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三板上市条件中对公积金有明确要求么
没有的。只对社保有最基本要求。
IPO对公积金有要求,必须全员缴纳。
② 公司为了新三板上市,让员工签不交公积金的承诺书,合法吗
一般情况公积金缴纳非强制性的,所以如果你们签订承诺书,那也是符合规定的一种手段。当然在人情上这是违背感情的。
这种情况自己考虑吧!
③ 新三板国有股权转让瑕疵需要省政府确认吗
理论上需要,但一般这种情况省政府也不愿意给确认o(╯□╰)o……我觉得这个事情股转似乎还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有……关键还是得看律师和券商对此事的认知情况……比如有的律师可能会以访谈的形式做一份工作底稿,让政府的被访谈人员签字啥的;如果对方连签字都不愿意,一般律师会让公司出一份兜底协议……比如“如果未来由于该瑕疵影响企业挂牌或者损害投资者权益,所造成的损失由实际控制人承担,与挂牌公司无关”这之类的表述……
以上供参考,欢迎路过的各位一起讨论。
④ 新三板上市,公司要为员工补交公积金吗
新三板是需要规范治理的公司,是需要补缴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的。因为劳资纠风的风险是会导致公司持续性经营风险的
⑤ 新三板缴纳社保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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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挂牌或拟挂牌公司中,社保与公积金缴纳的不规范是个非常普遍的永恒话题。因为现实的成本压力与执法的不严,所有企业都存在不缴或少缴的天然动力与本能。在新三板的挂牌实务中,股转系统审核时对众多的公司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核查意见并要求券商与律师发表结论性法律意见。企业在社保与公积金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在哪些方面?具体应该通过何种路径进行解决?公司潜在的法律风险又会有哪些?
一、公司普遍存在的社保与公积金缴纳方面的问题
1、公司在册人数与缴纳社保与公积金的人数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尤其是公积金的缴纳,更是与在册人数相差甚远。
2、公司常常不为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保与公积金。
3、公司为参保人员以低于其实际收入的标准缴纳社保,以达到少缴纳社保与公积金的目的,节约成本。
4、公司的员工中有人在别的单位缴纳保险与公积金,因为个人便利原因及嫌转移手续麻烦等问题,不愿意再办理相关手续。
二、挂牌实务中对社保与公积金缴纳问题的处理
在实务中,因为此问题的普遍性,股转系统审查时对此问题不会无限制纠缠。通常对公司存在的社保与公积金问题,实务操作可以采取以下路径进行:
1、实事求是地对公司现有的社保与公积金缴纳存在的问题进行披露。
2、寻求地方社保与公积金行政部门的帮助,取得当地行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以求证明:公司已经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办理了社保编号,在劳动保障方面无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以及证明:公司没有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公积金管理的行为和记录,没有因公积金缴存事宜而被追缴或被行政部门处罚的记录。
3、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如果公司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与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公司对其首次股票公开发行日期之前任何期间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种基本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实际控制人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数额无偿代公司补缴,并承担相关费用。
上述解决方案可以表明公司并没有因为社保与公积金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对公司的股票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公司社保与公积金存在问题的潜在法律风险分析
在实务操作中,上述的解决思路似乎达到了挂牌的目的。但所有的解决方法并没有完全去除公司的潜在法律风险。
其一,当地社保与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本身就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社保与公积金情况,公司本身已经存在诸多问题,主管部门没有起到应有的执法监督与检查来有效保障劳动者的相关合法权益。相反,主管部门现在居然要来出具证明其没有违法或没有受到处罚,其起到的证明只能是,虽然其有违法行为,但我不处罚他的作用。主管部门本身就是失职的。
其二、员工尤其是离职员工追究公司相关责任的时候,公司将做为被诉对象。实际控制人并不能取代公司诉讼一方的地位。从法律上来说,公司才是法院判决所指向的对象,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也许从费用承担上减轻公司压力,但并不能免除公司的涉诉风险。如果公司涉诉,对于公司的公众形象将是巨大打击。
其三、试用期内公司员工的保险问题,实践中,很多的企业都没有为公司试用期内的员工合法缴纳社保与公积金。《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就与用工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所有的公司都应该逐步消除试用期员工不用上社保的错误想法。
其四、员工在别的单位上保险,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转手续到公司来进行正常社保问题。此种问题的存在,表明上看是员工的问题,而责任不在公司。但真出问题时,所有的问题都会成了公司的责任。公司不可能知道每个员工背后真实的原因或情况,公司可能陷入劳动用工诉讼,员工翻脸的时候要求公司补缴或补偿相关保险待遇时,公司难逃其疚。从公司挂牌股票发行问题方面而言,如果涉及的员工数量及职位不是个别,公司人员的独立性是应当受到质疑的。
综述,公司在社保和公积金的问题上,尤其在公司股改后,应当尽可能规范相关保险与公积金的缴纳工作,尽可能做到规范或逐步规范。规范是需要付出成本的,但这种成本是值得的。不留尾巴与瑕疵的规范,才有可能在将来真正免除公司在社保和公积金缴存方面的法律风险。
本文来源:
⑥ 关于新三板社保问题求助
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基本法《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企业的一项重要义务,如果企业违反这个规定就可能构成违法违规行为。在新三板的挂牌实务中,社保与公积金缴纳的不规范是个非常普遍的问题。
一、新三板社保与公积金缴纳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司在册人数与缴纳社保与公积金的人数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即没有为符合条件的全体员工缴纳社保,或者为员工缴纳社保的种类不齐,尤其是公积金的缴纳。
2、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时间不符合要求,常常不为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保与公积金,规则规定用工30日内就应该办理社保登记,有的甚至在用工几年之后才办理登记。
