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前海管理局的前海优惠政策汇总
金融服务业政策优势
1.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2.探索试点跨境贷款;
3.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4.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
5.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
6.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
7.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
8.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等。
财税优势
1.对前海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符合前海规划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暂由深圳市政府按照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
额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3.对注册在前海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法制政策优势
支持前海营造适合服务业开放发展的法律环境。内容有2条:
1.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
2.探索完善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在CEPA框架下,深化落实对香港的各项开放措施。
人才政策优势
1.为境外人才、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员在前海的就业、生活及出入境提供便利;
2.将前海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
3.允许已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
4.允许已经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教育医疗优势
支持前海在深港两地教育、医疗等方面开展合作试点。内容有2条:
1.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其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
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子女;
2.允许香港服务业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医院。
电信优势
加强电信业合作,内容有3条:
1.支持港澳电信运营商在前海建立合资企业,经营电信业务;
2.鼓励创新电信运营管理模式,支持当地电信企业根据前海实际探索制定优惠电信资费方案;
3.支持建设前海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满足前海企业国际通信业务需求。
Ⅱ 前海母基金股权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前海母基金股权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于2016年03月08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靳海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等。
法定代表人:靳海涛
成立时间:2016-03-08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1525919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Ⅲ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深圳前海优惠政策汇总(包括22条优惠政策)
金融服务业政策优势
1.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2.探索试点跨境贷款;
3.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4.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
5.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
6.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
7.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
8.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等。
财税优势
1.对前海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符合前海规划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暂由深圳市政府按照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
额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3.对注册在前海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法制政策优势
支持前海营造适合服务业开放发展的法律环境。内容有2条:
1.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
2.探索完善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在CEPA框架下,深化落实对香港的各项开放措施。
人才政策优势
1.为境外人才、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员在前海的就业、生活及出入境提供便利;
2.将前海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
3.允许已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
4.允许已经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教育医疗优势
支持前海在深港两地教育、医疗等方面开展合作试点。内容有2条:
1.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其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
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子女;
2.允许香港服务业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医院。
电信优势
加强电信业合作,内容有3条:
1.支持港澳电信运营商在前海建立合资企业,经营电信业务;
2.鼓励创新电信运营管理模式,支持当地电信企业根据前海实际探索制定优惠电信资费方案;
3.支持建设前海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满足前海企业国际通信业务需求。
Ⅳ 深圳前海新区优惠政策是什么前海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深圳前海优惠政策汇总
金融服务业政策优势:
1.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2.探索试点跨境贷款;
3.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4.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
5.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
6.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
7.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
8.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等。
财税优势:
1.对前海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符合前海规划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暂由深圳市政府按照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
额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3.对注册在前海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法制政策优势:
支持前海营造适合服务业开放发展的法律环境。内容有2条:
1.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
2.探索完善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在CEPA框架下,深化落实对香港的各项开放措施。
人才政策优势:
1.为境外人才、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员在前海的就业、生活及出入境提供便利;
2.将前海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
3.允许已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
4.允许已经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教育医疗优势:
支持前海在深港两地教育、医疗等方面开展合作试点。内容有2条:
1.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其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
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子女;
2.允许香港服务业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医院。
电信优势:
加强电信业合作,内容有3条:
1.支持港澳电信运营商在前海建立合资企业,经营电信业务;
2.鼓励创新电信运营管理模式,支持当地电信企业根据前海实际探索制定优惠电信资费方案;
3.支持建设前海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满足前海企业国际通信业务需求。
前海税收的优惠政策:
目前,前海已明确四项税收优惠政策,既:注册在深圳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前海合作区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注册在前海合作区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 入,免征营业税;注册在前海合作区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对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按 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另外《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暂行办法》(下称《补贴暂行办法》)规定,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优惠类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 紧缺人才,其在前海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由深圳市政府给予财政补贴,且上述财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认定名额原则上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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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前海产业准入目录的前海优惠政策汇总(包括22条优惠政策)
