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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至诚新三板专区

发布时间:2021-03-25 03:25:57

① 新三板定向增发怎么退出

随着新三板利好政策不断推出,新三板的交易量、企业数量、融资规模不断壮大,新三板定增吸引了越来越多资本的关注。随着新三板定增市场的火爆,如此庞大的资金如何退出也成了需要思考的问题。目前,新三板企业定向增发主要退出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二级市场交易退出
通过二级市场交易退出的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和做市,由于做市商能为新三板提供流动性,故相比协议转让来说流动性更好。两者具体模式如下:
在做市制度下,券商要为企业做市,必须要获取其一部分股权,而正是券商获取做市筹码这个过程即为机构提供了新的退出方式。做市商实际上类似于批发商,从做市公司处获得库存股,然后当投资者需要买卖股票时,投资者间不直接成交,而是通过做市商作为对手方,只要是在报价区间就有成交义务。同时,做市商通常能够给企业带来公允的市场价格,在定增股份退出时也较为接近市场价格。
协议转让即买卖双方以协议约定的价格向系统申报,最终达成交易。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在协议转让上接受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确认申报,简单概述为以下几种方式:意向申报,不具备成交功能,通过股转系统网站的投资者专区完成,只向市场发布,不参与撮合;定价申报,通俗些说就是投资者通过主办券商向市场申报买单或卖单,在此报送中,无须填写约定号,系统接收后自动分配约定号;成交确认申报,可以通俗理解为在市场上寻找买单或卖单,并对有意向的买单或卖单进行确认,正式买入或者是卖出,在向系统申报时,必须填写有意向的买单或是卖单的约定号。
(二)并购退出
新三板市场覆盖的企业及业务类型越来越丰富,为并购方,特别是相关上市公司提供了可选择的标的范围,同时经过新三板的要求,三板公司的管理规范及财务状况也要好于其他普通企业,这就大大减少了并购成本。在去年6月27日,证监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更为新三板企业参与并购重组创造了软环境。
如《收购办法》明确,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同时,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公众公司的价款。
在2014年,新三板市场因并购重组而终止挂牌的企业就达到了53家。而在今年,仅在3月,新三板公司天翔昌运(430757)发布收购报告书,海文投资拟以现金认购公司发行的539万股股份。交易完成后,海文投资将持有公司25.04%股份,此次收购将导致天翔昌运控制权发生变化,海文投资将成为天翔昌运的控股股东。2月初,中钰资本也宣布以1.01元/股的价格认购新三板公司华欣远达(430118)670万股股份,收购完成后其持股比例达到67.08%,成为华欣远达的控股股东。涉及到上市公司的,还有东江环保收购新三板企业新冠亿碳,通鼎光电收购新三板企业瑞翼信息51%控股权,东方国信收购新三板企业屹通信息100%股份等案例。
(三)转板退出
2014年10月,证监会《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将推动在创业板设立专门的层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
截至目前,相继有9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成功转板至主板或创业板,包括世纪瑞尔、北陆药业、久其软件、博晖创新、华宇软件、佳讯飞鸿、东土科技、粤传媒,他们通过IPO合计募集资金超过40亿元人民币。2014年1月23日,登陆创业板的安控股份成为了新三板历史上第9家成功转板的公司,也是新三板实现全国扩容后的首家通过IPO上市的挂牌公司。新三板企业转板的成功,表面国务院文件提及的多层次市场有机联系正在有效推进。

② 新三板的退出渠道有哪些

新三板的退出渠道路包括协议转让、做市转让、上市公司并购退出、转板退出、企业回购退出。

协议转让

协议转让即买卖双方以协议约定的价格向系统申报,最终达成交易。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在协议转让上接受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确认申报,简单概述为以下几种方式:

意向申报,不具备成交功能,通过股转系统网站的投资者专区完成,只向市场发布,不参与撮合;

定价申报,通俗些说就是投资者通过主办券商向市场申报买单或卖单,在此报送中,无须填写约定号,系统接收后自动分配约定号;

成交确认申报,可以通俗理解为在市场上寻找买单或卖单,并对有意向的买单或卖单进行确认,正式买入或者是卖出,在向系统申报时,必须填写有意向的买单或是卖单的约定号。

做市转让

做市商实际上类似于批发商,从做市公司处获得库存股,然后当投资者需要买卖股票时,投资者间不直接成交,而是通过做市商作为对手方,只要是在报价区间就有成交义务。同时,做市商通常能够给企业带来公允的市场价格,在定增股份退出时也较为接近市场价格。

