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银行债转股实施机构“行为准则”有哪些内容
作为银行发起设立的债转股实施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是一类新型实施机构。从6月29日开始,这类机构有了一套专门的“行为准则”。
银保监会6月29日晚间发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共计6章67条的内容,推动市场化、法治化银行债转股健康有序开展,规范银行债转股业务行为,提高债转股效率。
推四大举措 防范道德风险
《办法》再次强调债转股必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要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与各参与主体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自愿平等协商开展债转股业务,确保洁净转让、真实出售,坚持市场化定价,切实防止企业风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转移,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防范相关道德风险。
上述负责人介绍,为防范债转股过程中的风险特别是道德风险,《办法》主要做了以下规定:
一是要求转股债权应当坚持通过市场机制发现合理价格,洁净转让、真实出售,有效实现风险隔离。强调应当审慎评估债权质量和风险,坚持市场化定价,实现资产和风险真实完全转移。
二是要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与其股东银行及其关联机构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机制。股东银行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所投资企业不得降低授信标准。债权出让方银行不得提供直接或间接融资,不得承担显性或者隐性回购义务,防止虚假交易,掩盖不良资产。
三是明确转股对象和转股债权范围。鼓励对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实施债转股,禁止对僵尸企业、失信企业、金融企业等实施债转股。
四是要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建立全面规范的业务经营制度,明确尽职调查、审查审批与决策流程,建立严格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遵循商业原则,防止掩盖风险、规避监管和监管套利。
㈡ 银行债转股实施机构行为准则何时发布
2018年6月29日晚间,银保监会发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共计6章67条的内容,推动市场化、法治化银行债转股健康有序开展,规范银行债转股业务行为,提高债转股效率。
本着扩大对外开放的精神,《办法》对境外机构投资入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实行“国民待遇”,对外资持股比例没有作出限制。
值得指出的是,为了推动债转股业务的顺利开展,《办法》在资金来源上鼓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加以筹集。
具体来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金筹集渠道可以包括这五类:允许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充分运用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允许设立附属机构申请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通过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债转股业务;明确可以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募集债转股资金;允许可以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和同业借款等业务融入资金;在确保资产洁净转让和真实出售的前提下,允许银行理财资金依法依规用于交叉实施债转股。
《办法》再次强调债转股必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要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与各参与主体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自愿平等协商开展债转股业务,确保洁净转让、真实出售,坚持市场化定价,切实防止企业风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转移,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防范相关道德风险。
上述负责人介绍,为防范债转股过程中的风险特别是道德风险,《办法》主要做了以下规定:
一是要求转股债权应当坚持通过市场机制发现合理价格,洁净转让、真实出售,有效实现风险隔离。强调应当审慎评估债权质量和风险,坚持市场化定价,实现资产和风险真实完全转移。
二是要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与其股东银行及其关联机构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机制。股东银行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所投资企业不得降低授信标准。债权出让方银行不得提供直接或间接融资,不得承担显性或者隐性回购义务,防止虚假交易,掩盖不良资产。
三是明确转股对象和转股债权范围。鼓励对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实施债转股,禁止对僵尸企业、失信企业、金融企业等实施债转股。
四是要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建立全面规范的业务经营制度,明确尽职调查、审查审批与决策流程,建立严格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遵循商业原则,防止掩盖风险、规避监管和监管套利。
对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自身的风险管理,《办法》也从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框架、资本管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例如,《办法》要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与股东银行建立“防火墙”,在资金、人员、业务方面有效隔离,防范风险传染,并对附属机构进行并表管理。再如,《办法》规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按要求建立资本管理体系,确立资本补充和约束机制,有关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和财务杠杆率水平要求参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㈢ 债转优先股能起到一石三鸟作用吗
与上一轮债转股的初衷有所不同的是,新一轮债转股旨在降低企业的杠杆率。因此,新一轮债转股的推行要充分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指出,债权人将债权转化为股权或者是为了优化企业的股权结构改善企业经营,以减缓当期的利息收入换取未来企业价值提升的结果,或者是为了获取企业重组中的更大话语权,最大限度地减少财务损失。债转股无论是哪种情况,对于被处置企业而言都不是免费的午餐,都是以出让控制权为代价换取重生或平稳的市场退出。
钟汶权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对于部分债务过高而无法持续的企业,如果其仍存在盈利能力,通过债转股进行债务减免不失为良策。“例如此前企业做了大型并购,但并不十分成功,鉴于企业本身盈利能力并无问题,就可以通过债转股进行大量债权回收,使企业恢复正常经营。”不过,当前部分中国企业的处境并非如此。如果企业存在管理上的问题,例如需要精简人员,或有国有企业存在激励机制的问题,需要更换管理层,从新整顿公司。如此一来,因债转股而进驻企业的银行债权人或许无法胜任这一角色。
钟汶权表示,银行扮演的角色可以是财务顾问,帮助企业优化财务结构、提供资金链,但涉及具体企业管理上的变更只有特定行业的专业人士才能从事。以钢铁企业为例,银行债权人可能从未有过具体管理钢铁企业的经验。此外,银行最终要实现股权退出,银行的角色又要变成私募投资者,这方面往往也不是银行的专长。此外,从控制董事会到作出变更往往要耗费很长时间。
此外,吴晓灵也指出,目前中国主要的银行都已是上市公司,银行不仅要对国有股东负责,更要对资本市场的中外股东负责,所有重大事项要对外披露,因而当前的债转股如果涉及到银行债务必须用市场化的方式处置,坚持公平交易的原则。同时她也建议由银行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运用社会资金完成对非金融企业的股权投资
㈣ 股权投资基金的具体设立程序和条件
北京的?
