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报告期内连续亏损 可以报新三板吗
那这个肯定是很难审核通过的毕竟你上市是要你公司的净利润状况的
Ⅱ 新三板上市后亏损时分公司承担债务吗
无论是何种股权投资的方式,首先要确定这是股权融资还是以股权抵押的债权融资。 如果是股权抵押的债权融资,其收益是固定的,会约定还款日期以及利息,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不承担经营亏损。 如果是股权融资,也就是购买公司股权成为股东,那就要承担公司亏损股价下跌的风险。 虽然新三板现在前景较好,风险相对处于比较低的位置,但是也有股权投资的风险,尤其是公司挂牌后以较高的溢价进行定向增资的时候,高溢价及后期市场波动可能会给股东带来较高的损失的可能。
Ⅲ 连续三年亏损会不会退市到新三板
不是的,你说的是06年以前的老三板。
Ⅳ 创业板亏损几年可以直接退市
创业板股票连续三年亏损就会直接退市。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如下:
(1)连续亏损;
(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
(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
(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拓展资料: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在创业板公司暂停上市的规定中,将原“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改为“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为负”,以及“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则终止上市”。这是创业板退市制度最具威慑力的条款,也是“相对主板一个最大的进步”。
在董登新看来,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最大创新在于多元化、市场化、定量化以及与IPO标准对称化。而这些正好是现行主板退市制度的最大空缺,也将是主板退市制度改革的方向。
多位专家呼吁,主板退市制度设计必须同样遵循“多元化”的标准体系,以财务类标准为主,以市场化标准及行政性标准为辅,并将净利润、净资产、总资产等指标纳入财务类退市标准之中,以此构建真正有效的淘汰机制。
参考资料:投资者教育-创业板学堂
创业板-网络
Ⅳ 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企业连年亏损原始股最后怎么收回
可以指定股权退出程序的
Ⅵ 创业板亏损多长时间直接退市
创业板股票连续三年亏损就会直接退市。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如下:
(1)连续亏损;
(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
(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
(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6)新三板连续亏损扩展阅读:
创业板上市条件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
企业要求
(一)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Ⅶ 新三板实际控制人能否变更,是否可以持续亏损
经过参考第一路演相关案例,新三板实际控制人是可以变更的,需要注意并说明以下几点:
1)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原因,目前公司股权是否明晰,是否存在潜在的股权纠纷,公司股权是否(曾经)存在委托持股情形。
(2)对比公司管理团队的变化,说明实际控制人经营公司的持续性、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3)对比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公司业务的发展方向、业务具体内容的变化。
(4)对比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客户的变化情况。
(5)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公司收入、利润变化情况。
主办券商就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业务经营、公司治理、董监高变动、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是否产生重大影响发表明确意见,公司结合上述内容就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做重大事项提示。
此外,新三板对是否亏损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有持续亏损了2、3年还成功挂牌新三板的,但是新三板要求公司有持续经营能力,即亏损要在公司能持续经营的前提下。
Ⅷ 连续亏损企业可以挂牌新三板吗
亏损是否逐年递减,呈现盈利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