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数据统计结果,2013年共新募集完成349支可投资于中国大陆地区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资金额共计345.06亿美元,数量较2012年略有下降,金额同比增长36.3%
纵观2013年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募资市场回暖,外币基金更为活跃。从2013年新完成募集的349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来看,尽管募集数量同比下降5.4%,但是募资金额同比增长36.3%,募资市场复苏迹象明显。其中,外币基金新增27支,披露金额的26支共计111.80亿美元,募集热度出现回升。
投资规模有所增长,成长资本、房地产、PIPE为主要投资策略。2013年披露金额的602起私募股权投资案例涉及交易金额244.83亿美元,同比增长23.7%。其中大宗交易共发生15笔,涉及金额超过94亿美元,有效带动了投资金额的迅速增长。
从投资策略来看,2013年成长资本、PIPE、房地产投资三种策略占据全部策略类型的95%以上。其中,披露金额的成长腾达资本投资384起、房地产投资100起、PIPE投资92起,涉及金额分别为126.12亿美元、63.39亿美元、45.63亿美元。全年还发生并购投资14起,夹层资本7起、过桥投资2起。
并购退出占比27.2%,香港主板成为通过IPO实现退出的主要场所空间。由于2013年国内IPO经历了漫长的空窗期,在主退出众多渠道受阻的情况下,退出创造市场呈现多元化态势,其中发生并购退出案例62笔,占总案例数的27.2%,成为最主要的退出方式。全年41笔IPO退出案例都发生在境外,其中香港主板IPO退出34笔。此外,本年度股权转让与股东回购各发生47笔与38笔,管理层收购发生20笔,另有以房地产基金退出为主的其他方式退出17笔,清算退出3笔。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我国现行《证券法》虽对非公开发行证券有所规定,但并未将PE等私募形态基金纳入规范范围,且现行《证券投资基金法》也不涉及私募形态基金。《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信托法》等法律法规虽然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发展提供了些许法律支持,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的一些细则并没有出台,影响了法规的可操作性。
监管机制责任不到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涉及募集资金和投资活动,触及面广,涉及部门较多。在当前以机构监管为主的分业监管制度下,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或相互重叠或没有明确划分,造成监管法律基础缺失、监管主体不明确、具体监管机制设计不够完善以及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边界不清晰等主要问题,在实务上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产生困扰。
私募股权投资重点领域主要为传统行业。国外经验表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创新产业。但我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分布于传统行业,富于技术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则相对缺乏资金,不利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和中小企业的长期发展,同时遏制了私募股权投资创新产业的动力。
『贰』 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领域
产业投资基金领域:目前正在运作的首家中资私募产业基金是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已审批设立4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广东核电新能源基金、上海金融基金、山西煤炭基金及四川绵阳高技术基金,为能源、创新型制造业和高科技产业提供金融支持,其中每只基金融资将达到200亿元人民币(预计需要国务院的最后审批)。国家发改委正在酝酿修改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解决产业基金发展进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
创业投资基金领域:也传出“扶持发展”的重大利好。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涉及到创业投资的法规文件进行修改,而且,商务部外资司已将这一题目纳入到工作议程。此外,具有商务部背景的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现今将正式下设一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定向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服务。
(一)公司型基金
这是一种法人型基金。基金设立方式是注册成立股份制或有限责任制创业投资公司,公司不设经营团队,而整体委托给管理公司专业运营。公司型基金有着与一般公司相类似的治理结构,基金很大一部分决策权掌握在投资人组成的董事会,投资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较大。
在中国现今的商业环境下,公司型基金更容易被投资人接受。其缺点是双重征税的问题无法规避,并且基金运营的重大事项决策效率不高。中科招商在国内最早开创了“公司型基金”模式,现今管理的公司型基金有5只。
总体而言,公司型基金是一种严谨稳健的基金形态,适合当下的国情和市场的诚信程度。
(二)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是一种非法人形式的基金。国外私募股权基金中,承诺型基金最为常见。基金设立时,通常由基金投资人向管理人承诺出资金额,然后先期到账10%的资金,剩余资金根据项目进度逐步到位。承诺型基金的决策权一般在管理人层面,决策效率较高,并且基金本身可作为免税主体。
国内承诺制基金的设立有所不同,如在出资形式上基金投资人签署承诺协议后,一般先期资金不到账,资金完全跟着项目进度到位。
这种基金的设立方式,由于缺少对出资约定兑现安排和违约惩戒机制,对于管理人来说本身需要承受投资人的出资诚信风险和项目合作风险,但这种简单易行的基金模式备受民间资本青睐,许多民营资本都通过承诺制方式与创投机构开展合作。
(三)信托型基金
信托型基金是由创投管理机构与信托公司合作,通过发起设立信托受益份额募集资金,然后进行投资运作的集合投资工具,通称为“股权信托投资计划”。
信托公司和创投管理机构组成决策委员会共同进行决策。在内部分工上,信托公司主要负责信托财产保管清算与风险隔离,创投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变现退出。
信托型基金的设立和运作,除严格按照《信托法》募集设立外,基金规则还必须兼顾《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要求,规避信托投资与所涉法规的冲突。
在信托型基金发展初期,由信托公司和创投管理机构合作募集运行能充分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确保股权投资信托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湖南信托和深圳达晨,江苏国信和中科招商都合作发行过信托型基金。
(四)合伙制基金
这是国外的一种主流私募基金模式,它以特殊规则(投资协议书)的形式将普通合伙人(管理者)和有限合伙人(投资者)的责任与义务规范起来,达成价值共同化,具有较强生命力。
合伙制的私募基金是一个大胆的创新,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核心,是要构建基金管理人“高风险、高收益”的游戏规则,防范道德风险与内部人控制。管理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要对基金承担无限责任,必须勤勉尽责,精心理财才能确保自己的收益并规避“终生负债”的负担。
『叁』 私募基金的发展前景有哪些
可以说,目前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已成红海,即将进入洗牌阶段。那么未来行业将会怎么走?