1、由北京市工商局受理! 2、基金公司注册资本:5亿,(可先入1亿,一次性缴齐)注册时间:2周! 名称可核定为:北京XX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北京XXXX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劵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3、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一次缴齐,注册时间:22个工作日! 名称可核定为:北京X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劵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二、合伙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的合伙人分为; 有限合伙人(LP)及普通合伙人(GP) 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即真正的投资者,但不负责具体经营;普通合伙人有权管理、决定合伙事务,负责带领团队运营,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三、PE基金公司备案: 1、到国家发改委进行备案,并接受备案管理! 2、实入资本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应接受备案! 3、可以获得社保基金的投资资格 4、目前全国社保基金投资于产业基金和在发改委备案的市场化股权基金,总投资比例好不到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的10%。
㈤ 债转股适合于什么样情况下的资产重组
与上一轮债转股的初衷有所不同的是,新一轮债转股旨在降低企业的杠杆率。因此,新一轮债转股的推行要充分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指出,债权人将债权转化为股权或者是为了优化企业的股权结构改善企业经营,以减缓当期的利息收入换取未来企业价值提升的结果,或者是为了获取企业重组中的更大话语权,最大限度地减少财务损失。债转股无论是哪种情况,对于被处置企业而言都不是免费的午餐,都是以出让控制权为代价换取重生或平稳的市场退出。
钟汶权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对于部分债务过高而无法持续的企业,如果其仍存在盈利能力,通过债转股进行债务减免不失为良策。“例如此前企业做了大型并购,但并不十分成功,鉴于企业本身盈利能力并无问题,就可以通过债转股进行大量债权回收,使企业恢复正常经营。”不过,当前部分中国企业的处境并非如此。如果企业存在管理上的问题,例如需要精简人员,或有国有企业存在激励机制的问题,需要更换管理层,从新整顿公司。如此一来,因债转股而进驻企业的银行债权人或许无法胜任这一角色。
钟汶权表示,银行扮演的角色可以是财务顾问,帮助企业优化财务结构、提供资金链,但涉及具体企业管理上的变更只有特定行业的专业人士才能从事。以钢铁企业为例,银行债权人可能从未有过具体管理钢铁企业的经验。此外,银行最终要实现股权退出,银行的角色又要变成私募投资者,这方面往往也不是银行的专长。此外,从控制董事会到作出变更往往要耗费很长时间。
此外,吴晓灵也指出,目前中国主要的银行都已是上市公司,银行不仅要对国有股东负责,更要对资本市场的中外股东负责,所有重大事项要对外披露,因而当前的债转股如果涉及到银行债务必须用市场化的方式处置,坚持公平交易的原则。同时她也建议由银行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运用社会资金完成对非金融企业的股权投资。
㈥ 国家开始支持各类非国有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了吗
据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2月26日发表公告称,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非国有企业,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相关市场主体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不限定对象企业所有制性质。
通知指出,允许实施机构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规范实施机构以发股还债模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允许将除银行债权外的其他类型债权纳入转股债权范围;允许实施机构受让各种质量分级类型债权;允许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权益类融资工具实施市场化债转股。
通知强调,下一步将落实税收政策,符合条件的市场化债转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重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经批准,允许参考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国有上市公司转股价格,允许参考竞争性市场报价或其他公允价格确定国有非上市公司转股价格。
㈦ 银行能做债转股吗
你好,可以,银行鼓励暂未设立实施机构的商业银行利用现有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单独或联合或与其他社会资本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支持外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允许外资依法依规投资入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市场化债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