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三板是否为上市公司
所谓的“老三板”指的是包括从原来两个法人股市场退下来的“两网股”股票和从主板市场终止上市后退下来的“退市股”股票。
其中:
“两网股”是指1992年7月1日在STAQ系统(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法人股流通转让试点运行和1993年4月28日投入试运行的NET系统(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开发设计),并在1999年9月9日关闭STAQ和NET系统后遗留下来的股票。
“退市股”则是因为连续多年亏损等原因(前后政策有微调)被强制性从主板市场终止上市后退到代办系统转让的股票。
2. 新三板上市的企业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不算。
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在法律意义上不属于上市公司。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制度,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
非上市公司,是指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新三板上市的企业不公开发行,也不公开销售。
虽然新三板上市的企业也是股份制企业,但它们只在交易中心进行大规模交易,交易中心只是一个股份转让代理系统。
新三板交易场所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除名称中不含证券交易所字样外,其他条件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2)三板属不属于上市公司扩展阅读:
新三板与上市的区别: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册成立,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指出的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是一个中国概念,在国外并没有对应的概念,也没有形成一套多层次资本市场理论。
这是因为西方发达资本市场国家的资本市场的多层次性是自发形成的,而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则是建构而来的。
因此,“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概念实际上是一个服务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理论供给,“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则鲜明地体现了制度创新的“建构理性主义”精神,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个非常中国化的概念。
3. 新三板算不算上市公司
新三板全称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这里挂牌的公司都叫非上市公众公司,因为已经是“公众公司了”所以从广义上讲也算是“上市”了
4. 公司法中的上市公司包括新三板上市的公司吗
不包括。
上市公司指的是股份公司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不包括新三板的股份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5. 新三板上市的企业是不是属于上市公司
不属于。“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基金年内平均亏损10% ,172只基金面临退出难
2015年的春天,新三板市场井喷,新三板基金也成为了中国金融从业人员茶余饭后的热议话题。怀着“未来十年或许是中国股权投资的最好时代”的期待,一时间有大量投资者携资金进入了新三板市场,无法直接参与一级市场的个人投资者,则借道新三板基金间接进入了新三板市场。
然而,仅仅时隔一年,新三板的发展遇到了瓶颈:流动性低迷、融资功能减退、投资者门槛高等问题蜂拥而至,新三板指数不断走低,诸多新三板基金也遭遇了大幅回撤。今年以来,新三板指数继续下行,今年7月6日,新三板指数创下了1068点的新低,相比2015年6月份的2822点高点已经下跌了62.15%。
6. 新三板中的雷克利达股份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不是上市公司,很多人多新三板有一个误区,认为新三板是已经上市的公司,实际不是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10月8日消息,证监会全面支持新三板市场发展的文件即将公布,将包括分层等制度安排。这将是证监会首次对新三板发展做出全面部署。
7. 新三板上市的公司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上市公司
新三板上市的公司不算法律意义上的上市公司。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的是股份,而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是证券。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新《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是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104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新三板的交易场所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除名称中不含有证券交易所字样外,其他条件都符合证券交易所要求。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