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
2、二级市场:在金融领域所谓“二级市场”(Secondary Market,或Aftermarket, 或Secondaries), 是指金融权益或金融工具在首次发行之后进行再次交易的市场。具体而言,它是指针对已经发行的证券或金融工具,如股票、债权、期权及期货等,进行买与卖的一个金融市场。
3、二级市场私募基金是指定向投资于二级市场的私募基金,简单说就是通过股票盈利来完成收益目标的私募基金。
Ⅱ 排排网名片:私募股权母基金是什么意思
私募募基金:又称为基金中的基金,简称FOF,其实就是投资其他基金的基金。私募母基金通过汇聚大量资本,得以和众多优秀投资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成为他们的“有限合伙人(LP)”,分享投资成果。
Ⅲ 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的国内主要PE FOFs
中国私募股权人民币FOF也随着私募股权行业的发展悄然生长,经过发展,本土市场上逐渐形成了以FOFs形式运作的三大基金阵营:政府引导基金、国有企业参与设立的市场化FOFs、民营资本运作的市场化人民币FOFs。另外,外资的人民币FOFs也在摩拳擦掌不过由于受到相关政策等因素的制约,还未成气候。市场化PE FOFs中比较典型的代表机构有歌斐资产、盛世投资、紫马基金、景天控股、金鼎硕业等。
Ⅳ 私募股权母基金有哪些优势和特点
母基金FOF
PE FOF是FOF的一个类别。FOF(Fund of Funds)指投资于基金组合的基金,与一般基金最大的区别在于FOF是以“基金”为投资对象,而基金多以股票、债券、期权、股权等金融产品为投资对象。
一、FOF特点
集腋成裘散户变身机构
从基金管理的角度来看,其实大多数散户投资人都是不太受到欢迎,因为其中少数人不理解投资程序和方法而一味追求短期利益,从而影响到基金经理的投资进程和发挥。因此,不少优质PE基金会设立较高的投资门槛,投资一个PE基金往往需要上百万美金的投入。
以歌斐资产为代表的PE FOF,可以凝聚起所有散户成为机构投资人,聚集资金形成一定规模,由PE FOF代表所有散户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商谈,选择优质的PE基金。
精挑细选有效分散风险
PE是一种高收益且风险较高的资产类别。市场上PE基金数量众多,也意味着投资者选择出好的PE基金的难度在逐渐加大。而且PE基金受时间、项目、地域和基金经理能力等诸多因素影响,表现参差不齐。
在PE市场中,中小投资人由于资金规模较小,一般一次只能投资几个甚至一个PE,而在6-8年的投资时间里,即便是非常优秀的PE基金,也会有投资失误的时候。以歌斐资产为代表的PE FOF则能够通过资产再组合,选择不同的PE基金和项目以覆盖不同的行业、地域和投资团队,来达到帮助中小投资人有效分散PE投资风险的目的。
高效投资专业动态管理
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能否抓住转瞬即逝的投资机会十分关键。对于那些对某些行业不太了解但又不想错失投资良机的投资人,投资歌斐资产为代表的PE FOF是一种高效的选择。
对于投资普通PE基金的投资人,往往在6-8年的投资期内只能等待基金经理的运作和投资结果,几乎没有太多的灵活性。而在PE FOF的投资模式中,PE FOF管理人可以通过资产的再平衡以达到控制投资、保持增值等目的。同时,管理人可以随时代表投资人和PE基金经理保持沟通,为其提供资本支持,管理剩余现金;并向投资人及时提供信息,做出专业报告,评估资产组合风险。
二、FOF作为LP的优势
LP-GP关系
LP-GP关系是有限合伙制的核心,优质的GP和LP关系为GP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使得GP能够将主要精力放在项目的投资和管理上。由于LP和GP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等原因,LP和GP关系的处理成为很多基金运营很大的负担。影响LP-GP关系的核心因素包括:
第一,在基金条款的设置中,管理费用结构和基金收益分配设计等关键条款是促进GP的积极性,保证LP和GP之间的利益一致性的关键因素。FOF作为专注于私募股权行业的专业投资人,长期的投资经验有利于FOF在关键条款的谈判中发挥积极作用,平衡GP-LP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二,GP在运营过程中需要建立透明、及时的沟通制度,及时向LP披露基金运营信息。优秀的FOF一方面自身拥有比较成熟的LP沟通机制,另一方面由于投资众多优秀的子基金,可以借鉴行业的最优做法,为子基金建立沟通制度,并提供有效的建议。
第三, LP的专业度;由于私募行业的长期性与非流动性,宏观经济短期波动等外部因素会在短期内对基金账面回报率产生不利影响,由于FOF的专业度,能够对不利的变动有客观的评估,给予GP充分的理解和支持。
