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融资增信条件的四大指标是什么
1、政府增信——建立全方位的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
2、融资机构增信——创造多样化的融资方式,满足不同信息条件下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3、企业增信——加速企业改革步伐,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和社会形象
4、社会增信——强化诚信管理,培育时代新人,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
B. 如果企业想做股权质押的融资,您可以推荐一下投资机构吗
股权质押融资的途径
目前,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较多的具有以下几个途径:
1.中小企业直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股权质押融资
在具体操作中,中小企业通常由公司股东等股权出质人出面,以其所拥有的有权处分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公司股权作为标的,通过订立书面出质合同,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质押给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用以担保债务履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金融机构直接将资金借给出质人,就使金融机构拥有股权质权人和债权人的双重身份,明显加大金融机构的风险。因此金融机构目前还只是针对注册资本数额较大、实力雄厚、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提供这种贷款服务,把资金直接借给出质人。更多的情况则是中小企业寻找一家有较高信誉度的担保机构作为保证人,由金融机构将贷款借给保证人,再由保证人提供给中小企业。
2.由公司股东采用股权质押形式,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进行股权质押融资
这类中小企业多为公司制企业。在进行股权质押融资时,中小企业会先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由担保公司向银行作出担保,然后再由公司股东采用股权质押形式,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达到融资目的。据调查,由于此种形式比较符合中小企业实际情况,在风险控制方面能够得到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的认可,因此受到中小企业的普遍欢迎。
3.在公司与公司之间,基于股权转让款项交付条件进行担保,实施股权质押融资
C. 股票质押增信措施有哪些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目前股东股票融资的主要方式。资金融入方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时候,如果想获得更高的质押率、更低的利率,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增信措施。常见的增信措施有以下几种:
1、通过第三方担保
上市公司股东可以提供与该笔股票质押融资相关的关联人担保、关联企业担保或专业担保机构担保。股东和担保人需与出资方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保证担保合同》。
2、提供资产证明
提供名下不动产、银行存款等资产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
3、 签署资产托管承诺
股东所托管在证券公司的股票,在市值超过质押标的证券市值的情况下,承诺在交易存续期间,托管在出资方(如证券公司)的股票不转托管、不撤销指定,不设置第三方权利。这种做法可以被视作增信措施以提高股票质押率和降低融资成本。
4、资金去向承诺
股东承诺融得资金留存在出资方(或指定的证券公司),或融得资金投资于与出资方有关联的项目,并与出资方的相关部门达成合作意向。
增信措施有利于促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为交易提供多重保障,降低交易风险,更好地维护交易双方的权益。同时保障了股东已较低融资成本获得更高融资规模的便利。
D. 股权质押融资模式有哪些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股权质押融资主要分为两类: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
中小企业直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股权质押融资
2.由公司股东采用股权质押形式,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进行股权质押融资
3.在公司与公司之间,基于股权转让款项交付条件进行担保,实施股权质押融资
E. 股权质押融资是什么,存在哪些风险
股票质押融资是用股票等有价证券提供质押担保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通常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股票质押融资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正常情况下,无论股票是否处于限售期,均可作为质押标的。限售股质押,在限售期先于行权时间结束的,应当认定质押合同有效。
二、股权质押融资存在什么风险?
