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IPO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一般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经营达到理想状态时进行。当被投资的企业公开上市后,私募基金再逐渐减持该公司股份,并将股权资本转化为现金形态。IPO 可以使投资者持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转变为可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实现资本的盈利性和流动性。根据Bygraveand和Timmons的研究发现,IPO 退出方式可以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获得最大幅度的收益。
IPO退出方式主要的有利之处在于:
1、能够让投资者获得较高的收益回报。
对于PE的投资方来说,通过IPO退出能使其获得较其他方式更为可观的收益,一般可达投资金额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尤其是在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较高的情况下,目标企业公开上市的股票价格相应较高,基金公司通过在二级市场上转让所持股份,可以获得超过预期水平的高收益。例如2007 年11 月6 日,阿里巴巴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融资额高达15 亿美元,其投资者软银、高盛约获得超过34倍的收益率。IPO是金融投资市场对被投资企业价值评估的回归和投资的价值凸显,资本市场的放大效应,使得PE退出获得高额的回报。
2、是实现投资者、企业管理层、企业自身三方利益最大化的理想途径。
在投资者获得丰厚回报的同时,企业家和企业管理者所持股份也会因股市较高的市盈率而获得大幅增值,若在二级市场套现可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被投资企业也由私人企业变为公众企业,除了提升企业的知名度以外,更增强了企业资金的流动性,IPO所募集的资金有力地保障了企业规模经济和战略发展的需要,满足了企业进一步发展和扩张的需求。企业为成功上市经历的股改、完善治理结构、清理不良资产的过程,也为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内部发展环境,从而对企业长期发展有着积极而长远的影响。
3、有利于提高PE的知名度。
目标企业IPO的成功,实际是对私募股权基金资本运作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的肯定,不仅提高了目标企业的知名度,同时也提高了私募股权基金的知名度。一方面,私募股权基金通过IPO退出所获得的丰厚收益将吸引更多有着强烈投资愿望和一定资金实力的投资者前来投资,以便更好地开展下一轮私募股权投资。另一方面,在市场优质项目源较为匮乏的时期,IPO退出的成功也会扩大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在市场中的影响力,为其获得优质企业项目资源创造了条件。
IPO作为最理想的退出方式,具有实现PE和目标企业双赢的效果。但就现实情况来看,IPO退出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
1、上市门槛高。
各国股票主板市场的上市标准都比较高,因为涉及到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所以对其监管十分严格。拟上市企业需要满足诸如主体资格、经营年限、公司治理方面的较高规范和要求,使得大批企业望而却步,而PE的投资收益也可能因为退出渠道不顺畅而有所减少甚至发生亏损。鉴于此,创业板上市成为了新兴中小企业的第一选择。
2、IPO所需时间长、机会成本高。
即使被投资企业满足上市条件,繁琐的上市程序使得企业从申请上市到实现上市交易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再加上对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内的原始股东持股锁定期的规定,PE从投资到真正退出之间的周期相当长。从机会成本考虑,在等待IPO退出过程中,市场上一定存在很多投资机遇,可能会错失更好的投资项目。
Ⅱ 私募基金的退出机制
(1)公开发行上市:这是私募基金的最优结果。
(2)售出或并购:在投资之前确认的未来不确定性较大,可考虑在适当时机将其出售或进行并购。
(3)资本结构重组:指的是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使投资标的再借款或增资扩股并向公司股东分配特别分红来重新组织资本结构。通过投资标的再借款,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可以将受资公司的股权债务比例调整甚至超过最初进入时的水平,这样可以债务代换股权而把现金分给股东。资本结构重组能够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变现一部分股权而由此实现一种退出,但因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同样会保留一部分股权,所以此类退出方法只不过是部分退出。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目前最活跃的私募基金,它将非公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证券二级市场(包括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它是与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募基金”(如开放式基金)相对的一种方式。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阳光化后又叫做阳光私募(投资于股票,如股胜资产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当资产、星石等资产管理公司)。
Ⅲ 私募股权基金资金募集方式有哪些
私募股权基金资金募集方式有哪些?由于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是募集而来的注册资本,同时还包括在基金发展过程中根据项目以及基金的发展状况进行资金的后续募集,因此,总的说来,私募股权基金资金募集方式主要有注册资本募集和管理公司募集两种。
1、注册资本募集
注册资本募集是根据《公司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直接设立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并将募集的资金作为注册资本和投资资金来源,在公司设立时即确定投资人及其投资金额。公司设立后,如需要新的资金或者投资人,则采取增资扩股方式;如投资人退出,则采取减资或股权转让方式(一般来说,采用股权转让方式,因为减资受到更多限制)。注册资本募集方式意味着公司股东可能发生变化,对公司持续长远发展不利,特别是对有限责任公司制私募基金而言,由于其股东之间具有比较强的人合性,不希望股东经常变动,因此注册资本募集方式有时会让院士股东并不愿意接受。
