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务院:10%国有股正式转给社保基金持有。对股市来讲是利好还是利空如题 谢谢了
利好,转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是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大报告中关于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社保基金精神的重要措施,是未雨绸缪、积极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金缺口的实际行动,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投资机构,奉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的投资理念。划转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并对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至转持政策颁布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禁售期的基础上延长三年禁售期,将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Ⅱ 国务院的法规和国资委的规章中都有关于国有企业资产无偿划转的相关规定,如果国有企业(公司)的资产可以
问:国务院的法规和国资委的规章中都有关于国有企业资产无偿划转的相关规定,如果国有企业(公司)的资产可以无偿划转,那么普通的公司是否也可以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划给其他个人或企业?举例:张三自己出资成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与李四共同出资成立了乙有限责任公司与王五成立了丙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如果张三为逃避甲公司的债务,无偿将甲公司的资产划给乙公司,或者为逃避乙公司的债务无偿将乙公司的资产划给丙公司,这样做合法么?如果合法,债权人的利益如何保护?又如何区分这是否属于抽逃出资?目前国有企业资产的无偿划转很普遍,债权人的利益怎么获得保护?公司法虽然规定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债权人可以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但如果公司一方面划转资产又不作减少注册资本的登记变更,债权人还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吗?如果债权人提出要求后,债务人拒不清偿也不提供担保,就不能减资了吗?公司法赋予债权人的这项权利是具有否定效果的吗还是只是形式上的权利而已?很多书解释为债务人不清偿也不担保并不影响减资。国务院的法规和国资委的规章中都有关于国有企业资产无偿划转的相关规定,如果国有企业(公司)的资产可以无偿划转,那么普通的公司是否也可以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划给其他个人或企业?举例:张三自己出资成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与李四共同出资成立了乙有限责任公司与王五成立了丙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如果张三为逃避甲公司的债务,无偿将甲公司的资产划给乙公司,或者为逃避乙公司的债务无偿将乙公司的资产划给丙公司,这样做合法么?如果合法,债权人的利益如何保护?又如何区分这是否属于抽逃出资?目前国有企业资产的无偿划转很普遍,债权人的利益怎么获得保护?公司法虽然规定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债权人可以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但如果公司一方面划转资产又不作减少注册资本的登记变更,债权人还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吗?如果债权人提出要求后,债务人拒不清偿也不提供担保,就不能减资了吗?公司法赋予债权人的这项权利是具有否定效果的吗还是只是形式上的权利而已?很多书解释为债务人不清偿也不担保并不影响减资。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我们国家已经取消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制,现在一元钱也可以注册公司。
Ⅲ 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基金,是啥意思,把国有资产卖了换钱吗
不是这样理解。是把国有资产的一部分股份划拨给社保基金,社保基金可以享受这部分股份带来的收益。
Ⅳ 央企已划转1.21万亿元国资充实社保基金,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北京2月23日消息,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国资委23日发布数据显示,中央企业已率先完成向社保基金划转国有股权任务,截至2020年底,划转国有资本1.21万亿元
郝鹏说,2021年中央企业的目标是净利润,利润总额增速要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速。目前正在编制中央企业十四五规划来确定中央企业未来增长的指标, 将重点促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抓紧抓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确保今年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的70%以上 。
Ⅳ 请问有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豁免的案例吗
办过豁免的事,不是很复杂,但也不容易。主要是将《关于申请豁免AAA公司所持BBB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义务的请示》递交财政部企业司企业三处处理,等待批复即可。请示需要的文件可能需要以下附件:AAA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AAA公司的《章程》复印件;X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融局《关于AAA公司备案的通知》;XXX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北京AAA公司XXX年度检查合格的通知;AAA公司投资完成后,BBB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AAA公司投资完成后,BBB公司《章程》复印件;XX市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BBB公司20XX年12月的医疗保险缴费申报表》;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BBB公司20XX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XXX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BBB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X国资【20XX】XX号);BBB公司20XX年第XX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增资事宜的决议);BBB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BBB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及关于该方案的《BBB公司20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拟上市企业是外资还需要: 《商务部关于同意BBB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XX】XXX号);具体规定见《关于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有关审核问题的通知》 财企[2011]14号
Ⅵ 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程序是怎样的
11月9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公布,对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三)划转对象涉及多个国有股东的,由第一大股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国有股东身份和应划转股权进行初审,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国有股东分别属于中央和地方管理的,按第一大股东的产权归属关系,将应划转的国有股权统一划转至社保基金会或各省(区、市)国有独资公司等承接主体。
(四)划转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同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国有股转持通知,并抄送社保基金会或各省(区、市)国有独资公司等承接主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国有股转持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将应转持的国有股权,变更登记到社保基金会或各省(区、市)国有独资公司等承接主体。
(五)国有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会或各省(区、市)国有独资公司等承接主体后,相关企业应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并按规定做好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工作。国有股权划出方应当就划转事项通知本企业债权人。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的,相关企业需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年度划转任务执行情况,财政部门逐级汇总后,由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上报国务院。
Ⅶ 国资划转社保是一个什么概念能解决社保基金不足吗
3、养老第三支柱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提倡"三支柱"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也就是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
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作为我国社保体系中的重要组成,在我国覆盖率已经超过了90%。
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参加就叫职业年金,民营企业参加就叫企业年金。目前第二支柱的参与是企业自愿的。
第三支柱是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大量政策来支持养老产业。
近年来支持养老产业的国家政策
我国的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目前发展极度不均衡。
第二支柱年金经过了12年的市场化运作,主要参与者仍然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民营企业参与的意愿非常低。
第三支柱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在2018年试点推出后,目前试点范围仍局限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延税力度低,收效甚微。
截⾄2019年末,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累计结存6.29万亿元;企业年⾦积累基⾦总规模1.80万亿元;第三支柱刚刚起步,规模尚小。
我国养老"三支柱"的资产规模除了通过二胎、延迟退休等政策工具进行调控之外,让民众主动参与进来才是确保社保基金稳定运行的根本之道。
2019年,我国养老金总资产约占GDP的12.27%。而全球养老金资产规模前22名的国家或地区的养老资产占比已高达67%。
因此,中国的养老资产比重与国际先进水平有着很大的差距,但同时也有着巨大的潜力。
让"三支柱"体系均衡发展,将会成为未来五年中国的重头戏。
Ⅷ 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承接主体对国有资本的管理、划转步骤是怎样的
11月9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公布,对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承接主体对国有资本的管理、划转步骤作了明确的规定:
划转步骤:
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完成划转工作。
第一步,2017年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中央企业包括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管理企业3至5家、中央金融机构2家。试点省份的划转工作由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及以后,分批划转其他符合条件的中央管理企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以及中央金融机构的国有股权,尽快完成划转工作。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地方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划转工作。
Ⅸ “划拨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是什么意思是怎么进行的
我认为,应该是将部分国有股权的持有权划归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由社保基金理事会左右股权持有人享有股权的受益权和持有权。
以前是由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国有股权的,现在转让给社保基金,只不过这个转让是无偿划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