。且新三板不像消费零售等普通行业的A股公司,外行即使通过财务报表也能认识和理解公司的现状、盈利能力和发展情况。
新三板的“高科技”特点,使得要看穿它并不容易。故建议投资者,想涉足管理尚未成熟、发展尚未成熟的新三板前,需要慎之又慎。
Ⅳ 个人取得新三板上市公司给股东派发的红股需要交纳个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十一、关于派发红股的征税问题
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8号)第一条规定,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综上规定,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红股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红股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Ⅳ 新三板挂牌企业自派股利如何申请
这种问题应该去问主办券商啊,以及股转系统对接的老师
Ⅵ 新三板挂牌公司,权益分派可以选择哪些代派方式
1、类型:送股、派息、转增
2、来源: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
3、派发形式:
自派:部分自派(股东账户、股份性质)全部自派(全部股东持股超过一年)
代派: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为派发
自派、代派只针对现金红利;送股、转增只能通过中登公司代派。
Ⅶ 新三板融资方式有哪些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目前,新三板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新三板”具有其挂牌门槛低、挂牌费用少、挂牌效率高等特点及优势,不仅能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增加企业品牌的价值,更重要的是能为企业提供更多更便捷的融资途径。
定向增发
新三板简化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核准程序,在股权融资方面,允许公司在申请挂牌的同时或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如蓝天环保登陆新三板的同时获得500万元投资。如武汉尚远环保,其在新三板挂牌之后,成功实施了定向增发方案,向7家机构投资者合计募资约3000万元。
优先股
优先股对于新三板挂牌的中小企业可能更具吸引力。一般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存在股权高度集中的问题,且创始人和核心管理层不愿意股权被稀释,而财务投资者又往往没有精力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只希望获得相对稳定的回报。优先股这种安排能够兼顾两个方面的需求,既让企业家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又能为投资者享受更有保障的分红回报创造条件。
中小企业私募债
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其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资金使用的监管较松,资金用途相对灵活。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是证券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三板交易,通过自营买卖差价获得收益的制度。由于证券公司拥有数量众多的营业部网点,便于客户开立新三板投资权限,从而增加整个新三板交易量,盘活整个市场。齐鲁证券首批获得该从业资格。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可能对于拥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更适合。不过,一般来说此类企业或者比较成熟,或者资产规模较大,而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普遍现金流并不稳定,资产规模也偏小,要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可能存在一些障碍。
银行信贷
目前银行针对众多轻资产企业推出了挂牌企业小额贷专项产品,新三板已和多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为挂牌企业提供专属的股票质押贷款服务。
Ⅷ 你好新三板股票提现、需要交多少费用、扣完自己能拿多少现金
不用交什么费用,如果顺利卖出,只需交个千二左右的交易佣金印花税什么的就可以拿到现金了
Ⅸ 新三板股权怎么买卖
从法律规定上来看,新三板的股票应该是向私募机构等非公开发行的,向普通投资者推销涉嫌违法。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微博、QQ等工具招揽客户,大肆宣传某只“新三板”股票即将转板上市,并夸大收益,诱使投资者高价购买,实际上从事的是非法证券活动。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销售股权的应该取得证券经营的资格,如果未取得相应资格进行股权销售的,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全国股转系统是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唯一合法平台,其他任何市场机构不得组织买卖意向信息发布。挂牌公司应该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开披露信息应该第一时间在指定平台发布,不得通过场外信息平台公开发布定向发行的信息。主办券商、中介机构应该督导相关义务,不得在不特定对象中寻找潜在认购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