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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对新三板的有关法律讲堂

发布时间:2021-08-02 06:18:42

1. 我是律师 请问有什么好的IPO、新三板证券法律实务书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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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三板上市律师实务可以在那看到愿意分享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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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三板已挂牌公司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为挂牌企业提供新三板法律体系培训1、培训企业高管学习上市新三板的必备知识及企业挂牌新三板的好处、费用、扶持政策等2、重点培训新三板市场的法律法规及企业挂牌新三板的操作实务3、就新三板挂牌的最新动态以及企业新三板挂牌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等内容进行解答二、企业改制设立股份企业提供法律事务规范服务1、参与改制方案的设计,论证法律可行性,起草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咨询2、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指导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3、协助企业及推荐券商制定改制重组方案并出具相应的法律建议书4、建立完善法人治理、财会内控制度、涉税处理5、完成尽职调查核实工作,对照挂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就股份公司的设立编制法律意见书三、辅导公司进入新三板1、协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进入代股份转让系统2、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准备申报材料,并就相关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核查意见、见证意见等3、对企业高级管理层进行《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辅导4、根据法律规定对企业之信息披露进行辅导5、对企业和其他中介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法律帮助四、挂牌后定向融资及持续的信息披露1、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事宜和申报程序等提供法律咨询2、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和各种专项协议3、对重点关注的企业在土地使用权、环保、劳动、知识产权、税务、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问题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4、审核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之后,出具法律意见书5、协助解决和处理主管部门对本次发行提出的相关要求与问题五、新三板转板与退出1、通过培育公司转板进入其他资本市场(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板、主板、中小板及海外上市),进而帮助投资者进行资本增值及利益回收2、协助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股权回购及并购重组帮助客户收益的退出

4. 新三板挂牌成功前后律师有什么作用

一、律师在挂牌新三板之前的作用

1、挂牌之前的尽职调查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的公司挂牌新三板的各项条件,在进行挂牌之前,律师公司进场对公司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以确定公司是否满足挂牌新三板的要求,存在哪些问题。作为律师,在前期的尽职调查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沿革

公司的历史沿革方面需重点关注公司在设立、出资、历次增资、历次股权转让方面的合法合规情况。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律师需核查公司是否存在非货币出资,如果公司存在无形资产出资,需核查无形资产的真实权利人,核查该无形资产是否涉嫌职务发明等;如存在国有股权转让的情形,应遵守国资管理规定;如存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遵守商务部门的规定。

(2)独立性

公司的独立性体现在生产、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的独立。律师需要重点核查公司是否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销售流程,是否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地,需重点核查在财务机构、人员方面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其它经营性主体存在混同的情况。

(3)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律师需重点核查公司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的占比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情况,核查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的经营性实体是否同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4)调查公司的治理机制的是否健全和执行状况,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守法、诚信状况。

(5)调查公司在税收、环保、技术标准、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情况,调查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已决或未决的仲裁、诉讼、行政处罚事项等。

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公司最近24个月内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其中行政处罚是指经济管理部门对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指,凡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但处罚机关依法认定不属于的除外;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罚款的行为,除主办券商和律师能依法合理说明或处罚机关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外,都视为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公司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辅导股改

股改的辅导工作是跟前期的尽调密切相关的。一方面,律师需要对前期股改发现的法律问题提出切实的解决方案,协助公司来清理相关的问题。比如,如果存在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问题,律师需协助券商和公司制定合适的重整方案,将相应的实体整合在一起等。另一方

面需要辅导公司规范公司的治理。一般情况下,公司在形式上都会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但是在实际上,相应的机构职责却得不到落实。因此,律师需要辅导公司切实依照公司依法建立“三会一层”,并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规定建立公司治理制度。

如公司在股改之前需要进行股权转让、增资或者是股权激励事项,律师还需协助公司制定合适的方案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件。当然,律师也需要协助公司筹备创立大会事宜,制作创立大会所需的法律文件,并对创立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

律师在这部分的具体工作如下:

(1)根据目标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股改的时间进度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提前通知时间为15天,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前通知的时间为10天等,这些时间点需要结合资产评估部门的评估报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目标公司股东和董事的实际情况如是否出差、出国等及其他的一些因素,来安排时间进度。这里的其他因素主要指公司是否增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住所变更等等。

(2)制作相应的三会文件

需要为企业制作相应的会议文件,或者在企业制作了相应的文件后为企业把关,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错误、瑕疵。和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的问题。如目标公司在发出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时应同时发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又如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主持、换届等问题要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3)制作三会中需要的目标公司的重要问题

