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可转债:债券与权证是相结合的,也就是说卖出债券的同时必然伴随着转股。卖出和转股两个动作同时完成。
分离可转债:债券与权证完全分离,二者没有任何关系。相当于你持有一份债券,另外持有一份权证。在卖出债券的同时可以不实现转股。你完全不必考虑二者的关系,就按债券和权证各自的特征进行操作就可以。
你是股票持有者的话没有必要考虑这个问题。就像你持有其他公司的股票,那个公司同时也发行债券和权证,这样的公司很多。至于债券和权证对于股价走势的影响另当别论。
⑵ 什么是分离交易可转债,它和非分离交易可转债有什么区别
分离交易可转债是一种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可分离为纯债和认股权证两部分,赋予了上市公司一次发行两次融资的机会。分离交易可转债是债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资品种,它与普通可转债的本质区别在于债券与期权可分离交易。
2006年末出台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将分离交易可转债列为上市公司再融资品种,并对其发行条件、发行程序、条款设定等方面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
区别:
一、发行资金成本不同
两者的认股权均具有促销公司债、降低发行公司利息负担的作用,因为普通可转债本身只是一个产品,而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则更近似两个产品,所以普通的可转债的发行成本通常较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要低。
二、投资者的资金量占用不同
对投资者而言,行使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所附带的认股权时必须再缴股款;而普通的可转债在转换成股票时则不需要再缴纳股款,投资资金较容易控制。因此,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并且行权,会占用投资者更多的资金。
三、赎回条款存在与否的不同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权证与公司债部分在上市之后分离的特征,使得发行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公司无法用任何发行条款去强制或约束投资人去行权,而只能用一些策略诱使投资人提前行权。至于普通的可转债就可采用赎回条款强制投资人行使转换权利。
四、对发行人财务结构的影响不同
普通的可转债在转换股票时,公司的负债自然减少。但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即使认股权被行使,该发行公司对债券的债务也将持续至债券期满为止。。
五、行使比例不同
普通可转债在转股市,可转债的面值和转股价决定论可以转股的数量,而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则依条款规定的行使比例认购新股,认股数量与债券面值无关,只与契约条款的规定有关。
六、交易形态不同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对于发行人而言是发行两种有价证券;而发行普通可转债就是一种有价证券。
七、认股权的存续期限不同
我国即将面市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与较公司债的存续期要短,因此,认股权证处于价内的机会较普通可转债的权证部分要低,时间价值占认股权证价值的比重会更大。
(2)附认股权证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扩展阅读: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优势:
第一,投资者可以获得还本付息,由此给发行公司的经营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第二,当认股权证行使价格低于正股市价时,投资者可通过转股或转让权证在二级市场上套利,而毋须担心发行人在股票市价升高时强制赎回权证;而当认股权证行使价格高于正股市价时,投资者可选择放弃行使权证,而权证往往是发行人无偿赠予的。
⑶ 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与附认股权证债券区别是什么
前者是为了增加债券吸引力,在发行债券的同时无偿赠与投资者一定数量的认股权,该认股权通常体现为权证,会和债券同时在同一交易所分离上市交易,持有。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指公司债券附有认股权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间内按约定价格(执行价格)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是债券加上认股权证的产品组合。而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属于附认股权证公司债的范围。
⑷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究竟哪个被称为可分离交易债券
您好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是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它赋予上市公司两次筹资机会:先是发行附认股权证公司债,此属于债权融资;然后是认股权证持有人在行权期或者到期行权,这属于股权融资。
可分离债是新老划断后最晚面世的再融资手段,基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具有融资方便、成本低等特点,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由于其能够满足上市公司的融资需求,也符合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发展潜力较大,必然会吸引大量上市公司尝试使用这种融资方式。
分离型可转债实际上是一个债券和权证的投资组合,和分离型的附认股权证债券比较相似。
可分离转债对上市公司主要的优点体现在:
1、单笔分离转债的发行规模较大,属于目前证监会鼓励方式,因此容易得到发审会通过;
2、通过附带赠送股本权证后,分离转债债券部位的债权融资成本较低,因此可以看到分离债的年限超过一半都是6年;
