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私募股权市场开始频繁出现一个新词叫做“份额转让”。
于是,很多陷于退出困境中的GP犹如看到了救命稻草,拼命的奔了过去。
“份额转让”国际上称Secondary,是指已经成立的私募股权基金,因为各种原因现有LP需要中途退出,由新投资者承接他的份额。中国私募股权“份额转让”市场的诞生,与LP的期待有很大关系。
原来,在各种创富梦想的驱动下,各路人马纷纷加入投资私募股权的大军。然而,三五年后,过了投资初期的那股新鲜劲,有LP开始选择退场,当然退场原因各异:有的是缺乏流动性,家族企业需要变现;有的是战略调整,比如公司要回归到实业当中来,所以就不得不转让份额。
总之,匆匆的来,也匆匆的去,买与卖之间,这样就诞生了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份额转让”市场。几年前,中国的机构LP尚未成熟,人民币基金去募资的时候,大部分找的都是个人LP。为了营销,除了夸大业绩外,在基金年限也被刻意缩短。
中国私募股权“份额转让”市场看起来很美其实,在海外,“份额转让”市场的发展时间也不长——资料显示,在2000年后,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圈才开始出现了一些Secondary的萌芽。
诞生的原因也跟中国的情况类似,那就是有机构投资的VC基金在科网泡沫破灭后表现一般,或者需要等待的时间太长,LP不得不变现。另一波“份额转让”机会出现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美国大学捐赠基金遇到流动性危机,股票债券全面缩水,只能忍痛割爱以较大折扣卖掉相对更值钱的私募股权资产。而随着越来越多买方与卖方的参与,全球私募股权“份额转让”市场得到蓬勃发展,从2013年开始,年交易规模达到400亿美元,募资规模也超过私募股权母基金市场规模。在强大的需求下,许多海外母基金甚至转型成为Secondary
House,全球2016年募集成立的前5大Secondary Fund都得到了LP的超额认购。
其次,能减少基金的“盲池”风险。投资新基金,尽管新基金的GP履历很牛,投资人大多只能依靠GP过往投资业绩、投资团队实力、投资策略及它的储备项目来判断这支基金未来表现好不好。相比而言,“份额转让”交易当中,基金大多已经投出了部分甚至全部项目,这些项目处于什么阶段,发展情况好不好,更利于投资人判断基金退出时的表现。
客观来讲,“份额转让”投资在中国刚刚兴起,实际交易还存在诸多难度:
首先,信息不对称。同海外一般引入投行对“份额转让”交易进行公开竞价相比,目前中国GP对“份额转让”一般都很低调,认为基金中有LP想中途退出会让外人以为是基金表现不好,所以一般都是找相熟LP或朋友悄悄接盘。无论是交易价格还是交易过程,都缺乏透明度,说白了,还是小圈子的游戏。
其次,对“份额转让”交易进行尽调的难度是远远高于投资新基金的,特别是基金包中有几十个甚至几百个的项目时候,可能涉及到不同行业及阶段,买方项目团队是否具有对众多项目进行分析与判断的能力,都是能否成为合格买家的必要条件。当然,不用分析及判断就直接出手的买家除外。
最后,投后管理。中国投资人普遍重投资,轻系统。当买方的后台一下子需要接受几十个甚至上百个项目,同时还要遵循穿透式管理原则的时候,运营团队的难度可想而知。
总而言之,“份额转让”在国内是一个新事物,就像任何新事务一样,都需要懂的人才能去驾驭。虽然有很多难度,但随着越来越多资本涌入私募股权市场,市场项目存量数量的加大,未来股权转让市场的机会将持续升温。
⑵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何实现退出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渠道主要有回购,兼并收购,公开上市,清算破产四种方式。而不同的行业在这四种退出渠道上的比例是不同的,总体上看回购的比例最高,兼并收购(M&A)的比例其次,公开上市(IPO)与兼并收购(M&A)接近。生物技术、物流、医疗保健、计算机相关产业、消费品的企业的公开上市(IPO)的比例较高;电子元件、工业品、医疗保健的兼并收购(M&A)的比例较高;电脑企业的清算破产的比例较高;消费品、工业品、能源、电子元件、通讯、软件业的企业的回购的比例较高。
⑶ 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的并购退出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PE)是指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少数特定的机构投资者或者自然人投资者募集资金,主要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性投资,最终通过使被投资公司上市、股权转让、清算等方式退出,从而获得投资收益的一类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项目包括筹资、投资、管理和退出四大环节,其中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是基金运作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成功的退出保证了私募基金投资高收益的取得和资金的高效循环。实践中,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所投资的公司,常采取以下几种模式:
