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说的应该是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吧。
产品与服务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指公司债券附有认股权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间内按约定价格(执行价格)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是债券加上认股权证的产品组合。
从海外市场的有关实践看,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以分为“分离型”与“非分离型”,和“现金汇入型”与“抵缴型”。
分离型
其中,“分离型”指认股权凭证与公司债券可以分开,单独在流通市场上自由买卖;“非分离型”指认股权无法与公司债券分开,两者存续期限一致,同时流通转让,自发行至交易均合二为一,不得分开转让。非分离型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近似于可转债。
现金汇入型
“现金汇入型”指当持有人行使认股权利时,必须再拿出现金来认购股票;“抵缴型”则指公司债票面金额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转股,如现行可转换公司债的方式。把“分离型”、“非分离型”与“现金汇入型”、“抵缴型”进行组合,我们可以得到不同的产品类型。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利弊分析:
对于发行人来说,发行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可以起到一次发行、二次融资的作用,可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2008年几只票面利率甚至到了0.8%,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为4.14%)
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首先,相对于普通可转债,发行人一直都有偿还本息的义务;其次,如果债券附带美式权证,会给发行人的资金规划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第三,无赎回和强制转股条款,从而在发行人股票价格高涨或者市场利率大幅降低时,发行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机会成本
定价方式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以采用两种定价方式:
一是认股权证与公司债券分别作价;
二是两者一并作价,即发行公司债券附送认股权证。
前者债券利率会高些,后者债券利率则与可转债相当。如果权证可与债券分离交易,则债券发行利率甚至还可以再低些。而可转债的发行成本通常也较普通债券低。
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应当申请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附认股权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分别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应当分别上市交易。
第二十九条
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
债券的面值、利率、信用评级、偿还本息、债权保护适用本办法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三十条
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发行人提供担保的,适用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至第四款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认股权上市交易的,认股权证约定的要素应当包括行权价格、存续期间、行权期间或行权日、行权比例。
第三十二条
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认股权证募集说明书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第三十三条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
第三十四条
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六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第三十五条
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㈡ 公司债券属于抵押证券还是担保证券
其他企业担保的公司债属于担保债券;用本公司资产抵押的公司债属于抵押债券。
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自身带有广泛的社会接受性,一般能够转让,作为流通的金融性工具。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 “有价证券”是一种所有权凭证,一般都须标明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其本身没有价值,但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
持有者可凭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利息、股息等收入。由于这类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了交易价格。
(2)附股权证券公司债券稀释效应扩展阅读
作为公司债券的发行,发行人一般通过发布公司债券发行章程或者发债说明书方式进行要约,只要承认和接受“要约”条件并愿意支付必需资金的投资者,都可成为公司债券投资人,同时,凡是购买公司债券的投资者,都等于认可接受了“要约”,就必须履行“要约”上的义务和有权获得“要约”上的权益。
在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必须按照“要约”的基本特征,在发行章程或发债说明书上明确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公司债券的所有要素内容,包括发行人、发行规模,期限、利率、付息方式、担保人以及其他选择权等等。
因此,发行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要约”行为,是公司债券的 “出售一购买”契约的签定过程。
一般地,发行包括公募和私募两种。公募发行是面向社会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公开发行,这种方式的证券发行的允准比较严格,并采取公示制度,私募发行是以特定的少数投资者为对象的发行,其审查条件相对宽松,也不采取公示制度。
㈢ 发行股票与发行债券筹资的相对优缺点
1、发行股票筹资的优缺点
优点:股权筹资是企业稳定的资本基础,股权资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无需偿还,是企业的永久性资本;股权筹资是企业良好的信誉基础;股权资本不用在企业正常运营期内偿还,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
缺点:资本成本负担较重;容易分散企业的控制权,控制权的频繁迭变,势必要影响企业管理层的人事变动和决策效率,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信息沟通与披露成本较大。
2、发行债券筹资的相对优缺点
优点:资本成本较低,债券的利息允许在所得税前支付, 公司可享受税收上的利益;可利用财务杠杆;保障公司控制权,持券者一般无权参与发行公司的管理决策;便于调整资本结构。在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以及可提前赎回债券的情况下,便于公司主动的合理调整资本结构。
缺点:债券通常有固定的到期日,需要定期还本付息,财务风险较高;发行债券的限制条件较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的限制条件多且严格,从而限制了公司对债券融资的使用,甚至会影响公司以后的筹资能力;筹资规模受制约。
(3)附股权证券公司债券稀释效应扩展阅读:
发展企业债券筹资具有的现实意义
1、债券融资是企业资金需求的必要手段 资金不足是目前企业普遍面临的一个困难,其根源在于大量的资金需求与资金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企业谋求发展导致资金需求量的大幅攀升。
