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籍人士投资私募股权基金能否备案 不能备案有什么依据吗
要规模比较大的才要备案,和是不是外资没有关系,外资投资归商务部的,备案是发改委的事情
『贰』 股权投资基金如何购买
股权基金指主要投资于私人股权(即非上市公司股权),待所投资股权升值后,再出售退出而获利,其最大的资金来源是各种养老基金,还有保险资金、基金会等所谓股权投资基金.顾名思义就是基金用来投资股权.而证券投资基金就是基金主要用来投资证券.其实他们的区别很简单.就是投资方向不同.所以到时分红的多少也就不同.而影响基金净值的因素也就不同.其实股权也属于证券的一种.但是交易方式不一样.证券是个大的范畴.这里所说的是指可以上市自由买卖的.而股权只能在3板市场交易.必须有权证交易的那个户.就是要交易权证必须开个和一般炒股不同的帐户.
『叁』 已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是否可以向其他基金进行投资
当然不会,但是我现在还不太理解,你说的“该基金”是指该基金管理公司,还是它旗下的基金?
不过不管哪个,都是可以允许的,至于需不需要重新备案,你得回答我刚刚的问题了,答主从事多年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服务,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保壳服务,以及转让收购私募牌照服务,更多问题均可联系帮忙。
『肆』 股权投资基金存在哪些问题,有什么建议
其次,监管机制责任不到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涉及募集资金和投资活动,触及面广,涉及部门较多。容易造成监管法律基础缺失、监管主体不明确、具体监管机制设计不够完善以及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边界不清晰等主要问题,在实务上对迅速腾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产生困扰。
第三,退出机制不健全。在我国,IPO是私募股权退出的首选途径,但是这种高度依赖IPO退出的方式影响了私募股权基金的回报率空间,加上目前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发展仍不完善,导致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渠道狭窄。并且缺乏高素质PE专业人员,这一点严重制约了我国私募股权投资业的发展。
第四,资金来源有限,资本众多创造结构单一。受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社保基金、银行、保险公司的机构资金无法对PE市场完全开放,这种不合理、不稳定的资金来源结构导致了目前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海外资金占优,本土机构投资规模普遍偏小的局面。
『伍』 天使投资人,VC/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信托法律范畴内吗所涉及的领域是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
严格来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VC, PE)应该属于信托关系,因为资金由募集而来;天使投资人不算,因为天使投资人大多是用自己的资金投自己找的早期创业企业。然而,《信托法》已经出台很久了,没记错的话是2000年后一点出台的,是对于信托关系的法律。实际操作中,基金的相关自律性要求、备案等均由中基协负责,实际属于证监会监管,应该参照证监会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基协的相关规定。
涉及领域是一级市场,但国内常说的私募基金也在做二级市场,而私募股权是指一级市场。
『陆』 外资,国资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哪些限制
外商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设立、运营问题:
(1)可否允许在华注册的外商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和内资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依法面向特定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简称“境外LP”)募集设立有限合伙制的外资股权基金。
1、是否将境外LP的出资比例限定在基金认缴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例如50%)以下;
2、境外LP是否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
3、募集设立外资股权基金的外商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和内资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否需要具备特殊的资质条件。
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6)外币股权投资基金无法在扩展阅读:
主要法律法规: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是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而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至今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体系,其中重要的法律。
法规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等。除此之外,外商投资企业的主管部门(商务部)和相关部门(主要是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还颁布了大量的部门规章。
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关于举办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中外合资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原则和审查要点》等。
『柒』 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者,这些投资者主要分为几种。从投资方式角度看,依国外相关研究机构定义,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有少部分PE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如后面将要说到的PIPE),另外在投资方式上有的PE投资如Mezzanine投资亦采取债权型投资方式。
广义的股权投资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发展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buyin fund)、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资本(turnaround),Pre-IPO资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即PIPE)、不良债权(distressed debt)和不动产投资(real estate)等等(以上所述的概念也有重合的部分)。
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在中国PE多指后者,以与VC区别。
二、这里着重介绍一下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
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
并购基金与其他类型投资的不同表现在,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并购基金选择的对象是成熟企业;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控制权无兴趣,而并购基金意在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并购基金经常出现在MBO和MBI中。
夹层资本,是指在风险和回报方面,介于优先债权投资(如债券和贷款)和股本投资之间的一种投资资本形式。对于公司和股票推荐人而言,夹层投资通常提供形式非常灵活的较长期融资,这种融资的稀释程度要小于股市,并能根据特殊需求作出调整。而夹层融资的付款事宜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现金流状况确定。夹层资本一般偏向于采取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之类的金融工具。
从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的介绍以及关于投资方式方面的讲解,我们可以得知的是投资者在进行股权投资主要有上述几种方式,投资者在进行股权投资的时候还需要注意的是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的区别以及两者的主要表现形式,股份投资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因此需要投资者谨慎投资。
『捌』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对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时,对其持股数量是否有限制具体限制百分比是多少
这个没有限制。没有哪个法律规定它的投资上限,但实际投资中,PE基金的股权大部分是小股权,只有很少的案例投资比例会达到40%以上。并购基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