1、IPO退出
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在被投资企业经营达到一定规模时,向非特定社会公众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企业上市获得了可在资本市场上融资的途径。通常而言,IPO是投资机构最理想的退出方式,对于投资机构而言,IPO可以将私募股权基金所持有的不可流通的企业股份转变为可以上市流通的股票。
IPO在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渠道中具有很大的优势:
第一,在实践中IPO是所有退出方式中收益较高的。
第二,对于股权投资机构来说,IPO有助于提高股权投资机构的知名度、市场声誉与社会形象。
第三,企业上市通过直接融资平台进行融资,不会影响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有助于保持企业的独立性和管理的连续性。
第四,上市可以为企业长期发展筹集资金保持持续的融资渠道。
第五,IPO上市前,公司会进行准备和宣传,有助于提升市场对企业的投资热情和关注度,为企业继续发展创造条件。
2、股权转让退出
股权转让是除IPO外投资机构实现退出的另一个重要方式。股权转让指的是投资机构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套现退出的一种方式。常见的例如私下协议转让、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等。并购(M&A)和股份回购(Buy-back)也属于股权转让。另外,如果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存续期届满,或出于某种原因必须使收益变现,股权投资机构可以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另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从而实现退出。
3、并购(M&A)退出
兼并收购上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时机成熟时,将目标企业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以确保所投资资金顺利的撤出。作为私募股权投资最终资本退出的一个重要方式,实际上就是私募股权基金和目标公司管理层认为企业的价值已达到目的预期,把企业作为一种产品推介,将其出售给其他PE或者另一家公司。
在我国,股票市场尚不成熟,投机性炒作行为大量存在,企业公开上市后的股票价格可能远远高于其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因此,并购只是在股票市场低迷或者IPO退出受阻时的次位选择,PE更愿意选择公开上市的方式退出,以实现较高的资本增值。而在美国、英国等资本市场成熟的国家,股票二级交易市场的价格也较为公允,通过IPO方式退出并不一定能获得比并购退出更多的资本溢价。因此,在这些国家,并购已成为一种主要退出方式,能够有效缩短退出时间,减少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
根据投中集团数据显示,我国并购退出的回报率近几年一致维持在5倍以下,与IPO高达10倍以上的退出回报相比较低。但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成熟,未来并购退出渠道的逐步完善,国内PE的并购退出也将成为主流。
并购退出的优势有以下几点:
1、并购退出更高效、更灵活。相比较IPO漫长的排队上市苦等窗口期、严格的财务审查、业绩的持续增长压力,并购退出程序更为简单,不确定因素小。并购退出在企业的任何发展阶段都能实现,对企业自身的类型、市场规模、资产规模等都没有规定约束,双方在经过协商谈判达成一致意见以后即可执行并购,迅速实现资本循环,有利于提高基金公司的资本运作效率,减少投资风险。