3、权证行权价格的溢价幅度相比传统转债普遍较高,唐钢和武钢溢价高达20%,股权融资成本降低,而且公司通过行权比例的控制可以使得最终的股本摊薄比例并不与发行规模直接相关,公司可控制的余地上升;
4、如果股本权证最后行权,公司相当于实现了两次融资。
投资可转换公司债,最主要是期待股票价格上涨,转换时有价差可图,若一直没有出现有利的转换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在转换前仍属于债券性质,收取债券固定的票面本息收益或执行卖回权卖回给发行公司,领取利息补偿金;故一般而言,投资可转债可分为着眼于转换股票的利益,也就是资本利得的利益,以及着眼于可转债本身的利息收益,也就是可转债的殖利率(报酬率)等两类,所以投资可转债被视为是一种进可攻、退可守的投资标的。
⑸ 附认股权证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由于每张债券的认购人获得公司派发的1份认股权证,该认股权证行权比例为1:1,即有5000万张认股权证,共可行权认购股票为5000万份。
题中最后告诉,实际行权为70%,也就是说,有5000×70%的行权了,认购了股票,其他的没有行权,不再认购股票了。
所以这个5000×70%就是这样的来源。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⑹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与普通可转换债券有什么区别
1.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是债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资品种,它与普通可转债的本质区别在于债券与期权可分离交易
2.分离可转债不设重设和赎回条款,有利于发挥发行公司通过业绩增长来促成转股的正面作用,避免了普通可转债发行人往往不是通过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而是以不断向下修正转股价或强制赎回方式促成转股而带给投资人的损害。且上市公司改变公告募集资金用途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持有人与普通可转债持有人同样被赋予一次回售的权利,从而极大地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
3.普通可转债中的认股权一般是与债券同步到期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则并非如此。分离交易可转债“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因为认股权证分离交易导致市场风险加大,缩短权证存续期有助于减少投机
⑺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与一般可转债(附认股权证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1.发行成本不同,两者都有促进债券发行,降低债券利率的作用(附有认股权),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由于由债券和认股权证两部分构成,因此发行成本高。
2.分离交易可转债能够实现二次融资。一般可转债在转化为股票时,不需要再支付购股款,资金是初始购买债券的成本,只实现一次融资。分离交易可转债在行使认股权时,必须再缴纳认股款。实现了二次融资。
3.认股决定因素不同。一般可转债的认股数量,取决于可转债的面值和转股价,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主要取决于认股权的规定,与债券价值无关。
4.存续期不一致。一般可转债认股权与债券存续期相同,但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权证存续期不超过债券存续期,且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5.对发行企业的负债股权结构影响不同,一般可转债执行认股后,减少发行企业负债,增加权益;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债券部分要继续存在,直至偿还。认股权行使将增加权益。
6.条件不一致。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不设重设和赎回条款。
⑻ 什么是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就是发行债券时,债券和权证分开发行,一般是债券认购人无偿获得一定数额的认股权证。当然了,权证和证券是可以分开交易了!
分离交易可转债虽然有可转债之名,却无丁点可转债之实。仅仅是债券+权证的简单拼凑,定价机制极其单纯,根本没有传统转债的复杂期权组合以及博弈关系,一般没有赎回、回售条款(特别回售条款除外)、转股价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对发行人而言,与传统的转债相比,分离交易债最大的优点是“二次融资”。在分离交易债发行时,投资者需要出资认购债券;而如果投资者行权(权证到期时公司股价高于行权价时),会再次出资认购股票。而且由于有权证部分,分离交易债的债券部分票面利率可以远低于普通转债,亦即其整体的融资成本相当低廉。
当然了,发行人不得不负担归还债券的责任。
⑼ 什么叫做”认股权”,”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
“认股权”指购买股票的权力,一般不进行交易.比如股票的增发`配股的认股权,以及以前的认股证。
一般指公司债券附有认股权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间内按约定价格(执行价格)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是债券加上认股权证的产品组合。 “债券分离交易”指认股权凭证与公司债券可以分开,单独在流通市场上自由买卖;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它赋予持有人在发债后一定时间内,可依据本身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依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或者另外一家公司股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