2、改变现有的金融结构,优化资本结构。企业进行债券筹资增加了一个非常有效的渠道,能大量吸收个人与机构手中的储蓄,使其转化为投资,从而达到直接增加筹资比重,优化资本结构的目的。
3、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由于受股市扩容的限制,中小企业无法在股市上得到资金支持,依靠银行贷款和政策无法解决。另一方面社会上存在着一批投资者,他们对投资高科技、高收益、高风险的企业有着浓厚的兴趣。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吸纳闲散资金投入中小高科技企业,是解决这些企业筹资的重要途径。
㈣ 可转换债券与附认股权债券有什么异同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指公司债券附有认股权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间内按约定价格(执行价格)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是债券加上认股权证的产品组合。
从海外市场的有关实践看,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以分为“分离型”与“非分离型”,和“现金汇入型”与“抵缴型”。
其中,“分离型”指认股权凭证与公司债券可以分开,单独在流通市场上自由买卖;“非分离型”指认股权无法与公司债券分开,两者存续期限一致,同时流通转让,自发行至交易均合二为一,不得分开转让。非分离型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近似于可转债。
“现金汇入型”指当持有人行使认股权利时,必须再拿出现金来认购股票;“抵缴型”则指公司债票面金额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转股,如现行可转换公司债的方式。把“分离型”、“非分离型”与“现金汇入型”、“抵缴型”进行组合,我们可以得到不同的产品类型。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以采用两种定价方式:一是认股权证与公司债券分别作价;二是两者一并作价,即发行公司债券附送认股权证。前者债券利率会高些,后者债券利率则与可转债相当。如果权证可与债券分离交易,则债券发行利率甚至还可以再低些。而可转债的发行成本通常也较普通债券低。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也称“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时机,按发行时规定的条件把其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是一种混合型的债券形式。当投资者不太清楚发行公司的发展潜力及前景时,可失投资于这种债券。待发行公司经营实绩显著,经营前景乐观,其股票行市看涨时,则可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以受益于公司的发展。
㈤ 稀释效应使公司股票价格下降了多少
上市公司的增发新股和送红股的行为都会造成股票的稀释。策略吧股票配资平台为你举一个例子:
上市公司A在外流通的普通股股数是100股,当前股价为10元/股,现决定增发新股100股。也就是说,增发后,流通中的股数为200股,而公司市值没变,还是100股*10元/股=1000元。
增发后,每股价值=1000元/200股=5元,即股价稀释为5元/股。
通常来说,小股东利益是受到伤害。可以考虑一些特殊情况,公司股价太高了,普通投资者根本不能进入市场,这时候,通过增发新股使股价下降,可以增加股票的流动性,刺激二级市场的买卖,对投资者来说也未尝不是好事。
那么从利益角度分析的话:
从根本上说,新进股权所带来的资产产生的收益大于其分流出去的收益就不会对原股东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例如,增发1000万股,占增发后股权10%,筹资1亿。而用1亿购买的资产预计能每年能提供2000万的净利润。而公司原来每年净利也就只的9000万。按未增发之前的情况,每股每年可以获得1元的净利润。而增发之后,每股每年可获得1.1元的净利。这就不会对原有股东造成负面的影响。
㈥ 股权证券和债券证券有什么区别
企业有两种基本的融资模式:一种是债权融资;一种是股权融资。多数企业比较重视债权融资,即通过银行进行融资,也就是平时我们讲的贷款。在没有出现股权融资之前,债权融资可以说是很好的融资方式。通过借贷可以扩大自己的资金实力,企业能够做更多的事,获得更快的发展。靠这种融资方式来发展企业,要比靠利润的剩余来扩大再生产要快得多。用历史的观点讲,这是一种很大的进步。但是,这种融资模式也有它的不足:
1、融资额度校它的额度要和企业的资产总额挂钩的,一般只能达企业净资产额度的50-60%。企业如果有较大的发展项目,需要较大的资金量时,一般很难解决;
2、需要抵押和担保。银行的管理机制越来越严格,抵押和担保是少不了的。而且资产只能抵押和担保一次;
3、资金使用周期短。这种融资方式,资金使用周期一般在一年之内。这是最让企业家头痛的一件事:到了时间,无论多大的资金额度,必须全部还清后才有可能再次贷出来(有时贷不出来了)。这个时候,老板的压力非常大,必须放下手头的一切工作,四处掏钱,否则你就违约,受到银行的制裁;
4、政策变化多。银行的政策是和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联的。当紧缩银根时,你正在使用的资金有可能立即收回;当政策宽松时,贷款相对容易些。总之,处在一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变动环境中;
5、银行的机制决定了它“嫌贫爱富”。当你好的时候,银行给你“锦上添花”;当你不好的时候,银行有可能“离你而去”。当然,现代市场的飞速发展,也给银行业带来很大的变化。银行系统正在不断创造出一系列更有利于企业的融资方式。这一点,我们必须充分肯定;
6、融资渠道必须固定在一家银行。基本帐户制度决定了这一点。
股权融资在不久的未来会成为主流。什么是股权融资呢?简单地说,就是用企业的股权去融资。从事这种融资的组织主要是风险投资公司和私募股权基金公司。这些金融组织它们找到好的企业后,通过投资来占有企业的股份。然后和企业捆邦在一起,大家一起成长。当企业做强做大后,通过上市或出售股权把投资退出,从中获利。这种融资方式有以下几种好处:1、没有利息;2、无须担保;3、不用还款。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风险投资公司和私募股权基金公司不会轻易地把资金投给任何公司。在投资之前,他们要严格对企业进行一轮又一轮的调研和考察。如果你达不到他们的标准,他们绝不会轻易地投资。
这种融资方式好是好,但是它对我们企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天下的事物是平衡的:容易得到的东西,一定限制多;不容易得到的东西,一定要求高。因此,我们企业家们应该两手抓,即债权融资积极去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外部条件;股权融资要正确认识和积极准备。有一位中国的投资大师告诉我:现在资金不成问题,而真正经得起推敲的企业并不多。只要你内功练好了,投资公司会上门找你去。
㈦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实际上应该叫做分离交易式可转换债券,即可转债的一种变形发行模式。
根据2006年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第二章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第三节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的第二十九条: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
也就是说这类债券最短发行期是一年,根本就不存在发行的债券正好六个月的说法。
实际上你所说的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都是源自于这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不要断章取义,要联系上下文。
㈧ 可交换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的区别
1、发债和偿债的主体不同。
可交换债券通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依据法规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前者侧重债券融资,后者侧重股权融资;
3、发行目的不同。
可交换债券包括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管理,不一定用于投资项目。可转换债券一般是用于投资项目;
4、所转换股份来源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股份;
5、股权稀释效应不同。
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总股本的变化,可转换公司债券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