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中纪委重申那四类人员不准买股票,请回答那四类人员不准买股票
根据这一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一是上市公司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二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此类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四是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离开岗位3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Ⅱ 是否能炒股 详解四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要有以下四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一是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是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Ⅲ 哪些股票不能买 这四类股票不能碰
一、基本面突然恶化的蓝筹股
从长期看,支撑股价的是股票基本面,尤其是蓝筹股,支撑蓝筹股股价的是业绩,一旦行业景气度下降,蓝筹股基本面势必恶化,盈利能力迅速减弱,从而造成市盈率迅速提高,估值压力加大,尤其是突然恶化的蓝筹股,必须迅速、果断卖出,后续会有很大的下跌空间,常言说得好:“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切不可把自己的血汗钱压在这类个股之上,三十六计走为上。
二、控股股东大幅减持的股票
我等小散对上市公司了解是十分匮乏的,即使是基金、机构实地调研也不过是了解表面现象,最了解上市公司的是控股股东,他们最了解公司股票的价值,这就像“知子莫若父”一样,一旦控股股东大幅减持,就说明控股股东已经对公司“失望”到极点,不论上市公司公告编出如何漂亮的字眼,我们也不要相信,立即卖出是唯一正确选择!虽然股票未必立即大跌,但持续走弱是无法避免的。
三、“绯闻”不断的股票
对于个股的所谓“绯闻”当然不是指利好消息了,而是之负面消息,比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调查、业绩报表作假等等,此类消息不断的个股,必然“官司缠身”,不但公司生产经营必受影响,而且无风不起浪,公司管理必然存在很大问题,买股票归根到底买的是人,即公司管理层,不论公司是何等景气的行业,一旦管理层腐败无能,公司也难以发展壮大,因此,“绯闻”不断的股票,要毫不吝惜地抛掉!股秀才-股市行情分析,股票知识,炒股技巧分享!好股票遍地都是,切不可一棵树上吊死人。
四、破操盘线的股票不要碰
操盘线是135短线操盘软件中的两条线,当股价经过一段时间的上涨后,重新跌破操盘线则放弃短线的操盘。待经过一波段下跌后,重新站上操盘双线则可以再买回来。牢记:操盘双线上方持有,下方坚决不做!
Ⅳ 什么股票坚决不能买
1、暴涨过的股票
“暴涨”就是指在K线图上出现垂直上涨达两周,短时间上涨幅度在100%-200%,且中途没有任何调整,一步到位。这种股票暴涨的原因,往往是其上市公司有特大合资、兼并、收购和重组利好消息。上涨初期在市场上没有任何消息和传言,几个星期后对该上市公司的传说和消息逐渐流传,上涨到天价后上市公司才宣布明朗的特大利好消息,此时缺少技术的散户和新股民见利好出现便蜂拥而入,庄家迅速把所有低价买进的持股抛给抢入的新股民。当天出现一根历史天量后股价就像瀑布飞流直下,何处来何处去。
暴涨后的股票往往需要大约1-2年的时间来修复后才会有新庄家进入操作,所以当某只股票暴涨后不要在短期内就参与,除
非是短线高手。
2、放过天量的股票
天量往往是做庄机构用利好消息在一天之内把所有或大部分筹码派发给听到消息的散户,有句话叫“天量见天价,见了天价回老家”,非常形象。股市高手往往都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成交量放大”。可参考大盘2002年6月24日、2008年4月23
日、2008年9月22日走势中的天量。
有没有放了天量后市继续涨的股票?有,但不多,大约在0.6%左右。比较典型的有马钢股份,在2000年3月16日天量继续涨,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有突发的个股题材,机构突击拉高建仓,但后面的行情是非常快速地上涨,并一步到位。
3、大除权股票
大除权是大比例送配除权的股票,是中国市场特有的产物,即庄家利用除权改变价格对比现象的特种手段,如一只股票被庄家炒到30元利用10送10的除权价格变成了15元。除权之前往往有绝对的好消息,价格低于同类股票且基本面又“好”,吸引喜欢低价又认为基本面好的新股民,为出货创造了机会。判断大除权不买的条件一般要配合除权前后2-3周的成交量分析,如果除权前后3周中出现天量那就要遵守不买原则。
4、大问题股票