上市公司并购退出

新三板企业被上市公司并购后,股票转换成上市公司股票,进而获得更大的流动性,并伴有股价上涨,投资者即可退出。

转板退出

转板即证监会接受上市申请之后,先在股转系统暂停交易,待正式获得证监会新股发行核准之后,再从股转系统摘牌。只要通过证监会公开转让股份的审核就可以进入A股、创业板,从而投资者就可以通过转板退出。

企业回购退出

新三板投资者在购买股权时与企业签订的回购协议,如果企业未在规定时间挂牌新三板,投资者可以要求企业按合同约定回购股权。

③ 新三板在上市买卖吗

新三板公司股东和董监高股权交易规定 (最新、最全)
新三板公司股东和董监高股权交易规定
(最新、最全)

第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的规范
1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有哪些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目前,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行为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56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申上市公司董监高管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和《关于利用CA证书在线填报和持续更新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的通知》等。
2如何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数量可以分四种情况计算:
(1)可转让股份数量的基本计算公式
在当年没有新增股份的情况下,按照“可减持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25%”的公式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比例之限制。
(2)对于在多地上市公司的处理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同时包括在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既包括A、B股,也包括在境外发行的本公司股份。
(3)对当年新增股份的处理
当年新增股票应分别两种情况处理:第一,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形式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减持的数量。第二,因其他原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新增股票的,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不能减持,但计入次年可转让股票基数。
(4)对当年可转让未转让股份的处理
对于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得累计到次年自由减持,而应当按当年末持有股票数量为基数重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转让股票?
以下情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其所持有股票:
(1)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间内的;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的窗口期是如何规定的?
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卖的窗口期包括: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规定有哪些?
内幕信息,系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法律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证券法》第73、75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法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证券法》第75条),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2007年8月15日,证监会发布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涉及行政许可及无先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重大事项的,上市公司应当向证监会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有无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文件,并充分举证相关人员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6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证券法》第47条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此外,《证券法》第195条亦规定,“……违反本法第47条的规定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多次买卖的短线交易,短线交易禁止期按如下标准计算:对于多次买入的,以最后一次买入的时间作为6个月卖出禁止期的起算点;对于多次卖出的,以最后一次卖出的时间作为6个月买入禁止期的起算点。
对于短线交易,董事会应及时行使归入权,即将由此所得的收益收归公司所有,如董事会不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公司董事会不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7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本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申报并披露。披露内容应包括: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变动后的持股数量;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专项制度,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披露情况。董事会秘书未及时申报或更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本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8目前,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采取了哪些具体的限制措施?
目前,对于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任期内减持股份每年仅可以转让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权益分派等事项,如果上市公司能够准确申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并能够及时对前述信息进行持续更新,本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可以实现事前控制。
此外,对于B股、短线交易行为、禁止买卖窗口期的交易行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以及某些上市公司在其公司章程规定的个别限制措施等,主要依赖于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我约束,本所将予以事后监管,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予以纪律处分。
第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一般规定
9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披露时点和交易行为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权益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权益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上述披露时点时,还应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报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和信息披露义务(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包括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10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1)短线交易之禁止。参见前文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的相关内容。
(2)内幕交易之禁止。根据《证券法》第74条之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法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参见前文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幕信息的相关内容,对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第三,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规范
11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
规范大股东增持股份最主要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56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证监办发[2008]11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有关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8〕94号《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和上证上字〔2008〕100号《关于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第七条的通知》等。
12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增持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1)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可先实施增持行为,增持完成后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豁免申请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过12月的,有关大股东才可以实施前述增持行为。
(2)增持过程中,大股东应在首次增持、继续增持、实施后续增持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时、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实施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前,上市公司应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增持计划实施的情况。
(3)有关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应当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12个月内不得转让。
13关于禁止大股东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规定?
(1)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日起算);
(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4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豁免是如何规定的?