2、并购退出只要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即可一次性全部退出,交易价格及退出回报较为明确。而IPO退出则要等待1-3年不等的上市解禁期,即使到了解禁期也要考虑到被投公司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可能要分批次才能够实现全部退出,届时上市公司股价也不得而知,增加了退出回报的不确定性。
3、并购退出可缓解PE的流动性压力。对于PE机构来讲,相对于单个项目的超高回报,整只基金尽快退出清算要更具吸引力,因为基金的众多投资组合中,某一个项目的延期退出将影响整只基金的收益率,如若没有达成当时与投资者间的协议承诺,后续基金募集等将受到重大影响。
通过并购方式退出的弊端主要表现在:
1、潜在的实力买家数量有限。并购资金量较大,市场上潜在的购买者数量有限,目标企业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并购者,或者出价可能不具有吸引力。
2、收益率较IPO低。由于市场的变化甚至是信息的不对称,为了能迅速退出可能导致企业价格被低估。
3、企业管理层可能对并购持反对意见。并购成功后,企业的产权或者控制权可能会发生转移,原先的管理层需要让渡一部分权利与利益。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会出现抵制并购的情况,使原先简单的过程复杂化。
4、股权回购(Buy-back)退出
回购主要分为管理层收购和股东回购。股权回购是指创业企业或创业企业的管理层通过现金、票据等有价证券向股权投资机构回购企业股份,从而使股权投资机构实现退出的行为。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资产规模、产品销路、财务状况都较好,但未达到公开上市要求,管理层对企业未来的潜力看好,考虑到并购可能带来的丧失企业独立性问题,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管理层回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股权而使其实现退出。在实践中,一般早在投资机构签订投资协议时,就约定了关于股权回购的有关条款,回购价格在合同中已经规定好了计算方法。同时,如果股权投资企业认为所投资企业效益欠佳,没有达到预期的收益,也可以根据协议要求管理层回购,实现退出。
回购具有的优势是由于企业的投资机构相互熟悉,信息较为对称,在谈判过程中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经济成本,而出售的价格一般也较公平合理,私募股权机构也可以很快的退出。
5、破产清算退出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投资项目并不能达到预期收益,或投资机构认为企业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性或成长速度过慢、回报过低,甚至可能投资项目失败、面临破产。在这种情况下,破产清算成为股权项目基金最不得已的退出方式。破产清算可以减少继续经营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及时止损,保证收回现有的资本余额,以便尽快发掘新的市场机会。破产清算是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失败后采取的最后的策略,通过破产清算退出,股权投资机构要承担经济损失和声誉伤害。
6、借壳上市退出
所谓借壳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操作手段。机构可利用自身资源帮助被投资公司寻找合适的“壳”,使其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套现退出。相对正在排队等候IPO的公司而言,借壳的平均时间大大减少。但是借壳也容易产生一些负面问题,诸如:滋生内幕交易、高价壳资源扰乱估值基础、削弱现有的退市制度等。国家监管政策的日趋完善和壳资源价格的日益飙升也导致借壳上市日渐困难。
⑷ 我司将投资给其他公司的股权转让,但我司已经实缴15万元,实缴的资本退回我司
你好!
你的问题我看过,分析如下:
1、你的问题应该是股权转让价款问题。有几个概念需要明确一下:
问题中实缴15万元,认缴出资额是多少?
认缴出资额是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根据目前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只需认缴,实缴时间可以在章程中约定,股东只要在约定时间缴清就可以。
所以实缴资本的数额和认缴的出资额往往是不同的。
为了方便说清问题,假设你公司的认缴出资额为50万元。
2、问题中的平价转让,描述的不够清晰,假设一下。
你公司名下的出资额为50万元,实际出资15万元,还需继续出资35万元,且转让时没到35万元的出资期限。
你公司和受让方是不是约定,对方向你方支付15万元,可以取得全部股份?