FOF在以上所有方面均能够为子基金提供有力的增值服务,而歌斐资产已在处理LP-GP关系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扮演了GP(相对于FOF的投资人来说)和LP(相对于子基金来说)的双重角色,对于LP-GP关系有着更全面的理解,为子基金LP-GP之间的良性互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Ⅳ 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的简介
PE FOFs是FOFs的一个类别。FOFs(Fund of Funds)指投资于基金组合的基金,与一般基金最大的区别在于FOFs是以“基金”为投资对象,而基金多以股票、债券、期权、股权等金融产品为投资对象。
作为一种间接投资方式,FOFs广泛存在于共同基金(即国内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托基金、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领域。因此,FOFs被相应的分为共同基金的基金(Fund of Mutual Funds),信托投资基金的基金(Fund of Investment Trust funds)对冲基金的基金(Fund of Hedge Funds,简称FOHFs)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 of Funds,简称PE FOFs。)
PE FOFs和私募基金扮演的角色最大的不同在于,同时扮演了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的双重角色:面对投资者时,FOFs充当GP角色,为投资者管理资金并选择PE基金进行投资;而当面对创投基金、并购基金和成长基金等PE基金时,FOFs又充当了LP的角色,成为各类PE基金的投资人。
Ⅵ 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的发展历程
PE FOFs于1975年起源于美国,上世纪90年代,PE资本在美国的大规模兴起使PE FOFs迅速扩容。据统计数据显示,1990年美国市场上仅有16只FOFs,所管理的总资产为14亿美元,至1999年年底,FOF的数量已达到213只,管理总资产达到了480亿美元。
同时,PE FOFs投资领域也在逐渐放宽,尝试参与PE二级市场投资分散风险,逐渐形成了FOFs拓宽投资者特殊投资渠道、合理配置资产、利益风险制衡等优点。
近年来,FOFs基金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起来,除了美国之外,在欧洲、加拿大等国家也在飞速膨胀,并于上世纪的90年代进入亚洲,起初发展十分缓慢,直至2005年才随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兴起。
Ⅶ 私募股权基金可否投资二级市场
pe二级市场概念:
PE二级市场在国内尚属陌生概念,主要指从已经存在的LP手中购买相应的私募股权权益,也包括从GP手中购买私募股权基金中部分或所有的投资组合。二级市场出现的意义在于满足现有投资人的获得流动性的需求,是PE基金的一项新的退出渠道。
私募股权二级市场的特性:
其一,对于交易主体而言,PE二级市场交易的卖方是LP或私募股权基金,而买方则是其他投资者。LP出售的是已经实际出资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以及尚未实际出资的出资承诺,而私募股权基金出售的则是它在某一家或数家被投资企业中享有的权益。
其二,对于交易目的而言,对新的投资者来说,这种二级市场交易当然是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新的投资机会,一个可能获得较低价格购买较高投资价值的途径与桥梁;对于卖方而言,二级市场使它可以将自己手中的出资份额或者被投资企业的权益进行变现,从而使处于固定状态的资本流动起来,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卖方的不时之需,而且也可以在该部分资本变现之后将变现之现金再投资于更加具有增值潜力的投资产品之中;此外,由于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属于一个多次交易市场,即可以进行Resale,从而二级市场也给买卖双方提供了一个可以低买高抛的获得投机机会的交易场所。
其三,对于交易对象而言,LP出售的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或合伙人权益,交易过程主要依据《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范设计交易结构与流程,而基金出售的是被投资企业中的权益,即一般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过程主要依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设计交易结构与流程。