(1)自由增持的,可先实施增持行为,增持完成后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豁免申请文件。
上述股份增持行为被豁免要约义务的前提是:行为人应当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限制短线交易、第七十三条关于禁止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规定,同时应当符合《收购办法》第六条关于收购人资格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相关股东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自由增持实施完毕或实施期限届满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相关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就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作出核准的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相关股东拟在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应当在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后,方能增持公司股份。
第四,关于股东减持限售存量股份的规范
15关于规范股东减持限售存量股份的相关规章制度有哪些?
目前,对于“大小非”减持主要的规章制度如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和《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执行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的通知》等。
16限售存量股份是指哪些类型的股份?
限售存量股份主要包括两部分股份:一是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安排的股份,俗称“股改限售股”;二是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IPO)前已发行的股份,俗称“发起人股”。
存量股份不包括:上述存量股份因送股、转增、配股而孽生的股份(含解禁前获得的孽生股份);上市公司增发、定向增发形成的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IPO过程中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形成的有限售规定的股份。
17关于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有哪些规定?
(1)转让存量股份应当满足《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特定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守出让方自身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转让需要获得相关部门或者内部权力机构批准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
(2)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1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则。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和合格投资者可以直接参与大宗交易系统业务,其他投资者则应当委托会员参与交易。
(4)本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后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
18关于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规定?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39条之规定,持股5%以上的股改限售股股东减持达到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2)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就其权益变动,应当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本所有关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对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比例降到5%以下的,根据上交所《关于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具体事项的通知》规定,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作出提示性公告,免于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
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比例降到5%以下的,履行前款所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后出售股份的,可以免于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39条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9一个实际控制人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计算减持数量时,是否要将其所控制的所有账户合并计算?
在对于“1%”减持数量的计算中,按账户进行计算,不对实际控制人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的股份进行合并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合并持股达到5%以上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减持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时,需停止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股东所持存量股份,在限售期内发生过户的,如何进行减持计算?
对于股东持有的存量股份,在限售期内因司法强制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在解除限售后,按照过户后的账户,分别进行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减持数量计算。如过户前账户中同时持有存量股份和非存量股份的,则过户后,按照原比例确定过户后账户的存量股份和非存量股份。
在解除限售后因司法强制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过户后的受让方账户不受1%的减持限制。
21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出让后,是否还受1%的减持限制?
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出让后,不再是《指导意见》规定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但是,对于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客户与其交易对手方存在明显关联关系的,本所有权要求相关会员发现、制止可能存在的异常交易行为。
22关于转让限售存量股份的禁止减持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第五,关于违反股份交易相关规定的纪律处分
2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的股份交易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交易所会采取何种纪律处分措施?
根据《上市规则》第1.5条,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本所可以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监管。
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规股份交易行为,本所可根据《上市规则》第17.2至17.6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5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等相关规定,对上述监管对象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或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公开认定其三年以上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账户交易等纪律处分。
2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典型的违规股份交易行为有哪些?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超比例出售股份行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禁止股票买卖的交易窗口期从事交易行为。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的短线交易行为,包括先买入后卖出、先卖出后买入等。
对于短线交易行为,本所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对于短线交易行为应及时行使归入权,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包括短线交易收益归入公司、当事人致歉和公司董事会下一步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4)股东权益变动违规。
第一,股东权益变动信息披露时点违规。
自然人金某于2008年5月30日买入某公司股票723.66万股,直到6月4日才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08年6月16日,本所对其予以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第二,股东权益变动未遵循相关交易行为限制。
(5)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本所将根据《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其予以公开谴责、限制交易等处分。股东兼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予以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该等职务的处分。
上市公司对本公司股东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未尽督促提醒之责的,本所将根据《上市规则》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本所将报请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融资、资产重组、股权激励等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冷淡对待。
(6)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的内幕交易行为。

④ 海航同仁共勉十条是什么

团体以和睦为兴盛,精进以持恒为准则;

健康以慎食为良药,诤议以宽恕为旨要;

长幼以慈爱为进德,学问以勤习为入门;

待人以至诚为基石,处众以谦恭为有理;

凡事以预立而不劳,接物以谨慎为根本。

这是海航在企业文化建设中,通过不断实践,将企业员工行为的两个内涵“做人与做事”具体标准化为十个训条,在国学大师南怀瑾先生主持下议定出“海航同仁共勉十条”,以此作为指导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


附:海航《同仁共勉十条》学习参考

《同仁共勉十条》是海航集团在企业文化理论建设中,通过自身的长期实践和不断提高,将企业员工行为的两个内涵“做人与做事”具体标准化为十个训条,在国学大师南怀瑾先生主持下议定的,以此作为指导广大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