金融服务业政策优势 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探索试点跨境贷款; 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 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 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 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 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等。 财税优势 对前海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符合前海规划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暂由深圳市政府按照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额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注册在前海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法制政策优势 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 探索完善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在CEPA框架下,深化落实对香港的各项开放措施。 人才政策优势 为境外人才、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员在前海的就业、生活及出入境提供便利; 将前海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 允许已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 允许已经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教育医疗优势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其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子女; 允许香港服务业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医院。 电信优势 支持港澳电信运营商在前海建立合资企业,经营电信业务; 鼓励创新电信运营管理模式,支持当地电信企业根据前海实际探索制定优惠电信资费方案; 支持建设前海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满足前海企业国际通信业务需求。
Ⅵ 股权投资母基金设立有哪些规定
股权投资母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 of funds,FOF)是以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PE)为主要投资对象的私募基金。
股权投资母基金的业务主要有三块:一级投资、二级投资和共同投资。
一级投资
一级投资(primary investment)是指FOF在PE募集的时候对PE进行的投资。FOF发展初期,主要就是从事PE的一级投资业务,一级投资业务是FOF的本源业务。
二级投资
二级投资(secondary investment)是指FOF在PE二级市场进行投资,主要有两种形式:购买存续PE的基金份额和(或)后续出资额;购买PE持有的所投组合公司的股权。
直接投资
直接投资(direct investment)是指FOF直接对公司股权进行投资。在实际操作中, FOF通常和它所投资的PE联合投资,而且FOF扮演者消极的角色,而让第一投资人,即PE来管理这项投资。
作为目前中国私募基金设立和运作的主要监管机构,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2864号文"),将全国大小规模的股权投资基金均纳入备案监管的范畴,标志着中国首个全国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范的出台,这可以算是私募基金法律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
根据2864号文,所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投资业务的股权投资企业(包括以股权投资企业为投资对象的"股权投资母基金"),除已经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和由一家机构独资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均须按照其规模是否达到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国家发改委或省级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2864号文的相关指引则"建议"(在实践中实际上是"要求")所有新设的股权投资企业的单个投资人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目前的备案实践中,成功备案的"股权投资母基金"主要是专门设立用于投资某一特定基金的特殊目的载体(这与欧美FOF的概念相去甚远,不具有前述的市场化FOF三大功能),只要该"股权投资母基金"本身亦满足直投基金备案的要求,主要包括:(a)单个投资人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b)投资者人数不超过50个(如投资者为非法人机构则需如直投基金一样打通核查),以及(c)不存在其他非法集资的情形。因此,目前的备案管理实际上具有实质性审查的性质。在2864号文要求所有股权投资企业均须进行备案的背景下,除了鼎晖、弘毅、中信产业之类知名的一线基金外,尚有至少数以千计的基金和其背后数以万计甚至十万计的投资人,由备案管理部门对数目如此众多的基金和投资人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将从人力资源和专业水平等方面对各级备案管理部门提出极大的挑战,也可能为相关备案官员提供寻租的空间。另外,备案管理部门目前并不对备案基金或对外出具任何"股权投资母基金"资格认定的证明,所以对于潜在投资人而言,除了基金本身的承诺保证外,无法确认该基金是否已被认定为2864号中的"股权投资母基金"。
Ⅶ 前海开发区的前海优惠政策汇总
金融服务业政策优势
1.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2.探索试点跨境贷款;
3.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4.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
5.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
6.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
7.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
8.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等。
财税优势
1.对前海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符合前海规划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暂由深圳市政府按照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
额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3.对注册在前海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法制政策优势
支持前海营造适合服务业开放发展的法律环境。内容有2条:
1.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
2.探索完善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在CEPA框架下,深化落实对香港的各项开放措施。
人才政策优势
1.为境外人才、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员在前海的就业、生活及出入境提供便利;
2.将前海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
3.允许已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
4.允许已经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教育医疗优势
支持前海在深港两地教育、医疗等方面开展合作试点。内容有2条:
1.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其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
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子女;
2.允许香港服务业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医院。
电信优势
加强电信业合作,内容有3条:
1.支持港澳电信运营商在前海建立合资企业,经营电信业务;
2.鼓励创新电信运营管理模式,支持当地电信企业根据前海实际探索制定优惠电信资费方案;
3.支持建设前海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满足前海企业国际通信业务需求。
Ⅷ 前海公司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前海公司的优惠政策:
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2.探索试点跨境贷款;
3.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4.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
5.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
6.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
7.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
8.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等。
财税3大优势
1.对前海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符合前海规划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暂由深圳市政府按照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
额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3.对注册在前海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法制政策优势
人才政策4大优势
1.为境外人才、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员在前海的就业、生活及出入境提供便利;
2.将前海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
3.允许已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
4.允许已经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电信优势
Ⅸ 注册前海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23条金融业条目
