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三板年报未按预约时间披露会怎样
会被要求暂停转让。时间来来得及,抓紧时间披露年报啊!
❷ 年报推迟出会影响新三板创新层吗
年报只要能在4月30号之前出来就算是合规的,若是超过这个时间点了,那么就会有影响了。而且你所说的推迟,若是在4月30号之前,跟企业之前自己所预定的时间点推迟,那么影响不大。
❸ 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或未披露的处理办法
挂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的,推荐主办券商应发布风险揭示公告。挂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推荐主办券商对其股份实行特别处理。挂牌公司及其董事违反本规则规定的,推荐主办券商应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监管机构报告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挂牌公司拒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推荐主办券商应暂停解除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份限售登记,并将有关事项报告监管机构。
❹ 新三板只需要公布半年报和年报吗
目前新三板年报和中报(半年报)是要求披露的,季报鼓励不强制。
❺ 怎么知道新三板企业什么时间发布半年报
1、在8月31日(含当日)前完成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披露工作。对于预计不能在8月31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公司,主办券商应要求其在2014年8月15日前就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挂牌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以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等事项做出公告。
2、查询企业半年报,可以在新三板网站查询公司公告,示例如下图
❻ 新三板年报披露要求有哪些
1、年度报告没有模板,那么年度报告摘要是否有模板?
答复:有。请参见《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附件“***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摘要格式”。
2、年报中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应披露到什么程度?
答复:实际控制人应当披露到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包括股东之间达成某种协议或安排的其他机构或自然人,以及以信托方式形成实际控制的情况。(《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34条)
3、年报需要经监事会审核同意才能披露吗?
答复:需要。监事会应当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及全国股转系统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报告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42条)
4、公司已申请了年报预约披露时间,是不是说必须在披露日的前2天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年报,不能更早召开也不能更晚?
答复:不是。披露董事会决议与披露年报是2个概念。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董事会召开后2个转让日内应披露董事会决议,即2个转让日内披露的是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年报”仅为其中一个审议事项。而年报全文应当依据预约时间按时披露。
5、公司章程规定“年报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是不是说公司年报必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才能披露?
答复:不是。公司章程规定“年报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年报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能披露”是2个概念。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有关要求,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年报才能披露,并未要求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披露,也就是说,年报可以先行披露,再召开股东大会。
此外,从实践的角度说,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年报后,披露董事会决议、年报、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也便于在股东人数较多时使所有股东在股东大会前知悉年报内容。
6、根据股转系统公司要求,年度股东大会需要律师见证,对挂牌公司来说有一定成本,可不可以取消?
答复:请各家挂牌公司严格执行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有关规定,年度股东大会需聘请律师见证。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合规经营是挂牌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建议挂牌公司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待为此而支付的成本。
❼ 新三板年报披露延期会受到股转处罚吗
挂牌公司应当在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的披露,若不能按期披露,应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在2017年4月15日前就延期披露原因、延期期限、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等事项披露公告。主办券商也应及时发布风险揭示公告,并暂停受理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解除股份限售申请。
❽ 新三板4月30日之前披露董事会通过的年度报告就可以吗
挂牌公司
应当在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2016
年度报告
的披露,若不能按期披露,应及时告知
主办券商
,并在2017年4月15日前就延期披露原因、延期期限、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等事项披露公告。
❾ 新三板公司没有按时披露年报会怎么样
会被强制停牌。且2个月内无法补充年报的话,会强制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