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转让的相关交易规则如下: 1、委托申报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撮合时间为9:30至11:30、13:00至15:00; 2、每个转让日9:30发布即时行情; 3、开盘价为该股票当日第一笔成交价; 4、做市转让未成交部分可以撤单。
做市转让交易按做市商的选择成交,不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
⑵ 新三板做市商转让是什么意思
做市商:买卖双方通过主办券商(证券公司)报价交易。即证券公司通过比较专业价值评估体系,给出相对合理的建议价格,对于非专业买方有一定的风险规避作用。初始挂牌时选择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后续加入的做市商在该股票挂牌满3个月后方能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做市商做市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一、委托方式
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二、申报时间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
三、申报类型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限价申报、做市商的做市申报。(做市申报是指做市商为履行做市义务,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送的,按其指定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票的指令。)
四、做市转让撮合时间
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做市转让撮合时间。
9:15-9:3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限价申报、做市申报,但不对申报进行撮合成交。
五、做市转让成交原则
1.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投资者与做市商订单进行连续自动撮合;成效价均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2.限价申报之间、做市申报之间不能成交。
到价限价申报原则:(1)做市商对于自己做市股票所为之报价,在限价申报时有应买应卖的义务。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动撮合成交。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如有2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1)限价申报未到价时,做市商不负有成交义务。
(2)因做市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到人限价申报依次与该做市申报进行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六、即时行情发布
每个转让日9:30开始发布即时行情,其内容主要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最近成效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做市商实时最高3个价位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做市商实时最低3个价位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等。
⑶ 怎么在新三板上交易做市转让股票
协议转让:必须等交易对手出现,而且是私下进行的,不是公开的做市转让:通常情况下只有做市商和投资者之间能够成交,禁止投资者之间交易,做市商同时提供卖价和买价,以报价和投资者达成交易,只要是有价值的股票,想什么时候买随时有货,觉得做市商报价合理,亦可随时出货,做市商交易主要目的是活跃市场,增加交易量。对于新三板可能意义在于,完善整个资本市场的融资链条,券商选择那些真正有实力的企业将其送入资本市场,并且持续督导,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做市交易,如果初始把关不严,也会影响到后续的做市交易,出于这点考虑,券商也会小心推荐企业。对于提高整个资本市场的公司质量还是有积极意义的。转板机制完善之后,加之已经出台的分层机制,对于好企业分入高级层次,对其进行政策喂养,或可以直接转板走人。通过新三板,优质企业升级,其他板块的劣质企业降级,完成对资本市场的换血,现在不上新三板的企业,几年后一定后悔莫及。新三板原始股权交易:开户流程:(1)投资者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帐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新三板开户手续;(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券商,与主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券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券商卖出该股份,须股份转托管手续。不过对个人投资者而言,新三板仍然门槛较高(500万)。按照目前规则,而更常见的投资方式则是借道各种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但目前仅有私募类产品(门槛在100万元以上),如券商、基金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等各类机构都参与其中。随着市场发展,公募基金参与新三板的可能性也在增加——这可能是普通投资者在现有游戏规则中参与的唯一方式。有这个资金实力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去开通,达不到开户条件的,可以同我司垫资开户。
⑷ 股转系统的个股中,有的“挂牌 做市转让”,有的则“挂牌 协议转让”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
1、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 应当 有 2 家(含)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当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2、协议转让方式下投资者委托包括定价委托、成交确认委托和意向委托三种委托类型。 其中: 定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指定的,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票的指令,该指令适用于投资者确定了买卖价格、买卖数量,但交易对手方不确定、需要公开寻找交易对手方的情形; 成交确认委托指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或投资者拟与定价委托成交,委托主办券商以指定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意向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确定价格和数量买卖股票的意向指令,意向委托不具有成交功能。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全国股转系统交易支持平台仅支持定价
⑸ 如何揭示新三板股票做市转让方式的即时行情
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行情揭示规则如下: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每个转让日9:30开始发布即时行情,其内容主要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最近成交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做市商实时最高3个价位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做市商实时最低3个价位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等。
2、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开盘价为该股票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收盘价为该股票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
3、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⑹ 有多少新三板中协议转让股票转成做市转让股票
基本上每一个做市股票之前都是协议转让的,然后做市商进入,会有专门账户给你使用,转成做市股票,如果金额大于500万,券商会给你开个人账户;如果上市直接做市的,那就不存在挂牌后的转换了,希望给你带来帮助!
⑺ 做市转让的交易规则
做市转让方式下,您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详细规则如下:
1、申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9:15-9:30交易系统只收单、不处理。遇法定节假日和其他特殊情况,暂停转让。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
2、交易单位: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票余额不足1000股的,应当一次性委托卖出。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3、报价单位: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股票转让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4、涨跌幅:不设涨跌幅限制。
5、清算交收:和A股一样。T日卖出挂牌公司股份,资金T日可用,T+1可取;T日买入挂牌公司股份,T+1日可申报卖出。
6、申报效力:委托当日有效。交易时间内可以撤销委托的未成交部分。",https://..com/question/622713991873339252.html"
⑻ 已经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如何申请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
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挂牌股票,挂牌公司申请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应当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以下材料:1挂牌公司拟由做市转让方式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申请2.拟由做市转让方式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股东大会决议3.做市商同意退出做市的声明将上述申请材料提交全国股转公司之后,符合条件的,全国股转公司将变更挂牌公司的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
⑼ 新三板做市转让方式是什么意思
你好,做市转让是新三板的一种制度,就是说在新三板挂牌的股票,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在制度运行中,做市商对做市证券合理估值、双向报价,不仅促进市场流动性,更重要的是其价格发现的功能。对此,这样的操作就能杜绝沪深股市常见的庄家炒作投机等现象。
目前的新三板市场的做市转让一共有协议转让、做市转让两种方式,但是要注意这样的转让必须有2家以上从事做市业务的主办券商(以下简称“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说到底,新三板市场个股估值不合理、成交寡淡的现象是比较严重,所以它并不能像主板一样实行比较合理的竞价交易机制,因此做市转让制度就有必要出现。
总的来说,做市转让是新三板市场的一个比较色彩鲜明的制度,这个制度可能为投资者带来巨大财富,但也可能让投资者面临巨大风险,所以都需要我们注意盈亏同源。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