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说的应该是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吧。
产品与服务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指公司债券附有认股权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间内按约定价格(执行价格)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是债券加上认股权证的产品组合。
从海外市场的有关实践看,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以分为“分离型”与“非分离型”,和“现金汇入型”与“抵缴型”。
分离型
其中,“分离型”指认股权凭证与公司债券可以分开,单独在流通市场上自由买卖;“非分离型”指认股权无法与公司债券分开,两者存续期限一致,同时流通转让,自发行至交易均合二为一,不得分开转让。非分离型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近似于可转债。
现金汇入型
“现金汇入型”指当持有人行使认股权利时,必须再拿出现金来认购股票;“抵缴型”则指公司债票面金额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转股,如现行可转换公司债的方式。把“分离型”、“非分离型”与“现金汇入型”、“抵缴型”进行组合,我们可以得到不同的产品类型。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利弊分析:
对于发行人来说,发行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可以起到一次发行、二次融资的作用,可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2008年几只票面利率甚至到了0.8%,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为4.14%)
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首先,相对于普通可转债,发行人一直都有偿还本息的义务;其次,如果债券附带美式权证,会给发行人的资金规划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第三,无赎回和强制转股条款,从而在发行人股票价格高涨或者市场利率大幅降低时,发行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机会成本
定价方式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以采用两种定价方式:
一是认股权证与公司债券分别作价;
二是两者一并作价,即发行公司债券附送认股权证。
前者债券利率会高些,后者债券利率则与可转债相当。如果权证可与债券分离交易,则债券发行利率甚至还可以再低些。而可转债的发行成本通常也较普通债券低。
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应当申请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附认股权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分别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应当分别上市交易。
第二十九条
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
债券的面值、利率、信用评级、偿还本息、债权保护适用本办法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三十条
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发行人提供担保的,适用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至第四款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认股权上市交易的,认股权证约定的要素应当包括行权价格、存续期间、行权期间或行权日、行权比例。
第三十二条
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认股权证募集说明书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第三十三条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
第三十四条
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六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第三十五条
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⑵ 什么是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是公司发行的一种附有认购该公司股票权利的债券。这种债券的购买者可以按预先规定的条件在公司发行股票时享有优先购买权。预先规定的条件主要是指股票的购买价格、认购比例和认购期间。按照附认股权和债券本身能否分开来划分,这种债券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可分离型,即债券与认股权可以分离,可独立转让,即可分离交易的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另一种是非分离型,即不能把认股权证从债券上分离,认股权不能成为独立买卖的对象。按照行使认股权的方式,可以分为现金汇入型与抵缴型。现金汇入型是指当持有人行使认股权时,必须以现金认购股票;抵缴型是指公司债券票面金额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转股。
⑶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又称可分离债券,附认股权证公司债,附认股权债券,来自英文Bond with attached warrant 或equity warrant bonds(简称WBs)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指公司债券附有认股权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间内按约定价格(执行价格)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是债券加上认股权证的产品组合。 从海外市场的有关实践看,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以分为“分离型”与“非分离型”,和“现金汇入型”与“抵缴型”。 其中,“分离型”指认股权凭证与公司债券可以分开,单独在流通市场上自由买卖;“非分离型”指认股权无法与公司债券分开,两者存续期限一致,同时流通转让,自发行至交易均合二为一,不得分开转让。非分离型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近似于可转债。 “现金汇入型”指当持有人行使认股权利时,必须再拿出现金来认购股票;“抵缴型”则指公司债票面金额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转股,如现行可转换公司债的方式。把“分离型”、“非分离型”与“现金汇入型”、“抵缴型”进行组合,我们可以得到不同的产品类型。 追问: 谢谢 这些我都知道 回答: 从货种角度来看,我国港口运输干散货、 集装箱 、液体散货、 件杂货 和滚装汽车五大货类中,干散货所占比例最高,一般在55%以上,集装箱在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下超越其他货类排在第二位所占比例在 15%左右。各货种竞争特点不同,比较显著的是集装箱和干散货之间的区别: 集装箱运输 的竞争主要体现在港口的集疏运条件、港口设施、航班密度、航线覆盖范围等,由于国际班轮公司为 降低成本 在同一经济区一般只选择一个港口作为该区域的干线港,因此集装箱业务在相邻港口间的竞争较为激烈,而 竞争优势 一旦确定则会相对稳定;大宗干散货与集装箱相 比附 加值较低,货主主要考虑的是 运输成本 及内陆运距,而港口在地理位置的选择上基本处于被动地位,因此大宗散货的中转服务相比集装箱中转服务在相邻港口间的竞争程度较低。
⑷ 什么叫“附认证股权债券”
就是分离式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简单说就是附认股权证的债券,他的债券是发行主体,权证随债券发行的,2006年底发行了第一只06马钢债,现在是主流的融资方式