为支持把前海打造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示验示范窗口,目录中金融业条目达23条,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保险、基金、要素交易市场、融资租赁、融资担保服务、离岸金融服务,以及其他创新金融服务等内容。
18条现代物流业条目
在现代物流业方面,18条条目中,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航运交易、航运经纪与航运咨询服务、基于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与快递服务、航空器、航材交易服务、保税展示、保税交易等保税物流服务、与电子商务结合的商业服务。
16条信息服务业条目
在信息服务业方面,16条条目中,包括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电子认证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数字内容开发与应用,高可信计算、智能网络、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与应用等。
7条科技服务业条目
科技服务业方面,包括国内外科研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国际科技创新机构、科技研发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应用服务等7类条目。
39条专业服务业条目
在专业服务业方面,包括会计、评估、法律服务,咨询服务、工程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会展服务、教育医疗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9类39条条目。
9条公共服务业条目
在公共服务业方面,包括城市公共配套服务,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等技术开发与应用,游艇、航空休闲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9类条目。
金融服务业政策优势
1. 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2. 探索试点跨境贷款;
3. 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4. 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
5. 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
6. 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
7. 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
8. 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等。
财税优势
1. 对前海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对符合前海规划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暂由深圳市政府按照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3. 对注册在前海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法制政策优势
支持前海营造适合服务业开放发展的法律环境。内容有2条:
1. 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
2. 探索完善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在CEPA框架下,深化落实对香港的各项开放措施。
人才政策优势
1. 为境外人才、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员在前海的就业、生活及出入境提供便利;
2. 将前海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
3. 允许已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
4. 允许已经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教育医疗优势
支持前海在深港两地教育、医疗等方面开展合作试点。内容有2条:
1.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其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子女;
2.允许香港服务业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医院。
电信优势
加强电信业合作,内容有3条:
1. 支持港澳电信运营商在前海建立合资企业,经营电信业务;
2. 鼓励创新电信运营管理模式,支持当地电信企业根据前海实际探索制定优惠电信资费方案;
3. 支持建设前海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满足前海企业国际通信业务需求。
投资入驻深圳前海申请流程:
企业投资入驻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企业需要根据前海产业准入目录确定自身投资前海合作区的项目类别;其次确定投资前海合作区的主体公司拟注册名称(需要到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公司名称预核准);然后准备申请入驻深圳前海合作区用的项目商业计划书(一般由专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完成以确保计划书的质量,目前深圳地区可以提供前海商业计划书的咨询机构较多,如深圳腾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将准备好的项目商业计划书、入区申请表联同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扫描件先以邮件方式递交前海管理局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查,审查通过后再将盖章/签字确认的纸质版材料交至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武汉大学大厦8层815室;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企业工商注册。
Ⅹ 保监会 前海 8条
银监会
1)支持1家台资银行将法人总部设在前海的计划;
2)支持深圳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起设立1家金融租赁公司;
3)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在前海设立专业子公司;
4)支持在CEPA框架下设立1家消费金融公司;
5)在尊重机构自身和属地银监局意愿前提下,同意1家异地信托公司将注册地迁至深圳前海。
6)支持深圳市拟设的民营银行依托股东优势,运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商业可持续、经营有特色、风险可控制的银行业务模式;
7)支持具有离岸业务资格的中资银行在前海开展离岸业务;
8)研究考虑在前海增设监管派出机构;
9)对前海设立银行分支机构提供绿色通道;
10)积极与深圳市加强交流与协调,探索建立银行业改革创新研究合作机制。
银监会同意在前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支持现有的租赁公司在前海设立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支持现有信托公司在前海落户发展,也同意获得离岸业务牌照的中资商业银行在前海的分支机构自动取得离岸牌照、在前海开展离岸业务等。
保监会
1)深化落实中国保监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精神,进一步拓宽双方合作领域,将支持前海开发开放和深化深港合作作为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2)丰富和完善深圳保险市场体系,支持在前海设立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组织以及航运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专业保险机构。推动前海建设再保险中心,支持设立各类再保险机构及为保险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的专业机构;
3)支持深港保险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深港两地保险市场在产品、服务、资金、人才等领域互联互通的方式和途径;
4)研究在《内地与香港关于设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保险公司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的准入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前海设立保险代理公司;支持更多保险机构利用香港市场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在境外设立机构并开展人民币保险业务;
5)支持深圳保险机构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创新,探索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试点,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范围(前海适用);
6)支持在前海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创新,鼓励开展与互联网金融特点相适应的保险产品、营销、服务以及交易方式创新,培育互联网保险新业态和新型要素交易平台;
7)支持符合条件的深圳保险机构试点开展短期出口信用险业务,为实体经济发展和进出口贸易提供融资便利和风险保障(前海适用);
8)支持在前海探索保险监管创新,中国保监会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建立更为紧密的监管联动和保险改革创新研究长效合作机制。(前海商圈)
保监会同意在前海试行的金融创新政策有8条(《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前海开发开放的8条政策》),除第5条和第7条外,其余6条仅针对前海。并同意前海开展保险“深港通”试点,从再保服务率先做起。
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探索试点跨境贷款,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并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
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
支持境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
证监会
证监会同意深交所在前海设立私募产品的跨境投融资平台,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机构和个人参与投资交易,允许境外的企业到该平台以债券、股权等方式进行融资。
证监会还同意,前海符合条件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探索开展面向内地和香港两地的证券期货业务,同时也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子公司在批准的额度内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如离岸不动产、股权、债权等。
此外,证监会支持前海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证券期货机构在前海开展业务创新简化审批流程,支持在前海设立专业证券公司、专注于开展私募市场的产品代销等业务,支持前海作为资本市场监管创新试点的区域,积极探索监管体制机制创新。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