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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繁母猪存栏量持续下行2015年猪价格或将达到高点
据农业部对全国4000个养猪村的定点监测数据显示,6月份4000个监测点生猪存栏环比上涨0.2%,同比下降4.8%;能繁母猪存栏环比下降0.1%,同比下降8.2%。去年9月份以来,能繁母猪存栏量已经持续10个月下滑,目前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后期生猪存栏量将持续趋紧。自去年四季度起,生猪价格便开始一路下滑。今年以来,元旦、春节等传统的消费旺季,都没能打破价格下跌的趋势。随着价格的不断下滑,养殖企业持续处于亏损态势。虽然5月份及7月份生猪价格有所回升,但6月份生猪存栏稍微上涨,再加上消费不旺的夏季,生猪价格短期预计还将会不温不火。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趋势是判断生猪出栏量的先行指标,从而会影响今后猪价的走势。能繁母猪存栏量持续下降,将直接影响到明年第二季度生猪出栏,到时生猪出栏量降低,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供应量减少势必造成价格上涨。预计2015年上半年全国生猪市场供应趋紧,生猪养殖效益将在盈亏线上或将达到高点。
②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条款
2015年生猪存栏量会较2014年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而且势头有可能持续至年底,但由于经济形势低迷,需求疲软导致存栏缺口不会很大,与此同时,猪价或将有所回暖,养猪业基本可以告别2012年开始的长达3年的低迷期。猪价有可能在2015年上半年做出亏损,但只能保持在成本线附近微利状态,猪价在6.5至7.5元/斤区间窄幅波动,至2015年末有望震荡涨至8至8.5元/斤,全年或呈现上半年低、下半年高的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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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安华农业保险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怎么样
安华农业保险是全国第一家推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公司,2013年5月,安华农业保险在北京市推出全国首款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经过好几年的实践,目前安华农业保险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已经经历过好几次更新和升级,承保周期和理赔周期也更符合养猪农户的实际需求,不过一般来说需要有政府提供保费补贴才做,具体可以去安华农业保险的官网看看,有详细介绍。
④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介绍
安华农业保险是全国第一家推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公司,2013年5月,安华农业保险在北京市推出全国首款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经过好几年的实践,目前安华农业保险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已经经历过好几次更新和升级,承保周期和理赔周期也更符合养猪农户的实际需求,不过一般来说需要有政府提供保费补贴才做,具体可以去安华农业保险的官网看看,有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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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赔付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都是以猪肉价格作为是否理赔的依据,各家公司应该都差不多吧,但是安华农业保险是第一家推出的,可能会更专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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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2015年生猪存栏量会较2014年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而且势头有可能持续至年底,但由于经济形势低迷,需求疲软导致存栏缺口不会很大,与此同时,猪价或将有所回暖,养猪业基本可以告别2012年开始的长达3年的低迷期。猪价有可能在2015年上半年做出亏损,但只能保持在成本线附近微利状态,猪价在6.5至7.5元/斤区间窄幅波动,至2015年末有望震荡涨至8至8.5元/斤,全年或呈现上半年低、下半年高的走势。
⑦ 如何根据猪粮比计算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费率
能繁母猪存栏量持续下行 2015年猪价格或将达到高点
据农业部对全国4000个养猪村的定点监测数据显示,6月份 4000个监测点生猪存栏环比上涨0.2%,同比下降4.8%;能繁母猪存栏环比下降0.1%,同比下降8.2%。去年9月份以来,能繁母猪存栏量已经持续10个月下滑,目前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后期生猪存栏量将持续趋紧。 自去年四季度起,生猪价格便开始一路下滑。今年以来,元旦、春节等传统的消费旺季,都没能打破价格下跌的趋势。随着价格的不断下滑,养殖企业持续处于亏损态势。虽然5月份及7月份生猪价格有所回升,但6月份生猪存栏稍微上涨,再加上消费不旺的夏季,生猪价格短期预计还将会不温不火。 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趋势是判断生猪出栏量的先行指标,从而会影响今后猪价的走势。能繁母猪存栏量持续下降,将直接影响到明年第二季度生猪出栏,到时生猪出栏量降低,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供应量减少势必造成价格上涨。预计2015年上半年全国生猪市场供应趋紧,生猪养殖效益将在盈亏线上或将达到高点。
从年初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到近日农业部和中国保监会在北京联合召开的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座谈会,农业保险正以自己的方式支持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农业发展的“稳定器”,农业保险已不仅仅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而是通过改革创新努力成为现代农业的“助推器”。
坚持农险产品创新
目前,我国虽已成为亚洲第一、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但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指出,我国农业保险深度仅0.56%,低于全球1%的平均水平,更低于美国7%的水平,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和潜力。
据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透露,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逐步从供给推动型向需求拉动型转变,农业保险迫切需要转型升级。
“我国农业保险已经不仅仅是防范自然风险的管理手段,而且更多地融入到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各个环节,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多作用。”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石健表示。