股权质押融资存在以下风险: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
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无论是股权被质押企业的经营风险,还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终结果都转嫁在股权的价格上。当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出现资不抵债时,股权价格下跌,转让股权所得价款极有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虽然法律规定质物变价后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仍由债务人继续清偿。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现实状况,贷款人继续追讨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
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由于股权的价值依赖于公司的价值,股权价值的保值需要质权人对公司进行持续评估,而未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相对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时作为第三方股权公司不是合同主体,质权人难以对其生产经营、资产处置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和控制,容易导致企业通过关联交易,掏空股权公司资产,悬空银行债权。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而给质权人带来如下风险:一是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同,具有特殊性。当出质公司破产时,股权质权人对出质股权不享有对担保物的别除权,因为公司破产时其股权的价值接近于零,股权中所包含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和公司事务的参与权已无价值,实现质权几无可能。二是涉外股权瑕疵设质的风险。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在企业成立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或核准的期限缴付出资,实行的是注册资本授权制,即股权的取得并不是以已经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前提,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可能以其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设定质权,给质权人带来风险。
F. 股权质押股权融资区别是什么
股权质押类产品和股权融资类产品的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下三个方面:
股权质押类产品本质上属于信贷资产类产品(融资),股权质押只是这类产品的担保形式;而股权融资类产品是指将募集资金融资到股权或收益权当中的产品。
股权质押类产品的风险包括企业信用风险、因利率变化而导致的再融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一般来说本金得到保障的可能性大于后者;而股权融资类产品的风险主要来自企业回购能力的高低。
信贷类产品的担保方式除了股权质押外,还包括政府担保、企业担保、收益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而股权融资类产品的担保方式本身就包括了股权质押。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融资融券可以融得资金,也可以融得证券,融得的资金再买股票就增强了多方力量,融券则增强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资融券是一种即可做多也做空的双刃剑。
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股票质押融资,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当然,针对具体的融资主体,国家对其融得资金的用途会有一定的要求。例如,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只能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不可移作他用。融资融券中的融资,获得的资金通常必须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在一定条件下加快了证券市场价值发现功能。由此可见,融资融券与资本市场联系更紧密,股票质押融资可能既涉及资本市场,也直接涉及实体经济。另外,与股票质押融资有个相类似的概念是股权质押融资,主要是指以非上市公司股权提供担保以融通资金。
股票质押融资和融资融券都是对融入方的授信,故都需要担保物。股票质押融资,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因此担保物不可能再用现金,它的主要担保物是有价证券,例如上市公司股票、证券融资基金以及公司债券等。融资融券中,担保物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现金。
股票质押融资一般由银行、典当行等机构办理,资金融出主体与融资融券有明显区别。融资融券在各国采取了不同的运作模式。例如,在美国市场化分散授信模式和日本专业化模式下,融出资金的中介有证券公司和证券金融公司,但最终的资金融出方通常是银行。我国采取的运作模式则规定资金融出的直接主体是证券公司,即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证券向客户融资融券;同时,确立了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的制度。
一般而言,融资融券相比股票质押融资而言,风险可控程度更高。由于融资融券所获得的资金或证券都有专门的账户记录,因此监控其市值变化、测算风险程度和要求追加保证金相对都是比较容易的。并且,融资融券的杠杆比例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在市场整体风险不大时可适当放大杠杆比例,反之则可收紧。股票质押融资实质是质押贷款,其资金用途虽然可能会有限制,但监控难度显然大得多,当股票市值下跌时,借款债权的风险就随之增加。
融资融券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在交易规则和合约细节上,都有比较明确具体的安排或规定。股票质押融资则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
就个人融资者而言,如果融资的目的是用于购买股票,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可以取得相同的效果,但两者对机构融资者的影响就不一样了。例如,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融资融券拓宽了业务收入渠道,是一个基于创新产品的盈利增长点,而股票质押融资对于券商来说盈利能力没有改变,融来的资金只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
G. 增资扩股融资的增信措施
增资扩股融资于股权出让融资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它是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发展需要,扩大股本融进所需资金。增资扩股利用直接投资所筹集的资金属于自有资本,与借入资本比较,它更能提高企业的资信和借款能力,对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壮大企业实力具有重要作用,并且企业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向投资者支付报酬,比较灵活,没有固定支付的压力,财务风险比较小。在我国,中小型房地产企业一般都是未上市企业,具体来说,对于这样的情况,主要有现金投资、实物投资和场地使用权投资等方式。当然这种融资方式也有一些缺点,增资扩股、吸收直接投资支付的资金成本较高,并且这种投资方式也容易分散企业的控股权。
H. 股权质押融资到底是什么要什么条件
股权质押融资也称股票质押融资,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通常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股票质押融资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正常情况下,无论股票是否处于限售期,均可作为质押标的。限售股质押,在限售期先于行权时间结束的,应当认定质押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