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资能投资新三板的企业吗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第6条之规定,下列投资者可以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的投资者;
(二)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36条之规定,本办法所称定向发行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两种情形。
前款所称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
(一)公司股东;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三)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第3条之规定,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第4条之规定,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第5条之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编者注:已修改为500万元>。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2. 企业怎么才能上新三板
新三板上市标准要满足下列条件 :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3. 外资企业能不能在a股上市
以合资企业的名义就可以。独立外资企业可能难
4. 纯外资想上新三板,怎么办
这个问题范围也太广了,怎么改制为股份公司?首先在有限公司阶段得有两名以上的股东且未来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中得有半数以上在国内有住所;其次,在JV改制为外商投资的股份公司过程中,有些地方还要求JV本身有三年盈利记录,所以还需要进一步确认;再次,即便股份公司已经审批成功设立,在新三板挂牌中,尽管实质条件没要求,但仍然要论证是否近两年内有控制人及管理层重大变更的情形,是否对持续经营及经营业绩构成影响。 也许还有其他细节,暂时没想到。
5. 国有企业或者外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新三板挂牌
根据《国务院决定》及《业务规则》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境内股份公司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均可申请挂牌新三板,对国有或外资持股比例、股东背景也无特殊要求。
如申请挂牌的股份公司存在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申请挂牌材料除常规材料以外,需增加“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或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6. 外商合伙企业能否投资新三板
可以。
根据《国务院决定》及《业务规则》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境内股份公司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均可申请挂牌,对国有或外资持股比例、股东背景也无特殊要求。
如申请挂牌的股份公司存在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申请挂牌材料除常规材料以外,需增加“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或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7. 外资企业可上新三板吗
可以,
Q: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以到新三板挂牌交易?
A: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的规定,境内股份公司只要符合条件的,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49号公告的规定,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提出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定向发行证券的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均可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但申请时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批复文件。同时,该指引规定了,申请挂牌前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遵守商务部门的规定。
Q:外商投资企业赴新三板挂牌应符合哪些条件?
A: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符合的条件与其它赴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条件是一致的,即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8. 外资企业为什么不能登陆新三板
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面临着外资股东资金结算账户无法开立、外资股份无法转让等问题 1.据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口头答复,外资股东可以开立代办股份转让账户。但是由于在实践中尚无案例,因此,是否能开立代办股份转让账户仍存在不确定性。 2.外资股东在开立资金结算账户、资金交收两个操作环节上与内资股东有一定区别。 新三板的资金结算账户须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 ,目前有两个操作性的问题没有解决:一是,需由有权部门对外资股东身份进行认证( 认证其为战略投资者或QFII ),出具相应证明材料;二是,外资股东转让股份后,须将人民币转换成美元。 3.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规定“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第七条规定“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审批机关为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审批机关。”因此,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审批机关为商务部。 综上,目前,外资股东可以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无法开立资金结算账户。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无法通过新三板进行股份报价转让。
9. 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新三板开户买卖股票么
可以的,上次在橙牛TV上看到别人有做过
10. 纯外国公司可不可以上新三板
可以、优势更大,专门帮助企业上市、让企业快速融入资本市场、联177.830.01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