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公司股权转让一般需要报保监会批准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2、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3、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② 保险兼业代理公司变更法人需要经过保监局办理否
..分公司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只有负责人而已
你的意思到底是把分公司独立出来成为独立的公司吗?那就要按新公司成立的流程来办呀.
补充:
变更股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决议(原件1份,见说明7)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有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见说明8)
7、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见说明4)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③ 全国保险代理公司的转让流程,注意事项是什么
全国保险代理公司的转让流程如下:
第一步:确认信息,确认基本信息符合要求。
第二步:签订协议:确认并签订委托协议付意向金。
第三步:尽职调查:收购方进场对转让方公司做尽职调查。
第四步:正式协议:尽调没问题开始变更,不符合要求退款或更换标的。
第五步:股权变更:尽调没问题着手工商,税务,银行,社保等变更。
第六步:保监变更:保监局股东,注册地,高管等变更。
第七步: 资料交接:交接公司所有材料。
【注意】:尽调后股东双方要签署债权债务协议,避免隐性债务后期出现无法划清责任人。
④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企业法人变更了是不是一定要登报声明格式如何写
..分公司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只有负责人而已
你的意思到底是把分公司独立出来成为独立的公司吗?那就要按新公司成立的流程来办呀.
补充:
变更股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决议(原件1份,见说明7)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有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见说明8)
7、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见说明4)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⑤ 公司变更事项所需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和股权变更问题
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2)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4)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1)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2)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3)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5)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6)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