其四,对于交易私密性而言,更加强调和关注保密性与非公开性。虽然私募股权一级市场也强调“私募”,即非公开性和非公众参与性,但是其他金融产品的一级市场也往往具有非公开和非公众参与的特征,如股票的一级市场。
但是,对于二级市场而言,与股票等二级市场的公开性和公众参与性不同的是,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一般都是私下进行的,强调交易的保密性与非公开性。这不仅是因为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交易属于私人主体之间的非直接涉及公共利益的交易行为,所以没有必要向公众公开;而且,还因为二级市场交易行为本身往往说明出售方的LP或Fund可能出现了一定的财务危机或其他突发事件,二级市场交易本身就可能对其声誉或形象造成一定的负面或不利影响。
为此,保密性和非公开性一般是私募股权二级市场的一个显著交易特征。
Ⅷ 私募基金可以投资二级市场吗,私募基金可以投资二级
A、
私募基金
分为多种类型,主要有:
私募股权基金
、
私募证券
类基金……
B、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
初创企业
;私募证券类基金则主要投资于
二级市场
。
Ⅸ 股权投资母基金设立有哪些规定
股权投资母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 of funds,FOF)是以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PE)为主要投资对象的私募基金。
股权投资母基金的业务主要有三块:一级投资、二级投资和共同投资。
一级投资
一级投资(primary investment)是指FOF在PE募集的时候对PE进行的投资。FOF发展初期,主要就是从事PE的一级投资业务,一级投资业务是FOF的本源业务。
二级投资
二级投资(secondary investment)是指FOF在PE二级市场进行投资,主要有两种形式:购买存续PE的基金份额和(或)后续出资额;购买PE持有的所投组合公司的股权。
直接投资
直接投资(direct investment)是指FOF直接对公司股权进行投资。在实际操作中, FOF通常和它所投资的PE联合投资,而且FOF扮演者消极的角色,而让第一投资人,即PE来管理这项投资。
作为目前中国私募基金设立和运作的主要监管机构,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2864号文"),将全国大小规模的股权投资基金均纳入备案监管的范畴,标志着中国首个全国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范的出台,这可以算是私募基金法律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
根据2864号文,所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投资业务的股权投资企业(包括以股权投资企业为投资对象的"股权投资母基金"),除已经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和由一家机构独资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均须按照其规模是否达到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国家发改委或省级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2864号文的相关指引则"建议"(在实践中实际上是"要求")所有新设的股权投资企业的单个投资人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目前的备案实践中,成功备案的"股权投资母基金"主要是专门设立用于投资某一特定基金的特殊目的载体(这与欧美FOF的概念相去甚远,不具有前述的市场化FOF三大功能),只要该"股权投资母基金"本身亦满足直投基金备案的要求,主要包括:(a)单个投资人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b)投资者人数不超过50个(如投资者为非法人机构则需如直投基金一样打通核查),以及(c)不存在其他非法集资的情形。因此,目前的备案管理实际上具有实质性审查的性质。在2864号文要求所有股权投资企业均须进行备案的背景下,除了鼎晖、弘毅、中信产业之类知名的一线基金外,尚有至少数以千计的基金和其背后数以万计甚至十万计的投资人,由备案管理部门对数目如此众多的基金和投资人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将从人力资源和专业水平等方面对各级备案管理部门提出极大的挑战,也可能为相关备案官员提供寻租的空间。另外,备案管理部门目前并不对备案基金或对外出具任何"股权投资母基金"资格认定的证明,所以对于潜在投资人而言,除了基金本身的承诺保证外,无法确认该基金是否已被认定为2864号中的"股权投资母基金"。