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权类投资企业 股权投资基金 什么关系
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private
equity的英文翻译过来的,只是翻译的不一样,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主要投资于企业生命周期中的中后期成熟阶段的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是venture
capital翻译过来的,又翻译为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早期阶段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是侧重投资于某一个产业的投资基金,既可以投资于相应产业中的早期企业,也可以投资于相应产业中的中后期企业;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一般跟各地方刺激产业的招商引资政策相关,主要用于地方规划产业的企业的股权投资。
㈡ 国际金融组织、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有没有什么区别,区别体现在
本质上投资方式没有什么区别,不管是产业投资还是财务投资只是运作方式不同而已
㈢ 股权投资基金有哪些
基金从广义上来说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而用于投资股权的基金就是股权投资基金了。
目前有很多专门的股权投资机构都设立了自己的股权投资基金。譬如徐小平的真格基金、红杉资本中国基金、PE三巨头硅谷天堂、中科招商、九鼎投资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有专注优质新三板股权投资的“主投基金”,清科与众投邦联手打造的50亿“母基金”就都是国内比较优秀的基金!
㈣ 上国投股权基金做的怎么样
前景很好
㈤ 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有什么区别
私募股权基金是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追求的不是股权收益,而是通过上市、管理层收购和并购等股权转让路径出售股权而获利。
私募股权基金特点介绍:
私募资金
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对象范围相对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对象都是资金实力雄厚、资本构成质量较高的机构或个人,这使得其募集的资金在质量和数量上不一定亚于公募基金。可以是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是机构投资者。
股权投资
除单纯的股权投资外,出现了变相的股权投资方式(如以可转换债券或附认股权公司债等方式投资),和以股权投资为主、债权投资为辅的组合型投资方式。
风险大
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首先源于其相对较长的投资周期。因此,私募股权基金想要获利,必须付出一定的努力,不仅要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还要为企业带来利益,这注定是个长期的过程。
参与管理
一般而言,私募股权基金中有一支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市场运作经验,能够帮助企业制定适应市场需求的发展战略,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进行改进。但是,私募股权投资者仅仅以参与企业管理,而不以控制企业为目的。
㈥ 国内外私募股权基金有什么区别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相对于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的,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
所谓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Private Equity,简称“PE”)。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PE)已有很多,包括阳光私募股权基金等等。私募股权基金的数量仍在迅速增加。
主要区别:一般来说,私募证券基金面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直接投资证券品种,如二级市场股票,或者参与定增。 私募股权基金面向股份制公司,募集资金直接向股份制公司注资。
㈦ 外资,国资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哪些限制
外商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设立、运营问题:
(1)可否允许在华注册的外商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和内资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依法面向特定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简称“境外LP”)募集设立有限合伙制的外资股权基金。
1、是否将境外LP的出资比例限定在基金认缴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例如50%)以下;
2、境外LP是否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
3、募集设立外资股权基金的外商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和内资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否需要具备特殊的资质条件。
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7)国投系股权基金扩展阅读:
主要法律法规: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是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而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至今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体系,其中重要的法律。
法规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等。除此之外,外商投资企业的主管部门(商务部)和相关部门(主要是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还颁布了大量的部门规章。
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关于举办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中外合资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原则和审查要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