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会来的,为缓解新三板流动性问题,股转系统加大了改革力度,先后数次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参与做市业务明确表态,在去年5月27日,证监会首次提出拟开展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参与做市业务试点。
② 请教各位财经大神,新三板的历史与现状还有国家政策怎么样
定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
之所以叫新三板是因为之前有一个老三板,用来承载元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企业的公司股权转让的,为了拯救老三板的交易冷淡,证监会决定拉进一些高科技企业,恰好与国家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战略不谋而合,所以06年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建立了,新三板,12年,为了让新三板真正成为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国家决定做大新三板市场,把原来中关村一个试点,扩展到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四个高科技园区,13年,原先“新三板”一直挂靠在深交所下面,随着市场越做越大,国家决定让其自立门户,也就是在13年1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北京金融街正式揭牌,作为独立的公司在工商总局注册,负责新三板的运营管理,13年12月大规模的扩容,彻底的打破了地域限制,扩展到全中国,全国各地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到新三板上市,2014年8月,政府推出了做市商制度,通俗解释就是允许中间商来大拆小,让入股新三板的门槛大大降低,彻底改变了此前不温不火的交易情况,随着市场量迅速提升,新三板挂牌企业也开始呈指数增长,2014年年初的时候,挂牌企业仅365家,2014年一年的时间膨胀到1572家,2016年,随着新三板交易规则逐步完善,迎来了新三板的爆发之年,6月27日新三板分层正式实施,953家企业入围创新层,9月12日,私募做市试点业务,正式启动。
③ 私募基金成为新三板做市商后,流动性还会远吗
流动性要看市场对这家上市公司的认可程度。
④ 如何看待证监会准备开展私募基金参与新三板做市业务试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7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日前证监会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听取市场意见的基础上,对金融类机构在新三板挂牌融资作出原则性安排。与此同时,全国股转公司制定具体挂牌条件。
此前金融类机构在新三板融资金额、投向等问题引起社会的关注,为此证监会对金融类机构在新三板挂牌融资进行研究论证。为了落实供给侧改革的具体要求,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促进创新创业,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证监会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听取市场意见的基础上,对金融类机构在新三板挂牌融资作出原则性安排:
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以及满足条件的私募基金机构可以在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全国股转公司应该制定具体挂牌条件,从严监管已挂牌的金融类机构,并实施差异化的监管要求和信披要求。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履行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履行好这个文件赋予证监会的职责,坚守新三板服务实体经济的市场定位,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新三板健康稳定发展。
另外,近日证监会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2宗操纵市场案,1宗私募基金公司违法违规案。
2宗操纵市场案均是利用融券交易T+0日内回转机制,集中持股优势,连续交易相关股票,并以明显高于市场同时刻买一档数量的卖单频繁委托,部分单笔委托卖出数量较同期市场行情显示的买一档数量呈多倍放大,影响相关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这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各处以100万元罚款。
⑤ 私募机构具备哪些条件可参与做市业务
私募做市需满足《评审方案》中的七大条件。
一、《评审方案》中,公布了私募机构申请做市的基本条件,主要有七条:
1、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亿元,财务状况稳健;
2、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均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人民币二十亿元;
3、申请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4、具有符合新三板做市业务相关要求的业务实施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
5、设有专门的做市业务部门,配备做市业务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风控人员不少于1名;
6、具有风险控制水平高、操作性较强的做市业务交易及结算技术方案;并承诺在评审验收前,按要求完成各项技术准备,确保做市业务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并通过全国股转公司的测试;
7、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普通会员等。
二、私募做市与券商做市的差异:
(一)虽然私募做市商的市场操作特点与券商不同,但适用于同样的做市规则和监管环境。
(二)按照监管一致性原则,私募机构享有与证券公司类做市商同等权利、义务,适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
(三)私募与券商仍有所差异,体现在结算、利益处理、资金使用方面,股转系统做了差异化安排:
1、私募做市试点采用特殊经纪结算模式。由于私募机构不具备结算参与人资格,私募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应通过并仅可通过一家具有中国结算结算参与人资格的主办券商办理相关证券、资金的清算交收业务;
2、为防范利益冲突,私募机构做市标的不得为其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十以上的股票;
3、私募机构不得使用受托管理的客户资金进行做市,做市资金来源仅限于其自有资金。
(四)私募要申请做市资格,需报送申请书、承诺书、试点实施方案三类内容,具体包括:
1、申请书:简要说明本公司是否符合开展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试点(以下简称做市业务试点)的各项要求和条件,公司关于开展做市业务试点的内部决策情况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简述公司做市业务试点准备工作情况。
2、须提交如下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文件及会员证
3)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
5)最近三年经具备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6)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文件
7)最近3年资产管理规模证明文件
8)申请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受到行政机关及自律组织的监管及处罚情况专项说明
3、试点实施方案
试点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业务组织体系
2)业务开展计划
3)主要业务环节
4)业务隔离与合规管理
5)风险控制
6)业务技术方案
⑥ 为什么证监会允许私募基金参与新三板做市
对于新三板的做市机构类型的考虑,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7日表示,当前新三板做市商有88家,均为证券公司,近期对新三板做市问题进行了研究,允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参与做市业务对丰富做市机构的类型、促进新三板价格发现等具有积极意义,为此,证监会准备开展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新三板做市业务试点,由全国股转公司具体办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新三板业务试点的备案管理工作,从资本实力、专业人员、业务方案、诚信系统等方面明确资质条件,以稳起步的原则择优选择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具体的待全国股转公司准备完成后在其网站公布备案条件。
⑦ 私募股权融资,想问一下在新三板上市后,是把部分股权卖给做市商么然后做市商自己操作
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
新三板目前还没有引入做市商制度,将来可能会推出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不仅解决了流动性,还具有了更重要的功能---估值。
估值功能反过来又改变了场外市场的定位,服务类型从“差企业”变为“难估值”的企业,所以,今天美国的场外市场形成了如下结构。
做市商的报价必须建立在上市公司股票的真实价值基础上!更准确的讲,其报价必须为其他做市商、市场所认同!
