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转债股票有哪些
转债股票有长航凤凰、天津普林、海德股份、中钢国际、信达地产等等。
长航凤凰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年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4亿,同比增长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21.5万,同比增长20.5%;每股收益为0.06元。19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8亿,同比下降1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61万,同比下降12.2%。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㈡ 可转债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转换成股票
一:股市行情萎靡不振,交易萎缩,指数一路下跌的时候,不适宜出售可转换债券或转债转换为股票,此时应该保留转债,获取固定的利息。 将可转债转换成股票。
二:股市行情由弱转强,交易慢慢上涨,指数上升的时候,可以将债券按照相应价格转换为股票,以获得公司业绩分红等其他利益。 将可转债转换成股票。
三:股市行情欣欣向荣,交易旺盛,指数一路飙升的时候,可转换债券超出成本价格时候,可以直接卖出债券,直接获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
㈢ 可转债的代码规则是什么,如何转成股票
可转债发行后有自己的上市交易代码。
但用户如果申请转股,要输入转股代码进行转股,不要输入转债代码,否则就是交易可转债了。
㈣ 哪些股票是可转债
股票不能是可转债,但是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可转债。在股票软件的债券中很容易找到的。
㈤ 岩土可转债为什么现在还让人亏本呢
证券市场有风险,可转债低于面值正常,等股票价格涨上去就赚钱了,要不就等到债券到期收回。
㈥ 转债股有哪些
股权转债权
是指将
国有股
从股票形态转为债券形态,从而减少
总股本
,在
流通股
不改变的情况下,提高流通股的比例,达到股票全部流通的目的。
转债股
票有长航凤凰、
天津普林
、海德股份、中钢国际、
信达地产
等等。
转债股全称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可转债
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
内转换
成股票,享受
股利分配
或
资本增值
。所以投资界一般戏称,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
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就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依然有固定的
利息收入
。如果实现转换,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
普通股
的收入或获得
股息收入
。
可转债具备了股票和债券两者的属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优势。此外,可转债比股票还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投资者在投资可转债时,要充分注意以下风险:
一、可转债的投资者要承担
股价波动
的风险。二、利息损失风险。当股价下跌到
转换价格
以下时,
可转债投资
者被迫转为
债券投资者
。因可转债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级的普通债券利率,所以会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损失。第三、提前赎回的风险。许多可转债都规定了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以某一价格赎回债券。提前赎回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后,
强制转换
了风险。
㈦ 可转债如果中签的话,一个号多少股
一、可转债中签一个号,是十股。可转债中签一个号,是十张债券。 一张债券面值一百元,缴纳一千元。可转债即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
1、可转债中签一个号,是十股。
2、可转债即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
3、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4、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5、可转换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征。
二、可转债中签弃购3次 半年内不能打新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7)岩土转债股票代码扩展阅读:
可转换债券有若干要素,这些要素基本上决定了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条件、转换价格、市场价格等总体特征。
1、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
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都规定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在该期限内,允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人的股票。
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2、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转换优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债券时的票面利率(或优先股股息率),发行人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一般低于相同条件的不可转换债券(或不可转换优先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半年或1年付息1次,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应偿还未转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1期利息。
㈧ a股上市的可转债一共有多少
一般股票都有可转债。所以差不多有多少股票就有多少可转债。可转债交易也是有手续费的,一般就是万分之零点几。股票佣金万一嗯,现在可转债的收益还是不错的,毕竟还是t+0的交易。
㈨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股的条件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第四条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重点核查发行人的以下事项,并在推荐函和核查意见中予以说明:
1、在最近三年特别在最近一年是否以现金分红,现金分红占公司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以及公司董事会对红利分配情况的解释;
2、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偿还到期债务的计划安排;
4、主营业务是否突出。是否在所处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表现出较强的成长性,并在可预见的将来有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
5、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具有较好的预期投资回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与原募集计划一致。如果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其变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类上市公司除外);
6、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近三年运作是否规范,公司章程及其修改是否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近三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重大决策是否存在重大不规范行为,发行人管理层最近三年是否稳定;
7、发行人是否独立运营。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及机构等方面是否独立,是否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属于生产经营类企业的,是否具有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
8、是否存在发行人资产被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9、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是否有重大资产重组、重大增减资本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10、发行人近三年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发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其发行申请:
1、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2、最近一次募集资金被擅自改变用途而未按规定加以纠正的;
3、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4、公司运作不规范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5、成长性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9)岩土转债股票代码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第七条发行人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包括发行规模、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原则、债券利率、转股期、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第八条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