大问题股票是受证监会或相关上级执法机构处罚和制裁的股票。这种股票在受处罚的阶段庄家一时不能拉升。如果问题较大,下跌期就会更长。这种股票的消息往往在重要的证券媒体上公开刊登。如ST银广夏2001年7月之后的走势,下跌周期达5年左右,37元大跌到7.04元,根本就无法用百分比来计算。
5、长期盘整的股票
长期盘整、不随大盘涨跌,意味着这是无庄家或撤庄后的股票。这种股票往往前一阶段有放天量暴涨的情况,正因为该股无人照顾,只能长期盘整。也可能因跟庄机构被套,一时无法出局,只能在某一区间长期盘整。有机会则猛拉一下,没机会一泄千里。对于这类比较难对付的庄股,投资者宁可放弃一千,不可进入一个,应该适当回避。
6、利好公开的股票
利好公开是指大盘或个股利好公开。作为庄家的投资机构见所有散户进去,便立刻反向操作,大规模洗盘,砸到散户割肉出局为止。所以公开利好几乎没有一次使个股和大盘上涨。如2001年6月前B股的利好兑现、2002年6月24日的特大利好出现,更有2008年4月23日、9月19日的两次利好消息无不例外,见好就死。不管大盘还是个股,听到利好出现或传闻的利好兑现,不要犹豫不决,先退为主。
7、基金重仓股票
在大牛市,基金持股的数量巨大且不轻易做差价,一直持股到最高价,造成基金巨额盈利。但也正因为这一原因,当大趋势改变后不能轻易出货,最后又变成了巨额亏损。不管盈利还是亏损,这都是基金公司的事情,关键在于基金公司账户的持股情况在某个时间要公布于众,这就意味着不能做庄家,只能跟庄。只好端端的股票,突然某只基金大规模介入,就会严重影响它的内在秩序,老庄就会压盘或不得已撤庄。
Ⅳ 什么样的股票坚决不能买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交易策略,你认为不能买的股票,但是其他人认为该股可以选择购买,不然也不会形成交易,交易市场上总存在一个规律,最好的股票都有人卖,最垃圾的股票的都有人买,而我们所认为不能买的股票,对于其他投资者而言不一定就不能买,所以每个人的交易系统和交易风格存在很大的差别, 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我一般有几类股票我坚决不会去选择购买,下面我们大家简单讲解下理由。
下跌趋势中的个股不买当个股整体趋势已经往下,这类个股在下跌过程中虽然也存在反弹的情况或者长期下跌后也会存在反转的情况,但下跌趋势中的个股亏损的概率较大,一旦被套后很容易出现深套的情况,具体什么时候开始触底反弹或者反转很难预测,特别是成交量长期处于低迷状态,连续的缩量的阴跌的形态个股坚决不建议大家购买,具体参考下图案例:
总结:上面我们简单介绍了哪三类个股不建议大家购买,也说明了不建议购买的原因,在市场上交易买卖没有形成统一定论,具体还是去看待每个人的操作策略,比如很多就是喜欢一些垃圾股和ST个股,每次操作上都能够稳定盈利,但对于大部分投资者而言,建议大家不要去购买以上三类个股。感觉写的好的点个赞呀,欢迎大家关注点评。
Ⅵ 中纪委谈党员是否能炒股 详解四类人员不得买
这是2015年的一篇文章。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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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电 “党员干部以后是否可以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对此,中央纪委法规室今日回复网友提问时表示,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四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为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解读工作,推动“两项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回复选登》栏目推出“‘两项法规’权威答疑”,请中央纪委法规室陆续解答网友关注问题,
有网友提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规定,是否党员干部以后不准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
对此,中央纪委法规室介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是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其中,第(三)项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作为违纪情形之一列出。
中央纪委法规室表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未改变原条例的规定。原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项将“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列为违纪情形之一,其中“违反规定”的表述与该条第一款开头“违反有关规定”的文字表述重复。修订过程中,为避免重复删除了“个人违反规定”,实质内容没有变化。
