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三板涨跌幅是多少呢
改革后的新三板分为精选层、创新层和基础层。
精选层连续竞价股票涨跌幅限制为30%,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设置临时停牌机制。
创新层和基础层集合竞价跌幅50%,涨幅100%,做市交易不设涨跌幅
【风险揭示】本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代表华泰证券观点,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Ⅱ 北京新三板企业市值排名2016
这个太多了,具体的话你是想查什么?
Ⅲ 宁波银行银诚新三板私募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的定位
国际上根据投资方式或操作风格,一般可以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分为6种类型,其中3种最为常见。
一是风险投资基金VC(Venture Capital Fund),一般投资于创立初期的企业或者高科技企业;
二是增长型基金(Growth-oriented Fund),即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投资处于扩充阶段企业的未上市股权,一般不以控股为目标,增长型基金也是中国私募股权投资中比例最大的部分;
三是并购基金(Buyout Fund),主要投资于成熟企业上市或未上市的股权,意在获得成熟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以整合企业资源,提升价值。
此外,私募股权投资还有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Pre-IPO资本(Bridge Finance)的以及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PIPE)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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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的模式
1公司制
顾名思义,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据《公司法》(2005年修订)、《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等法律法规设立。
在商业环境下,由于公司这一概念存续较长,所以公司制模式清晰易懂,也比较容易被出资人接受。在这种模式下,股东是出资人,也是投资的最终决策人,各自根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投票权。
2信托制
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以理解为私募股权信托投资,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下取得的资金进行权益类投资。
其设立主要依据为《信托法》(2001年)、银监会2007年制定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简称“信托两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2008年)。
采取信托制运行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借助信托平台,快速集中大量资金,起到资金放大的作用。
但不足之处是:信托业缺乏有效登记制度,信托公司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是否存在代持关系、关联持股等问题,而监管部门要求披露到信托的实际持有人。
3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2006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
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由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同时《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一规定明确地承认了作为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的智力资本的价值,体现了有限合伙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优势。而在运行上,有限合伙制企业,不委托管理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伙人进行资产管理和运作企业事务。
采取有限合伙制的主要优点有:
财产独立于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各合伙人权利义务更加明确,激励效果较好;
仅对合伙人进行征税,避免了双重征税。
4“公司+有限合伙”模式
“公司+有限合伙”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理人为公司,基金为有限合伙制企业。该模式,较为普遍的股权投资基金操作方式。
由于自然人作为GP执行合伙事务风险较高,加之私人资本对于有限合伙制度的理念和理解都不尽相同,无疑都增强了自然人GP的挑战。同时,《合伙企业法》中,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是没有要求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的。于是,为了降低管理团队的个人风险,采用“公司+有限合伙”模式,即通过管理团队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再以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自然人、法人LP们一起,设立有限合伙制的股权投资基金。