如在创立大会中需要制作的目标公司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在目标公司完成股改后第一次董事会上制作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3、股改后的继续尽职调查

股改后律师的尽职调查工作仍然要进行。股改后,企业往往还是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情况,比如社保、比如关联方、比如独立性,这些都需要律师通过勤勉工作发现,并且通过智慧和经验在复杂规则框架下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建议。解决复杂问题的过程往往遭遇到多次反复,这时律师要用于坚持自己的专业判断,同时需要提高与客户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沟通技巧。

4、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是上述工作的阶段性成果,也是公司挂牌新三板的必要文件。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对公司各方面合法性的确认,判断公司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份挂牌新三板的条件,判断公司是否存在影响挂牌新三板的重大法律障碍和重大法律风险

二、律师在公司成功挂牌新三板之后的作用

1、日常的法律顾问服务

公司在成功挂牌新三板之后,就成为在资本市场运作的公众公司,其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必须公开透明和合规,因此公司会需要律师为其合规运行提供日常性的法律意见,需要律师为其股东大会的召开及其他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因此,律师在公司成功挂牌新三板之后的首要任务就是为其提供日常的法律顾问服务。

2、为公司的融资提供专项的法律服务

一般来讲,公司挂牌新三板的首要目标即为融资。公司挂牌新三板之后,一般会选择通过定向增发或发行中小公司私募债的方式来实现融资。不管是定向增发还是发债,都需要律师提供专项的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3、为未来可能的转板提供法律服务

与主板、创业板相比,新三板的融资功能目前是较弱的,因此,新三板挂牌公司发展到一定的阶段,财务指标达到主板、创业板的要求之后,一般会选择转板到主板、创业板上市。如果律师一直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熟悉公司的情况和资本市场的运行规则,则在挂牌公司转板之时,则可争取为公司提供转板的IPO法律服务,打入IPO法律服务市场。

5. 公司要上新三板,需要什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新三板是资本市场中最基础的部分,需要律师事务所在交易中发挥积极作用、以金融服务单位的身份维护各方权益,防范风险。监管部门能够对园区公司、券商、投资者的行为展开行之有效的监管,依赖于律师事务所为园区公司、券商、投资者乃至监竹部门提供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职的工作。
(一)律师事务所在公司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作用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必须先进行股份制改造才能在新三板挂牌转让。律师事务所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体现为起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二)律师事务所在新三板试点企业审批过程中的作用
企业除了要进行股份制改革外,挂牌新三板还需取得试点资格。在申请试点资格中,律师事务所要协助拟挂牌企业准备相关资质文件,对股东名册进行有效性确认,起草《进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资格申请书》,递交申请文件,同时还要协助拟挂牌企业对需要提交但尚未依法取得的文件予以相应的申请,最终完成挂牌申请程序。
(三)律师事务所在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中的作用
律师事务所协助拟挂牌企业筛选合适的主办券商和副主办券商,并撮合各方在推荐挂牌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上达成一致。在拟挂牌企业与证券公司达成合作竞向后,律师事务所负责草拟《推荐挂牌转让协议》,并向双方阐释协议内容,明确权利义务。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可接受试点企业的委托,配合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对公司财务、经营、治理等方面进行先期审查并提出修正意见,从而规避调查文件中的瑕疵和风险。
(四)律师事务所在挂牌企业股份转让中的作用
试点企业的股份转让之前,试点企业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份的初始集中登记,此时就需要律师事务所起草《股份登记申请》和《股份登记及服务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挂牌公司的部分股份满足限售条件时,律师事务所需帮助挂牌公司起草递交主办券商的《解除股权转让限制申请书》,说明解除限售的股份、数目和时间。
(五)律师事务所在挂牌公司私募融资中的作用
新《试点办法》确立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规定只有机构投资者和少数个人投资者能够参与挂牌公司的股份转让,而且就目前的交易情况来看,股份转让的委托方式以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为主,定价委托方式为辅。这两方而因素导致了日前新三板的投资更多是挂牌公司和机构投资者的线下磋商,新三板也就成为挂牌公司私募融资的重要平台。由于私募融资会对挂牌企业的股权结构将产生影响,关系到股东权益、融资结构、股东间的相互制衡以及公司的管控模式,因此需要由律师事务所参与确定融资方案。

6. 新三板需要律师鉴证的内容有哪些

你好,律到(上海)法律咨询有限公司首席律师—肖桂荣律师回答:

律师的工作内容包括:制作法律文件,核查事实状况,发现法律瑕疵,提供解决建议,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
一、改制阶段:协助企业改制设立股份企业并规范公司法律事务
1、审查公司是否具有改制资格,并为企业量身设计股份改制方案,规避法律风险。在改制中,律师将会从以下三个方面为企业制定方案: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会计行为;为企业在后期上市融资等问题做长远规划。
2、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主板管理办法》及《创业板管理暂行办法》审查并确认股份公司的相关内容。
3、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主板管理办法》及《创业板管理暂行办法》协助股份公司起草股份公司三会治理制度、公司章程、股份公司挂牌及转让的文件、相关议案等
4、出席股份公司创立大会。
召开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非上市公司)。
(2)同意公司名称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具体方案。
(4)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和义务由依法定程序变更后的股份公司依法承继。
(5)审议通过公司财务报告。
(6)全权委托董事会依法办理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事宜。
5、协助公司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企业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挂牌阶段: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报价系统之法律事务
1、参加主办券商的项目小组,负责尽职调查。按照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要求,起草尽职调查报告、推荐报告、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调查工作底稿,制作备案文件等。
2、审议企业进入代办系统前后的相关协议并提供法律咨询。
3、协助主办券商为企业股票进入代办转让系统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核查意见、见证意见等。
4、对企业之信息披露进行辅导。
5、对企业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辅导;
6、为企业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有关法律咨询。

7. 法律讲堂的律师有哪些

张军,男,汉族,1965年8月7日出生,保定学院教师,河北匡合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河北律师协会会员。
徐阳律师自2003年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诉讼及非诉法律实务工作,担任多家公司和机构常年法律顾问。
杨蕤律师1998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进入国家机关工作
王芳律师现任全国律协民委婚姻家庭法论坛副主任,北京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全国妇联婚姻家庭研究会的委员
韩颖梅律师1983年9月至1995年2月,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1995年2月至今,分别在同一律师律师事务所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工作。
余婧律师不但相貌端庄,容貌秀丽,楚楚动人,气质雍容华贵。而且毕业于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
江敏律师法学硕士,四川师范大学法院院兼职教授,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首席律师。
侯盛律师成都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委员 成都首届青年律师电视辩论擂台赛 总冠军 最佳辨手
宗春山,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同时还兼任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监管局犯罪心理咨询与矫正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心理卫生协会理事、北京青年研究会青年发展部副主任、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社会工作部部长。
潘悦律师,法律硕士。现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华律师协会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律师协会继续教育与业务指导专业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青联委员、哈尔滨市工商联委员。并担任二十余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8. 律师在承办新三板业务中,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哪些方面

初步调查阶段:判断企业面临的挂牌的主要问题,提前做好整改规范准备。
整体改制阶段:提供改制的各类法律文件,包括三会材料,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治理制度等
法律意见书出具:根据前期调查内容出具法律意见书,搜集好各类工作底稿。
反馈回复:对股转系统的反馈意见进行回复。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仝振江,专业股权律师,参与多家新三板企业挂牌,

9. 中央12套法律讲堂的主持人叫什么

中央12套法律讲堂的主持人叫余婧。
余婧,南京大学经济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为cctv-12频道《法律讲堂》长期资深主讲律师。
一、个人简介
余婧律师成长于法律世家,南京大学经济法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十佳青年律师,现任北京市渊远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首席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余婧律师不但法律讲堂讲得好,形神具备,而且擅长处理婚姻家庭、公司法务、金融法务、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事务。
多年来,余婧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钻研和办理过上千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她不仅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具有心理学的专业涵养和婚姻家庭咨询师的身份,以女性律师处理情感纠纷的细腻视角,深刻的洞察力与剖析能力,处理婚姻家庭案件,尤其能够深入理解委托人在婚姻家庭矛盾中的痛苦心情,善于将双方纠纷化解于法庭之外,在诉讼中她主张采取各种灵活的策略和方案,以期将破裂的婚姻对当事人造成的情感、心理伤害降到最低。
二、参加节目
cctv-12频道的《法律讲堂》与《热线12》;
cctv-2频道的《有法大家帮》、《对手》;
cctv-7频道的《法制编辑部》;
cctv-10频道的《人与社会》;
湖南卫视《辨法三人组》;
北京电视台的《警法目录》、《法治进行时》、《非常看法》、《大家说法》、《谁在说》、《你该怎么办》、《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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