关于买卖股票问题,中央纪委法规室表示,这经历了一个从一律禁止到逐步放宽的过程。1993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
在当时国家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的历史条件下,这一规定对于促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中国证券业监管制度的逐步健全,特别是《证券法》的颁布实施,证券市场的管理越来越规范。
因此,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有限制地放宽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买卖股票的规定,并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Ⅶ 做股票坚持哪些不买原则
根据自己多年的操作习惯,有四类股票我肯定是不去买入的,这也是自己养
成的“四不买”的操作习惯。从实际情况来看,效果比较理想,能够成功回避
那些不爱涨的品种。下面我就来说一下这四大原则:
1、我从来不买5日均线向下的股票。为什么呢?因为5日均线向下说明市场
仍然处于空头气氛,这非常不利于价格出现上涨。前面我也一再说过,股票
价格要想出现理想的上涨,首要条件就是股价必须站上5日均线。缺了这条
,很难赚到理想的利润。
2、我从来不买均线互相交错缠绕、排列凌乱的股票。大家可以去看看中国
铁建、吉林制药、山东高速这三个股票,大多数均线的排列情况既不是明显
的多头也不是明显的空头,而是一种横向震荡、凌乱交错的情况。这种票往
往很难出现大的涨幅,大家不要轻易介入这类品种。
3、我从来不买K线已经跌破所有短期均线,形成破位的股票。这里我所指的
“所有短期均线”,主要是指5日、10日和24日三条均线。当K线跌破这三条
均线的时候,说明短期可能要走弱或是震荡幅度加大。那么,我们就没有必
要冒险去做。比较标准的例子就是今年前面7月21号的600415 小商品城的
情况。大家可以去软件上自己查看一下。
4、我从来不买弱庄股。我们都知道,股票“无庄不灵”。但是,庄也有强弱
之分。如果大家买了弱庄做的股票,那么就可能会既耽误时间又赚不到多少
钱,这样就得不偿失了。所以,大家一定要选那些强庄股来做,这样才是行
之有效的方法。判断庄家的强弱,有三个原则可以做参考:
(1)股票是不是经常出现5%以上的上涨幅度,甚至是不是经常出现涨停
板。
(2)股票价格总体上涨的幅度是不是能够超过同期大盘。
(3)在分时图走势上,股价拉升时是不是量大、涨速快。如果具备这
三条的话,那么就说明庄家实力非常强,否则就是弱庄。
Ⅷ 股票中的三不买和四不卖,是什么意思呢
股票中,有一个三不卖四不买的原则,很多人对这个三不卖四不买比较好奇。买股票虽然是要承担着很大的风险,但是与风险相对应的还有很大的收益,所以有很多人的人选择去投资股票,但是在买卖中,我们一般很难把握住恰当的时机,所以导致我们的钱就成了被割掉的韭菜,那么,这三不买四不卖究竟指的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
三、入市需慎重。投资需谨慎,入市需慎重。虽然说股市的收益是非常的客观的,但是我们这些散户,一不小心在会存在着被套牢的情况。所以在决定入市之前,一定要拿手里的闲钱投资,看好了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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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哪四类人不能买卖股票
买卖股票问题经历了一个从一律禁止到逐步放宽的过程。1993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有限制地放宽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规定,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不得买卖股票主要有4类人群:
一是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是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Ⅹ 中纪委谈党员是否能炒股 详解四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四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3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http://jingyan..com/article/77b8dc7f8bc4216174eab69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