这种约定是可以的。
转让协议中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5万元。
也就是,对方向你方支付转让款15万元,你方把50万元的股份转让给对方。
需要提示你的是,必须把后续的出资义务约定清楚,也就是约定后续的35万元由对方缴纳。以免后患。
这种写法,对方会有麻烦,当对方再次转让股份时,即使按50万元的平价转让,都会产生所得税,按差额的20%,也就是35万元的20%缴纳。
3、 另外一种假设:
你公司名下的出资额为50万元,实际出资15万元,还需继续出资35万元,但是后续出资的约定期限已经到了,也就是说,按照章程,35万元的出资应该到账,但你还没有支付。
这时候你应该约定转让价格是50万元,其中35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金直接打入公司账户,这样能够免除你的瑕疵出资责任。
4、股权转让是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法律风险众多,稳妥起见还是请公司法专业律师,根据你公司实际情况起草股权转让协议。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如有帮助请采纳,谢谢!
如有其他问题,可追问或私信。
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成功投资、退出的案例(中国本土,公开上市退出,收益较高的案例)
的确比较多,介绍几个典型案例:
1、PE投资无锡尚德,投资人获利50倍
2、机构投资者投资金凤科技,获利30倍
3、软银、高盛投资阿里巴巴获利34倍
4、凯雷投资携程收益14倍
⑹ 国外私募股权基金是如何退出的
在美国,私募股权基金及创业投资的退出渠道和机制通常有三种: 第一,通过创业板上市, 投资者通过股票的抛售退出。这种退出方式投资者通常可获得十倍甚至十倍以上的投资收益。 第二,通过转让给第三方企业退出,这可获得3倍左右的投资收益。 第三,转让给企业内部的管理人,投资者通常可获得70%的投资收益。 今年我们出现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收益高达100倍以上的投资神话比如美国S.A.C基金。但是做投资要有风险意识。
⑺ 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渠道都有哪些
转让持有的股权 、把持有的股权出售 、通过创业板上市 、企业内部清算 。 具体详细的你可以去快储上看看的,不谢。
⑻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方式中“股权转让”和“股份回购”有区别吗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股权回购是公司原股东A将股份转让给第三人B,然后一定时期后B再将股份转让给A,A必须是之前转让给B的那个人。
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阳光私募股权基金等等。私募股权基金的数量仍在迅速增加。
普通基金是为中产阶级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为机构和富人投资。第二,望文生义,一个是公募,一个是私募。第三,前者投资上市后公司,后者投资上市前公司,所以利润大很多。第四是前者投资报酬率论百分比,后者投资报酬率论倍。第五是后者熊市、牛市都能做。所以后者远远是胜于前者。公募股权投资相对于“公众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这里的“私募”指的是所投资公司为未上市的“私”有公司;而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投资于证券市场(多为公共二级市场)的基金,主要区别于共同基金(mutualfund)等公募基金。私募证券基金的投资产品,是以二级市场债权等流动性远高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在美国,私募股权市场出现于1945年,参与其中的各家基金表现始终超过美国私募证券投资市场的参与者。
⑼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道德风险的案例,人才缺乏的案例,退出不健全的案例。
一、亚洲互动传媒东交所摘牌 红杉资本退出无门
二、上海世纪创投SPAC未成惨遭封盘
三、三山、集富亚洲、凯鹏华盈等投资PPG
四、太子奶资金链断裂 投资方履行对赌协议
五、江西博雅卷入命案 高特佳亿元资金或打水漂
。。。。。
2013年的;公开资料显示,中华英才网最早由今日资本创始人徐新投资,徐新亦担任公司董事长。2005年,美国招聘网站巨头Monster向中华英才网注资5000万美元,占股40%。2006年初,Monster再度出手,以1990万美元收购了中华英才网5%的股权,并签署了三年内上市的对赌协议。后来,由于对赌失败,2008年Monster再次收购中华英才网剩余55%股份。
网上可以收集到很多这方面资料
⑽ 私募股权资金怎样退出一个被投资企业
退出的方式主要有:
1. IPO
2. M&A
3. 转让
4. 协议退出(回购)
5. 公司解散清算
此外还可以在新三板、产权交易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