《同仁共勉十条》不仅是指导我们工作、学习和生活的金玉良言,更向海航集团全体员工倡导了积极向上的人生哲学,《同仁共勉十条》亦可谓人生的一剂十全大补良药,它的配方从养生、防病到对症治疗均包含其中,体现了集团领导为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人才的良苦用心。它是海航企业文化精髓的延伸和扩展,同时也丰富了海航企业文化的内涵,使之得到充实和升华,是一个现代企业中企业文化的重要体现。对这些富有哲理的警句格言细心品味、深刻领悟、努力践行,无疑会极大地提高我们的个人修养,在海航实现人生的精进、事业的成功。

1、团体以和睦为兴盛

一个人独善其身,老实做人、踏实做事,只是具备了立身于世的基础,并不能在人群中形成更多的能量。因此,必须融入团队之中,才能超越自身的局限。如同一只手,一根根手指的力量显得单薄,但如果握成一个拳头,形成合力则力量倍增,这就是团结和睦的力量。“家和万事兴”,何况一个组织、一个企业、一个团体?天时、地利、人和才能成就事业,然而“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对于一个家庭、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而言,和睦是至关重要的先决条件,有和睦才可能有家庭幸福、国家兴旺和世界和平、共同进步。

究其根源,失和争斗无非是为名利得失、为个人发展。而一个有雄厚实力、坚定信心、博大胸怀的人,应树立“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原则,力求达到一种双赢的境界。它与“待人以至诚为基石”紧密相连,“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和睦相处”、“和气生财”、“和风细雨”、“和颜悦色”——这些都是化育生机的动力源泉。古时赵国的廉颇、蔺相如为社稷安危、国家兴盛而捐弃前嫌、携手御敌、共创佳业的事迹就足以警示世人了。

海航集团要持续、健康、高速发展不仅需要每个员工出众的才华,而更重要的在于全体员工应具有团结奋进的精神。现代企业制度强调团队合作精神,树立“把内部员工当作顾客一样来对待”的意识,而一切的根本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不管职位高低,无论性别、容貌、民族、宗教信仰如何不同,能在一起就是有缘,必须珍惜这份缘分,对人要尊重、信任、体谅、宽容,但决不是无原则、无条件、一团和气地和睦。每个员工有所长、亦有所短,“人心齐,泰山移”,作为主管人员更要成为下属的良师益友,通过努力使团队达到“人心齐”的和睦境界,只有在和谐的氛围中,大家同舟共济、团结奋斗、取长补短、同心协力,海航事业才能永远兴旺发达。

2、精进以持恒为准则

精进,是佛家的词汇,是菩萨修行“六度”法门之一,其对治的是人们久远以来形成的凡事容易“懈怠、懒惰”的习气。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惰性,这是正常的,但必须自觉地加以克服,以勇猛心去破除。而惰性是最容易滋长的,如果你只是一时的冲动去对付,一旦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它随时都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要根治它就必须有持之以恒、滴水穿石的耐心和毅力。一时之间做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做事贵在持之以恒、勇于进取,其实成功与失败往往就在一念之间,但效果差别很大。人在先天上或许有聪慧、愚笨之分,但持恒往往是多数人后天所缺乏的,江朗才尽和牛顿的大器晚成主要区别正是后者因持恒而术业有成。而佛家在修行中正是提倡这种精进的精神,每天“日行一善”,每天做一点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他人、有益于自己的事,虽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业绩,但如能坚持不懈,你自然而然会走上一条充满希望的人生之路。“不积跬步无以成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只有重视量的积累,方可获得质的提高,不断得以精进。

作为管理人员要有所作为,不仅要有开拓精神和工作魄力,更要不断求索、时时精进,持续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才能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合格管理干部,也只有持之以恒,才能精益求精、才能忠实实践海航“至诚、至善、至精、至美”的企业宗旨。

3、健康以慎食为良药

身心健康是根本,如果一个人失去健康的身体和心灵,则生命将会常常处于痛苦之中。 那么要想在生活之中有所作为、成就一番事业,将会难上加难,甚至使自己的亲人为你的病痛担负更多,付出更多的体力和精力。因此,你的健康不仅仅是自己的事,为了自己,也为了关心和爱护自己的亲朋良友,每个人都有让自己保持身心健康的责任。