2、管理公司募集
管理公司募集一般为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所用,此时的私募股权基金已经积累了一定业绩、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并且具备募集他人资金进行投资的资质和能力。管理公司募集是指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以其自身作为管理公司,同时以其自身为发起人设立新的基金,即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其地位和角色相当于普通合伙人。国内许多创业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都会通过成立其他基金进行投资,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Ⅳ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机制
(1)公开发行上市:这是私募基金的最优结果。
(2)售出或并购:在投资之前确认的未来不确定性较大,可考虑在适当时机将其出售或进行并购。
(3)资本结构重组:指的是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使投资标的再借款或增资扩股并向公司股东分配特别分红来重新组织资本结构。通过投资标的再借款,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可以将受资公司的股权债务比例调整甚至超过最初进入时的水平,这样可以债务代换股权而把现金分给股东。资本结构重组能够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变现一部分股权而由此实现一种退出,但因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同样会保留一部分股权,所以此类退出方法只不过是部分退出。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目前最活跃的私募基金,它将非公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证券二级市场(包括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它是与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募基金”(如开放式基金)相对的一种方式。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阳光化后又叫做阳光私募(投资于股票,如股胜资产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当资产、星石等资产管理公司)。
Ⅳ 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的并购退出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PE)是指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少数特定的机构投资者或者自然人投资者募集资金,主要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性投资,最终通过使被投资公司上市、股权转让、清算等方式退出,从而获得投资收益的一类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项目包括筹资、投资、管理和退出四大环节,其中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是基金运作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成功的退出保证了私募基金投资高收益的取得和资金的高效循环。实践中,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所投资的公司,常采取以下几种模式:
1、IPO退出
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在被投资企业经营达到一定规模时,向非特定社会公众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企业上市获得了可在资本市场上融资的途径。通常而言,IPO是投资机构最理想的退出方式,对于投资机构而言,IPO可以将私募股权基金所持有的不可流通的企业股份转变为可以上市流通的股票。
IPO在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渠道中具有很大的优势:
第一,在实践中IPO是所有退出方式中收益较高的。
第二,对于股权投资机构来说,IPO有助于提高股权投资机构的知名度、市场声誉与社会形象。
第三,企业上市通过直接融资平台进行融资,不会影响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有助于保持企业的独立性和管理的连续性。
第四,上市可以为企业长期发展筹集资金保持持续的融资渠道。
第五,IPO上市前,公司会进行准备和宣传,有助于提升市场对企业的投资热情和关注度,为企业继续发展创造条件。
2、股权转让退出
股权转让是除IPO外投资机构实现退出的另一个重要方式。股权转让指的是投资机构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套现退出的一种方式。常见的例如私下协议转让、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等。并购(M&A)和股份回购(Buy-back)也属于股权转让。另外,如果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存续期届满,或出于某种原因必须使收益变现,股权投资机构可以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另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从而实现退出。
3、并购(M&A)退出
兼并收购上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时机成熟时,将目标企业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以确保所投资资金顺利的撤出。作为私募股权投资最终资本退出的一个重要方式,实际上就是私募股权基金和目标公司管理层认为企业的价值已达到目的预期,把企业作为一种产品推介,将其出售给其他PE或者另一家公司。