由于公司制实行有限责任制,一旦基金面临不良状况,作为有限责任的管理公司则可以成为风险隔离墙,从而管理人的个人风险得以降低。该模式下,基金由管理公司管理,LP和GP一道遵循既定协议,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目前国内的知名投资机构多采用该操作方式。
5“公司+信托”模式
“公司+信托”的组合模式结合了公司和信托制的特点。即由公司管理基金,通过信托计划取得基金所需的投入资金。
在该模式下,信托计划通常由受托人发起设立,委托投资团队作为管理人或财务顾问,建议信托进行股权投资,同时管理公司也可以参与项目跟投。
需要提及的是,《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第21条规定,“信托文件事先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但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这意味着,管理人不能对信托计划下的资金进行独立的投资决策。同时,管理人或投资顾问还需要满足几个重要条件:
持有不低于该信托计划10%的信托单位;
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管理团队主要成员股权投资业务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
采用该模式的,主要为地产类权益投资项目。此外,一些需要通过快速运作资金的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也常常借助信托平台进行资金募集。新华信托、湖南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都发行过此类信托计划。
6母基金(FOF)
母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基金的基金,也称为基金中的基金(Fund of Fund),其通过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而参与到其他股权投资基金中。
母基金利用自身的资金及其管理团队优势,选取合适的权益类基金进行投资;通过优选多只股权投资基金,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
国内各地政府发起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都是以母基金的运作形式存在的。政府利用母基金的运作方式,可以有效地放大财政资金,选择专业的投资团队,引导社会资本介入,快速培育本地产业,特别是政府希望扶持的新兴产业。
Ⅳ 新三板上市的期货公司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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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新三板上有哪些精彩的并购案例
案例:九鼎投资与飞天诚信(证券代码:300386)
2014年12月30日飞天诚信与九鼎投资在上海自贸区联合发起设立上海温鼎投资中心,作为飞天诚信产业并购整合的平台,该基金将聚焦于信息安全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标的公司并购与重组过程中的投资机会,致力于服务上市公司的并购成长、推动公司价值创造,并在与公司生态相关的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领域提前布局。
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一期规模3亿,存续期为5年。飞天诚信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1.5亿元,其余部分由合伙人共同募集。根据基金的投资进展,飞天诚信和九鼎投资可以追加投资,扩大基金规模。
优点:由于上市公司投入资金比例较大,对并购基金其余部分资金募集提供背书,资金募集比较容易;可以充分发挥PE机构在资金募集与基金管理方面的优势,无须上市公司投入精力管理并购基金。
缺点:上市公司前期投入大量资金,占用公司主业的经营性现金流。
模式二:PE机构出资1-2%,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作为单一LP出资其余部分
案例:九派资本与东阳光科(证券代码:600673)
2014年7月九派资本与东阳光科合作设立“深圳市九派东阳光科移动通讯及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作为东阳光科产业整合平台,围绕东阳光科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开展投资、并购、整合等业务。
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基金规模为3亿元。九派资本做为基金GP,认缴出资0.03亿元,出资比例为1%,东阳光科作为基金LP,认缴出资2.97亿元,出资比例为99%。
优点:资金主要由上市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决策权利较大;未来获得的后期收益分成比例较其他模式并购基金高。
缺点:此类并购基金通常规模较小,无法对大型标的进行并购;并且绝大部分由上市公司出资,无法发挥资本市场的杠杆作用。
模式三: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大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一并)与PE机构共同发起成立“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该公司作为GP成立并购基金,上市公司出资20-30%,上市公司与PE机构共同负责募集其余部分
案例:九鼎投资与海航集团
