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一般这类型的基金,都是在募集时约定了大概的投资方向而已。
B. 已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是否可以向其他基金进行投资
当然不会,但是我现在还不太理解,你说的“该基金”是指该基金管理公司,还是它旗下的基金?
不过不管哪个,都是可以允许的,至于需不需要重新备案,你得回答我刚刚的问题了,答主从事多年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服务,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保壳服务,以及转让收购私募牌照服务,更多问题均可联系帮忙。
C. 2020年可以投资新基建基金吗
当然,新基建潜力比较大,因为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有政策支持,但是毕竟是理财,风险还是比较大的,建议理性理财。
D.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对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时,对其持股数量是否有限制具体限制百分比是多少
这个没有限制。没有哪个法律规定它的投资上限,但实际投资中,PE基金的股权大部分是小股权,只有很少的案例投资比例会达到40%以上。并购基金除外。
E. 股权投资基金的具体设立程序和条件
北京的?
1、由北京市工商局受理! 2、基金公司注册资本:5亿,(可先入1亿,一次性缴齐)注册时间:2周! 名称可核定为:北京XX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北京XXXX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劵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3、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一次缴齐,注册时间:22个工作日! 名称可核定为:北京X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劵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二、合伙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的合伙人分为; 有限合伙人(LP)及普通合伙人(GP) 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即真正的投资者,但不负责具体经营;普通合伙人有权管理、决定合伙事务,负责带领团队运营,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三、PE基金公司备案: 1、到国家发改委进行备案,并接受备案管理! 2、实入资本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应接受备案! 3、可以获得社保基金的投资资格 4、目前全国社保基金投资于产业基金和在发改委备案的市场化股权基金,总投资比例好不到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的10%。
F.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原则和偏好是什么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原则:
一、最大程度获得收益,尽可能规避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获得最大程度收益依靠的是投资专家,利用信息不对称的现实,发现别人看不到的机会,从而占领先机。
二、私募股权投资是勇敢而有耐性的投资。
为了避免风险,获得高收益,私募股权投资家不仅需要超人的勇气,更需要反复考察、评估、筛选投资项目,精心构造投资方案,潜心培育投资项目。
三、拟投资企业的管理团队,特别是企业一把手的个人特质。
企业一把手应该是销售型的而不是研究型的,在快速成长期内,企业的销售和市场份额至关重要。
四、产业和资本的强强联合是上策。
私募股权投资者常常选择行业中的领先企业,直接嫁接产业和行业的优势,达到资本与本地行业经验的互补。五是从拟投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判断,成长性也是私募股权投资最关心的考察点。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偏好:
一、在竞争中有固有优势的领域。基础设施产业、金融领域受到投资者的特别关注。
二、食品、药品领域。
三、包括旅游、餐饮业在内具备较新服务理念的服务业。
四、高科技企业及新能源企业。
五、新兴的网络、传媒产业。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念:
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阳光私募股权基金等等。
G. 外资,国资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哪些限制
外商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设立、运营问题:
(1)可否允许在华注册的外商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和内资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依法面向特定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简称“境外LP”)募集设立有限合伙制的外资股权基金。
1、是否将境外LP的出资比例限定在基金认缴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例如50%)以下;
2、境外LP是否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
3、募集设立外资股权基金的外商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和内资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否需要具备特殊的资质条件。
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7)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基建扩展阅读:
主要法律法规: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是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而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至今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体系,其中重要的法律。
法规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等。除此之外,外商投资企业的主管部门(商务部)和相关部门(主要是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还颁布了大量的部门规章。
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关于举办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中外合资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原则和审查要点》等。
H. 基金基础设施股权投资计划是什么意思
基金基础设施股权投资计划,其基本含义是通过非公开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然后用所募集的资金进行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并通过企业上市、回购及股权转让等退出方式获取收益,是一种简便有效的集合投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