俗话说:“病从口入”、“预防是最好的治疗方法”。因此,要“防病于未病”,选择合于健康的食品,按规律进食,按身体所需吸收充足的营养,自然可以使自己的防疫机能保持正常的状态,那么病魔自然就会远离你。

推而广之,需要“慎食”的何止于物质粮食,作为“精神食粮”的文化产品更是一样的道理。尤其是现代社会精神文化产品日益丰富,对人们的分析、判断、选择和把握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有明辨是非的基本能力、择善行而去恶习的清醒头脑。然而精神愉快、心理健康要以注重道德修养为前提,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良好的人格和高尚的思想品德。尤其是管理干部在理论水平、思想境界、治理策略等精神世界的丰富与提高,更需要良师益友的帮助才能得到健康地升华。

4、诤议以宽恕为旨要

“诤”乃直言劝告之意,“宽”有宽厚、仁爱之意,“恕”即合于我心之意,“宽恕”二字不仅代表着做人的美德,也表明着做人的水准,对他人应多一些宽容、爱护和仁慈之心。孔子讲“宽则得众”,做到“宽厚”便能得到广大员工的拥护与支持,才能通过建立企业内部良好的情感关系,激发全体员工强烈的认同感、责任感,使每位员工能明大义、识大体、顾大局,从而以团结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人生于世,在千丝万缕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中,常会有一些磨擦,但要知道自己的舌头和牙齿尚且有打架的时候,何况在生活中的人和人。因此,和别人有些口舌之争是难免的,只要不是出于自己的一己私利,则为了大家、公司、社会的利益,不计较一言之短长。从根本上讲,就要有“躬自厚而簿责于人”的态度,应该宽以待人、严以律己,时常反省自己。而且,对不同意见要善于倾听,要善于在诤议中吸取他人言论中有益之处,有“不以人废言,不以言废人”的气度,心里尽量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少些先入为主的偏见。孔子曰:“益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因为人生三种良友中,敢于直言不讳的“诤友”是最难得的,过失相规、直言相劝,敢于指出自己的缺点,虽然有时“忠言逆耳”,但是这样的言论千金难买,自然会从中受益,也许应该庆幸,而不是生气。

这一条对管理干部尤为重要,作为管理干部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要有宽阔的胸怀、恢宏的气度,能容天下人才能为天下人所容。作为唐太宗李世民的一面“明镜”——魏征为民众和社稷负责、一生中向唐太宗进言600多条,并且敢于直言相谏、冒死相谏,以致李世民多次扬言欲斩杀魏征,但是由于魏征所谏皆为逆耳良言,太宗最终对诤议宽容、采纳的态度,使初唐贤臣广进良言,君王兼听则明,不断修正治国的政策、法令,百姓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由此开创了贞观之治的太平盛世。这虽然是一种封建式的君臣关系,但也为我们现代企业中的管理干部做出了良好的榜样。

5、长幼以慈爱为进德

“慈”在佛家语汇中是“与乐”的意思,就是给予别人快乐。以“慈心”、“爱心”面对芸芸众生,正是增进德性、完善品格的根本目的。倘无长幼慈爱之心,而空谈爱集体、爱国家,岂可令人信服。长者有慈爱之心,对幼者给予关爱、帮助,幼者有敬长之德,以学习长者的知识、经验为自豪,由此长幼皆有进德。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最为人熟悉也是最为大家所认同的一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脍炙人口的格言,也是最让人感觉到温暖如春和浓厚人情味的表述。中国之所以被称之为礼仪之邦,其根本点也就在这里,它表达了对长辈的孝敬,传达了对后辈子孙的关心和爱意。因为,中国人文精神中早就传达了一种信息,人不能独自存活,是父精母血,孕育我们的血肉之躯,没有父母的含辛茹苦,何来我们的成长?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心是天下最无私的,故“百善孝为先”。中国人骨子里明白这一点,中国社会倡导的是在父母年老体弱时敬之以“孝”,回报以“反哺”之情。谁做到了,才成为完全意义上的人,而一旦背离了这一点,他也就和禽兽为伍——甚至于禽兽不如。