在我国,股票市场尚不成熟,投机性炒作行为大量存在,企业公开上市后的股票价格可能远远高于其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因此,并购只是在股票市场低迷或者IPO退出受阻时的次位选择,PE更愿意选择公开上市的方式退出,以实现较高的资本增值。而在美国、英国等资本市场成熟的国家,股票二级交易市场的价格也较为公允,通过IPO方式退出并不一定能获得比并购退出更多的资本溢价。因此,在这些国家,并购已成为一种主要退出方式,能够有效缩短退出时间,减少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
根据投中集团数据显示,我国并购退出的回报率近几年一致维持在5倍以下,与IPO高达10倍以上的退出回报相比较低。但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成熟,未来并购退出渠道的逐步完善,国内PE的并购退出也将成为主流。
并购退出的优势有以下几点:
1、并购退出更高效、更灵活。相比较IPO漫长的排队上市苦等窗口期、严格的财务审查、业绩的持续增长压力,并购退出程序更为简单,不确定因素小。并购退出在企业的任何发展阶段都能实现,对企业自身的类型、市场规模、资产规模等都没有规定约束,双方在经过协商谈判达成一致意见以后即可执行并购,迅速实现资本循环,有利于提高基金公司的资本运作效率,减少投资风险。
2、并购退出只要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即可一次性全部退出,交易价格及退出回报较为明确。而IPO退出则要等待1-3年不等的上市解禁期,即使到了解禁期也要考虑到被投公司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可能要分批次才能够实现全部退出,届时上市公司股价也不得而知,增加了退出回报的不确定性。
3、并购退出可缓解PE的流动性压力。对于PE机构来讲,相对于单个项目的超高回报,整只基金尽快退出清算要更具吸引力,因为基金的众多投资组合中,某一个项目的延期退出将影响整只基金的收益率,如若没有达成当时与投资者间的协议承诺,后续基金募集等将受到重大影响。
通过并购方式退出的弊端主要表现在:
1、潜在的实力买家数量有限。并购资金量较大,市场上潜在的购买者数量有限,目标企业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并购者,或者出价可能不具有吸引力。
2、收益率较IPO低。由于市场的变化甚至是信息的不对称,为了能迅速退出可能导致企业价格被低估。
3、企业管理层可能对并购持反对意见。并购成功后,企业的产权或者控制权可能会发生转移,原先的管理层需要让渡一部分权利与利益。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会出现抵制并购的情况,使原先简单的过程复杂化。
4、股权回购(Buy-back)退出
回购主要分为管理层收购和股东回购。股权回购是指创业企业或创业企业的管理层通过现金、票据等有价证券向股权投资机构回购企业股份,从而使股权投资机构实现退出的行为。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资产规模、产品销路、财务状况都较好,但未达到公开上市要求,管理层对企业未来的潜力看好,考虑到并购可能带来的丧失企业独立性问题,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管理层回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股权而使其实现退出。在实践中,一般早在投资机构签订投资协议时,就约定了关于股权回购的有关条款,回购价格在合同中已经规定好了计算方法。同时,如果股权投资企业认为所投资企业效益欠佳,没有达到预期的收益,也可以根据协议要求管理层回购,实现退出。
回购具有的优势是由于企业的投资机构相互熟悉,信息较为对称,在谈判过程中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经济成本,而出售的价格一般也较公平合理,私募股权机构也可以很快的退出。
5、破产清算退出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投资项目并不能达到预期收益,或投资机构认为企业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性或成长速度过慢、回报过低,甚至可能投资项目失败、面临破产。在这种情况下,破产清算成为股权项目基金最不得已的退出方式。破产清算可以减少继续经营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及时止损,保证收回现有的资本余额,以便尽快发掘新的市场机会。破产清算是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失败后采取的最后的策略,通过破产清算退出,股权投资机构要承担经济损失和声誉伤害。
6、借壳上市退出
所谓借壳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操作手段。机构可利用自身资源帮助被投资公司寻找合适的“壳”,使其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套现退出。相对正在排队等候IPO的公司而言,借壳的平均时间大大减少。但是借壳也容易产生一些负面问题,诸如:滋生内幕交易、高价壳资源扰乱估值基础、削弱现有的退市制度等。国家监管政策的日趋完善和壳资源价格的日益飙升也导致借壳上市日渐困难。
Ⅵ 私募股权基金募集没有完成退还投资人本金嘛
如果亏损了的话,不可能退还本金的投资还是有风险的,自己要小心一点
Ⅶ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投资者怎样维权
向基金业协会举报 像证监部门投诉。 如果违约还可以提起诉讼
Ⅷ 什么是私募基金的募集账户
私募基金的募集账户一般是由私募基金的托管人开通,全称通常为“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运营外包服务募集专户”,是由私募基金运营服务机构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提供基金服务的专用账户。
私募基金的募集账户一般用于基金募集期间和存续期间所有销售渠道的认购、申购和赎回资金的收付,募集账户是运营服务机构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提供基金服务的专用账户,并不代表运营服务机构接受投资者的认购或申购资金,也不表明运营服务机构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和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在募集账户的使用过程中,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因运营服务机构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外,基金管理人应就其自身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关责任,运营服务机构对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