⑸ 可转换债券与附认股权债券有什么异同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指公司债券附有认股权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间内按约定价格(执行价格)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是债券加上认股权证的产品组合。
从海外市场的有关实践看,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以分为“分离型”与“非分离型”,和“现金汇入型”与“抵缴型”。
其中,“分离型”指认股权凭证与公司债券可以分开,单独在流通市场上自由买卖;“非分离型”指认股权无法与公司债券分开,两者存续期限一致,同时流通转让,自发行至交易均合二为一,不得分开转让。非分离型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近似于可转债。
“现金汇入型”指当持有人行使认股权利时,必须再拿出现金来认购股票;“抵缴型”则指公司债票面金额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转股,如现行可转换公司债的方式。把“分离型”、“非分离型”与“现金汇入型”、“抵缴型”进行组合,我们可以得到不同的产品类型。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以采用两种定价方式:一是认股权证与公司债券分别作价;二是两者一并作价,即发行公司债券附送认股权证。前者债券利率会高些,后者债券利率则与可转债相当。如果权证可与债券分离交易,则债券发行利率甚至还可以再低些。而可转债的发行成本通常也较普通债券低。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也称“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时机,按发行时规定的条件把其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是一种混合型的债券形式。当投资者不太清楚发行公司的发展潜力及前景时,可失投资于这种债券。待发行公司经营实绩显著,经营前景乐观,其股票行市看涨时,则可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以受益于公司的发展。
⑹ 怎么理解附权优先认股权na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是指公司债券附有认股权,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间内按约定价格(执行价格)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也就是债券加上认股权的产品组合。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与可转债都属于混合型证券,都是企业用于募集长期资金、改善财务结构的有利工具,但两者可能给发行公司带来不同的现金流。可转换债券一般可以通过修订转股价来促使投资人转股,附认股权证公司债的债券部分则必须到期偿还。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受到美国企业界青睐。20世纪80年代,由日本公司发行的附认股权证公司债风靡欧洲,为日本公司在海外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欧洲、亚洲各国企业纷纷效仿采用这一融资工具。20世纪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破灭,股价的暴跌使认股权证失去价值,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的发展趋于缓慢。
⑺ 附认股权证债券的计算问题
当然是以5年时间计算认股权证价值为淮。这一类型的可转债俗称叫做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就是把传统的可转债当中的嵌入期权部分从可转债中分离出来,形成纯债部分和权证部分,纯债部分在分离后是不具有转股性质,权证部分具有认购股票性质但不具有债券的债务权利。一般这类的债券的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要短于债券的存续期,最简单你可以看一下现在还在交易的分离债纯债部分就知道了,上交所的证券代码是1260开头的债券就是这一类分离债纯债部分,那些权证部分则由于存续时间一般就是两年,早就到期行权认购股票或不行权作废了。
⑻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实际上应该叫做分离交易式可转换债券,即可转债的一种变形发行模式。
根据2006年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第二章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第三节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的第二十九条: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
也就是说这类债券最短发行期是一年,根本就不存在发行的债券正好六个月的说法。
实际上你所说的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都是源自于这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不要断章取义,要联系上下文。
⑼ 除权优先认股权的价值怎么计算方法和作用。
定义——
优先认股权是指在发行新股票时,应给予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新股票的权利。其做法是给每个股东一份证书,写明他有权购买新股票的数量,数量多少根据股东现有股数乘以规定比例求得。一般来说,新股票的定价低于股票市价,从而使优先认股权具有价值。股东可以行使该权利,也可以转让他人。
1.附权优先认股权的价值。 优先认股权通常在某一股权登记日前颁发。在此之前购买的股东享有优先认股权,或说此时的股票的市场价格含有分享新发行股票的优先权,因此称为“附权优先认股权”,其价值可由下式求得。
M-(R*N+S)=R (1)式中:M为附权股票的市价;R为附权优先认股权的价值;N为购买1股股票所需的股权数;S为新股票的认购价。
该式可作以下解释: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前购买1股股票,应该付出市价M,同时也获得1股权;投资者也可购买申购l股新股所需的若干股权,价格为及R*N,并且付出每股认购价S的金额。这两种选择都可获得1股股票,唯一差别在于,前一种选择多获得l股权。因此,这两种选择的成本差额,即M-(RN+S),必然等于股权价值R。重写方程,可得
R=(M-S)/(N+1) (2)[例2.14]如果分配给现有股东的新发行股票与原有股票的比例为1:5,每股认购价格为30元,原有股票每股市价为40元,则在股权登记日前此附权优先认股权的价值为
(40-30)/(5+1)=1.674元于是,无优先认股权的股票价格将下降到
40-1.67=38.33(元)2.除权优先认股权的价值。
在股权登记日以后,股票的市场价格中将不再含有新发行股票的认购权,其优先认股权的价值也按比例下降,此时就被称为“除权优先认股权”。其价值可由下式得到。M-(RN+S)=0 (3)
式中:M为除权股票的市价;R为附权优先认股权的价值;N为购买1股股票所需的认股权数;S看为新股票的认购价。此式原理与公式(1)完全一致。投资者可在公开市场购买1股股票,付出成本M,或者,他可购买申购1股股票所需的认股权,并付出 l股的认购金额,其总成本为RN+S。这两种选择完全相同,都是为投资者提供l股股票,因此成本应是相同的,其差额为0。
把公式(3)进行改写,可得R=(M-S)/N (4)
在前面例子中,除权后,队股权的价值应为(38.33-30)/5=1.666(元)
3.优先认股权的杠杆作用。 优先认股权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它能提供较大程度的杠杆作用,就是说优先认股权的价格要比其可购买的股票的价格的增长或减小的速度快得多。比如说,某公司股票在除权之后价格为15元,其优先认股权的认购价格为5元,认购比率为1:4,则其优先认股权的价格为(15-5)/4=2.5元。假定公司收益改善的良好前景使股票价格上升到30元,增长 100%,则优先认股权的价格为(30-5)/4=6.25元,增长(6.25+5-2.5+5)/2.5=150%,远快于股票价格的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