3、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基数不符合要求,为参保人员以低于其实际收入的标准缴纳社保,以达到少缴纳社保与公积金的目的,节约成本。
4、公司未能及时缴纳社保保险金。
二、新三板挂牌关于社保与公积金缴纳的法律要求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明确的社会保险制度,并且境内明确境内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上述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应按该法参加社会保险,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对于企业雇佣的农村户籍员工,如果其已经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再为员工缴纳该险种,但应该根据该员工在农村参加该险种缴费情况给予补偿。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企业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开具合规证明。对于农村户籍员工,如果企业已经为其解决食宿问题,可以瑕疵披露并由大股东兜底承诺。
对于用人单位的保险缴纳义务,用人单位应在成立30日内办理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新三板挂牌实务中的社保问题案例
案例一兰亭科技
问题:险种缴纳不全,公司没有给部分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解决方法:
1 招股转让书详细披露真实情况:截至 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有员工286 人。公司已为286 名员工缴纳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为220 名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为196 名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为77 名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2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许昌、毛红分别作出承诺,对于公司未缴或少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可能给公司带来的风险,由其无偿代为承担全部费用和经济损失。
案例二环宇装备
问题:公司存在没有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解决方法:
1 控股股东陈志强出具承诺,公司如有因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问题被社保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补缴或进行任何行政处罚,控股股东将无偿代为补缴,并承担公司因此而受到的任何处罚或损失。
2 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4年5月12日出具《证明》,证明公司在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公司为职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司在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方面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未收到公司员工有关社保事项的投诉。
案例三合建重科
问题:公司员工社保未全部缴纳,各保险及公积金缴纳人数不统一。
解决方法:就报告期内的问题阐明原因:
2014年1-4月:1、部分人员超龄,不能投保;2、部分员工主动放弃社保或已参加新农合放弃社保;3、部分员工属征地拆迁人员,政府为其购买养老保险,未在企业投保;4、外地员工社保在户口所在地,凭缴费发票在企业报销费用。 住房公积金:无投保人数的强制要求。
2013年:1、部分人员超龄,不能投保;2、部分员工主动放弃社保或已参加新农合放弃社保;3、部分员工属征地拆迁人员,政府为其购买养老保险,未在企业投保;4、外地员工社保在户口所在地,凭缴费发票在企业报销费用。住房公积金:无投保人数的强制要求。
2012年:1、部分人员超龄,不能投保;2、部分员工主动放弃社保或已参加新农合放弃社保;3、部分员工属征地拆迁人员,政府为其购买养老保险,未在企业投保;4、外地员工社保在户口所在地,凭缴费发票在企业报销费用;5、五险未合一,生育保险未强制要求,只要女性员工参保即可。住房公积金:无投保人数的强制要求。
案例四连能环保
问题:社保滞纳金问题,公司因资金紧张未能及时缴纳 2012 年 9 月社保保险金。
解决方法:公司于2012 年 11 月补缴了上述社保保险金,并缴纳了滞纳金1998.43 元。该处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律师认为,上述滞纳金因数额较小,且公司在期限内补缴了社保、缴纳了滞纳金,并未受到行政处罚,也未造成其他严重不利后果,故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为。
四、挂牌实务中对社保与公积金缴纳问题的解决方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述案例的分析归纳,对于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存在的社保与公积金问题,实务操作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法:
1、实事求是地对公司现有的社保与公积金缴纳存在的问题进行披露,并可分析阐明问题的原因。
2、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担全部风险和责任。如果公司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与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对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实际控制人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数额无偿代公司补缴,并承担相关费用和损失。
3、寻求地方社保与公积金行政部门的帮助,取得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公司已经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在劳动保障方面无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没有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公积金管理的行为和记录,没有因公积金缴存事宜而被追缴或被行政部门处罚的记录。
上述解决方案可以表明公司并没有因为社保与公积金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对公司的股票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⑦ 新三板半年度数据分红报表需要审计吗
不需要。
根据《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一)——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规定,拟进行分红的挂牌公司,应当以公开披露过的仍在有效期内(报告期末日起6个月内)的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期末日作为基准日,也就是说挂牌公司进行分红,应当以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为依据。
而半年报、季度报告本身就不用审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