因此,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就显得更为迫切。根据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农险产品的创新要做到超越传统产品“低保费、低保额”的局限,中央财政的补贴也应该作出相应调整,从补贴传统农业保险,转而补贴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创新产品。
“近年来,受国际农产品市场影响加深,我国农业产品价格竞争压力加大,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的探索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路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标价格指数保险作为农险产品创新的标杆,有很多地方值得借鉴。“虽然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的探索目前主要集中在蔬菜、生猪等,但未来随着逐步向更多大宗商品的扩展,目标价格指数保险对农产品价格改革将发挥更大作用。”
同时,庹国柱认为保险公司还应积极研究开发各种新型农业保险产品,如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产品并积极试点,以探索日益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风险保障需求。
加快农险模式转变
记者注意到,相较往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农业保险的表述今年在延续此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了更多首次提及的内容。其中,关于继续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的备受关注。
事实上,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就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鼓励“探索开展产值保险、目标价格保险等试点”,从政策层面对“保险+期货”这一金融创新进行支持。
随着文件的下发与政策的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去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首单期货机构参与农产品价格保险的签约,标志着“保险+期货”的金融新模式正式起航。
据悉,人保财险大连市分公司在去年8月推出国内首个玉米、鸡蛋期货价格保险,为锦州义县51家农户1000吨玉米提供了216万元风险保障,为大连普兰店、黄冈浠水4家农户的300吨鸡蛋提供了320万元风险保障,并与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利用期货市场转移农产品价格下跌风险。
截至2015年底,玉米期货价格保险试点已结束,合计赔款24.11万元、赔付率达208.2%;鸡蛋期货价格保险首期赔款6.53万元、赔付率51.04%,有效提高了农户抗价格下跌风险能力;尽管玉米期货价格保险赔付率高达2倍,但上海新湖从期货市场上又挽回了损失,与保险公司合作态度更加积极主动。
对此,方正中期期货投资咨询部总经理王骏王骏认为:“农产品价格保险在我国如果能推广开来,将为广大农民、合作社和相关农业企业打造一个崭新的融资方式。农产品价格保险保障了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稳定收入,其可以将价格保险保单在银行进行质押贷款,此前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贷款难的情况将得到有效改善。”
但他提出,在农产品价格保险的试点和推广过程中需要各地政府部门能参与进来,拨付一定费用以保险费补贴的形式补贴给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农民,支持期货交易所、农业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三方共同将这一具有中国特色和金融创新的政策试点做下去。
新型经营主体受关注
项俊波认为,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涌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天然对金融保险有迫切需求。然而,现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农业保险不能满足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增长的风险需求。
据统计,我国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超过250万家,是农业规模经营的主力军。相比一般小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已经不再是生计型或兼业型农户的简单再生产,而是走商品化经营、追求规模效益的扩大再生产,经营规模大、承担风险高、现代要素多。韩长赋认为,“他们更需要金融,更需要保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郭生臣透露,去年该公司在河北、吉林、广东等15个省份开展了共计52个涉农“政银保”项目,并设立了50亿元额度的资管产品和投资基金,为参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资金。
庹国柱坦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呈现出了新特点、新风险和新需求。“通过农业保险产品创新,超越传统产品"低保费、低保额"的局限,适应新型经营主体对风险分散水平和保障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满足其规避大规模和高投入生产方式下面临较高风险的需要,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庹国柱认为,应当将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创新产品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畴。目前中央财政主要对大宗作物保成本的传统“低保费、低保额”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这样,对于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创新产品,其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超过现有传统产品部分的保费将得不到中央财政的补贴。
目前,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实行统一补贴政策,补贴比例与投保人的种植规模以及保险产品的保障水平都没有关系。“这种补贴政策在某种程度上与国家对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发展政策导向是不配套的。”庹国柱认为,目前的保费补贴政策并没有体现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政策导向。规模化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商品化率高,对国家的粮食安全贡献大,国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理应向其倾斜。中央财政有必要适时将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高保障创新产品,比如收入保险产品或者覆盖租地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的完全成本保险产品等纳入补贴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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