2015年7月21日,九鼎投资与海航物流集团及其旗下的天行投资发起设立天行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GP发起物流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总规模200亿元,专注于投资物流产业内的细分行业龙头和创新型物流企业。
优点:PE机构与上市公司共同作为GP股东分享管理费及收益分成;
缺点:上市公司需要负有资金募集责任,作为基金管理人股东,面临着双重税收的问题。
模式四:上市公司出资10-20%,结构化投资者出资30%或以上作为优先级,PE机构出资10%以下,剩余部分由PE机构负责募集。
案例:金石投资与乐普医疗(证券代码:300003)
2014年8月25日,乐普医疗与金石投资发起设立“乐普-金石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作为GP发起物流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总规模10亿元,其中乐普医疗出资1.5亿元,金石投资出资0.85亿元,剩余资金由金石投资负责向结构化投资者募集,该基金专注于投资健康产业,主要包括医疗器械、设备、药物及其上下游产业投资;医疗服务行业(主要为医院)的收购及托管。
优点:由于优先级投资者要求的回报收益较低,因此利用较多结构化资金可以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杠杆效果明显;
缺点:结构化资金募集一般要求足额抵押或者担保,并且要求有明确的并购标的。如果银行作为优先级则内部审核流程较为繁琐,基金设立效率较低。
模式五:上市公司出资10%以下,PE机构出资30%,剩余部分由PE机构负责募集。
案例:海通开元与东方创业(证券代码:600278)
2013年10月31日,东方创业发布投资公告,称出资500万元与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几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海通并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并投资1.45亿元认购该并购管理公司发行的并购基金,基金规模为30亿元。
GP为海通并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亿元。海通开元出资5100万元,占股比51%,东方创业拟出资500万元,占股比5%;LP中,海通开元拟认购10亿元,东方创业拟认购1.45亿元,剩余出资额由海通开元募集。
优点:上市公司仅需要占用少量资金即可撬动大量资金达成并购目的;
缺点:上市公司质地需非常优质,PE机构具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并购标的明确,短期投入即可带来大额收益。
Ⅵ 并购基金运作到什么阶段了
并购基金有很多只,每一只的进度都不一样。所以没有具体的基金标的,这个问题无法回答。但总体而言,并购基金的发展在最近两年的发展还算可以,鉴于新三板和上市公司收购兼并活动的开展,并购基金的发展也迎来了新的机遇。
Ⅶ 新三板基金优劣势
财富管理新玩法
专门分析信托和私募资管计划的用益信托研究员廖鹤凯也注意到,最近几个月,定位于新三板的专项计划开始活跃,发行人有信托公司、公募基金子公司,还有普通的中小私募基金。
深圳一家私募基金刚刚募集了其首只新三板基金,规模约4000万元,主要投资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定向增发,锁定期3年。他们认为,新三板中少数优质公司转板上市的概率很大,而未来随着新三板市场自身的活跃,交易退出也能有安全的溢价。这家私募基金对新三板前景非常乐观,给客户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能高达30%以上。
而上述私人银行兜售的产品来自一家大中型信托公司,资产计划在3000万元,他们的卖点同样是新三板的转板前景,“这相当于是投资于优质的PRE-IPO项目。”其中一位人士称。
宝盈基金子公司中铁宝盈3月份推出了“宝盈中证第一期计划”,拟投向高成长、做市交易及转板预期较高的新三板挂牌企业,主要瞄准TMT、医药健康、节能环保、高端装备[0.82%]、新材料等行业。
其实产业投资基金中,早在2012年,由科技部出资3000万元阶段参股的武汉东湖创投成立了国内首只冠以“新三板”命名的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5亿元;中信证券[-0.15% 资金 研报]旗下直投公司金石投资也曾出资500万元专门成立专项基金专投新三板企业。现阶段,博时、招商、兴业基金旗下子公司和多家券商都已经或正在筹备发行新三板基金,投资新三板公司或投资将并入新三板公司的更小的创业项目。
总体看来,这类产品的数量还难以统计,普遍规模不大,在3000万~5000万元不等,投资人门槛在100万元或200万元。
新三板的最大特征是挂牌企业低标准、投资人高门槛。证监会对新三板对投资者适当性做了严格的明文规定:自然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在500万元以上。截至一季度末,新三板投资者开户数仅为13920户。因此新三板交易主体为机构投资人,大量个人投资者被挡在门外。
精明的机构投资人互作交易对手也是新三板交易清淡的原因之一,有声音呼吁新三板降低投资人门槛,不过从证监会表态看,这似乎不太可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日前表示,不宜用交易所思维讨论新三板,新三板挂牌门槛的低标准和投资者门槛的高标准正是符合改革方向。
这些新三板基金正在成为新三板重要的融资方。
其实更早的时候,新三板一些企业融资一度还使用过股权质押,向主办券商进行融资。还有专门从事并购基金的金融机构发起新三板并购基金,主要针对单一项目。他们有时会要求挂牌企业签订回购条款降低风险,或也作为主体以杠杆方式进行融资投资单个新三板项目,相当于并购基金管理人出资垫后,LP(有限合伙人)即普通投资人出资优先级,在满足一定期限后获得较低约定收益。
相对以上两种形式而言,这种个人投资者参与的私募财富管理计划,对新三板企业的投资更为分散,其实风险更大,将新三板市场当作PRE-IPO的PE投资,属于纯粹的高风险私募基金。
卡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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