私募股权基金行业未来5到10年的发展趋势可以归纳为“四化”。
第一是规模化。目前国内基金管理规模在百亿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数量只有185家,非常少。将来行业内的资源包括资金,一定会集中在优秀的机构身上,而且会越来越集中,从而带来规模化效应。
第二是专业化。在一个基金里面,其投资组合往往是多个领域的。但是不同领域的人做的事情并不一样,因此逼着行业必须要专业化,基金团队也必须要专业化,才能了解行业、把握行业趋势,精准投资。
第三是长期化。目前行业内从投资到退出整个周期高于4年的占比并不高,根据中基协数据显示,大概在20%到30%之间。在中国已经过了浮躁时代、过了VC/PE普及知识的时代的当下,所有人都明白基金的退出周期会越来越长,所以要有足够的耐心。此外,资金来源也应该趋向长期化。“我们呼吁更多长期资金,包括保险、养老金更多介入到股权投资中来。”
第四是全产业链化。所谓全产业链化就是在做法上,从早期到扩张期、到成熟期、到Pre-IPO甚至延伸到并购和二级市场上。
未来行业的结构创新,有两个系统性的机会。首先是人民币基金年限跟实际的周期不匹配的问题。他指出,国内目前的退出通道相比美国而言是不畅通的。之前国内的基金期限大部分是5+2,而大部分人民币基金在近两年已经到了7年的年限,但是还没能实现完全退出,因此退出的问题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在这种情况下,国内私募股权基金都有PE二级市场的需求。如果能将PE二级市场做活做好,这不仅是一个很好的投资机会,而且能将退出周期大大缩短。这方面的系统性创新,可能对行业形成健康的闭环以及给出资人更早进行现金分配,是非常有必要的。
其次,可以做一些一级市场跟二级市场混合的基金,这能解决现在行业内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他指出,目前行业内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流动性,但是对于保险公司、银行等出资人而言,流动性是非常关键的,甚至直接关系到这些出资人的考核、人事变动等问题。而单靠一级市场来产生现金流,从目前来看是比较难的。“如果能适当兼顾二级市场,通过某些机制解决两个市场之间的平衡问题,将可以解决流动性差的问题。”
在实践中,很多投资人在看投资标的的时候,对行业的研究不应该区分一二级市场,而且当下在局部领域和行业已经出现了一二级市场倒挂的问题。但与一级市场相比,二级市场的流动性显然是好的,如果一个基金管理人固步自封,严格区分开两个市场,可能会影响基金未来的发展。他直言,价值投资就是价值投资,好的标的就是好的标的,如果有创新的结构应该能一举几得,可以解决怎样满足真正的机构投资者对短期流动性包括分配的要求。在当下一级市场阶段性形成泡沫、面粉比面包贵的情况下,要求基金必须买面粉是有问题的。
未来我们可能需要呼吁整个行业做更多的创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体系下,由于VC/PE生存的环境不同,中国不能完全照搬美国的打法。我甚至在想,未来通过控股上市公司然后结合上市公司去做跟投,这样也许更能突破基金周期、现金分配的障碍。
『肆』 国内外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有哪些主要类型
国外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的主要类型
(1)养老基金。包括公司养老基金和公共养老基金,在欧美一些国家,养老基金是股权投资基金第一大资本供给者。
(2)母基金。母基金的投资对象是股权投资基金,其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是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3)大学基金会。大学基金会的资金通常由社会捐赠,其流动性需求不强,适合长期投资,是国外股权投资基金重要的以及稳定的机构投资者。
(4)大型企业。大型企业参与股权投资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①自己出资:以子公司的形式进行创业投资或并购投资业务。
②作为投资者:参与专业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
(5)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可作为基金投资者投资于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以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起成立基金,直接参与股权投资。
(6)富裕的个人或家族。富裕的个人或家族通常会将部分可投资资金配置到股权投资基金这一资产类别中。富裕的个人或家庭通常是作为基金投资者而不是管理人参与到股权投资基金中。
中国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的主要类型
(1)母基金。母基金通过投资不同的股权投资基金,实现多样化投资,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普通投资者也可通过母基金参与到股权投资基金当中。近年来,母基金在我国已经成为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重要投资者。
(2)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引导基金是一种特殊的母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中国最大的养老基金就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将部分资产投资于股权投资基金。
(4)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等。
(5)工商企业。我国目前股权投资基金最主要的投资资金来源包括外国企业、注册在我国的外资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
(6)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主要为资产雄厚的企业家、大型企业高管、娱乐及体育明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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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股权投资基金
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简称“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依国外相关研究机构定义,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
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有少部分PE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如后面将要说到的PIPE),另外在投资方式上有的PE投资如Mezzanine投资亦采取债权型投资方式。
(5)中国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发展报告扩展阅读:
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销售公司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 ,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7、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9、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 、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