中华民族最讲究的就是孝道,一个人只有对亲人敬爱有加,才可能有博爱的胸怀,爱天下的人和事,珍惜自己的工作和与同事的缘分。作为海航员工,不仅要孝敬父母,更要有大孝于天下、大孝于社会、大孝于所在群体的观念。让父母安度晚年,让子女在关心中成长,这正是所谓的“天伦之乐”,以慈爱对人,这世界就是天堂,而以恶心处世,这世界就是地狱。

6、学问以勤习为入门

孔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礼记·学记》说:君子想要教化人民,移风易俗,就一定要通过学习。“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经过学习,就不会懂得道理,所以古代的王者建立国家、统治人民,都把教育放在最重要的地位。当时的贵族子弟8岁入小学、15岁入大学,小学7年、大学9年或更长。小学生主要学习识字和一些规矩礼节,大学则要学习更高深的知识和从政的本领。关于大学教育,《学记》介绍说:“一年学会断句读书的能力,三年学会敬业乐群的本领,五年能博学亲师,七年能讲学论友,这叫小成。九年能触类旁通,遇事不惑,不违大道,这就叫大成。达到大成境界,然后才能化民易俗,使近者心悦诚服,使远者怀义向往,这就是大学之道。”

学问不只是读书,而是要在实际生活中懂得为人做事的道理,生活之书时时刻刻让你常读常新,要从探求学问中获得乐趣。对于学问,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读书之乐无窍门,不在聪明只在勤”,此处强调的是“勤习”,学问之道靠的是长期勤勉的熏习、努力和感悟,不能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学而时习之,要养成“勤习”的良好习惯,才能不断的长进,才算是真正的“入门”走上正轨,此后则“修行靠个人”。学无止境、不进则退,勤习正是“精进”、持恒的一个体现。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的儿子为达到其父的书法境界,潜心钻研、勤习苦练,染黑了无数缸水,终于成为与父齐名的大书法家。

目前,海航已由单一的航空运输企业衍生为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集团,涉及的行业与领域越来越为广泛,快速发展的海航始终要求全体员工必须以丰富的专业知识、强烈的创新意识在积极探索中前行,这就迫使全集团上下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以“勤习”博采众长,方能为海航奠定持续、健康、高速发展的基础。“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专业分工越来越细,一个团队中的管理干部也并非都是样样精通的“全才”,所谓“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作为领导不必在具体事务中处处强于部下,但在对待学问的态度上要为部下做出表率,并在提高自身能力的同时,给予部下方向性的指导;主管人员不一定精于所有业务,但要做到“以上问于下”、“以能问于不能”,做到集思广益,发挥大家的智慧和才华,使团队中每位专才都能最大限度的施展才华,汉高祖刘邦正是合理、有效地依靠萧和、韩信、陈平、张良各自不同的优势,才得以取得天下、成就霸业的。

7、待人以至诚为基石

“诚”与“真”相近,密切关联,但诚更富有内涵和深度,“诚”乃是发自我们内心深处的真挚情意。失去了“真诚”,“善”与“美”就无从谈起,(真:合规律性;善:合目的性;美:即两者的和谐统一)。人与人之间,最根本的莫过于一个“诚”字,诚是培养自己善行的土壤,如果每个人待人以至诚,自然能齐心协力,相互信赖,则事业必然会成功。否则,每个人待人都百般防范,与人为敌,则凡事要有成则难而又难,就算有“收获”,也怕是难以长久。

尤其是现在中国社会出现了信用危机,诚实守信的人成了奸商们取笑的对象,这种病态的心理成为了一种势力极大的社会现象,这也正是当前市场经济秩序极为混乱的根源。按照现代经济学的说法,诚与信已成为了“稀缺资源”,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就是规范、守信、守法,也就是民主法治社会的基础,也可以说,正是因为“诚信”已成为了“稀缺资源”,按照经济学的观点,物以稀为贵,也许谁在这“乱世”——市场规范急需重建的时代抢先拥有这种“稀缺资源”,以诚待人,形成良好的信誉,则一旦市场规范、走上正轨时,这种无形的力量胜过无数有形的资财。海航为什么将“至诚、至善、至精、至美”作为企业宗旨?并且将“至诚”作为前提和基础?正是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将“至诚做人,至诚做事”贯穿于每项工作和事业。之所以取得现在的成就,也正是因为拥有了“至诚”这块事业的基石。