第九条主承销商负责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并负责报送发行申请文件。
第十条为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认真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还应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进行核查。有关核查的程序和原则应参照股票发行内核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主承销商应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核查中的主要问题及其结论。
第十一条在报送申请文件前,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应参照股票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推荐函。推荐函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明确的推荐意见及其理由,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有关发行人是否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说明,
2、发行人主要问题和风险的提示,简介证券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同时提供有关申请文件的核对表),附参与本次发行的项目组成人员及相关经验等。
第十二条发行人律师在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除满足规定的一般要求外,还应针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特点,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发行方案及发行条款、担保和资信情况等情况进行核查验证,明确发表意见。
第十三条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均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发行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发行申请于下半年提出的,还应提供申请当年公司公告的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上市未满三年及重大重组后距本次发行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上市公司,应依据前款规定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四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参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股票发行核准的规定执行。
㈩ 可转债概念股票一览 涉及可转债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2015年可转债股票一览:
1.600016 民生银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已有人民币935,884,000元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14,247,390股,占本公司可转债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40277%。
2.600028 中国石化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93,001,030张石化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832,955,041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574% ,占可转债转股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550%。其中,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石化转债转股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7,260,662,000元,转股股数为1,484,794,467股。截至2014年12月31日,石化转债尚有136,998,970张在市场上流通,占石化转债发行总量的59.565%。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得关于本次增资的相关批复,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并购增资项目核准的批复》和《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批复》等。公司将据此办理后续交割手续。
3.600037 歌华有线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收盘,已有50,429,000元本公司发行的“歌华转债”转成本公司发行的股票;本报告期转股金额为95,000元,转股数为6,463股,累计转股数为3,432,59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3237%;尚有1,549,571,000 元的“歌华转债”未转股,占“歌华转债”发行总量的96.8482%。
4.600795 国电电力 2014年第四季度,共有3,615,810,000元“国电转债”已转成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1,592,864,607股。截至2014年12月31日,累计有3,617,291,000元“国电转债”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593,442,974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电转债”尚有1,882,709,000元未转股,占“国电转债”发行总量的34.23%。
5.600798 宁波海运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海运转债与上期(2014年9月30日)比较,共有56,950张海运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1,265,544股。累计已有58,260张海运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金额5,826,000元;累计转股股数为1,294,386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0.1486%。
6.601139 深圳燃气 2014年第四季度,共有1,174,000元“深燃转债”已转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141,105股,占本公司可转债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712%。
7.601318 中国平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的平安转债累计已有人民币15,744,987,000元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381,971,800股,占平安转债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7,916,142,092股的4.82523%,占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份总额8,892,169,892股的4.29560%。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平安转债尚有人民币10,255,013,000元未转股,占平安转债发行总量人民币260亿元的39.44236%。
7.601988 中国银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行发行的中行转债累计已有人民币25,153,750,000元转为本行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9,583,985,269股,占本行可转债转股前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3.53%。
8.000089 深圳机场 截至2014年第四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2014年12月31日收盘,公司“深机转债”尚有19,913,747张在挂牌交易。2014年第四季度,“深机转债”因转股减少215张,同时转为A股股份3,878股。因转股公司总股本由期初(2014年9月30日)的1,691,787,662股,至期末(2014年12月31日)增至1,691,791,540股。
9.000425 徐工机械 董事会通过关于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资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2014年第四季度,徐工转债有12,382,064张(每张面值100元,金额合计为1,238,206,400元)转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股数为148,109,917股,占公司可转债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的7.1802%。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1,261,728,700元,占徐工转债发行总量的50.4691%。
10.000729 燕京啤酒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燕京转债”尚有66,714,400元在市场流通。“燕京转债”发行总额为1,130,000,000元,因回售减少262,268,100元,因转股减少801,017,500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燕京啤酒”因转股累计增加股数为53,322,846股,其中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因转股累计增加股数为1,030,510股。
11.002241 歌尔声学 2014年第四季度转股股数为0股,剩余可转债金额为250,000万元。
12.002391 长青股份 2014年第四季度,“长青转债”因转股减少16,700元,同时转为A股股份1,237股,公司总股本由315,305,400股增至315,306,637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