⑧ 私募基金做市能够盈利吗
私募做市的条件和评审方法
首先是介绍一下私募基金的入市条件和目前申请的情况。私募做市一定要满足7个条件:
第一、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亿元;
第二、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均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人民币二十亿元;
第三、申请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第四、具有符合新三板做市业务相关要求的业务实施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设有专门的做市业务部门,配备做市业务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风控人员不少于1名;
第六、具有风险控制水平高、操作性较强的做市业务交易及结算技术方案;并承诺在评审验收前,按要求完成各项技术准备,确保做市业务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并通过全国股转公司的测试;
第七、必须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普通会员。
私募机构申请做市业务是采用备案制。备案前要先通过股转公司的专业评审,然后股转公司与其签署业务协议,出具备案函并予以公告。这个评审工作目前主要以量化的指标为主。为了确保没有自由裁量的空间,制定了37个打分点,有加分项和扣分项,总分最高的公司入选。这个评审小组是由股转公司、证监会的私募部、公众公司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结算公司等五家单位相关的专业人员一起组成的。
为了避免私募机构浪费资源,所以专业评审有材料评审和现场验收2个环节。没有通过材料评审的申请机构,就没有必要开展做市业务的技术准备。也就是无需先买系统,只有通过材料评审,完成现场验收,这个时候呢,人员和技术准备才要到位,并且通过股转系统的上线测试。
从申请情况来看,第一批共有33家私募机构申请了新三板做市试点,其中包括21家股权基金,4家创投基金,7家证券投资基金和1家基金子公司。但是首批试点的机构数量不超过10家,所以申请做市的机构只有三分之一会通过审核,等试点开展一段时间以后,股转系统会根据试点的效果评估,有可能进一步扩大试点。
私募做市的差异化安排
私募机构做市,它和证券公司类的做市商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也有一定的差异化安排。
首先,因为私募机构不具备结算参与人资格,所以开展做市业务必须要通过并且仅可以通过一家具有结算参与人资格的主办券商来替他办理证券资金的清算交收业务。目前很多主办券商对这一条不是很积极。因为券商后台给自己的业务部门做清算交收的时候会有扯皮的情况,更何况是给别的公司做。所以说除非是各部门间的利益能够协调好,否则我认为现在很多大券商对给私募基金做这个结算业务不会很积极。
其次,私募机构做市的标的不得是它作为基金管理人或者资产管理计划直接或者间接持股百分之十以上的股票。这种主要是为了防止私募基金用这个钱给客户的钱抬轿子,其实这个不用说也不会有人去这么做的。因为给客户管理资产的话一般是收20%的收益分成,而自己的钱呢,100%都是自己的,正常的话是不可能用自己的钱去给客户抬轿子的。
第三个规定就是私募机构不得使用受托管理的客户资金进行做市,做市资金来源仅限于自有资金。这个是为了防止用客户的钱给自己的钱抬轿子,这个是有道理的,只能用自己的钱做市,所以他一般会非常谨慎,不会有什么利益输送。
私募做市盈利模式不清晰
私募机构从事做市业务,目前来看其实盈利模式还不是非常的清晰,那么它为什么要来做这个业务?首先我们看做市业务的成本。根据上面的规定,必须要招聘5个人,这5个人的人力资本一年要支出200万-300万,另外还要购买一套系统,那么恒生系统的这个报价基本上要200万。所以每年私募基金为了开展这个业务会多增加三五百万的支出,这是它的成本。
做市的收益方面,交易本身应该是没有什么收益的,以目前做市商的经验来看,纯粹的交易是没有收益的。那么做市商和一般投资者相比好处就在于有一点信息优势,在交易的时候能够看到所有投资者的报价。那么做市收益的盈利点主要还是靠库存股票的投资收益来实现的。
第三点就是“拿便宜的筹码”,但我觉得,以做市为名去拿便宜的筹码,这一条是不成立的,首先的问题就是什么是便宜的筹码,多便宜算便宜呢。对投资收益来说最大的风险就是所投资的公司业绩变脸,当初投下去的时候它的承诺无法兑现。而对于新三板公司这种规模偏小的公司来说,抗风险能力不是很强,业绩变脸是分分钟的事情,有很多风险会导致这种情况发生。所以拿便宜筹码这条说法并不成立,如果公司变脸的话,再便宜可能也是没有用的,将来你这笔投资是无法退出的。
第四点呢,其实现在新三板的投资机构说到底只关心一个问题就是退出,什么时候退出、怎么退出。无论是IPO也好,并购也好,现在看起来在证监会审核这一关,很多并购的审核力度跟IPO差不多,所以退出的难度还是很大的,尤其是对这个退出的时间一定要有一个非常充分的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