8、处众以谦恭为有理

《易经》称,谦:亨,君子有终。 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劳谦君子,万民服也。“谦”是长养德行、增长学问最好的方式,只有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态度行事,才能在和众人相处的过程中以众人为师,不断充实自己。正如一只杯子,如果装满了水,要继续往里面倒水是不可能承受得住的,一定会倒多少溢出多少,而一只空杯子,才可以往里面注入并承受清水,这就是我们所熟知的“谦受益,满招损”的道理。虚心使人明白“人无完人,天外有天”,可以使自己不断去学习、去进步,骄傲则使人自满,因而失去向别人学习的机会。

谦虚方为大度,恭敬方显有礼。因此,与人相处,贵在谦和,同时要恭敬,所谓“恭则不侮”,“敬人者人恒敬之”,一个人不懂得尊重别人,是难以在众人中获得同样的尊重和礼遇的。故而,应以谦逊的态度去学习、以平和礼敬的心态去处世,积极培养谦虚为人的作风,内心要诚恳、态度要和蔼,作为君子更应“动容貌、正颜色、出辞气”。并且,要明白“三人行,必有吾师”,“师”有正面的,也有反面的——见善则学之,见不善者则引以为戒,别人的好东西赶紧去学,别人做得不对的事情,则作为反面的例子,不去重蹈覆辙,这就是为人处世最基本的道理。

作为管理干部不仅应以谦恭和宽容的态度待人,而且要求管理者“宽以理事”,即实行有效地分权与分级管理,鼓励员工各负其责、发展个性。古人说:“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如果管理者唯我独尊,那只能是一枝独秀,造成管理的混乱与低效。

9、凡事以预立而不劳

人生于世,不外做人与做事,其实人一生下来就在做人,关键的是做什么样的人?是成为社会的健康细胞,还是病毒?当然谁都想做前者,也就是要做有益于社会、他人的人,从而体现自己的价值。但是,要看一个人做人做得如何,更多的要在他做事的过程中才能体现。而一个人行事,必须有章法,有分寸,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所希望达到的效果是什么?都要了然于胸。

对每个员工而言,无论服务、经营、管理都要有计划、按规律去逐步实现。因此,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事前准备是关键一环,周密的计划、详尽的部署是非常重要的。必须做好预测工作,根据已知的情况和条件来推测未知的结果。要积极了解和掌握各方面的有关信息,做好处理预案,以便在处理问题时能够做到心中有数、从容不迫、事半功倍。将需要准备的重要事项列出清晰的条目,要达成一个计划,所须投入人手多少?多少资金?多少物资?多长的时间?会有什么样的意想不到的情况?如何把握应急处理的尺度?更关键的是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注意其中的弹性,才能如行水流水,应对自如。总之,关键是要对整体方向和具体的细节心中有数,预先准备好相应的方案,才不致于在实践中劳碌却不得要领。

作为管理干部更要以全局性、前瞻性的眼光看问题,识得轻重、顾全大局,有预见性地做出决策,为下属和团队设计努力的方向。一年之计在于春,只有做好了一年的计划,才能播种耕耘、不误农时,才可能在秋天收获丰硕果实。

10、接物以谨慎为根本

“接”乃靠近、接触之意,“物”指自己以外的人或环境,亦可指众人。世界上怕只怕“认真”两字,要认得人生的真谛,认得处世的真言,认得他人的真心,总在于一丝不苟的态度。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总要尽心尽力,尽己所能,天大的事情也必须从点滴小事做起,必须以谨慎、认真的态度去对待,竭尽全力去奋斗,不在任何细节上出现疏漏。

待人接物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可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谨于言,慎于行,心中应明白事情的轻重,哪些话该说或不该说,哪些行为该做不该做,自己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了解,弄清楚之后,才能在处理过程中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也就是要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这一切的根本前提就是谨慎,这正是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的体现。否则,盲目从事,反而会失去工作的准确性,最终欲速而不达,无法承担起自己的职责。因此,谨慎从事,正是达成良好效果的根本,否则无法形成“敬业乐群”的企业氛围。

总之,海航《同仁共勉十条》向我们提出了:对人,要有诚心和爱心,有谦恭、谨慎的态度,才能保证团体的兴盛;对事,要有毅力和恒心,要树立远大目标,才有事业成功的可能;对学问,要时时精进,持续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方能发挥在团队中的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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